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基本信息
《克羅恩病臨牀路徑(2019年版)》由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於2019年12月29日《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印發有關病種臨牀路徑(2019年版)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19〕933號)印發,供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參考使用。
3 發佈通知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印發有關病種臨牀路徑(2019年版)的通知
國衛辦醫函〔2019〕93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
爲進一步推進臨牀路徑管理工作,規範臨牀診療行爲,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我委組織對19個學科有關病種的臨牀路徑進行了修訂,形成了224個病種臨牀路徑(2019年版)。現印發給你們(可在國家衛生健康委網站醫政醫管欄目下載),供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參考使用。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2019年12月29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4.1 一、克羅恩病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爲克羅恩病(ICD-10:K50),行小腸部分切除術(ICD-9-CM-3:45.61-45.62),大腸部分切除術(ICD-9-CM-
3:45.7)。
4.1.2 (二)診斷依據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普通外科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2006年,第1版),《炎症性腸病診斷與治療的共識意見(2018年,北京)》[中華醫學會消化病學分會炎症性腸病學組編著,中國實用內科雜誌,2018,38(9):796-813.]。
1.臨牀表現:慢性、反覆發作性右下腹或臍周腹痛、腹瀉、腹脹,可伴腹部腫塊、腸瘻和肛門部病變,以及發熱、貧血、體重下降、發育遲緩、營養不良等全身症狀。
2.體徵:消瘦體質,臍周輕壓痛,常伴腸鳴音亢進,偶可有腹部或肛周邊界清的包塊或外瘻口。
3.輔助檢查:建議檢查順序:腸鏡、CTE/MRE、鋇劑灌腸及鋇劑小腸造影或纖維結腸鏡檢查及CTE或MRE可明確診斷,超聲內鏡檢查有助於確定病變範圍和深度,確診需要病理結果支持。
4.1.3 (三)選擇治療方案的依據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普通外科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2006年,第1版),《炎症性腸病診斷與治療的共識意見(2018年,北京)》[中華醫學會消化病學分會炎症性腸病學組編著,中國實用內科雜誌,2018,38(9):796-813.]。
2.藥物治療:根據病情選擇水楊酸製劑,病情重時改用免疫抑制劑或皮質類固醇激素,生物製劑及生物類藥物,腸道繼發感染時加用廣譜抗菌藥物。處於緩解期和活動期的患兒首選腸內營養藥物治療。
3.有手術指徵時手術治療。
4.1.4 (四)標準住院日爲9~18天
4.1.5 (五)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ICD-10:K50克羅恩病疾病編碼。
2.當患者合併其他疾病,但住院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牀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4.1.6 (六)術前準備檢查項目
