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Z/T 300.66—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66部分:苯、甲苯、二甲苯和乙苯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衛生標準 職業衛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職業衛生標準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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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拼音

GBZ/T 300.66—2017 gōng zuò chǎng suǒ kōng qì yǒu dú wù zhì cè dìng dì 66bù fēn :běn 、jiǎ běn 、èr jiǎ běn hé yǐ běn

2 英文參考

Determination of toxic substances in workplace air—Part 66: Benzene, toluene, xylene and ethyl benzene

3 基本信息

ICS 13.100

C 52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職業衛生標準 GBZ/T 300.66—2017《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第66部分:苯、甲苯、二甲苯和乙苯》(Determination of toxic substances in workplace air—Part 66: Benzene, toluene, xylene and ethyl benzene)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於2017年11月09日《關於發佈〈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1部分:總則〉等96項推薦性國家職業衛生標準的通告》(國衛通〔2017〕24號)發佈,2018年05月01日起實施。本標準部分代替GBZ/T 160.42—2007。

4 發佈通知

關於發佈《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1部分:總則》等96項推薦性國家職業衛生標準的通告

國衛通〔2017〕24號

現發佈《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1部分:總則》等96項推薦性國家職業衛生標準,編號和名稱如下:

上述標準自2018年5 月1日起施行,被代替的標準同時廢止。

特此通告。

編號

標準名稱

代替標準

1

GBZ/T 300.1—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1部分:總則

2

GBZ/T 300.2—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2部分:銻及其化合物

GBZ/T

160.1—2004

3

GBZ/T 300.3—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3部分:鋇及其化合物

GBZ/T 160.2—2004

4

GBZ/T 300.4—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4部分:鈹及其化合物

GBZ/T 160.3—2004

5

GBZ/T 300.5—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5部分:鉍及其化合物

GBZ/T 160.4—2004

6

GBZ/T 300.6—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6部分:鎘及其化合物

GBZ/T 160.5—2004

7

GBZ/T 300.7—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7部分:鈣及其化合物

GBZ/T 160.6—2004

8

GBZ/T 300.8—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8部分:銫及其化合物

9

GBZ/T 300.9—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9部分:鉻及其化合物

GBZ/T 160.7—2004

10

GBZ/T 300.10—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10部分:鈷及其化合物

GBZ/T 160.8—2004

11

GBZ/T 300.11—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11部分:銅及其化合物

GBZ/T 160.9—2004

12

GBZ/T 300.13—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13部分:銦及其化合物

GBZ/T 160.83—2007

13

GBZ/T 300.15—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15部分:鉛及其化合物

GBZ/T 160.10—2004

14

GBZ/T 300.16—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16部分:鎂及其化合物

GBZ/T 160.12-2004

15

GBZ/T 300.17—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17部分:錳及其化合物

GBZ/T 160.13-2004

16

GBZ/T 300.18—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18部分:汞及其化合物

GBZ/T 160.14-2004

17

GBZ/T 300.19—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19部分:鉬及其化合物

GBZ/T 160.15—2004

18

GBZ/T 300.21—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21部分:鉀及其化合物

GBZ/T 160.17—2004

19

GBZ/T 300.22—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22部分:鈉及其化合物

GBZ/T 160.18—2004

20

GBZ/T 300.23—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23部分:鍶及其化合物

GBZ/T 160.19—2004

21

GBZ/T 300.24—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24部分:鉭及其化合物

GBZ/T 160.20—2004

22

GBZ/T 300.25—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25部分:鉈及其化合物

GBZ/T 160.21—2004

23

GBZ/T 300.26—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26部分:錫及其無機化合物

GBZ/T 160.22—2004

24

GBZ/T 300.27—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27部分: 二月桂酸二丁基錫、三甲基氯化錫和三乙基氯化

