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基本信息
《原發性高血壓臨牀路徑(2017年版)》由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委託中華醫學會組織專家制(修)定,在中華醫學會網站發佈。
3 發佈通知
國衛辦醫函[2017] 53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爲進一步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範診療行爲,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我委持續推進臨牀路徑管理工作,委託中華醫學會組織專家制(修)定了23個專業202個病種的臨牀路徑。上述臨牀路徑已在中華醫學會網站(網址http://WWW.cma.org.cn/kjps/jsgf/)上發佈,供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參考使用。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
2017年5月31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原發性高血壓臨牀路徑(2017年版)
4.1 一、原發性高血壓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爲原發性高血壓(ICD-10:I10xx11)。
4.1.2 (二)診斷依據。
根據《中國高血壓防治指南2010》(中國高血壓防治指南修訂委員會,2010)及JNC8與ESH相關指南。
1. 高血壓的定義:在未使用降壓藥物的情況下,非同日3次測量血壓,收縮壓≥140mmHg和/或舒張壓≥90mmHg。收縮壓≥140mmHg和舒張壓<90mmHg爲單純性收縮期高血壓。患者既往有高血壓史,目前正在使用降壓藥物,血壓雖然低於140/90mmHg,也診斷爲高血壓。
2.根據血壓升高水平,又進一步將高血壓分爲1級、2級和3級(見表1)。當收縮壓和舒張壓分屬於不同級別時,以較高的級別爲準。
類別 | 收縮壓(mmHg) | 舒張壓(mmHg) | |
正常血壓 | <120 | 和 | <80 |
正常高值血壓 | 120-139 | 和(或) | 80-89 |
1級高血壓(輕度) | 140-159 | 和(或) | 90-99 |
2級高血壓(中度) | 160-179 | 和(或) | 100-109 |
3級高血壓(重度) | ≥180 | 和(或) | ≥110 |
單純收縮期高血壓 | ≥140 | 和 | <90 |
3.尋找心血管危險因素、靶器官損害以及相關臨牀情況,按心血管風險分層(見表2):
其他危險因素和病史 | 血壓水平 | ||
1 級高血壓 SBP140-159mmHg 或DBP90-99mmHg | 2 級高血壓 SBP160-179mmHg 或DBP100-109mmHg | 3 級高血壓 SBP≥180mmHg 或DBP≥110mmHg | |
0個 | 低危 | 中危 | 高危 |
1-2個其他危險因素 | 中危 | 中危 | 很高危 |
≧3個其他危險因素或靶器官損害 | 高危 | 高危 | 很高危 |
臨牀併發症或合併糖尿病 | 很高危 | 很高危 | 很高危 |
4.除外各種繼發性高血壓。
4.1.3 (三)進入路徑標準。
1. 第一診斷爲原發性高血壓(ICD-10:I10xx11)。
2.如患有其他非心血管疾病,但在住院期間不需特殊處理(檢查和治療),也不影響第一診斷時,可以進入路徑。
4.1.4 (四)標準住院日爲7-10天。
4.1.5 (五)住院期間的檢查項目。
4.1.5.1 1.必需的檢查項目
血生化(鉀、鈉、鈣、空腹血糖、血清總膽固醇、甘油三酯、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尿酸、肌酐);估算的肌酐清除率或腎小球濾過率;全血細胞計數、血紅蛋白和血細胞比容;尿液分析(尿蛋白、糖和尿沉渣鏡檢);心電圖。
4.1.5.2 2.根據患者病情進行的檢查項目
餐後2h血糖、糖化血紅蛋白或口服糖耐量試驗(當空腹血糖>6.1mmol 時測定)、同型半胱氨酸、高敏C反應蛋白、尿白蛋白定量(糖尿病患者必查項目)、尿蛋白定量(用於尿常規檢查蛋白陽性者);24 小時動態血壓監測(ABPM)、24小時心電圖、超聲心動圖、頸動脈超聲、眼底、胸片、脈搏波傳導速度(PWV)以及踝臂血壓指數(ABI)等、腎和腎動脈CT或超聲。對有合併症的高血壓患者,進行相應的腦功能、心功能和腎功能檢查。
4.1.6 (六)治療方案的選擇。
4.1.6.1 1.非藥物治療(生活方式干預):
減少鈉鹽攝入,增加鉀鹽攝入;控制體重;不吸菸;不過量飲酒;體育運動;減輕精神壓力,保持心理平衡,規律及充足的睡眠。
