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拼音
GBZ/T 160.44—2004 gōng zuò chǎng suǒ kōng qì yǒu dú wù zhì cè dìng duō huán fāng xiāng tīng lèi huà hé wù
2 英文參考
Methods for determination of polycyclic aromatichydrocarbons in the air of workplace
ICS 13.100C52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職業衛生標準GBZ/T 160.44—2004《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多環芳香烴類化合物》(Methods for determination of polycyclic aromatichydrocarbons in the air of workplace)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於2004年05月21日發佈,自2004年12月01日起實施,同時代替GB/T 16056—1995、WS/T 172—1999、WS/T 171—1999、WS/T 15—1996。
本標準首次發佈於1995年,本次是第一次修訂。
3 前言
爲貫徹執行《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GBZ 1)和《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GBZ 2),特制定本標準。本標準是爲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配套的監測方法,用於監測工作場所空氣中多環芳烴類化合物[包括萘(Naphthalene)、萘烷(Decaline)、四氫化萘(Tetraline)、蒽(Anthracene)、菲(Phenathrene)、苯並芘(Benzo[a]pyrene)等]的濃度。本標準是總結、歸納和改進了原有的標準方法後提出。這次修訂將同類化合物的同種監測方法和不同種監測方法歸併爲一個標準方法,並增加了長時間採樣和個體採樣方法。
本標準從2004年12月1日起實施。同時代替GB/T 16056—1995、WS/T 172—1999、WS/T 171—1999、WS/T 15—1996。
本標準首次發佈於1995年,本次是第一次修訂。
本標準由全國職業衛生標準委員會提出。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批准。
本標準起草單位:本溪鋼鐵公司勞動衛生研究所、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職業衛生與中毒控制所。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曲正和、線引林和王敢峯。
5 2 規範性引用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爲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後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標準。
6 3 萘、萘烷和四氫化萘的溶劑解吸-氣相色譜法
6.1 3.1 原理
空氣中的萘、萘烷和四氫化萘用活性炭管採集,溶劑解吸後進樣,經色譜柱分離,氫焰離子化檢測器檢測,以保留時間定性,峯高或峯面積定量。
6.2 3.2 儀器
3.2.1 活性炭管,溶劑解吸型,內裝100mg/50mg活性炭。
3.2.2 空氣採樣器,流量0~500ml/min。
3.2.4 微量注射器,10μl。
儀器操作參考條件
色譜柱1(用於萘的測定):2m×4mm,聚乙二醇20M:阿皮鬆L:Chromosorb WAW DMCS=5:10:100;
色譜柱2(用於萘烷和四氫化萘的測定):2m×4mm,阿皮鬆L:6201擔體=15:100;
柱溫:150℃;
汽化室溫度:180℃;
檢測室溫度:200℃;
載氣(氮氣)流量:35ml/min。
6.3 3.3 試劑
