2 腫瘤熱療治療後患者生活質量改善率的定義
腫瘤熱療治療後患者生活質量改善率是指腫瘤熱療治療後生活質量改善的患者數佔同期腫瘤熱療治療患者總數的比例[1]。
2.1 腫瘤患者生活質量評估
(1)體重:體重增加7%,並保持4周以上,不包括(第三間隙積液)認爲有效;其他任何情況認爲無改善。
(2)疼痛:數字評分法(VAS)將疼痛程度用0到10共11個數字表示,0表示無痛,10代表最痛,3分以下:有輕微疼痛,能夠忍受;4-6分:患者疼痛並影響睡眠,尚能忍受;7-10分:患者有強烈疼痛,疼痛難忍,影響食慾,影響睡眠。患者根據自身疼痛程度在11個數字中挑選一個數字代表疼痛程度。疼痛評分比基線提高≥50%,並持續4周以上,認爲有效;任何惡化情況,並持續4周以上,認爲無效;上述情況以外的情況,認爲穩定。
(3)身體一般狀況評分(Karnofsky評分,KPS,百分法)
Karnofsky評分
10 9 8 7 6 5 4 3 2 1 0 | 正常,無症狀和體徵,無疾病證據 生活可自理,但不能維持正常生活或工作 生活能大部分自理,但偶爾需要別人幫助,不能從事正常工作 生活不能自理,需要特別照顧和治療 生活嚴重不能自理,有住院指徵,尚不到病重 重危,臨近死亡 死亡 |
KPS評分增加≥20分,並且持續4周以上,認爲有效;任何惡化≥20,並持續4周以上,認爲無效;其他所有情況,認爲穩定。
2.2 腫瘤患者生活質量評價標準
(2)疼痛、KPS中的任何一個有效,且另一個穩定,判斷爲臨牀有效,生活質量改善。
(3)疼痛、KPS均爲穩定,而體重≥7%的增長,則判斷爲臨牀有效,生活質量改善。
3 腫瘤熱療治療後患者生活質量改善率計算公式
4 腫瘤熱療治療後患者生活質量改善率的意義
腫瘤熱療治療後患者生活質量改善率能反映實體腫瘤患者腫瘤熱療的療效[1]。
5 參考資料
- ^ [1] 國家衛生計生委.腫瘤深部熱療和全身熱療技術臨牀應用質量控制指標(2017年版)[Z].2017-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