1.必需的檢查項目:
(2)肝功能、腎功能、電解質、凝血功能、感染性疾病篩查(乙型肝炎、丙型肝炎、艾滋病、梅毒等)、血結明試驗、EB病毒檢測 、鉅細胞病毒檢測。
2.根據患者病情選擇:腸鏡(包括纖維結腸鏡或小腸鏡,可門診完成)、腹部超聲、消化道鋇劑造影、CTE、MRE、肺功能測定、超聲心動圖等。
4.1.7 (七)選擇用藥
1.口服藥物:柳氮磺胺吡啶片或水楊酸類製劑,免疫抑制劑、地塞米松或強的松(必要時)。
2.灌腸劑:地塞米松、5-ASA製劑,生物製劑及生物類藥物。
3.抗菌藥物:按照《抗菌藥物臨牀應用指導原則》(衛醫發〔2015〕43號)執行。建議使用第二代頭孢菌素或頭孢曲松或頭孢噻肟,可加用甲硝唑;明確感染患者,可根據藥敏試驗結果調整抗菌藥物。預防性用抗菌藥物,時間爲術前0.5小時,手術超過3小時加用1次抗菌藥物;總預防性用藥時間一般不超過24小時,個別情況可延長至48小時。
4.營養治療藥物:有營養風險或存在營養不良的患者,應進行營養治療。根據病情變化及營養耐受性選擇或調整營養性藥物方案。誘導CD緩解,推薦全腸內營養,選擇鼻胃管或鼻腸管輸注。腸內營養不能達到目標量60%時,可選全合一的方式實施腸外營養。
4.1.8 (八)手術日爲入院後第4~7天
2.術中用藥:麻醉常規用藥。
5.病理學檢查:切除標本解剖後作理學檢查,必要時行術中冰凍病理學檢查。
4.1.9 (九)術後住院恢復6~11天
1.術後複查項目:
(2)可選擇的複查項目:CRP,紅細胞沉降率。
2.術後用藥:
(1)抗菌藥物:按照《抗菌藥物臨牀應用指導原則》(衛醫發〔2015〕43號)選用藥物。
3.術後飲食指導,液體和營養治療。
4.出院1個月內門診複診。
4.1.10 (十)出院標準
1.無發熱,恢復肛門排氣排便,營養攝入狀況改善或營養狀態穩定。
2.沒有需要住院處理的併發症和(或)合併症。
4.1.11 (十一)變異及原因分析
1.術前合併重度營養不良或合併腹盆腔膿腫、內瘻以及其他基礎疾病影響手術的患者,不進入本路徑。
3.複雜性病例以及需要多腸段切除,再次手術或復發性病例,不進入本路徑。
4.出現術後併發症(手術切口不癒合,吻合口瘻、術後早期炎性腸梗阻等),則轉入相應臨牀路徑。
4.2 二、克羅恩病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克羅恩病(ICD-10:K50)
行單腸段切除吻合術(ICD-9-CM-3:45.62/45.72-45.8)
患者姓名: 性別: 年齡: 門診號: 住院號:
住院日期: 年 月 日 出院日期: 年 月 日 標準住院日:9~18天
時間 | 住院第1天 | 住院第2天 | 手術前日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詢問病史和體格檢查 □ 完成首次病程記錄、住院病歷 □ 開具實驗室檢查單 □ 上級醫師查房 | □ 上級醫師查房 □ 完成術前準備與術前評估 □ 完成必要的相關科室會診 | □ 上級醫師查房並確定下一步診療計劃,完成上級醫師查房記錄,疑難病例需要全科討論 □ 改善一般情況,完善術前準備 □ 請相應科室會診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普通外科護理常規 □ 二級護理 □ 飲食(根據患者病情) □ 對症處理 臨時醫囑 □ 心電圖、胸部正位片 | 長期醫囑 □ 患者既往基礎用藥 □ 其它相關治療 臨時醫囑 □ 複查有異常的檢查及化驗 | 長期醫囑 □ 普通外科護理常規 □ 二級護理 □ 飲食(視情況) □ 對症處理 臨時醫囑 □ 既往基礎用藥 □ 術前或術中 □ 留置胃管、尿管 □ 常規皮膚準備 □ 術前麻醉輔助藥 □ 預防性抗菌藥物 □ 藥物過敏試驗 |
主要 護理 工作 | □ 制定護理計劃 □ 靜脈取血(明晨取血) □ 營養治療護理(遵醫囑) □ 飲食、心理、生活指導 □ 服藥指導 □ 造口的宣教 | □ 飲食、心理指導 □ 靜脈抽血 □ 術前指導 □ 營養治療護理 | □ 飲食、心理指導 □ 靜脈抽血 □ 術前指導 □ 術前準備:備皮、腸道準備等 □ 術前手術物品準備 □ 造口的宣教 □ 營養治療護理 |