3.3.2 聚乙二醇20M和阿皮鬆L,色譜固定液。
3.3.3 6201擔體和Chromosorb WAW DMCS,色譜擔體,60~80目。
3.3.4 標準溶液:準確稱量0.0100g萘、萘烷或四氫化萘(色譜純),溶於二硫化碳中,定量轉移人10ml容量瓶中,稀釋至刻度,此溶液爲1.0mg/ml標準貯備液。臨用前,用二硫化碳稀釋成200μg/ml標準溶液。或用國家認可的標準溶液配製。
6.4 3.4 樣品的採集、運輸和保存
現場採樣按照GBZ 159執行。
3.4.1 短時間採樣:在採樣點,打開活性炭管兩端,以200ml/min流量採集15min空氣樣品。
3.4.2 長時間採樣:在採樣點,打開活性炭管兩端,以50ml/min流量採集2~8h空氣樣品。
3.4.3 個體採樣:在採樣點,打開活性炭管兩端,佩戴在採樣對象前胸上部,進氣口儘量接近呼吸帶,以50ml/min流量採集2~8h空氣樣品。
3.4.4 樣品空白:將活性炭管帶至採樣點,除不連接採樣器採集空氣樣品外,其餘操作同樣品。
採樣後,立即封閉採樣管兩端,置於清潔容器內運輸和保存。在室溫下,萘樣品可保存3d,萘烷和四氫化萘樣品可保存5d。
6.5 3.5 分析步驟
3.5.1 樣品處理:將採過樣的前後段活性炭分別放入溶劑解吸瓶中,加入1.0ml二硫化碳,輕搖後,解吸30min,解吸液供測定。若濃度超過測定範圍,可用二硫化碳稀釋後測定,計算時乘以稀釋倍數。
3.5.2 標準曲線的繪製:用二硫化碳分別稀釋標準溶液成0.0、2.0、5.0、10.0、25.0、40.0μg/ml萘;0.0、10.0、50.0、100、150、200μg/ml萘烷或四氫化萘標準系列。參照儀器操作條件,將氣相色譜儀調節至最佳測定狀態,分別進樣2.0μl,測定各標準系列。每個濃度重複測定3次。以測得的峯高或峯面積均值分別對相應的萘、萘烷或四氫化萘濃度(μg/ml)繪製標準曲線。
3.5.3 樣品測定:用測定標準系列的操作條件測定樣品和樣品空白解吸液,測得的峯高或峯面積值後,由標準曲線得萘、萘烷或四氫化萘的濃度(μg/ml)。
6.6 3.6 計算
式中:
Vo——標準採樣體積,L;
V——採樣體積,L;
t——採樣點的溫度,℃;
3.6.2 按式(2)計算空氣中萘、萘烷或四氫化萘的濃度:
式中:
C——空氣中萘、萘烷或四氫化萘的濃度,mg/m3;
c1、c2——測得解吸液中萘、萘烷或四氫化萘的濃度(減去樣品空白),μg/ml;
v——解吸液的體積,ml;
Vo——標準採樣體積,L;
3.6.3 時間加權平均接觸濃度按GBZ 159規定計算。
6.7 3.7 說明
3.7.1 樣品處理方法:先將溶劑吸附劑管的前段倒入解吸瓶中解吸並測定,如果測定結果顯示未超出吸附劑的穿透容量時,後段可以不用解吸和測定;當測定結果顯示超出吸附劑的穿透容量時,再將後段吸附劑倒入解吸瓶中解吸並測定,測定結果計算時將前後段的結果相加後作相應處理。
3.7.2 本法的檢出限:萘爲1μg/ml,萘烷和四氫化萘爲2.5μg/ml;最低檢出濃度:萘爲0.3mg/m3,萘烷和四氫化萘爲0.8mg/m3(以採集3L空氣樣品計)。測定範圍:萘爲1~40μg/ml,萘烷和四氫化萘爲2.5~200μg/ml。相對標準偏差:萘爲0.8%~4.4%,萘烷和四氫化萘爲1.1%~3.8%。
3.7.3 本法的穿透容量:100mg活性炭對萘、萘烷和四氫化萘大於3mg。平均解吸效率爲98%。
3.7.4 本法測定萘,可以將煉焦廠空氣中共存物與萘很好分離。如果在使用純萘的工作場所,也可使用阿皮鬆L柱或聚乙二醇20M柱。因萘烷有順反式兩種異構體,在阿皮鬆柱上,反式先於順式出峯,計算時應將兩峯相加。
3.7.5 本法可採用相應的毛細管柱進行測定。
7 4 蒽、菲和3,4-苯並(a)芘的高效液相色譜法
7.1 4.1 原理
空氣中氣溶膠態的蒽、菲和3,4-苯並(a)芘用玻璃纖維濾紙採集,溶劑洗脫後進樣,經色譜柱分離,紫外光或熒光檢測器檢測,以保留時間定性,峯高或峯面積定量。
7.2 4.2 儀器
4.2.2 採樣夾,濾料直徑40mm。
4.2.4 空氣採樣器,流量0~3 L/min和0~30L/min。
4.2.5 具塞試管,10ml。
4.2.6 索氏提取器。
4.2.7 K-D濃縮器或旋轉蒸發器。
4.2.8 微量注射器,10μl。
4.2.9 高效液相色譜儀。儀器操作參考條件
色譜柱:150mm×4.6mm×5μm,ODS;
柱溫:25℃;
紫外檢測器:波長254nm;
流動相:甲醇:水=85:15;
流動相流量:1ml/min。
