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基本信息
《毛細支氣管炎臨牀路徑(2016年版)》由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於2016年12月2日《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實施有關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16〕1315號)印發。
3 發佈通知
國衛辦醫函〔2016〕131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爲進一步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範診療行爲,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我委委託中華醫學會組織專家制(修)訂了一批臨牀路徑;同時,對此前印發的有關臨牀路徑進行了整理。現將上述共1010個臨牀路徑一併在中華醫學會網站(網址http://www.cma.org.cn/kjps/jsgf/)發佈,供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參考使用。請各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指導醫療機構結合實際,細化分支路徑並組織實施。同時,要落實以下要求,進一步提高臨牀路徑管理水平和實施效果。
一、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醫療質控和績效考覈相結合
要充分發揮臨牀路徑作爲醫療質量控制與管理工具的作用,實施醫療服務全程管理,同時將臨牀路徑管理有關要求納入績效考覈管理,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
二、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醫療服務費用調整相結合
要注重研究臨牀路徑實施後醫療服務的收費情況,科學測算相關疾病醫療費用,合理控制醫療費用,進一步減輕羣衆看病就醫負擔。
三、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支付方式改革相結合
通過臨牀路徑合理測算單病種付費、按疾病相關診斷組付費(即DRGs付費)等支付方式的支付標準,有效推動支付方式改革。
要提高臨牀路徑實施與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提高臨牀路徑實施效率,加強對臨牀路徑的實時管理和全面統計分析。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
2016年12月2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4.1 一、毛細支氣管炎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爲毛細支氣管炎(ICD-10:J21)。
4.1.2 (二)診斷依據。
根據《諸福棠實用兒科學(第八版)》(人民衛生出版社),及中華醫學會兒科學分會呼吸學組:毛細支氣管炎診斷、治療與預防專家共識(2014年版)
本病診斷要點爲:多見於2歲以內嬰幼兒,尤其以6個月左右嬰兒最爲多見。多數先有上呼吸道感染症狀,1~2天後病情迅速進展,出現陣發性咳嗽,3~4天出現喘息、呼吸困難、喘憋,重者出現紫紺,5~7天達到疾病高峯。<3月的小嬰兒可出現呼吸暫停。一般無全身症狀。體檢雙肺聞及喘鳴音及細溼羅音。
呼吸道病原學檢測:本病可由不同病原所致,呼吸道合胞病毒(RSV)最常見,其次爲副流感病毒、腺病毒等。
血氣分析:血氣分析顯示PaO2不同程度下降,PaCO2正常或增高,pH值與疾病嚴重性相關,病情較重的患兒可有代謝性酸中毒,可發生I型或II型呼吸衰竭。
4.1.3 (三)治療方案的選擇。
根據《諸福棠實用兒科學(第八版)》(人民衛生出版社);及中華醫學會兒科學分會呼吸學組:毛細支氣管炎診斷、治療與預防專家共識(2014年版)
1.吸氧:
2.加強呼吸道護理:增加室內空氣溼度,合理應用霧化吸入,霧化後及時予以拍背、吸痰,以保持呼吸道通暢。
3.喘憋的治療:喘憋較重者,根據病情吸入支氣管擴張藥物(短效β2受體激動劑或聯合應用抗膽鹼能藥物)和霧化吸入糖皮質激素。如喘憋仍無緩解者可短期口服或靜脈使用糖皮質激素試驗性治療。
4.抗感染治療:合併細菌感染時,可用相應抗生素(遵循兒科用藥的方法)。
