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基本信息
《病毒性腦炎臨牀路徑(2010年版)(2010年版)》由衛生部於2010年12月10日《衛生部辦公廳關於印發神經內科專業8個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衛辦醫政發〔2010〕196號)印發。
3 發佈通知
衛辦醫政發〔2010〕19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我部組織有關專家研究制定了病毒性腦炎、成人全面驚厥性癲癇持續狀態、肌萎縮側索硬化、急性橫貫性脊髓炎、頸動脈狹窄、顱內靜脈竇血栓形成、視神經脊髓炎和亞急性脊髓聯合變性等神經內科8個病種的臨牀路徑。現印發給你們,請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結合當地醫療工作實際,指導各試點醫院制訂具體實施的臨牀路徑,及時總結試點工作經驗,將有關情況報我部醫政司。
聯繫人:衛生部醫政司醫療機構管理處 胡鵬、張文寶
電 話:010-68792200、68792730
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4.1 一、病毒性腦炎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爲病毒性腦炎(ICD-10:A86/G05.1)。
4.1.2 (二)診斷依據。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神經病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
2.主要表現爲發熱、頭痛、癲癇發作、精神改變、意識障礙和/或神經系統定位體徵等腦實質受損徵象。
3.腦電圖(EEG)顯示局竈性或彌散性異常。
5.腰穿檢查腦脊液壓力正常或升高,白細胞和蛋白質正常或輕度增高,糖和氯化物正常;無細菌、結核菌和真菌感染依據。
4.1.3 (三)治療方案的選擇。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神經病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
1.抗病毒治療;
2.糖皮質激素治療;
3.抗生素治療;
4.對症支持治療。
4.1.4 (四)標準住院日。
重症或併發症嚴重者6–8周,輕症3–4周。
4.1.5 (五)進入臨牀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ICD-10:A86/G05.1病毒性腦炎疾病編碼。
2.具有其他疾病診斷,但住院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臨牀路徑流程。
3.就診時或治療過程中出現昏迷者進入重症病毒性腦炎路徑,否則進入輕症病毒性腦炎路徑。
4.1.6 (六)住院期間檢查項目。
1.必需的檢查項目:
(2)肝腎功能、電解質、血糖、血沉、血氣分析、感染性疾病篩查(乙肝、梅毒、艾滋病等);
(4)腦電圖;
(5)頭顱CT/MRI;
(2)併發其他感染患者行分泌物或排泄物細菌/真菌培養及藥敏試驗;
4.1.7 (七)選擇用藥。
4.1.8 (八)出院標準。
2.併發症得到有效控制。
4.1.9 (九)變異及原因分析。
患者出現呼吸肌麻痹,需機械通氣治療;頻繁癲癇持續發作;嚴重感染等併發症須進入ICU治療。
4.2 二、病毒性腦炎臨牀路徑表單(輕症患者)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病毒性腦炎(ICD-10:A86/G05.1)
患者姓名:性別:年齡:門診號:住院號:
住院日期:年月日 出院日期:年月日 標準住院日:3–4周
時間 | 住院第1天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詢問病史及體格檢查 □ 完善輔助檢查 □ 評估既往腰穿、影像學結果及腦電圖等結果,確定首次或複查時間 □ 初步確定治療方案 □ 向患者及其家屬告知病情、檢查結果及治療方案,簽署各種檢查知情同意書 □ 完成首次病程記錄等病歷書寫 □ 必要時主任醫師查房,明確診斷,指導治療 □ 完成上級醫師查房記錄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一級護理 □ 抗病毒藥物 □ 其他用藥依據病情下達 臨時醫囑: □ 血肝腎功能、血糖、血脂、電解質、凝血功能、血氣分析,痰培養加藥敏,感染性疾病篩查(乙肝五項、抗體三項) □ 腦電圖 □ 頭顱CT或頭顱MRI(平掃+增強) |
主要 護理 工作 | □ 入院宣教及護理評估 □ 正確執行醫囑 □ 嚴密觀察患者病情變化 |
病情 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護士 簽名 | |
簽名 |
時間 | 住院第2天 | 住院第3–7天 | 住院第8–14天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上級醫師查房 □ 書寫病程記錄 □ 繼續觀察病情變化,並及時與患者家屬溝通 □ 腰穿檢查(首次或複查) | □ 三級醫師查房 □ 完成上級醫師查房記錄 □ 相關科室會診 □ 複查結果異常的化驗檢查 | □ 上級醫師查房 □ 完成上級醫師查房記錄 □ 相關科室會診 □ 複查結果異常的化驗檢查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一級護理 □ 抗病毒藥物 □ 其他用藥依據病情下達 臨時醫囑: □ 腦脊液檢查 □ 複查異常化驗 □ 依據病情需要下達 | 長期醫囑: □ 一級護理 □ 抗病毒藥物 □ 其他用藥依據病情下達 臨時醫囑: □ 複查異常化驗 □ 依據病情需要下達 | 長期醫囑: □ 一級護理 □ 抗病毒藥物 □ 其他用藥依據病情下達 臨時醫囑: □ 複查異常化驗 □ 依據病情需要下達 |
主要 護理 工作 | □ 觀察病情變化同前 □ 按時評估病情,相應護理措施到位 □ 特殊用藥護理同前 | □ 觀察病情變化同前 □ 按時評估病情,相應護理措施到位 □ 特殊用藥護理同前 | □ 觀察病情變化同前 □ 按時評估病情,相應護理措施到位 □ 特殊用藥護理同前 |
