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拼音
GBZ/T 160.56—2004 gōng zuò chǎng suǒ kōng qì yǒu dú wù zhì cè dìng zhī huán tóng hé fāng xiāng zú tóng lèi huà hé wù
2 英文參考
Methods for determination of cyclic and aromatic ketones in the air of workplace
ICS 13.100C52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職業衛生標準 GBZ/T 160.56—2004《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脂環酮和芳香族酮類化合物》(Methods for determination of cyclic and aromatic ketones in the air of workplace)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於2004年05月21日發佈,自2004年12月01日起實施,同時代替GB/T 17073—1997。本標準首次發佈於1997年,本次是第一次修訂。
3 前言
爲貫徹執行《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GBZ 1)和《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GBZ 2),特制定本標準。本標準是爲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配套的監測方法,用於監測工作場所空氣中脂環酮和芳香族酮類化合物[包括環己酮(Cyclohexanone)甲基環己酮(Methyl cyclohexanone)和異佛爾酮(3,5,5-三甲基-2-環己烯-1-酮,Isophorone)等]的濃度。本標準是總結、歸納和改進了原有的標準方法後提出。這次修訂將同類化合物的同種監測方法和不同種監測方法歸併爲一個標準方法,並增加了長時間採樣和個體採樣方法。
本標準從2004年12月1日起實施。同時代替GB/T 17073—1997。本標準首次發佈於1997年,本次是第一次修訂。
本標準由全國職業衛生標準委員會提出。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批准。
本標準起草單位:廣東省職業病防治院。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葉能權等。
脂環酮和芳香族酮類化合物
5 2 規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爲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後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標準。
6 3 環己酮的溶劑解吸-氣相色譜法
6.1 3.1 原理
空氣中的環己酮用活性炭管採集,二硫化碳解吸後進樣,經色譜柱分離,氫焰離子化檢測器檢測,以保留時間定性,峯高或峯面積定量。
6.2 3.2 儀器
3.2.1 活性炭管,溶劑解吸型,內裝100mg/50mg活性炭。
3.2.2 空氣採樣器,流量0~500ml/min。
3.2.4 微量注射器,10μl。
儀器操作參考條件
色譜柱:2m×4mm,FFAP:6201擔體=10:100;
柱溫:150℃;
汽化室溫度:200℃;
檢測室溫度:200℃;
載氣(氮氣)流量:30ml/min。
6.3 3.3 試劑
3.3.2 FFAP,色譜固定液。
3.3.3 6201擔體,60~80目。
3.3.4 標準溶液:於25ml容量瓶中,加入約5ml二硫化碳,準確稱量後,加入適量環己酮(色譜純),再準確稱量;加二硫化碳至刻度,由2次稱量之差計算其濃度,爲標準溶液。或用國家認可的標準溶液配製。
6.4 3.4 樣品採集、運輸和保存
現場採樣按照GBZ 159執行。
3.4.1 短時間採樣:在採樣點,打開活性炭管兩端,以100ml/min流量採集15min空氣樣品。
3.4.2 長時間採樣:在採樣點,打開活性炭管兩端,以50ml/min流量採集2~8h空氣樣品。
3.4.3 個體採樣:在採樣點,打開活性炭管兩端,佩戴在監測對象的前胸上部,進氣口儘量接近呼吸帶,以50ml/min流量採集2~8h空氣樣品。
3.4.4 樣品空白:將活性炭管帶至現場,除不連接採樣器採集空氣樣品外,其餘操作同樣品。採樣後,立即封閉活性炭管兩端,置清潔容器內運輸和保存。樣品在室溫下可保存7d。
6.5 3.5 分析步驟
3.5.1 樣品處理:將採過樣的前後段活性炭分別倒人溶劑解吸瓶中,各加入1.0ml二硫化碳,封閉後,振搖1min,解吸30min。搖勻,解吸液供測定。若解吸液中待測物的濃度超過測定範圍,可用二硫化碳稀釋後測定,計算時乘以稀釋倍數。
3.5.2 標準曲線的製備:用二硫化碳稀釋標準溶液成0、10、50、250、500和1000μg/ml環己酮標準系列。參照儀器操作條件,將氣相色譜儀調節至最佳測定狀態,分別進樣1.0μl,測定各標準系列。每個濃度重複測定3次。以測得的峯高或峯面積均值分別對環己酮濃度(μg/ml)繪製標準曲線。
3.5.3 樣品測定:用測定標準系列的操作條件測定樣品和樣品空白的解吸液;測得的峯高或峯面積值後,由標準曲線得環己酮的濃度(μg/ml)。
6.6 3.6 計算
式中:
Vo——標準採樣體積,L;
V——採樣體積,L;
t——採樣點的溫度,℃;
3.6.2 按式(2)計算空氣中環己酮的濃度:
式中:
C——空氣中環己酮的濃度,mg/m3;
c1,c2——測得前後段活性炭解吸液中環己酮的濃度(減去樣品空白),μg/ml;
v——解吸液的體積,ml;
Vo——換算成標準採樣體積,L;
D——解吸效率,%。
3.6.3 時間加權平均接觸濃度按GBZ 159規定計算。
6.7 3.7 說明
3.7.1 樣品處理方法:先將溶劑吸附劑管的前段倒入解吸瓶中解吸並測定,如果測定結果顯示未超出吸附劑的穿透容量時,後段可以不用解吸和測定;當測定結果顯示超出吸附劑的穿透容量時,再將後段吸附劑倒入解吸瓶中解吸並測定,測定結果計算時將前後段的結果相加後作相應處理。
3.7.2 本法的檢出限0.5μg/ml;最低檢出濃度爲0.33mg/m3(以採集1.5L空氣樣品計);測定範圍爲10~1000μg/ml;相對標準偏差爲1.0%~2.3%。
3.7.3 100mg活性炭的平均穿透容量爲8.9mg。平均解吸效率爲88.6%。每批活性炭管應測定解吸效率。
3.7.4 本法可用Chromosorb WAW DMCS代替6201擔體;也可使用相應的毛細管色譜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