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S/T 801—2022 妊娠期婦女體重增長推薦值標準

婦產科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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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拼音

W S / T 8 0 1 — 2 0 2 2 rèn shēn qī fù nǚ tǐ zhòng zēng zhǎng tuī jiàn zhí biāo zhǔn

2 英文參考

Standard of recommendation for weight gainduring pregnancy period

3 基本信息

ICS 11.020

CCS C 55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行業標準WS/T 801—2022《妊娠期婦女體重增長推薦值標準》(Standard of recommendation for weight gainduring pregnancy period)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於2022年7月28日《關於發佈〈不同胎齡新生兒出生時生長評價標準〉等2項推薦性衛生行業標準的通告》(國衛通〔2022〕7號)發佈,自2022年10月1日起實施。

4 發佈通知

關於發佈《不同胎齡新生兒出生時生長評價標準》等2項推薦性衛生行業標準的通告

國衛通〔2022〕7號

現發佈《不同胎齡新生兒出生時生長評價標準》等2項推薦性衛生行業標準,編號和名稱如下:

WS/T 800—2022 不同胎齡新生兒出生時生長評價標準

WS/T 801—2022 妊娠期婦女體重增長推薦值標準

上述標準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國家衛生健康委

2022年7月28日

5 前言

本標準由國家衛生健康委婦幼健康標準專業委員會負責技術審查和技術諮詢,由國家衛生健康委醫療管理服務指導中心負責協調性和格式審查,由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婦幼健康司負責業務管理、法規司負責統籌管理。

本標準起草單位: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營養與健康所、中國營養學會、中山大學、南京醫科大學、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北京協和醫院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婦產醫院、華中科技大學、四川大學、北京大學第一醫院、北京市海淀區婦幼保健院、河北醫科大學第一醫院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婦幼保健中心、西北婦女兒童醫院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賴建強、蘇宜香、楊月欣、汪之頊、常素英、馬良坤、李光輝、楊年紅、曾果、楊慧霞。

6 標準正文

妊娠期婦女體重增長推薦值標準

6.1 1 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我國婦女單胎自然妊娠體重增長推薦值。

本標準適用於對我國婦女單胎自然妊娠體重增長的指導。

本標準不適用於身高低於140cm,或妊娠體重高於125kg的婦女。妊娠期合併症和併發症患者應結合臨牀意見進行個體化評價。

6.2 2 規範性引用文件

本標準沒有規範性引用文件。

6.3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標準。

3.1

妊娠期 pregnancy period

從末次月經的第一日開始計算,約爲280日(40周)。

注:臨牀上將妊娠全程分爲妊娠早期、妊娠中期妊娠晚期3個時期。

3.2

妊娠早期 first trimester

妊娠未達14周。

3.3

妊娠中期 second trimester

妊娠第14周~27+6周。

3.4

妊娠晚期 third trimester

妊娠第28周及其後。

3.5

體質指數 body mass index; BMI 一種計算身高體重的指數,計算方法體重(kg)與身高(m)的平方的比值。

3.6

妊娠體重 pre-pregnancy weight

妊娠之前三個月內的平均體重

3.7

分娩體重 pre-delivery weight

分娩一週內最後一次稱量的體重

3.8

妊娠期體重總增長值 gestational weight gain; GWG

分娩體重(kg)減去妊娠體重(kg)所得數值

3.9

妊娠早期體重增長值 gestational weight gain in first trimester

妊娠13週末體重(kg)減去妊娠體重(kg)所得數值

3.10

妊娠中期體重增長值 gestational weight gain in second trimester

妊娠27週末體重(kg)減去妊娠13週末體重(kg)所得數值

3.11

妊娠晚期體重增長值 gestational weight gain in third trimester

分娩體重(kg)減去妊娠27週末體重(kg)所得數值

6.4 4 妊娠期婦女體重增長範圍及妊娠中期妊娠晚期每週體重增長推薦值

按中國成人體質指數切點,分別給予在不同妊娠體質指數情況下,單胎妊娠婦女體重增長範圍及妊娠中期妊娠晚期每週體重增長推薦值,見表1。

表 1 妊娠期婦女體重增長範圍及妊娠中期妊娠晚期每週體重增長推薦值

妊娠體質指數分類

總增長值範圍(kg)

妊娠早期增長值範圍(kg)

妊娠中期妊娠晚期每週體重增長值及範圍( kg/week)

低體重( BMI< 18.5 kg/m2)

11.0~16.0

0~2.0

0.46 (0.37~0.56)

正常體重(18.5 kg/m2≤BMI<24.0 kg/m2)

8.0~14.0

0—2.0

0.37  (0.26~0.48)

超重 (24.0 kg/m2≤BMI<28.0 kg/m2)

7.0~11.0

0~2.0

0.30 (0.22~0.37)

肥胖(BMI≥28.0 kg/m2)

5.0~9.0

0~2.0

0.22 (0.15~0.30)

6.5 5 測量方法

妊娠期婦女身高體重測量方法參見附錄A。

7 附錄A(資料性)妊娠期婦女身高體重測量方法

7.1 A.1 身高測量

7.1.1 A.1.1 測量條件

測量妊娠婦女應免冠、赤足,解開發髻,室溫25℃左右。

7.1.2 A.1.2 測量工具

立柱式身高計,分度值0.1cm,有抵牆裝置。滑測板應與立柱垂直,滑動自如。

7.1.3 A.1.3 測量方法

妊娠婦女取立正姿勢,站在踏板上,挺胸收腹,兩臂自然下垂,腳跟靠攏,腳尖分開約60度。雙膝併攏挺直,兩眼平視正前方,眼眶下緣與耳廓上緣保持在同一水平。腳跟、臀部和兩肩胛角間三個點同時接觸立柱,頭部保持立位置。測量者手扶滑測板輕輕向下滑動,直到底面與頭顱頂點相接觸,此時觀察妊娠婦女姿勢正確後讀取數值

7.1.4 A.1.4 讀數與記錄

讀數時測量者的眼睛與滑測板底面在同一個水平面上,讀取滑板底面對應立柱所示數值,以釐米爲單位,精確到0.1cm。

7.2 A.2 體重測量

7.2.1 A.2.1 測量條件

測量應在清晨、空腹、排泄完畢的狀態下進行,室溫25℃左右。

7.2.2 A.2.2 測量工具

校準電子體重秤,分度值≤0.1kg,測量體重計放置平穩並調零。

7.2.3 A.2.3 測量方法

妊娠婦女平靜站立於體重秤踏板中央,兩腿均勻負重,免冠、赤足、穿貼身薄內衣褲,注意安全。

7.2.4 A.2.4 讀數與記錄

準確記錄體重秤讀數,精確到0.1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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