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腦卒中防治工作減少百萬新發殘疾工程綜合方案

腦卒中 新發殘疾 法規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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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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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拼音

jiā qiáng nǎo zú zhōng fáng zhì gōng zuò jiǎn shǎo bǎi wàn xīn fā cán jí gōng chéng zōng hé fāng àn

2 基本信息

加強腦卒中防治工作減少百萬新發殘疾工程綜合方案》由國家衛生健康委、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國家廣電總局、國家醫保局、國家中醫藥局、國家藥監局於2021年6月8日《關於印發加強腦卒中防治工作減少百萬新發殘疾工程綜合方案的通知》(國衛醫函〔2021〕113 號)印發。

3 發佈通知

關於印發加強腦卒中防治工作減少百萬新發殘疾工程綜合方案的通知

國衛醫函〔2021〕113 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教育廳(局)、工業與信息化廳(局)、財政廳(局)、交通運輸廳(局、委)、商務廳(局)、廣播電視局、醫保局、中醫藥局、藥監局:

爲進一步做好腦卒中防治工作,提高診療效果,減少因腦卒中所致殘疾發生,國家衛生健康委、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國家廣電總局、國家醫保局、國家中醫藥局、國家藥監局等10部門決定實施加強腦卒中防治工作減少百萬新發殘疾工程,並聯合制定了《加強腦卒中防治工作減少百萬新發殘疾工程綜合方案》(以下簡稱《綜合方案》)。現印發給你們(可以在國家衛生健康委官方網站“醫政醫管”欄目下載),並提出以下要求。

一、深刻認識腦卒中防治工作的重要意義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衛生健康工作。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提出深入實施健康中國行動,爲人民提供全方位全週期健康服務,提升健康教育、慢病管理和殘疾康復服務質量。腦卒中等心腦血管疾病具有發病率高、致死率高、致殘率高和複發率高的特點,嚴重影響人民羣衆健康。《國務院關於實施健康中國行動的意見》(國發〔2019〕13號)將實施心腦血管疾病防治行動作爲重要內容予以部署。解決好腦卒中的防治問題對於提高人民羣衆健康水平、減輕家庭、社會負擔具有重要意義。

二、深入持續推進腦卒中防治工作取得實效

近年來,國家衛生健康委等有關部門貫徹落實中央決策部署,制定完善一系列具體政策措施,各地有關部門和廣大醫療衛生機構推進腦卒中防治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但目前,我國腦卒中防治任務還很艱鉅,防治體系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問題仍然較爲突出,需要我們繼續加大力度,持續推進工作取得新突破。各地有關部門要牢固樹立以人民爲中心的思想,針對工作中的重點難點問題,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進一步提升腦卒中防治效果,增強人民羣衆獲得感。

三、及時做好總結,持續改進提升工作效果

各地有關部門要及時掌握工作進展,做好工作推進措施、進展情況和工作成效等的總結。針對影響腦卒中防治工作的困難、問題,協調有關部門提出改進措施。要及時總結工作中的經驗做法,形成制度性安排。各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牽頭做好工作階段性總結,國家衛生健康委將適時牽頭開展調研,瞭解各地工作進展情況。

附件:加強腦卒中防治工作減少百萬新發殘疾工程綜合方案

國家衛生健康委        教育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政部

交通運輸部            商務部

國家廣電總局      國家醫保局

國家中醫藥局      國家藥監局

2021年6月8日

4 全文

加強腦卒中防治工作減少百萬新發殘疾工程綜合方案

腦卒中是嚴重危害人民羣衆健康的重大疾病,腦卒中及其導致的殘疾,給患者、家庭以及社會造成了巨大負擔。按照《“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國務院關於實施健康中國行動的意見》和《健康中國行動(2019-2030年)》部署要求,爲有效預防和控制腦卒中高危因素、降低發病率、規範及時治療腦卒中減少殘疾發生,制定本方案。

4.1 一、工作目標

實施腦卒中綜合防控,深入做好健康宣教,持續開展高危人羣篩查和干預,推廣適宜技術,加強腦卒中急診急救、規範實施治療和康復隨訪,進一步提升腦卒中防治效果,有效降低發病率及致殘率。

