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本: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2002年公佈的第二批化學藥品說明書鹽酸金黴素眼膏說明書由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於2002年02月05日藥監注函[2002]58號《關於公佈第二批化學藥品說明書目錄的通知》發佈。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公佈的說明書是規範修訂後的建議參考樣稿,企業如有疑異,可提出修改意見。〔適應症〕應與原批准的內容一致;〔不良反應〕、〔藥物相互作用〕等項內容,企業提供的說明書不能比樣稿所列的少。對於說明書樣稿中的空項或未列全的項目,應要求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填寫,如商品名、規格等。
鹽酸金黴素眼膏說明書
【藥品名稱】
通用名:鹽酸金黴素眼膏
曾用名:
商品名:
英文名:Chlortetracycline Hydrochloride Eye Ointment
漢語拼音:Yɑnsuɑn Jinmeisu Yɑnɡɑo
本品主要成份爲:鹽酸金黴素。其化學名稱爲:6-甲基-4-(二甲氨基)-3,6,10,12,12a,-五羥基-1,11-二氧代- 7-氯-1,4,4a,5,5a,6,11,12a-八氫-2-並四苯甲酰胺鹽酸鹽。
結構式:
分子式:C22H23ClN2O8·HCl
分子量:515.35
【性狀】
本品爲黃色軟膏。
【藥理毒理】
本品爲四環素類抗生素,許多革蘭陽性菌及立克次體屬、支原體屬、衣原體屬、非典型分枝桿菌屬、螺旋體對本品敏感。腸球菌屬對其耐藥。本品與四環素類不同品種之間存在交叉耐藥。本品作用機制爲特異性與細菌核糖體30S亞基的A位置結合,抑制肽鏈的增長和影響細菌蛋白質的合成。
【藥代動力學】
本品爲局部用藥,很少吸收。
【適應症】
用於敏感金黃色葡萄球菌、化膿性鏈球菌、肺炎鏈球菌等革蘭陽性菌及流感嗜血桿菌等敏感革蘭陰性菌所致淺表眼部感染;也可用於沙眼衣原體所致沙眼的治療。
【用法用量】
塗入眼瞼內,每日1~2次。
【不良反應】
【禁忌】
有四環素類藥物過敏史者禁用。
【注意事項】
急性或慢性沙眼的療程應爲1~2月或更長,眼膏可作爲夜間治療用藥,以保持感染部位與藥物接觸較長時間。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尚不明確。
【兒童用藥】
【老年患者用藥】
【藥物相互作用】
尚不明確。
【藥物過量】
【規格】
0.5%(g/g)
【貯藏】
【包裝】
【有效期】
【批准文號】
【生產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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