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胎斷產本非仁者之事,然有婦人臨產艱危,或病甚不勝產育者,則下胎斷產之法有不得已,亦不可廢者也。至若水銀、虻蟲、水蛭、斑蝥之屬,不惟傷胎,且傷母矣,用者不可造次。下胎方∶
千金去胎方
(見《婦人規古方》)大麩曲(五升)漬酒一斗,煮二三沸,去滓,分五服,隔宿勿食,旦再服,其胎如縻,母無所苦。千金不傳。
下胎短劇方
(見胎動欲墮)
扶羸短劇方
(見《婦人規古方》)虛弱人慾下胎,宜用此。人蔘粉草川芎肉桂乾薑桃仁黃芩蟹爪上等分,每服一兩,水二鍾,煎八分,空心服。未動再服。
廣濟下胎方
(見《婦人規古方》)並下死胎俱效。天花粉(四兩)肉桂牛膝豆豉(各三兩)上咀,用水七碗煎二碗半,分三服,每服後一時許又進一服。
《良方》桂心散
(見胎動欲墮)一方∶不拘生胎死胎,用蓖麻仁二個,巴豆一個,麝香一分,研貼臍中並足心,即下。或月一粒,溫酒吞下。又方∶下生胎用蓖麻子一。
斷產方∶
斷產短劇方
(見《婦人規古方》)斷產墮胎有驗。故蠶蛻紙(方一尺)上燒爲末,空心酒調服,終身不受孕。
《千金》斷產方
(見《婦人規古方》)四物湯(一劑)芸臺子(一撮,即油菜子)紅花水鍾半,煎八分,經後空心服,則不受孕。
丹溪
斷子法(見《婦人規古方》)用白麪曲一升,無灰酒五升,作糊,煮至三升半,濾去滓,分作三服,候經至前一日,晚五更及天明各喫一服,經即不行,終身無子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