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基本信息
《疼痛綜合管理試點工作方案》由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國家中醫藥局綜合司於2022年12月22日《關於印發疼痛綜合管理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印發。
3 發佈通知
關於印發疼痛綜合管理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
國衛辦醫政函〔2022〕45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中醫藥管理局:
爲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動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21〕18號)精神,加強醫院疼痛管理,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局決定在全國開展疼痛綜合管理試點工作。現將《疼痛綜合管理試點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國家衛生健康委醫政司聯繫人:鍾旭、張牧嘉
聯繫電話:010-68791885、68791778
國家中醫藥局醫政司聯繫人:段華鵬
聯繫電話:010-59957760
2022年12月22日
4 正文
爲探索建立醫院疼痛綜合管理制度,規範醫院疼痛綜合管理流程,提升疼痛綜合管理醫療服務質量和安全,制定本方案。
4.1 一、工作目標
2022-2025年,在全國範圍內遴選一定數量的醫院開展疼痛綜合管理試點工作(以下簡稱試點醫院)。發揮試點醫院的示範、帶動作用,以點帶面,逐步推廣疼痛綜合管理。建立健全醫院疼痛綜合管理制度,規範疼痛綜合管理流程,提升疼痛診療能力和相關技術水平,力爭實現試點醫院門診、急診和住院患者及時獲得疼痛診療服務,不斷提高人民羣衆就醫滿意度。
4.2 二、試點工作內容
(一)建立疼痛綜合管理相關制度和流程。建立全院疼痛綜合管理制度,根據疼痛綜合管理流程及有關要求(見附件1)制定全院疼痛綜合管理流程,統籌各相關科室,建立聯動機制,加強科室之間的協作。鼓勵充分運用信息技術手段,開展全院疼痛綜合管理智慧化建設。
(二)提高醫務人員疼痛診療能力。醫務人員在各醫療環節對患者原發疾病進行診斷及治療的同時,應當提高疼痛管理意識,重視患者疼痛主訴,全面評估患者疼痛病情,規範開展疼痛診療。鼓勵有條件的醫院充分發揮中醫藥在疼痛治療中的作用。醫院應加強對相關專業醫務人員(麻醉科醫師、疼痛科醫師、各相關科室醫務人員)的臨牀培訓、模擬演練和考覈測評,提升疼痛診療水平,爲患者提供高質量的疼痛診療服務。
(三)探索建立院內激勵機制。建立符合疼痛綜合管理相關工作特點的績效考覈和薪酬分配體系。建立人才激勵機制,向關鍵崗位、業務骨幹以及做出突出成績的疼痛綜合管理醫務人員和有關行政人員予以一定的政策傾斜,提高工作積極性。
(四)發揮試點醫院示範帶動作用。各試點醫院應當定期組織疼痛綜合管理規範化培訓,大力推廣疼痛綜合管理理念,發揮輻射帶動效應,通過幫扶、協作、接收進修等形式,將疼痛綜合管理經驗向其他醫療機構推廣。鼓勵試點醫院結合自身實際,在確保醫療質量安全的前提下,創新開展工作。鼓勵有條件的試點醫院充分發揮中醫藥在疼痛管理中的獨特優勢和作用。
(五)加強對患者及家屬的健康宣教。醫院應當開展疼痛相關知識的健康宣教,對患者及家屬開展疼痛自我評價知識科普,提高患者及家屬對疼痛的正確認識,提升社會對疼痛相關知識的認知度。
4.3 三、試點醫院基本條件
(一)二級以上醫院;
(三)具備開展疼痛診療專業技術人員;
(四)具備良好的疼痛綜合管理工作基礎。2022年工作至少滿足以下一項內容:無痛胃腸鏡佔胃腸鏡總數比例≥20%;無痛纖維支氣管鏡佔纖維支氣管鏡總數比例≥5%;椎管內分娩鎮痛率≥20%。
(五)醫院給予必要的人員、硬件和政策支持。
4.4 四、實施步驟
(一)啓動階段(2022年12月-2023年1月)。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應當聯合省級中醫藥主管部門根據試點工作方案,遴選並推薦參與試點的醫院,分別報送國家衛生健康委和國家中醫藥局,國家衛生健康委將會同國家中醫藥局公佈試點醫院名單。
(二)組織實施階段(2023年2月-2025年12月)。各試點醫院按照試點工作方案開展工作。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應當會同省級中醫藥主管部門加強對轄區內試點工作的指導。
