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臨牀表現
1.眉毛缺損,部分或全部。
2.深度燒傷者,眉毛部位及眉周有疤痕,血管瘤、色素痣術後所致者,有原發病痕跡;
3.偶爲麻風,梅毒的局部表現。
4 診斷依據
1.先天性或創傷、燒傷病史;
2.眉毛部分或全部缺損;
3.造成眉毛缺損病因的原有疾病痕跡或疤痕。
5 治療原則
1.部分眉缺損較輕者,可採用炭筆描飾。
2.侷限性脫眉或其他類型,需徵求患者意見採用文身法(紋眉)或手術治療的其他方法:種植法、頭皮遊離移植法和頭皮帶蒂移植法。
6 用藥原則
1.一般情況下,手術用藥以用藥框限“A”、“B”爲主;
2.經濟條件允許時,用藥可以包括用藥框限“C”。
1.一般情況下,檢查專案以檢查框限“A”爲主;
2.必要時,檢查專案可包括檢查框限“A”、“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