4.1.6.2 2.高血壓的藥物治療:
(1)常用降壓藥物包括鈣通道阻滯劑、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制劑(ACEI)、血管緊張素受體阻滯劑(ARB)、利尿劑和β受體阻滯劑五類。此外,α-受體阻滯劑或其他種類降壓藥有時亦可應用於某些高血壓人羣。
(2)降壓藥物的聯合應用:Ⅱ級高血壓和(或)伴有多種危險因素、靶器官損害或臨牀疾患的人羣,往往初始治療即需要應用兩種小劑量降壓藥物,以及由上述藥物組成的固定配比複方製劑。如仍不能達到目標水平,可在原藥基礎上加量或可能需要3種,甚至4種以上降壓藥物。
4.1.6.3 3.調脂治療:
首先應強調治療性生活方式改變,當嚴格實施治療性生活方式3-4 月後,血脂水平不能達到目標值,則考慮藥物治療,根據血脂異常的類型選擇藥物種類,膽固醇升高爲主的患者一般首選他汀類藥物。
4.1.6.4 4.抗血小板治療:
高血壓伴糖尿病、心血管高風險者可用小劑量阿司匹林(75mg~100mg/d)進行一級預防。高血壓伴缺血性心血管疾病可用小劑量阿司匹林(75mg~100mg/d)進行二級預防。
4.1.6.5 5.其他藥物:
伴隨疾病的治療藥物等。
4.1.7 (七)預防性抗菌藥物選擇與使用時機。
無。
4.1.8 (八)手術日。
無。
4.1.9 (九)術後恢復。
無。
4.1.10 (十)出院標準。
2.無其他需要繼續住院的併發症。
4.1.11 (十一)變異及原因分析。
2. 病情危重。
4.2 二、原發性高血壓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原發性高血壓(ICD-10:I10xx11);
患者姓名性別年齡門診號住院號
住院日期年月日出院日期年月日標準住院日 7-10 天
時間 | 住院第1天 | 住院第2天 | 住院第3天 |
診 療 工 作 | □ 完成病史採集與體格檢查 □ 上級醫師查房:危險性分層,靶器官損害和治療效果評估,制訂診療方案 □ 完成病歷及上級醫師查房記錄 | □ 完成病歷、病程記錄、上級醫師查房記錄 | □ 完成上級醫師查房和病程記錄 □ 繼續和調整藥物治療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高血壓常規護理 □ 一級護理或二級護理 □ 低鹽低脂飲食 □ 持續心電監測(必要時) □ 阿司匹林(酌情) □ 調脂治療:他汀類藥物(酌情) 臨時醫囑: □ 血常規、血糖、肝功能、腎功能、電解質、血脂四項、尿酸、尿常規 □ 超聲心動圖 □ 眼底檢查 | 長期醫囑: □ 高血壓常規護理 □ 二級護理 □ 低鹽低脂飲食 □ 持續心電監測(必要時) □ 降壓藥物 □ 阿司匹林(酌情) □ 調脂治療:他汀類藥物(酌情) 臨時醫囑: □ ABI或PWV(酌情) | 長期醫囑: □ 高血壓常規護理 □ 二級護理 □ 低鹽低脂飲食 □ 降壓藥物 □ 阿司匹林(酌情) □ 調脂治療:他汀類藥物(酌情) 臨時醫囑: □ 實驗室檢查異常指標複查 |
護理工作 | □ 協助患者或其家屬完成辦理“入院手續”等工作 □ 靜脈取血 | □ 配合醫療工作 □ 生活與心理護理 | □ 生活與心理護理 □ 一級及二級預防宣教 |
□無□有,原因: | □無□有,原因: | □無□有,原因: | |
護士 簽名 | |||
簽名 |
時間 | 住院第4-6天 | 住院第7-9天 | 住院第8-10天 (出院日) |
診 療 工 作 | □ 確定下一步治療方案 □ 完成上級醫師查房記錄 | □ 完成上級醫師查房記錄 □ 治療效果、預後和出院評估 □ 確定患者是否可以出院 □ 康復和宣教 | 如果患者可以出院: □ 通知出院處 □ 通知患者及其家屬出院 □ 將“出院總結”交給患者 □ 如果患者不能出院,請在“病程記錄”中說明原因和繼續治療 □ 一級與二級預防的方案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高血壓護理常規 □ 二級護理 □ 低鹽低脂飲食 □ 阿司匹林(酌情) □ 調脂治療:他汀類藥物(酌情) 臨時醫囑: □ □ □ □ □ | 長期醫囑: □ 高血壓護理常規 □ 二級護理 □ 低鹽低脂飲食 □ 降壓藥物 □ 阿司匹林(酌情) □ 調脂治療:他汀類藥物(酌情) 臨時醫囑: | 出院醫囑: □ 低鹽低脂飲食、適當運動、改善生活方式(戒菸) □ 出院帶藥(根據情況):他汀類藥物、抗血小板藥物、β受體阻滯劑、ACEI、鈣拮抗劑、利尿劑等 □ 定期複查 □ |
護理工作 | □ 心理與生活護理 □ 一級及二級預防教育 | □ 心理與生活護理 □ 一級及二級預防教育 □ 出院準備指導 | □ 幫助患者辦理出院手續、交費等事項 □ 出院指導 |
□無□有,原因: | □無□有,原因: | □無□有,原因: | |
護士 簽名 | |||
簽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