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註解
一般護理常規包括以下內容:
2.測體溫、脈搏2/d,觀察3d正常者改每日下午4時測量1次。患者若有發熱,測體溫至少3/d。若因房顫有心率絕對不齊者,應測量脈搏、心率。
4.指導肺部疾病咳痰較多者順位排痰,並記錄每日痰量。
5.嚴格根據醫囑,按時用藥。隨時觀察服藥效果和不良反應。服強心甙類藥物前,應先測脈率或心率,如<60/min者暫不給藥,並及時與醫師聯繫。
6.執行飲食醫囑,觀察患者(特別是食管疾病患者)的飲食情況,主動與醫師聯繫,及時修訂飲食治療方案。
7.重危及手術後患者,應密切觀察呼吸、脈搏及血壓。若有咯血、呼吸困難、發紺、劇烈胸痛、心前區痛、脈搏不規則及有心力衰竭、休克等表現時,應及時通知醫師,並予適當處理。咯血時,應記錄咯出物的性狀與量。發現脈搏不規則時應記錄脈率與心率;有絀脈者,記錄脈搏短絀圖表。
8.凡胸科大手術後、或爲胸部嚴重創傷、大咯血、肺水腫、心力衰竭等危重患者,應加特別護理,並轉入監護病室。
9.病室中應經常備有急救設備,如吸氧裝置、吸引器、開口器、喉鏡、氣管插管、氣管切開包、胸腔穿刺包、靜脈切開包、開胸心臟按壓包、心電監護儀、呼吸機、除顫器和各種急救藥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