到2022年,我國30歲及以上居民高血壓知曉率達到55%,高血壓確診患者基本接受規範治療。設立卒中中心的三級綜合醫院中醫醫院相關的專科醫院常規開展靜脈溶栓和取栓技術。

到2025年,我國30歲及以上居民高血壓知曉率達到60%,高血壓確診患者規範治療率進一步提升。所有地市和30萬人口以上的縣,至少有1家二級綜合醫院或中醫院常規開展靜脈溶栓技術和取栓技術。

到2030年,我國30歲及以上居民高血壓知曉率達到65%,高血壓確診患者規範治療率提升到更高水平。所有設立卒中中心的二級以上綜合醫院中醫醫院相關的專科醫院常規開展靜脈溶栓及取栓技術。

4.2 二、策略與措施

4.2.1 (一)深化部門合作,落實腦卒中綜合防控策略。

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進一步完善腦卒中等慢性病防治政策,建立部門間協作機制。加強各部門針對腦卒中危險因素的綜合干預和宣傳引導,倡導膳食結構多樣化,開展“三減三健”、控煙限酒等健康生活方式專項行動,推廣全民健身運動,營造健康的生產生活環境。逐步擴大腦卒中高危人羣早期篩查與綜合干預覆蓋範圍,探索推進腦卒中機會性篩查。

4.2.2 (二)完善防治管理體系,開展全生命週期健康管理

4.2.2.1 1.大力推進卒中中心建設。

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含中醫藥主管部門,下同)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制訂卒中中心建設長期規劃,推進醫療機構卒中中心建設。完善腦卒中診療質量控制指標體系,按統一標準對卒中中心建設運行進行監督指導。強化卒中中心溶栓、取栓技術開展等方面的考覈,引導有條件的醫療機構加大力度開展溶栓、取栓診療技術。允許具備相應技術條件和能力水平的中心鄉鎮衛生院在保障醫療質量安全的前提下,開展靜脈溶栓和取栓技術。

4.2.2.2 2.完善腦卒中綜合診療模式。

有關醫療機構要有效整合急診醫學科、介入醫學科、神經內科、神經外科心臟內科、影像科、檢驗科、康復科等相關學科,優化服務流程,推進多學科密切合作診療模式,實施“以病人爲中心”的“單病種、多學科”綜合診療服務。有條件的卒中中心要設立腦心健康管理、心源性卒中防治單元、卒中急救協調等專崗,開展相應工作。發揮中醫藥作用,開展腦卒中中醫藥健康管理服務,向腦卒中患者高危人羣提供中醫醫療保健服務和中醫特色康復服務。鼓勵開展中西醫結合的多學科聯合診療。

4.2.2.3 3.構建腦卒中專病分級診療模式。

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積極推動腦卒中篩查與防治基地醫院、三級醫院卒中中心牽頭,急救中心、康復醫療機構、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機構等組建醫療聯合體。鼓勵醫聯體單位充分發揮“互聯網+醫療健康”作用,加快實現醫療資源上下貫通、信息互通共享,開展雙向轉診、遠程會診、遠程培訓等服務,着力構建雙向轉診、上下聯動、防治結合的腦卒中專病分級診療模式。

4.2.2.4 4.推進急救體系網絡建設。

將院前急救網絡建設納入當地醫療機構設置規劃,根據有關標準與規範推進院前急救相關信息化建設,構建區域“卒中急救地圖”。推動院前醫療急救網絡與院內急診有效銜接,建立通暢的院前院內一體化急救綠色通道,提供規範高效的卒中急救診療服務,打造“1小時黃金時間救治圈”,提高救治效率。

4.2.2.5 5.推進腦卒中生命週期健康管理

依託卒中中心、腦卒中篩查與防治基地醫院和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推進開展腦卒中篩查預防、急診急救、規範治療、康復治療、健康隨訪的全生命週期管理服務,實施早期介入、分階段康復強化康復醫療服務,促進功能恢復,降低致殘率。推動“疾病治療”向“健康管理”轉變。

4.2.2.6 6.完善腦卒中登記管理系統

推動建立全國統一的標準化卒中登記平臺,推進全國卒中診療個案登記管理,加強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間的信息互聯互通和安全有效共享,逐步實現腦卒中危險因素篩查登記、發病、患病、死亡的全過程動態管理。通過信息系統,逐步實現技術指導、質控評價、效果評估、形勢研判等功能