病情變異 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護士 簽名 | |||
簽名 |
時間 | 住院第4~7天(手術日) | 住院第5~8天 (術後第1天) | |
術前與術中 | 術後 |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施行手術 □ 必要時冰凍病理檢查 | □ 完成術後各項處理 □ 住院醫師完成常規病程記錄書寫 □ 完成手術記錄、麻醉記錄和術後當天的病程記錄(常規情況術後24小時內) | □ 上級醫師查房 □ 完成常規病程記錄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一級護理 □ 禁食 臨時醫囑: □ 手術切開前30min使用抗菌藥物 □ 液體治療 □ 相應治療(視情況) | 長期醫囑 □ 一級護理 □ 禁食 □ 相關監護 □ 合理氧治療 □ 記24小時出入量 □ 胃腸減壓記量 □ 腹腔引流記量 □ 尿管接袋記量 □ 患者既往基礎用藥 臨時醫囑 □ 根據病情變化施行相關治療 | 長期醫囑 □ 一級護理 □ 相應監護和氧治療 □ 記24小時出入量 □ 記錄相關引流量 □ 飲食指導 臨時醫囑 □ 引流管管理和引流記量 □ 必要時造口記量 □ 必要時抗菌藥物 □ 必要時制酸劑 □ 必要時生長抑素 □ 液體治療 □ 其他特殊醫囑 |
主要護理 工作 | □ 術前注射麻醉用藥(酌情) □ 術前護理、飲食指導 □ 心理支持 | □ 生活護理(一級護理) □ 飲食指導 □ 密切觀察患者病情變化 □ 管道護理及指導 □ 記錄24小時出入量 □ 疼痛護理 □ 皮膚護理 □ 營養治療護理 □ 傷口和造口護理 □ 康復指導(運動指導) | □ 生活護理(一級護理) □ 密切觀察患者病情變化 □ 管道護理及指導 □ 記錄24小時出入量 □ 疼痛護理 □ 皮膚護理 □ 營養治療護理 □ 治療護理 □ 造口護理(必要時) |
病情變異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護士簽名 | |||
簽名 |
時間 | 住院第6~9天 (術後第2天) | 住院第7~13天 (術後第3~6天) | 住院第10~18天 (術後第7~11天,出院日)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上級醫師查房 □ 監測術後恢復情況 □ 根據病情變化修訂觀察指標和治療措施 □ 完成病歷書寫 □ 根據胃腸功能恢復情況指導、減少補液 | □ 上級醫師查房 □ 監測術後恢復情況 □ 根據病情變化修訂觀察指標和治療措施 □ 完成病歷書寫 □ 根據胃腸功能恢復情況指導、減少補液 | □ 上級醫師查房 □ 手術效果、術後併發症、傷口癒合評估 □ 明確是否出院 □ 通知患者及其家屬出院 □ 向患者及其家屬交待出院後注意事項,預約複診日期及拆線日期 □ 完成出院記錄、病案首頁、出院證明書 □ 將出院小結的副本交給患者或其家屬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二級或三級護理 □ 飲食指導、液體治療(鼓勵早期恢復飲食、減少輸液) □ 記錄相關引流量 臨時醫囑 □ 引流管和傷口處理(視情況) □ 複查必要檢驗(視病情) | 長期醫囑 □ 二級或三級護理 □ 飲食指導、液體治療(鼓勵早期恢復飲食、減少輸液) □ 記錄相關引流量 臨時醫囑 □ 引流管和傷口處理(視情況) □ 複查必要檢驗(視病情) | 臨時醫囑 □ 拆線、換藥 □ 出院帶藥 |
主要護理 工作 | □ 觀察病情變化和康復情況 □ 協助生活護理 □ 協助指導飲食 □ 營養治療護理 □ 傷口和造口護理(視病情) | □ 觀察病情變化和康復情況 □ 協助生活護理 □ 協助指導飲食 □ 營養治療護理 □ 傷口和造口護理(視病情) | □ 出院指導 □ 辦理出院手續 □ 複診時間 □ 服藥指導 □ 康復指導 □ 疾病知識及後續治療 □ 造口護理指導 □ 營養、防護等健康宣教 |
病情變異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護士簽名 | |||
簽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