5.對症治療:脫水的治療:可給予口服或靜脈補液,如有代謝性酸中毒,可予碳酸氫鈉補鹼。心力衰竭、呼吸衰竭按相應危重症治療,必要時行氣管插管進行機械通氣。
4.1.4 (四)標準住院日爲5-7天。
4.1.5 (五)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ICD-10:J21毛細支氣管炎疾病編碼。
2.當患兒同時具有其他疾病診斷,但在住院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牀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3. 以下情況容易發展爲重症毛細支氣管炎,因此不建議進入毛細支氣管炎臨牀路徑:
(1)年齡小於3個月;
(2)胎齡小於34周的早產兒;
(3)伴有基礎疾病:如先天性心臟病、支氣管肺發育不良、先天免疫功能缺陷、先天氣道畸形、唐氏綜合徵等患兒。
4.1.6 (六)入院後第1-2天。
1.必需的檢查項目:
(1)血常規、CRP、尿常規、糞常規;
(4)呼吸道細菌培養及藥敏;
(6)胸片檢查;
(7)心電圖;
2.必要的告知:
4.1.7 (七)入院後第3-5天。
(2)肺功能測定;
(3)心電圖複查;
(5)超聲心動圖;
(6)複查血支原體、衣原體;
(7)支氣管鏡檢查。
2.必要的告知:
如出現心力衰竭、呼吸衰竭等併發症時應當及時退出毛細支氣管炎臨牀路徑。
4.1.8 (八)出院標準。
2.連續3天腋溫<37.5℃。
3 肺部體徵明顯改善。
4.1.9 (九)變異及原因分析。
毛細支氣管炎患兒住院經綜合治療7天,仍有反覆咳、喘發作,遷延難愈,應當及時退出毛細支氣管炎臨牀路徑,尋找病因。
4.2 二、毛細支氣管炎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毛細支氣管炎(ICD-10:J21)
患者姓名: 性別:年齡: 門診號: 住院號:
住院日期:年月日 出院日期:年月日 標準住院日:5-7天
日期 | 住院第1天 | 住院第2天 | 住院第3天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詢問病史及體格檢查 □ 完成病歷書寫 □ 開化驗單 □ 上級醫師查房,初步確定診斷 | □上級醫師查房 □完成入院檢查 □ 完成上級醫師查房記錄等病歷書寫 | □ 收集並追問各類實驗室檢查報告,向上級醫師彙報重要實驗室檢查結果 □ 上級醫師查房 □ 完成上級醫師查房記錄等病歷書寫 |
重 要 醫 囑 | 長期醫囑: □ 兒內科一級護理常規 □ 飲食 □ 吸氧 □ 吸痰 □ 壓縮霧化吸入 □ 其他治療 臨時醫囑: □ 血尿便常規 □ 胸片、心電圖 □ 血氣分析 □ 其他檢查 | 長期醫囑: □ 兒內科一級護理常規 □ 飲食 □ 吸氧 □ 吸痰 □ 壓縮霧化吸入 □ 其他治療 臨時醫囑: □ 複查血氣分析(必要時) □ 其他檢查 | 長期醫囑: □ 兒內科一級護理常規 □ 飲食 □吸氧 □ 吸痰 □ 壓縮霧化吸入 □抗生素(必要時) □ 其他治療 臨時醫囑: □ 複查血氣分析(必要時) □ 心電圖(必要時) □ 其他檢查 |
主要 護理 工作 | □ 入院護理評估 □ 入院宣教 | □ 觀察體溫波動 □ 保持呼吸道暢通,及時清除呼吸道分泌物 □ 協助患兒排痰 | □ 觀察體溫波動 □ 鼓勵患兒少食多餐,多飲水,保證液體攝入量 |
病情 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護士 簽名 | |||
簽名 |
時間 | 住院第4天 | 住院第 5–7 天 (出院日)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觀察患兒病情(體溫波動、肺部體徵) □ 完成病程錄,詳細記錄醫囑變動情況(原因和更改內容) □ 上級醫師查房 | □ 進行體格檢查 □ 上級醫師查房,同意其出院 □ 完成出院小結 |
重 要 醫 囑 | 長期醫囑: □ 兒內科護理常規 □ 飲食 □吸氧 □ 吸痰 □ 壓縮霧化吸入 □ 抗生素(必要時) □ 其他治療 臨時醫囑: □ 複查血尿便常規(必要時) □ 複查心電圖(必要時) □ 其他檢查 | 出院醫囑: □ 出院帶藥 |
主要 護理 工作 | □ 觀察體溫波動 | □ 詳細告知各注意事項(勤洗手、減少公衆地帶活動、如咳嗽和喘息加劇等及時就診) □ 出院宣教 |
病情 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護士 簽名 | ||
簽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