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基本信息
《支氣管肺癌臨牀路徑(2009年版)》由衛生部於2009年9月18日《衛生部辦公廳關於印發胸外科4個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衛辦醫政發〔2009〕160號)印發。
3 發佈通知
衛辦醫政發〔2009〕16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爲規範臨牀診療行爲,提高醫療質量和保證醫療安全,我部組織有關專家研究制定了賁門失弛緩症、自發性氣胸、食管癌和支氣管肺癌等胸外科4個病種的臨牀路徑。現印發給你們,請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根據當地醫療工作實際情況,組織臨牀路徑的試點工作,在我部印發的臨牀路徑基礎上,制訂各試點醫院具體實施的臨牀路徑。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應及時總結試點工作經驗,並將有關情況反饋我部醫政司。
聯繫人:衛生部醫政司醫療處 胡瑞榮、付文豪
電 話:010-68792840、68792205
二○○九年九月十八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4.1 一、支氣管肺癌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爲支氣管肺癌(ICD-10:C34/D02.2)
行肺局部切除/肺葉切除/全肺切除/開胸探查術(ICD-9-CM-3:32.29/32.3-32.5)
4.1.2 (二)診斷依據。
根據《美國國家癌症綜合網非小細胞肺癌治療指南2009年第一版(中國版)》、《臨牀診療指南-胸外科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
1.高危因素:吸菸指數>400,年齡>45歲,環境與職業因素。
3.臨牀體徵:早期不顯著。
4.輔助檢查:胸部影像學檢查,纖維支氣管鏡,肺穿刺活檢等提示。
4.1.3 (三)治療方案的選擇。
根據《美國國家癌症綜合網非小細胞肺癌治療指南2009年第一版(中國版)》、《臨牀診療指南-胸外科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
1.肺部分切除術(包括肺楔形切除和肺段切除)。
2.肺葉切除術(包括複合肺葉切除和支氣管、肺動脈袖式成型)。
3.全肺切除術。
4.1.4 (四)標準住院日爲12-21天。
4.1.5 (五)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符合ICD-10:C34/D02.2支氣管肺癌疾病編碼。
2.臨牀分期(UICC 2009)爲I期、II期、和IIIA期及孤立性腦或腎上腺轉移的非小細胞肺癌。
3.臨牀分期(UICC 2009)爲T1-2,N0的小細胞肺癌。
5.當患者同時具有其他疾病診斷,但住院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牀路徑流程實施時,可進入此路徑。
4.1.6 (六)術前準備(術前評估)3-6天。
1.必需的檢查項目:
(2)凝血功能、血型、肝腎功能、電解質、感染性疾病篩查(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等)、腫瘤標誌物檢查;
(5)影像學檢查:胸片正側位、胸部CT(平掃+增強掃描)、腹部超聲或CT、全身骨掃描、頭顱MRI或CT。
2.根據患者病情,可選擇以下項目:
(1)縱隔鏡;
(2)經皮肺穿刺活檢;
(3)PET-CT(正電子發射計算機斷層成像術)或SPECT(單光子發射計算機斷層成像術);
(4)24小時動態心電圖;
4.1.7 (七)預防性抗菌藥物選擇與使用時機。
抗菌藥物使用應按照《抗菌藥物臨牀應用指導原則》(衛醫發〔2004〕285號)執行。術前30分預防性使用抗菌藥物。
4.1.8 (八)手術日爲入院第4-7天。
2.手術耗材:根據患者病情使用(閉合器、切割縫合器、血管夾等)。
4.1.9 (九)術後住院恢復7-14天。
1.必須複查的項目:
2.術後預防性使用抗菌藥物:按照《抗菌藥物臨牀應用指導原則》(衛醫發〔2004〕285號)執行。
4.1.10 (十)出院標準。
4.1.11 (十一)變異及原因分析。
2.術後出現肺部感染、呼吸功能衰竭、心臟功能衰竭、支氣管胸膜瘻等併發症,需要延長治療時間。
4.2 二、支氣管肺癌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支氣管肺癌(ICD-10:C34;D02.2)
行肺局部切除/肺葉切除/全肺切除+系統性淋巴結清掃、開胸探查術(ICD-9-CM-3:32.29/32.3-32.5)
患者姓名: 性別: 年齡: 門診號: 住院號:
住院日期: 年 月 日 出院日期: 年 月 日 標準住院日:12-21天
時間 | 住院第1天 | 住院第2-6天(術前日) | 住院第4-7天(手術日)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詢問病史及體格檢查 □ 完成病歷書寫 □ 開化驗單及檢查申請單 □ 主管醫師查房 □ 初步確定治療方案 | □ 上級醫師查房 □ 術前準備 □ 臨牀分期與術前評估 □ 術前討論,確定手術方案 | □ 術前留置尿管 □ 手術 □ 術者完成手術記錄 □ 上級醫師查房 □ 觀察生命體徵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胸外科二級護理 □ 普食 臨時醫囑: □ 凝血功能、血型、肝腎功能、電解質、感染性疾病篩查、腫瘤標誌物檢查 | 長期醫囑: □ 霧化吸入 臨時醫囑: □ 明日全麻下擬行 ◎肺局部切除術◎肺葉切除術 □ 術前6小時禁食水 □ 術前晚灌腸 □ 術前備皮 □ 備血 □ 術前鎮靜藥物(酌情) □ 備術中抗菌藥物 □ 其他特殊醫囑 | 長期醫囑: □ 胸外科術後護理常規 □ 特級或一級護理 □ 清醒後6小時進流食 □ 吸氧 □ 胸管引流記量 □ 持續導尿,記24小時出入量 □ 霧化吸入 □ 預防性應用抗菌藥物 □ 鎮痛藥物 臨時醫囑: □ 其他特殊醫囑 |
主要 護理 工作 | □ 入院護理評估 □ 輔助戒菸 | □ 宣教、備皮等術前準備 □ 提醒患者術前禁食水 □ 呼吸功能鍛鍊 | □ 觀察病情變化 □ 術後心理和生活護理 □ 保持呼吸道通暢 |
病情 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護士 簽名 | |||
簽名 |
時間 | 住院5-8天 術後第1日 | 住院6-12天 術後第2-7日 | 住院13-21天 術後第8-14日(出院)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上級醫師查房 □ 住院醫師完成病程書寫 □ 觀察胸腔引流情況 □ 鼓勵並協助患者排痰 □ 必要時纖支鏡吸痰 | □ 上級醫生查房 □ 住院醫生完成病程書寫 □ 必要時纖支鏡吸痰 □ 視情況停用或調整抗菌藥物 | □ 切口拆線 □ 上級醫師查房,明確是否出院 □ 住院醫生完成出院小結、病歷首頁等 □ 根據術後病理確定術後治療方案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胸外科一級護理 □ 普食 臨時醫囑: □ 胸片 □ 其他特殊醫囑 | 長期醫囑: □ 胸外科二級護理 □ 停胸腔閉式引流計量 □ 停記尿量、停吸氧、停心電監護 □ 停霧化 □ 停抗菌藥物 臨時醫囑: □ 拔除尿管 □ 其他特殊醫囑 | 臨時醫囑: □ 切口拆線 □ 通知出院 □ 出院帶藥 □ 定期複診 |
主要 護理 工作 | □ 觀察患者病情 □ 心理與生活護理 | □ 觀察患者病情 □ 心理與生活護理 | □ 觀察病情變化 □ 心理和生活護理 □ 術後康復指導 |
病情 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護士 簽名 | |||
簽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