(三)跟蹤評估。各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應當會同省級中醫藥主管部門結合疼痛綜合管理試點評估指標(見附件2),組織對本轄區試點醫院工作情況進行跟蹤評估,自2023年起每年12月底前分別向國家衛生健康委醫政司、國家中醫藥局醫政司報送年度工作情況和評估結果。國家衛生健康委將會同國家中醫藥局對全國試點工作開展基線調查、年度評估和總結評估,並以適當方式公佈評估結果。
4.5 五、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地方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中醫藥主管部門應當高度重視,充分認識開展疼痛綜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積極協調相關部門爲試點工作提供政策支持,按時、保質完成工作任務。
(二)加強監督指導。地方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中醫藥主管部門應當對轄區內的試點醫院加強指導,掌握試點進展情況,及時發現並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與問題。國家衛生健康委將會同國家中醫藥局對全國試點工作進行指導和督促。
(三)做好總結宣傳。地方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中醫藥主管部門、各試點醫院應當高度重視開展疼痛綜合管理試點工作的總結宣傳,提煉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經驗並加強宣傳。國家衛生健康委將會同國家中醫藥局在評估的基礎上,進一步在全國宣傳推廣各地疼痛綜合管理的典型經驗。
5 附件
5.1 附件1疼痛綜合管理流程及有關要求
本要求中所稱的疼痛綜合管理,是指爲充分緩解由疾病、醫療行爲等導致的疼痛而開展的診療活動。
5.1.1 一、門診管理流程
(一)醫師在接診門診患者時,應當對存在疼痛主訴的患者進行疼痛評估,並在治療患者原發疾病的同時根據病情予以相應鎮痛治療。
(二)醫師發現患者原發疾病難以完全解釋疼痛症狀,或原發疾病經治療控制良好而疼痛症狀無明顯緩解或疼痛控制效果不滿意時,除進一步查明疼痛原因外,對於疼痛程度較重或疼痛爲主訴的患者,應當建議其到疼痛科或麻醉科門診就診。必要時及時開展多學科診療。
(三)對於需要開展胃腸鏡、纖維支氣管鏡等診療操作的患者,醫師應當在評估患者無禁忌且取得知情同意後,開展無痛診療服務。
5.1.2 二、急診管理流程
(一)醫師在接診急診患者時,對於生命體徵穩定的患者,若主訴中重度疼痛,且針對病因治療後疼痛緩解不明顯,醫師應當審慎評估患者病情及疼痛治療適應證,在不掩蓋病情變化發展的前提下,予以鎮痛治療,必要時請疼痛科、麻醉科等相關專科會診。
(二)醫務人員開展胸腔穿刺、深靜脈穿刺、氣管切開等有創操作,及留置胃管、導尿管等無創操作時,均應當重視疼痛管理,儘量減輕患者因醫療操作引起的疼痛。
5.1.3 三、住院管理流程
(一)醫院應當將規範化疼痛評估作爲入院評估常規項目,明確患者疼痛性質及相關病理因素,及時合理診治。
(二)醫師應當充分查找患者在住院過程中出現疼痛變化的原因並及時治療。如患者原發疾病難以完全解釋疼痛症狀,或原發疾病經治療控制良好而疼痛症狀無明顯緩解,或住院患者入院3天內未能明確診斷或疼痛控制不滿意,又無外科急診或限期手術指徵,建議請疼痛科或麻醉科協助診療或開展多學科診療。
(三)產婦經陰道分娩時,可經產科、麻醉科評估無禁忌且取得知情同意後,開展分娩鎮痛。
(四)對患者施行手術治療後,手術醫師及麻醉科醫師應當評估患者術後疼痛的發生、程度和與手術相關因素的關聯性,及時給予相應的鎮痛治療。對有中重度疼痛風險的患者,應及時監測評估。
5.1.4 四、疼痛綜合管理相關要求
(一)疼痛綜合管理涉及醫院多數科室,各相關科室醫師應當按照有關診療規範科學開展工作,確保醫療質量安全。
(三)試點醫院應當制定疼痛綜合管理相關突發情況處置預案,定期組織開展演練。
(四)試點醫院應當建立健全疼痛診療後隨訪制度,加強患者隨訪。
5.2 附件2疼痛綜合管理試點評估指標
二、無痛胃腸鏡例次數佔胃腸鏡總例次數比例,以及無痛胃腸鏡預約後平均等待時間(天);
三、無痛纖維支氣管鏡例次數佔纖維支氣管鏡總例次數比例,以及無痛纖維支氣管鏡預約後平均等待時間(天);
四、椎管內分娩鎮痛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