25

GBZ/T 300.28—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28部分:鎢及其化合物

GBZ/T 160.23-2004

26

GBZ/T 300.29—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29部分:釩及其化合物

GBZ/T 160.24-2004

27

GBZ/T 300.30—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30部分:釔及其化合物

GBZ/T 160.84—2007

28

GBZ/T 300.31—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31部分:鋅及其化合物

GBZ/T 160.25—2004

29

GBZ/T 300.32—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32部分:鋯及其化合物

GBZ/T 160.26—2004

30

GBZ/T 300.33—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33部分:金屬及其化合物

31

GBZ/T 300.34—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34部分:稀土金屬及其化合物

32

GBZ/T 300.35—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35部分:三氟化硼

GBZ/T 160.27—2004

33

GBZ/T 300.37—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37部分: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GBZ/T 160.28—2004

34

GBZ/T 300.38—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38部分:二硫化碳

GBZ/T 160.33—2004

35

GBZ/T 300.43—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43部分:疊氮酸和疊氮化鈉

GBZ/T 160.29—2004

36

GBZ/T300.45—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45部分:五氧化二磷和五硫化二磷

GBZ/T 160.30—2004

37

GBZ/T 300.46—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46部分:三氯化磷和三氯硫磷

38

GBZ/T 300.47—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47部分:砷及其無機化合物

GBZ/T 160.31-2004

39

GBZ/T 300.48—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48部分:臭氧過氧化氫

GBZ/T 160.32-2004

40

GBZ/T 300.51—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51部分:六氟化硫

GBZ/T 160.33—2004

41

GBZ/T 300.52—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52部分:氯化亞碸

42

GBZ/T 300.53—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53部分:硒及其化合物

GBZ/T 160.34—2004

43

GBZ/T 300.54—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54部分:碲及其化合物

GBZ/T 160.35—2004

44

GBZ/T 300.58—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58部分:碘及其化合物

GBZ/T 160.85—2007

45

GBZ/T 300.59—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59部分:揮發有機化合物

46

GBZ/T 300.60—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60部分:戊烷、己烷、庚烷、辛烷和壬烷

GBZ/T 160.38—2007

47

GBZ/T 300.61—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61部分:丁烯、1,3-丁二烯和二聚環戊二烯

GBZ/T 160.39—2007

48

GBZ/T 300.62—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62部分:溶劑汽油、液化石油氣、抽餘油和松節油

GBZ/T 160.40—2004

49

GBZ/T 300.64—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64部分:石蠟

50

GBZ/T 300.65—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65部分:環己烷甲基環己烷

GBZ/T 160.41—2004

51

GBZ/T 300.66—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66部分:苯、甲苯、二甲苯和乙苯

GBZ/T 160.42—2007

52

GBZ/T 300.68—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68部分:苯乙烯甲基苯乙烯和二乙烯基苯

53

GBZ/T 300.69—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69部分:聯苯和氫化三聯苯

GBZ/T 160.43—2004

54

GBZ/T 300.73—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73部分:氯甲烷二氯甲烷三氯甲烷和四氯化

GBZ/T 160.45—2007

55

GBZ/T 300.77—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77部分:四氟乙烯六氟丙烯

56

GBZ/T 300.78—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78 部分:氯乙烯、二氯乙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

GBZ/T 160.46—2004

57

GBZ/T 300.80—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80部分:氯丙烯和二氯丙烯

58

GBZ/T 300.81—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81部分:氯苯、二氯苯和三氯苯

GBZ/T

160.47-2004

59

GBZ/T 300.82—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82部分:苄基氯和對氯甲苯

60

GBZ/T 300.83—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83部分:溴苯

61

GBZ/T

300.84—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84部分:甲醇、丙醇和辛醇

GBZ/T 160.48—2004

62

GBZ/T

300.85—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85部分:丁醇、戊醇和丙烯

63

GBZ/T

300.86—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86部分:乙二醇

64

GBZ/T

300.88—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88部分:氯乙醇和1,3-二氯丙醇

65

GBZ/T

300.93—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93部分:五氯酚五氯酚鈉

GBZ/T 160.51—2007

66

GBZ/T 300.97—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97部分:二丙二醇甲醚和1-甲氧基-2-丙醇

GBZ/T 160.82—2007

67

GBZ/T

300.99—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99部分:甲醛乙醛和丁醛

GBZ/T 160.54—2007

68

GBZ/T 300.101—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101部分:三氯乙醛

69

GBZ/T 300.103—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103部分:丙酮、丁酮和甲基異丁基甲酮

