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應用原則
1.麻醉前應按麻醉方法、手術部位及病情特點選擇麻醉前用藥的種類、劑量、用藥時間及給藥途徑。手術前1d晚宜常規口服鎮靜催眠藥,以求充分睡眠。小兒劑量應按年齡、體重計算。
2.全身麻醉和腹腔內手術應選用顛茄類藥,局部麻醉、神經阻滯麻醉和椎管內麻醉用地西泮(安定)或巴比妥類藥物。
3.下列情況鎮痛鎮靜藥物劑量可適當加大:①患者情緒過度緊張;②劇痛;③甲狀腺功能亢進。
4.1歲以內小兒、顱內壓升高、呼吸功能不全和支氣管哮喘及肝功能嚴重損害患者,慎用麻醉性鎮痛藥。
5.老年、小兒、心動過緩者或採用硫噴妥鈉、氯胺酮、羥丁酸鈉時,阿托品用量宜略大。高熱、心動過速、甲狀腺功能亢進、青光眼及腎上腺髓質功能亢進者不宜用阿托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