胃潰瘍合併出血(藥物治療)臨牀路徑(2011年版)

臨牀路徑 2011年版臨牀路徑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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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拼音

wèi kuì yáng hé bìng chū xuè (yào wù zhì liáo )lín chuáng lù jìng (2011nián bǎn )

2 基本信息

胃潰瘍合併出血(藥物治療)臨牀路徑(2011年版)》由衛生部於2011年5月9日《衛生部辦公廳關於印發消化內科專業9個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衛辦醫政發〔2011〕70號)印發。

3 發佈通知

衛生部辦公廳關於印發消化內科專業9個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

衛辦醫政發〔2011〕7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爲貫徹落實《醫藥衛生體制五項重點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國辦發〔2011〕8號)有關要求,根據臨牀路徑管理試點工作的整體部署,我部繼續組織有關專家研究制定了賁門失弛緩症內鏡下氣囊擴張術、肝硬化併發肝性腦病肝硬化合併食管靜脈曲張出血(內科治療)、經內鏡膽管支架置入術、潰瘍性結腸炎(中度)、上消化道出血十二指腸潰瘍出血胃潰瘍合併出血藥物治療)和內鏡下胃息肉切除術等消化內科9個病種的臨牀路徑。現印發給你們,請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結合當地醫療工作實際,依照我部印發的臨牀路徑文件,指導各試點醫院制訂具體實施的臨牀路徑,及時總結試點工作經驗,將有關情況報我部醫政司。

請從衛生部網站下載消化內科專業9個病種臨牀路徑

聯繫人:衛生部醫政司醫療機構管理處  胡鵬、張文寶

電  話:010-68792826、68792730

二○一一年五月九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胃潰瘍合併出血(藥物治療)臨牀路徑(2011年版)

4.1 一、胃潰瘍合併出血藥物治療)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爲胃潰瘍合併出血藥物治療)(ICD-10:K25.0/K25.4)。

4.1.2 (二)診斷依據。

根據《實用內科學》(復旦大學上海醫學院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2009年第13版)。

1.慢性、週期性、規律性上腹疼痛

2.有嘔血和/或黑便。

3.胃鏡檢查確診爲胃潰瘍出血,且僅需藥物治療者。

4.1.3 (三)治療方案的選擇。

根據《實用內科學》(復旦大學上海醫學院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2009年第13版)。

1.內科基本治療(包括生活方式、飲食、避免應用致潰瘍藥物等)。

2.藥物治療:抑酸治療。

(1)質子泵抑制劑(PPI)是最重要的治療藥物,有利於止血和預防出血

(2)對於出血量不大、病情相對平穩者,可使用H2受體拮抗劑(H2RA)。

3.對症支持治療:液體補充(晶體膠體),必要時輸血支持。

4.內科保守治療24–72小時評估病情,仍有活動出血,根據情況必要時複查胃鏡,如需內鏡下止血外科手術或介入治療者,進入其他路徑。

5.出血停止可恢復飲食後,合併幽門螺桿菌感染者,應予以根治,參見標準藥物治療。

4.1.4 (四)標準住院日爲10–12日。

4.1.5 (五)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ICD-10:K25.0/K25.4胃潰瘍合併出血疾病編碼

2.當患者同時具有其他疾病診斷,但在住院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牀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4.1.6 (六)住院期間檢查項目。

1.必需的檢查項目:

(1)血常規血型及RH因子;

(2)尿常規;

(3)大便常規+潛血;

(4)肝腎功能電解質血糖

(5)感染指標篩查(乙、丙型肝炎,HIV,梅毒);

(6)凝血功能

(7)胃鏡檢查、黏膜活檢病理學檢查幽門螺桿菌檢測

2.根據患者情況可選擇的檢查項目:

(1)心電圖

(2)胸片及立位腹平片;

(3)腹部超聲或CT;

(4)血澱粉酶脂肪酶

(5)必要時複查胃鏡檢查及粘膜活檢

(6)腫瘤指標篩查 CEA、CA724等。

4.1.7 (七)選擇用藥。

1.抑酸藥物:總療程6–8周。活動出血期:PPI類藥物靜脈滴注bid或靜脈泵入。出血停止後:PPI類藥物,口服bid。

2.其他治療:止血藥腎上腺素生長抑素等。

3.合併幽門螺桿菌感染者,根除幽門桿菌,療程10–14天。PPI+阿莫西林克拉黴素甲硝唑/替硝唑中的兩種(使用阿莫西林前需做青黴素皮試)。

4.黏膜保護劑。

4.1.8 (八)出院標準。

1.腹痛減輕或消失。

2.血紅蛋白濃度穩定,便潛血陰性

3.基本恢復正常飲食。

4.1.9 (九)變異及原因分析

1.消化道出血內科保守治療無效,需內鏡、介入或外科治療。

2.活檢病理不除外惡變,轉外科手術。

3.患者拒絕出院。

4.根據年齡、基礎疾病、出血量、生命體徵和血紅蛋白變化情況估計病情嚴重程度。對於生命體徵不穩定休克意識障礙血紅蛋白降至70g/L以下的高危患者,應轉其他路徑。

5.因消化道出血而誘發其他系統病變,例如吸入性肺炎、腎功能衰竭、缺血性心臟病等,建議進入相關疾病的臨牀路徑

6.收治胃潰瘍出血醫院應具備:設施完備的內鏡室和有經驗的內鏡醫師;可提供24小時服務的血庫;具備中心靜脈插管和氣管插管技術的急救人員。

4.2 二、胃潰瘍合併出血藥物治療)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胃潰瘍合併出血(ICD-10:K25.0/K25.4)