4.2.3 (三)推廣普及溶栓、取栓等腦卒中治療適宜技術。

4.2.3.1 1.完善腦卒中治療適宜技術培訓體系。

建立國家、省、市三級培訓體系,各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組織本區域內相關醫務人員開展培訓工作。尤其要加大對基層醫務人員的培訓力度,提高培訓效果,推廣靜脈溶栓、動脈取栓等適宜技術,推廣中醫藥防治腦卒中的技術和方法

4.2.3.2 2.規範開展技術推廣普及工作。

地方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組織建立專家隊伍,依據腦卒中防治適宜技術規範和指南,規範開展腦卒中治療適宜技術推廣普及工作。

4.2.3.3 3.加大對中西部地區的技術幫扶力度。

積極開展對口支援和遠程醫療服務,採用線下人才幫扶、線上技術培訓等措施,全面提升中西部地區腦卒中防治能力管理水平

4.2.4 (四)以高血壓爲重點推進腦卒中高危因素防控。

4.2.4.1 1.推行高血壓網格化管理。

各縣(區)根據區域人口數量等實際情況,明確一家或數傢俱備相應能力醫院作爲高血壓管理技術支持機構,加強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指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緊密結合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開展轄區內高血壓患者的服務管理工作。疾控機構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收集和分析區域高血壓防治信息,評價防控效果,爲制定針對性的防治措施提供數據支撐。

4.2.4.2 2.大力開展“30歲及以上公民知血壓行動”。

各地有關部門要通過多種形式加強高血壓危害和防治知識科普宣教,積極引導30歲及以上公民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血壓檢測,提高高血壓的知曉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根據相關服務範圍爲轄區重點人羣進行血壓檢測

4.2.4.3 3.建立門診普查血壓制度。

各地有關部門要支持醫療機構配備設備和人員,加大門高血壓機會性篩查力度。二級以下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積極推進35歲以上的門診首診患者普查血壓工作,在患者病情允許的情況下,引導患者在就診時檢測血壓。三級醫院要根據患者病情需要,對相關專科門診就診患者檢測血壓。向檢測發現的高血壓人羣提供健康教育、就醫指導,將確診病例信息轉介至其所在轄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及時納入高血壓患者健康管理

4.2.4.4 4.增設血壓檢測點。

有條件的地方,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積極協調有關部門推進在車站等公共場所適當區域設置自助血壓檢測點的工作,爲公衆提供免費自助血壓檢測服務,車站予以配合。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安排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技術支持指導,對測量血壓處於正常高值或異常的羣衆提供健康知識宣教和就醫指導,推動血壓異常情況與個人電子健康檔案信息互聯互通。要適時總結相關工作機制與經驗,探索向大型商場超市等其他公共場所推廣。

4.2.4.5 5.做好其他高危因素防控。

加強健康宣教,提高公衆肥胖、高血糖、高血脂等腦卒中危險因素的認識,推進“三高(高血壓、高血糖、高血脂)共管”,促進公衆養成良好的飲食、運動、作息等生活習慣

4.2.5 (五)加強心源性卒中防治。

加大心源性卒中防治理念、防治知識技術培訓和宣傳普及力度,提高心源性卒中防治意識能力。總結推廣心源性卒中防治工作經驗,完善醫療機構內及各級醫療機構之間心源性卒中防治協作機制。制修訂完善相關診療規範,建立健全多學科協作診療模式,加強急診科、神經內外科等與心血管病科的合作。推進心源性卒中防治分級診療制度建設,強化區域醫療中心輻射帶動作用,加大對基層醫療機構和人員的培訓力度,結合實際指導開展高危人羣篩查、房顫抗凝治療等適宜的心源性卒中防治項目。

4.2.6 (六)優化政策環境,提高綜合保障水平。

4.2.6.1 1.提高綜合保障水平。

有條件的地區要結合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積極探索實行適宜的醫保付費方式。醫療機構對需要緊急救治的腦卒中患者實行“先診療、後付費”,不得因費用原因延誤救治。對身份不明確或者身份明確但無支付能力患者的急救費用,按照規定申請疾病應急救助基金支付。

