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註解
1.按門診一般護理常規施行。
2.開診前檢查候診室、診斷室、暗室及治療室,注意整齊清潔。備妥各種藥品、敷料、器械儀器及洗手消毒用具。門診完畢,逐一驗收清查;對電器設備應切斷電源,蓋好防塵罩。
4.遇嬰幼患兒,應準備開瞼鉤,並協助醫師固定患兒全身及頭部。
5.有計劃地安排門診手術、驗光及特殊檢查的預約及登記事宜。
6.預約散瞳檢查的患者,應按醫囑於開診前30min或開診時滴藥散瞳。如滴藥後瞳孔不能完全散大,應隨時報告醫師,以便及早作進一步處理。
8.門診治療室及手術室應定期消毒。至少每週1次,主要以紫外線燈照射。換藥時如發現創口感染或其他特殊情況,應立即報告醫師。對感染創口所用器械敷料應注意分開,換藥後必須清洗及消毒雙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