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註解
犯罪決意指犯罪動機由決定階段向執行階段的轉換和過渡。指行爲人已就在實施犯罪行爲作出了最後的決定,即將付諸實施。在作出決定的過程中,包含着以下環節和內容:
(2)行動目的的確立。對犯罪活動所期望達到的結果及其程度有明確的設想和構思。它對強化犯罪動機起着重要的作用。
(3)行動手段的選擇。根據各目的的手段和具體途徑。
(4)行動動機的捕捉。根據客觀情勢和條件,捕捉着手實施行爲的動機,能反映作案人的性格和意志特徵,從而確定其是倉促行事或猶豫不決的偶犯,還是老練狡猾的慣犯,犯罪決意一般是指行爲的決定階段,但也有把它擴大到行爲的執行階段的意見。即認爲在執行犯罪計劃過程中,有時會產生意志的緊張和動搖,或產生新的動機衝突。是將犯罪決定堅持執行下去,還是停止犯罪着手或中止犯罪,仍然是犯罪決意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