4.2.6.2 2.有序推進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帶量採購及應用。

按照常態化制度化要求,醫保部門大力推進藥品和高值耗材帶量採購工作,以量換價,降低價格,減輕羣衆負擔。同時要推進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提高體現技術勞務價值的醫療服務價格。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指導公立醫院完善內部分配機制,形成正向引導和激勵

4.2.7 (七)加強宣傳引導。

4.2.7.1 1.開展形式多樣的科普宣教。

充分藉助廣播電視、報紙、新媒體,開展經常性形式多樣的宣教活動,實現科普教育進社區、進學校、進家庭。引導羣衆形成健康生活方式,提高腦卒中預防、急救、治療、康復科普知識的知曉率。發揮校企力量,完善教育培訓。強化學校責任,把科普教育納入各教育階段,擬定課堂教學和培訓內容標準,保證教學和培訓質量。

4.2.7.2 2.加強信息審覈,規範科普宣傳。

建立健全廣播、電視、網絡平臺等主管、主辦單位與衛生健康行政部門、醫療機構的協作機制,加強相關科普節目的審覈,確保科學、規範地傳播信息和正確引導。

4.3 三、保障措施

4.3.1 (一)強化組織領導

各地有關部門要把“加強腦卒中防治工作減少百萬新發殘疾工程”作爲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推進健康中國行動的重點內容,加強部門溝通協調,統籌各方資源,完善支持保障政策,制訂本地區的工作規劃及實施方案,加大督促指導力度,確保工作落實到位。

4.3.2 (二)落實部門責任。

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共同組織實施本方案並開展監督評估,指導醫療衛生機構落實衛生健康服務的措施。財政部門要按規定落實投入政策,支持做好腦卒中防治工作。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會同商務、交通等部門加強對大型商場超市、車站等公共場所設置自助血壓檢測點工作的督促指導。醫保部門要進一步完善保障和支付政策。藥監部門要對腦卒中溶栓、取栓常用藥品和高值耗材加強監管。教育部門要將腦卒中等慢病防治科普知識寫入中小學課本,加強中小學生的健康教育工作,充分發揮中小學聘任衛生健康副校長等已有機制的作用,支持醫學高等教育、職業教育開設相關課程。中醫藥部門要發揮中醫藥作用,推廣應用中醫藥防治腦卒中的技術方法,加強中西醫協作,提高腦卒中綜合防治能力。廣播電視部門要加強科普宣傳,積極開展腦卒中等慢性病防治教育宣傳。

4.3.3 (三)加強人才培養。

完善人才培養使用的政策保障,加強醫教協同,強化醫學生慢性病防治相關知識和能力的教育培養,鼓勵高校開設健康促進健康管理相關課程,大力開展多種形式的針對性繼續醫學教育。各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制訂相應的人才培養和引入計劃,着力培養複合型、實用型人才

4.3.4 (四)營造良好氛圍。

各地有關部門要加強協作,廣泛宣傳實施加強腦卒中防治工作減少百萬新發殘疾工程的戰略意義、目標任務和策略措施。各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及時掌握工作進度,總結工作經驗,做好工作統計(具體統計指標見附件)。加強正面宣傳、輿論監督、科學引導和典型報道,增強社會對加強腦卒中防治工作減少百萬新發殘疾工程的普遍認知,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持、共同參與的良好氛圍。國家衛生健康委將適時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對工作落實情況進行調研和總結。

4.4 附件:加強腦卒中防治工作減少百萬新發殘疾工程工作進展統計指標

一、30歲以上居民高血壓知曉率

二、開展腦卒中高危人羣篩查人數、篩查發現高危因素人數、干預人數

三、建設卒中中心數量(其中地市級以上醫院卒中中心數量、縣級醫院卒中中心數量),本轄區內建設卒中中心的地市(縣、旗)數量及佔比

四、本轄區開展溶栓、取栓技術醫療機構數量及佔比

五、醫療機構開展高血壓機會性篩查人次數量

六、建設“卒中急救地圖”地市(縣)的數量及佔比

七、腦卒中患者救治成功率、殘疾發生

八、設置自助血壓檢測點數量

九、實行“先診療、後付費”患者數量,醫療機構墊付醫療費用數額、申請疾病應急救助基金數額

十、卒中診療相關質控指標(具體見《醫院卒中中心建設與管理指導原則(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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