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妝品命名指南

法規文件

目錄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醫學百科APP(安卓 | iOS | Windows版)

您的醫學知識庫 + 健康測試工具

https://www.wiki8.cn/app/

1 註解

化妝品命名指南》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於2010年2月5日國食藥監許[2010]72號印發。

化妝品命名指南

爲指導化妝品命名,根據《化妝品命名規定》,制定本指南。

一、禁用語

有些用語是否能在化妝品名稱中使用應根據其語言環境來確定。在化妝品名稱中禁止表達的詞意或使用的詞語包括:

(一)絕對化詞意。如特效;全效;強效;奇效;高效;速效;神效;超強;全面;全方位;最;第一;特級;頂級;冠級;極致;超凡;換膚;去除皺紋等。

(二)虛假性詞意。如只添加部分天然產物成分的化妝品,但宣稱產品“純天然”的,屬虛假性詞意。

(三)誇大性詞意。如“專業”可適用於在專業店或經專業培訓人員使用的染髮類、燙髮類、指(趾)甲類等產品,但用於其他產品則屬誇大性詞意。

(四)醫療術語。如處方;藥方;藥用;藥物;醫療;醫治;治療;妊娠紋;各類皮膚病名稱;各種疾病名稱等。

(五)明示或暗示醫療作用和效果的詞語。如抗菌抑菌;除菌;滅菌;防菌;消炎;抗炎;活血;解毒;抗敏;防敏;脫敏;斑立淨;無斑;祛疤;生髮;毛髮再生;止脫;減肥;溶脂;吸脂;瘦身;瘦臉;瘦腿等。

(六)醫學名人的姓名。如扁鵲華佗張仲景李時珍等。

(七)與產品的特性沒有關聯,消費者不易理解的詞意。如解碼;數碼;智能;紅外線等。

(八)庸俗性詞意。如“裸”用於“裸體”時屬庸俗性詞意,不得使用;用於“裸妝”(如彩妝化妝品)時可以使用。

(九)封建迷信詞意。如鬼、妖精、卦、邪、魂。又如“神”用於“神靈”時屬封建迷信詞意;用於“怡神”(如芳香化妝品)時可以使用。

(十)已經批准的藥品名。如膚蟎靈等。

(十一)超範圍宣稱產品用途。如特殊用途化妝品宣稱不得超出《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規定的九類特殊用途化妝品含義的解釋。又如非特殊用途化妝品不得宣稱特殊用途化妝品作用

二、可宣稱用語

凡用語符合化妝品定義的,可在化妝品名稱中使用。在化妝品名稱中推薦使用的可宣稱用語包括:

(一)非特殊用途化妝品

1.發用化妝品名稱中可使用祛屑;柔軟等詞語。

2.護膚化妝品名稱中可使用清爽;控油;滋潤;保溼;舒緩;抗皺;白皙;緊緻;曬後修復等詞語。

3.彩妝化妝品名稱中可使用美化;遮瑕;修飾;美脣;潤脣;護脣;睫毛纖密、捲翹等詞語。

4.指(趾)甲化妝品名稱中可使用保護;美化;持久等詞語。

5.芳香化妝品名稱中可使用香體;怡神等詞語。

(二)特殊用途化妝品名稱可使用與其含義、用途、特徵等相符的詞語。

如健美類化妝品名稱中可使用健美;塑身等詞語。祛斑類化妝品名稱中可使用祛斑;淡斑等詞語。

三、本指南是對化妝品名稱中的禁用語和可宣稱用語的原則性要求,具體詞語包括但不限於上述詞語。

特別提示:本站內容僅供初步參考,難免存在疏漏、錯誤等情況,請您核實後再引用。對於用藥、診療等醫學專業內容,建議您直接咨詢醫生,以免錯誤用藥或延誤病情,本站內容不構成對您的任何建議、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