7.3 4.3 試劑
實驗用水爲蒸餾水。
4.3.1 甲醇,優級純。
4.3.2 苯,優級純。
4.3.3 二甲基甲酰胺,優級純。
4.3.6 標準溶液:
4.3.6.1 蒽或菲標準溶液:準確稱量50mg蒽或菲,溶於少量苯,定量轉移入50ml容量瓶中,加甲醇至刻度,爲標準貯備液。臨用前,用甲醇稀釋成5.0μg/ml標準溶液。或用國家認可的標準溶液配製。
4.3.6.2 3,4-苯並(a)芘標準溶液:準確稱量10mg 3,4-苯並(a)芘,溶於少量二甲基甲酰胺(或苯),定量轉移入10ml容量瓶中,並稀釋至刻度,爲標準貯備液。臨用前,用甲醇稀釋成1.0μg/ml標準溶液。或用國家認可的標準溶液配製。
7.4 4.4 樣品的採集、運輸和保存
現場採樣按照GBZ 159執行。
4.4.1 短時間採樣:在採樣點,打開裝好玻璃纖維濾紙的採樣夾,以25L/min流量採集15min空氣樣品。
4.4.2 長時間採樣:在採樣點,打開裝好玻璃纖維濾紙的採樣夾,以1L/min流量採集4~8h空氣樣品。
4.4.3 個體採樣:在採樣點,打開裝好玻璃纖維濾紙的採樣夾,佩戴在採樣對象的前胸上部,儘量接近呼吸帶,以1L/min流量採集4~8h空氣樣品。
4.4.4 樣品空白:將裝好玻璃纖維濾紙的採樣夾帶至採樣點,除不連接採樣器採集空氣樣品外,其餘操作同樣品。
採樣後,立即封閉採樣夾進出氣口,置清潔容器內運輸和保存。樣品在4℃冰箱內可保存7d。
7.5 4.5 分析步驟
4.5.1 樣品處理:
4.5.1.1 蒽或菲的樣品處理:將採過樣的玻璃纖維濾紙放入具塞試管中,加入10ml二氯甲烷;於5~10℃洗脫4h,其間振搖數次。洗脫液供測定。若濃度超過測定範圍,可用二氯甲烷稀釋後測定,計算時乘以稀釋倍數。
4.5.1.2 3,4-苯並(a)芘樣品的處理:將採過樣的玻璃纖維濾紙,放入具塞三角瓶內,加入10ml環己烷浸泡,放在超聲水浴中提取20min,倒出提取液,再加入新鮮的環己烷進行超聲提取,如此重複3~4次,至提取液無色爲止,合併提取液。將提取液用K-D濃縮器或旋轉蒸發器,在低於50℃減壓蒸出溶劑,濃縮到一定體積,轉移到離心管內,用環己烷定容至2ml;加入約0.2g鹼性氧化鋁,搖勻。離心5min,取上清液測定。若濃度超過測定範圍,可用環己烷稀釋後測定,計算時乘以稀釋倍數。
4.5.2 標準曲線的繪製:
4.5.2.1 蒽或菲的標準曲線:參照儀器操作條件,將高效液相色譜儀調節至最佳測定狀態,用微量注射器分別取0、5、10和20μl蒽或菲標準溶液(相當於0、25、50和100ng蒽或菲),進樣測定。用紫外檢測器檢測。每個濃度重複測定3次。以測得的峯高或峯面積均值分別對相應的蒽或菲含量(ng)繪製標準曲線。
4.5.2.2 3,4-苯並(a)芘的標準曲線:參照儀器操作條件,將高效液相色譜儀調節至最佳測定狀態,用微量注射器分別取0、5、10和20μl 3,4-苯並(a)芘標準溶液[相當於0、5、10、和20ng 3,4-苯並(a)芘],進樣測定,用熒光檢測器檢測。每個濃度重複測定3次。以測得的峯高或峯面積均值對相應的3,4-苯並(a)芘含量(ng)繪製標準曲線。
4.5.3 樣品測定:用測定標準系列的操作條件測定樣品和樣品空白洗脫液,測得峯高或峯面積值後,由標準曲線得待測物含量(ng)。
7.6 4.6 計算
4.6.2 按式(3)計算空氣中蒽或菲的濃度:
式中:
C——空氣中蒽和菲的濃度,mg/m3;
10——洗脫液的體積,ml;
v——樣品的進樣體積,μl;
Vo——標準採樣體積,L;
D——洗脫效率,%。
4.6.3 按式(4)計算空氣中3,4苯並(a)芘的濃度:
式中:
C——空氣中3,4苯並(a)芘的濃度,mg/m3;
m——測得洗脫液中3,4苯並(a)芘的含量(減去樣品空白),ng;
v——樣品的進樣體積,μl;
Vo——標準採樣體積,L;
D——洗脫效率,%。
4.6.4 時間加權平均接觸濃度按GBZ 159規定計算。
7.7 4.7 說明
4.7.1 本法的檢出限:蒽和菲爲0.5μg/ml,3,4苯並(a)芘爲0.01μg/ml;最低檢出濃度:蒽和菲爲0.01mg/m3,3,4-苯並(a)芘爲5×10-5mg/m3(以採集375L空氣樣品計)。測定範圍:蒽和菲爲0.5~100μg/ml,3,4-苯並(a)芘爲0.01~1μg/ml;相對標準偏差:蒽和菲爲0.5%~4.9%,3,4-苯並(a)芘爲3.1%~9.5%。
4.7.2 平均洗脫效率>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