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基本信息
《異位激素分泌綜合徵臨牀路徑(2017年版)》由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委託中華醫學會組織專家制(修)定,在中華醫學會網站發佈。
3 發佈通知
國衛辦醫函[2017] 53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爲進一步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範診療行爲,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我委持續推進臨牀路徑管理工作,委託中華醫學會組織專家制(修)定了23個專業202個病種的臨牀路徑。上述臨牀路徑已在中華醫學會網站(網址http://WWW.cma.org.cn/kjps/jsgf/)上發佈,供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參考使用。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
2017年5月31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4.1 一、異位激素分泌綜合徵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爲異位激素分泌綜合徵(ICD-10:E34.251)。
4.1.2 (二)診斷依據。
根據《臨牀治療指南-內分泌及代謝性疾病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2009年),《臨牀技術操作規範-內分泌及代謝性疾病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軍醫出版社,2009年)
1.患者確診患有某種原位惡性或良性腫瘤,常見的有肺癌、類癌、胰腺癌、胸腺癌、腎癌和消化道腫瘤等。
2.在腫瘤患者的血液或尿液中,證實存在一種或多種原非腫瘤組織正常表達和分泌的激素、激素前體物、亞基、類似物或其代謝產物水平升高,並出現相應的臨牀綜合徵。
4.腫瘤經手術、化療或放療完全緩解後,內分泌症候羣消退,血尿激素水平下降。
4.1.3 (三)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ICD-10:E34.251異位激素分泌綜合徵疾病編碼。
2.當患者同時具有其他疾病診斷,但在住院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牀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4.1.4 (四)標準住院日爲7-14天。
4.1.5 (五)住院期間的檢查項目。
4.1.5.1 1.必需的檢查項目
(3)血液或尿液激素、激素前體物、亞基、類似物或其代謝產物水平測定;
4.1.5.2 2.根據患者病情進行的檢查項目
(1)全身68Ga標記奧曲肽閃爍照相、頭顱CT或MRI、全身骨掃描、PET-CT(正電子發射計算機斷層成像術)或SPECT(單光子發射計算機斷層成像術);
(3)通過免疫組織化學、原位雜交或腫瘤提取物放射免疫檢測等方法檢查腫瘤組織中相應的激素含量及其mRNA。
4.1.6 (六)治療方案的選擇。
1.對症治療。
2.手術切除原發腫瘤。
3.針對原發腫瘤可結合使用化療、放射治療或介入治療。
4.若原發腫瘤無法切除或尚未定位或已廣泛轉移,可採用阻斷激素合成或抑制激素釋放的藥物、或酌情采用手術切除部分或全部異位激素作用的靶組織,以緩解症狀。
4.1.7 (七)選擇用藥。
1.針對原發腫瘤可結合使用化療。
2.若原發腫瘤無法切除或尚未定位或已廣泛轉移,可採用阻斷激素合成或抑制激素釋放的藥物。
4.1.8 (八)出院(轉科)標準。
1.診斷明確,症狀減輕或好轉。
2.無急需處理的併發症或體徵。
4.1.9 (九)變異及原因分析。
1.病情複雜、臨牀表現不典型,造成診斷和治療困難,導致住院時間延長、住院費用增加。
2.伴有其他系統合併症,需要特殊診斷治療措施,導致住院時間延長、住院費用增加。
3.出現影響本病治療效果的併發症,治療效果不佳,延長住院時間。
4.2 二、異位激素分泌綜合徵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異位激素分泌綜合徵(ICD-10:E34.251)
患者姓名: 性別: 年齡: 門診號: 住院號:
住院日期: 年 月 日 出院日期: 年 月 日 標準住院日:7-14天
時間 | 住院第1天 | 住院第2-8天 | 住院第7-14天 (出院日) |
診 療 工 作 | □ 詢問病史及體格檢查 □ 完成病歷書寫 □ 完善檢查 □ 初步確定治療方案 | □ 上級醫師查房 □ 進一步完善檢查 □ 注意病情變化 □ 調整治療 | □ 完善術前檢查及術前準備 □ 轉科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內科護理常規 □ 二級護理 □ 根據患者病情確定飲食方案 □ 對症治療 臨時醫囑: | 長期醫囑: □ 內科護理常規 □ 二級護理 □ 普食 □ 對症治療 臨時醫囑: □ 全身68Ga標記奧曲肽閃爍照相、頭顱CT或MRI、全身骨掃描、PET-CT(正電子發射計算機斷層成像術)或SPECT(單光子發射計算機斷層成像術)(必要時); | 出院醫囑: □ 出院帶藥 |
主要 護理 工作 | □ 入院護理評估 | □ 病情觀察 □ 觀察治療反應 | □ 觀察治療反應 □ 完成轉科 |
病情 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護士 簽名 | |||
簽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