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註解
《第一批單病種質量控制指標》由衛生部於2009年5月7日《衛生部辦公廳關於印發第一批單病種質量控制指標的通知》下發。
國際疾病分類標準編碼ICD-10採用《疾病和有關健康問題的國際統計分類》第十次修訂本第二版(北京協和醫院、世界衛生組織、國際分類家族合作中心編譯)。
3 一、急性心肌梗死(ICD-10 I21.0-I21.3,I21.4,I21.9)
(一)到達醫院後即刻使用阿司匹林(有禁忌證者應給予氯吡格雷) 。
(二)實施左心室功能評價。
1. 到院30分鐘內實施溶栓治療;
2. 到院90分鐘內實施PCI治療;
3. 需要急診PCI患者,但本院無條件實施時,須轉院。
(四)到達醫院後即刻使用β受體阻滯劑(有適應證,無禁忌證者)。
(五)有證據表明住院期間使用阿司匹林、β受體阻滯劑、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制劑(ACEI)或血管緊張素Ⅱ受體阻滯劑(ARB)、他汀類藥物,有明確適應證,無禁忌證。
(六)有證據表明出院時繼續使用阿司匹林、β受體阻滯劑、ACEI/ARB、他汀類藥物,有明確適應證,無禁忌證。
(七)血脂評價與管理。
4 二、心力衰竭(ICD-10 I50)
(一)實施左心室功能評價。
(二)到達醫院後即刻使用利尿劑和鉀劑(有適應證,無禁忌證者)。
(三)到達醫院後即刻使用ACEI或ARB。
(五)重度心衰使用醛固酮受體阻滯劑(有適應證,無禁忌證者)。
(六)有證據表明住院期間維持使用利尿劑、鉀劑、ACEI或ARB、β受體阻滯劑和醛固酮拮抗劑,有明確適應證,無禁忌證。
5 三、肺炎(ICD-10 J13-J15,J18)
(一)符合住院治療標準,實施病情嚴重程度評估。
(二)氧合評估。
(三)病原學診斷。
1. 在首次抗菌藥物治療前,採集血、痰培養;
2. 住院24小時以內,採集血、痰培養。
(四)入院4小時內接受抗菌藥物治療。
(五)起始抗菌藥物選擇。
3. 目標抗感染藥物的治療選擇。
(六)初始治療後評價與處理。
(九)符合出院標準及時出院。
6 四、腦梗死(ICD-10 I63)
(一)接診流程。
1. 按照腦卒中接診流程;
3. 完成頭顱影像學檢查(CT/MRI)、實驗室檢查(血常規、急診生化、凝血功能檢查)、心電圖(ECG)等項檢查。
(二)靜脈應用組織纖溶酶原激活劑(t-PA)或應用尿激酶的評估。
(三)到院48小時內抗血小板治療。
(四)吞嚥困難評價。
(五)血脂評價與管理。
(七)預防深靜脈血栓。
(八)康復評價與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