患者姓名:           性別:       年齡:       門診號:        住院號:

住院日期:    年    月    日  出院日期:    年    月   日  標準住院日:10–12日

日期

住院第1天

□ 完成詢問病史及系統體格檢查

□ 完成住院病歷和首次病程記錄

□ 完善入院檢查

評估病情輕重注意消化道出血量及速度,有休克監測生命體徵

□ 禁食、抑酸、補液治療,必要時可使用生長抑素出血量大時可輸血支持。

長期醫囑:

□ 內科護理常規

□ 一級/特級護理

□ 病重/病危

□ 禁食

□ 記24小時出入量

□ 保留胃管記量(必要時)

□ PPI類藥物

靜脈補液(視患者情況定)

對症治療

臨時醫囑:

□ 可冰鹽水+去甲腎上腺素凝血酶灌胃

生長抑素靜脈泵入(必要時)

血常規血型、RH因子

□ 尿常規

大便常規+潛血

□ 肝腎功能電解質血糖

腫瘤指標篩查

感染指標篩查

凝血功能

心電圖、胸片及立位腹平片、腹部超聲

輸血醫囑(必要時)

□ 心電監護(必要時)

監測中心靜脈壓(必要時)

□ 心電監護(必要時)

止血藥(必要時)

主要

護理

工作

□ 協助患者及家屬辦理入院手續,進行入院宣教(環境、設施、人員等)

□ 入院護理評估:一級護理

靜脈抽血

病情

變異

記錄

□無  □有,原因:

1.

2.

護士

簽名


醫師

簽名


日期

住院第2天

住院第3–4天

住院第 5–7 天

□ 上級醫師查房

□ 明確下一步診療計劃

□ 完成上級醫師查房記錄

監測糞便顏色及便潛血、血色素血清尿素氮注意生命體徵及腹部體徵,警惕活動出血

□ 如有活動性大出血,考慮請相應科室會診,或轉出路徑

□ 觀察腹部症狀及體徵,監測血色素大便血變

□ 上級醫師查房

□ 完成上級醫師查房記錄

□ 進行治療評估,仍有活動出血,保守治療無法控制,可考慮複查胃鏡,請相關科室(外科、介入科、ICU)會診,必要時轉入其他路徑

□ 若出血停止,可逐步恢復飲食,瞭解幽門螺桿菌檢測情況,若合併幽門螺桿菌感染可予以根治

□ 觀察腹部體徵、監測血色素大便潛血

□ 觀察藥物療效和不良反應

□ 上級醫師查房及診療評估

□ 完成查房記錄

□ 對患者飲食、堅持治療和預防復發等方面進行宣教

長期醫囑:

□ 內科護理常規

□ 一級/特級護理

□ 病重/病危

□ 禁食

□ 記24小時出入量

□ 保留胃管記量(必要時)

□ PPI類藥物

靜脈補液(視患者情況定)

對症治療

臨時醫囑:

血常規

大便常規+潛血

□ 肝腎功能電解質

監測中心靜脈壓(必要時)

□ 心電監護(必要時)

生長抑素靜脈泵入(必要時)

長期醫囑:

□ 內科護理常規

□ 二級護理

□ 流食

□ 伴幽門螺桿菌感染者口服藥物根治幽門桿菌

□ 不伴幽門螺桿菌感染者應用 PPI    類藥物

□ 胃粘膜保護劑

臨時醫囑:

血常規

大便常規+潛血

□ 肝腎功能電解質

□ 胃鏡檢查(必要時)

長期醫囑:

□ 內科護理常規

□ 二級護理

□ 半流食

藥物治療同前

臨時醫囑:

血常規

大便常規+潛血

主要

護理

工作

□ 基本生活和心理護理

□ 觀察生命體徵和臨牀症狀

□ 基本生活和心理護理

□ 監督患者用藥

□ 對患者進行疾病宣教、飲食指導

□ 基本生活和心理護理

□ 監督患者用藥

病情

變異

記錄

□無  □有,原因:

1.

2.

□無  □有,原因:

1.

2.

□無  □有,原因:

1.

2.

護士

簽名




醫師

簽名




日期

住院第8–9天

住院第10–12天

(出院日)

□ 逐步恢復飲食,繼續用藥,觀察腹部症狀體徵及大便情況

□ 等待胃鏡粘膜活檢結果

□ 上級醫師查房及診療評估

□ 完成查房記錄

如果患者可以出院

□ 通知出院處

□ 通知患者及家屬明日出

□ 向患者及家屬交代出院後注意事項,如:堅持服藥、複診時間、發生緊急情況處理等

□ 交待藥物治療療程及觀察事宜

□ 合併幽門螺桿菌感染者停藥1個月複查14C呼氣試驗,明確是否幽門桿菌是否已根除,必要時複查胃鏡

□ 完成出院記錄、出院證明書、病案首頁等,並將出院記錄的副本交給患者

□ 準備出院帶藥

□ 如果患者不能出院,請在病程記錄中說明原因和繼續治療的方案,必要時轉入其他路徑

長期醫囑:

□ 內科護理常規

□ 二級護理

軟食

藥物治療同前

出院醫囑:

□ 今日出

□ 出院帶藥:參見標準藥物治療方案

抑酸治療6–8周,合併幽門螺桿菌感染者抗幽門桿菌治療10–14天

主要

護理

工作

□ 基本生活和心理護理

□ 監督患者用藥

□ 幫助患者辦理出院手續、交費等事宜

□ 出院指導

病情

變異

記錄

□無  □有,原因:

1.

2.

□無  □有,原因:

1.

2.

護士

簽名



醫師

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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