病情 變異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護士簽名 | |||
醫師簽名 |
時間 | 住院第15–19天 | 住院第20–27天 | 住院第21–28天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完成上級醫師查房記錄 □ 相關科室會診 □ 複查頭顱CT或頭顱MRI □ 複查腰穿 | □ 通知患者及其家屬明天出院 □ 如果患者不能出院,在“病程記錄”中說明原因和繼續治療的方案 | □ 患者辦理出院手續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神經科護理常規 □ 一級護理 □ 用藥依據病情下達 臨時醫囑: □ 複查腰穿 | 長期醫囑: □ 依據病情下達 臨時醫囑: □ 通知明日出院 | □ 出院帶藥 □ 囑病人在醫生指導下服藥 |
主要 護理 工作 | □ 觀察病情變化同前 □ 按時評估病情,相應護理措施到位 □ 特殊用藥護理同前 | □ 觀察病情變化同前 □ 按時評估病情,相應護理措施到位 □ 特殊用藥護理同前 | □ 出院帶藥服用指導 □ 特殊護理指導 □ 告知複診時間和地點 |
病情 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護士 簽名 | |||
簽名 |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病毒性腦炎(ICD-10:A86/G05.1*)
患者姓名:性別:年齡:門診號:住院號:
住院日期:年月日 出院日期:年月日 標準住院日:6–8周
時間 | 住院第1天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詢問病史及常規體格檢查 □ 向患者家屬告知病情、檢查結果及治療方案,並交待重症病房家屬須知 □ 評估既往腰穿、影像學結果及腦電圖等結果,確定首次或複查時間 □ 上級醫師查房,初步確定治療方案 □ 完善輔助檢查 □ 完成首次病程記錄等病歷書寫 □ 必要時主任醫師查房,明確診斷,指導治療 □ 完成上級醫師查房記錄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特級護理 □ 留置鼻胃(腸)管 □ 腸內(外)營養支持治療 □ 用藥依據病情下達 臨時醫囑: □ 動脈血氣分析 □ 血肝腎功能、血糖、血脂、電解質、凝血功能、痰培養加藥敏,感染性疾病篩查(乙肝五項、抗體三項) □ 腦電圖 □ 頭顱CT或頭顱MRI(平掃+增強) |
主要 護理 工作 | □ 入院宣教及護理評估 □ 正確執行醫囑 □ 嚴密觀察患者病情變化 |
病情 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護士 簽名 | |
簽名 |
時間 | 住院第2天 | 住院第3–7天 | 住院第8–14天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主管醫師查房 □ 書寫病程記錄 □ 昏迷量表評分 □ 繼續觀察病情變化,並及時與患者家屬溝通 □ 根據血氣及病人情況調整呼吸機參數 □ 複查抽血項目中異常的檢查 □ 腰穿檢查(首次或複查) | □ 上級醫師查房 □ 完成上級醫師查房記錄 □ 根據血氣及病人情況調整呼吸機參數 □ 相關科室會診 □ 複查結果異常的化驗檢查 | □ 三級醫師查房 □ 完成上級醫師查房記錄 □ 相關科室會診 □ 複查結果異常的化驗檢查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特級護理 □ 留置鼻胃(腸)管 □ 氣道管理 □ 用藥依據病情下達 臨時醫囑: □ 腦脊液檢查 □ 動脈血氣分析 □ 複查異常化驗 □ 依據病情需要下達 | 長期醫囑: □ 特級護理 □ 留置鼻胃(腸)管 □ 氣道管理 □ 用藥依據病情下達 臨時醫囑: □ 複查異常化驗 □ 動脈血氣分析 □ 依據病情需要下達 | 長期醫囑: □ 特級護理 □ 營養支持治療 □ 氣道管理 □ 用藥依據病情下達 臨時醫囑: □ 複查異常化驗 □ 必要時查動脈血氣分析 □ 依據病情需要下達 |
主要 護理 工作 | □ 觀察病情變化同前 □ 按時評估病情,相應護理措施到位 □ 特殊用藥護理同前 | □ 觀察病情變化同前 □ 按時評估病情,相應護理措施到位 □ 特殊用藥護理同前 | □ 觀察病情變化同前 □ 按時評估病情,相應護理措施到位 □ 特殊用藥護理同前 |
病情 變異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護士簽名 | |||
醫師簽名 |
時間 | 住院第15–28天 | 住院第29–34天 | 住院第35–40天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完成上級醫師查房記錄 □ 鼻胃(腸)管拔管評估 □ 抗癲癇藥物方案調整 □ 相關科室會診 □ 複查腦電圖 □ 複查頭顱CT或頭顱MRI □ 複查腰穿 | □ 鼻胃(腸)管拔除 □ 氣道管理 | □ 氣道管理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神經科護理常規 □ 特級護理或一級護理 □ 營養支持治療 □ 用藥依據病情下達 臨時醫囑: □ 複查腦電圖 □ 複查頭顱CT或頭顱MRI □ 複查腰穿 | 長期醫囑: □ 依據病情下達 臨時醫囑: □ 必要時撤除鼻胃(腸)管 | 長期醫囑: □ 依據病情下達 臨時醫囑: □ 必要時撤除鼻胃(腸)管 |
主要 護理 工作 | □ 觀察病情變化同前 □ 按時評估病情,相應護理措施到位 □ 特殊用藥護理同前 | □ 觀察病情變化同前 □ 按時評估病情,相應護理措施到位 □ 特殊用藥護理同前 | □ 觀察病情變化同前 □ 按時評估病情,相應護理措施到位 □ 特殊心理護理 |
病情 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護士 簽名 | |||
簽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