GBZ/T 160.55—2007

70

GBZ/T 300.104—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104部分:二乙基甲酮、2-己酮和二異丁基甲酮

71

GBZ/T 300.110—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110部分:氫醌間苯二酚

GBZ/T 160.57—2004部分替GBZ/T 160.51—2007

72

GBZ/T 300.112—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112部分:甲酸乙酸

GBZ/T 160.59—2004

73

GBZ/T 300.114—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114部分:草酸對苯二甲酸

74

GBZ/T 300.115—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115部分:氯乙酸

75

GBZ/T 300.118—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118部分:乙酸酐馬來酸酐鄰苯二甲酸酐

GBZ/T 160.60—2004

76

GBZ/T 300.122—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122部分:甲酸甲酯甲酸乙酯

GBZ/T 160.63—2007

77

GBZ/T 300.126—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126部分:硫酸二甲酯和三甲苯磷酸

78

GBZ/T 300.127—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127部分:丙烯酸酯類

GBZ/T 160.64—2004

79

GBZ/T 300.129—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129部分:氯乙酸甲酯氯乙酸乙酯

GBZ/T 160.65—2004

80

GBZ/T 300.130—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130部分:鄰苯二甲酸二丁酯和鄰苯二甲酸二辛酯

GBZ/T 160.66—2004

81

GBZ/T 300.132—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132部分:甲苯二異氰酸酯、二苯基甲烷二異氰酸酯和異佛爾酮二異氰酸酯

GBZ/T 160.67—2004

82

GBZ/T 300.133—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133部分:乙腈丙烯腈甲基丙烯腈

GBZ/T 160.68—2007

83

GBZ/T 300.134—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134部分:丙酮氰醇和苄基氰

84

GBZ/T 300.136—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136部分:三甲胺二乙胺三乙胺

GBZ/T 160.69-2004

85

GBZ/T 300.137—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137部分:乙胺、乙二胺和環己胺

86

GBZ/T 300.139—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139部分:乙醇

GBZ/T 160.70—2004

87

GBZ/T 300.140—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140部分:肼、甲基肼和偏二甲基肼

GBZ/T 160.71—2004

88

GBZ/T 300.142—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142部分:三氯苯

GBZ/T 160.72—2004

89

GBZ/T 300.143—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143部分:對硝基苯

90

GBZ/T 300.146—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146部分:硝基苯硝基甲苯和硝基氯苯

GBZ/T 160.74—2004

91

GBZ/T 300.149—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149部分:殺螟松倍硫磷、亞胺硫磷和甲基對硫磷

GBZ/T 160.76—2004

92

GBZ/T 300.150—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150部分:敵敵畏甲拌磷、和對硫磷

93

GBZ/T 300.151—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151部分:久效磷、氧樂果異稻瘟淨

94

GBZ/T 300.153—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153部分:磷胺內吸磷甲基內吸磷馬拉硫磷

95

GBZ/T 300.159—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159部分:硝化甘油硝基胍奧克託今和黑索金

GBZ/T 160.80—2004

96

GBZ/T 300.160—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160部分:洗衣粉酶

GBZ/T 160.81—2004

國家衛生計生委2017年11月9日

5 前言

本部分爲GBZ/T 300的第66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的規則起草。本部分代替GBZ/T 160.42—2007《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芳香烴化合物》。

本部分與GBZ/T 160.42—2007相比,主要修改如下:

——修改了標準名稱;

——刪除了填充色譜柱;

——增加了待測物的基本信息

——改進了空氣採樣和標準系列濃度的表達;補充了樣品空白要求和方法性能指標

本部分中的主要起草單位和主要起草人:

——苯、甲苯、二甲苯的無泵型採樣-氣相色譜法

主要起草單位:天津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主要起草人:劉黛莉、李志華。

——苯、甲苯、二甲苯的溶劑解吸和熱解吸-氣相色譜法

主要起草單位:上海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主要起草人:嚴懷曾、徐以盛。

——乙苯的溶劑解吸-氣相色譜法

主要起草單位: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職業衛生中毒控制所。

主要起草人:黃雪祥。

——乙苯的熱解吸-氣相色譜法

主要起草單位:廣東省職業病防治院。

主要起草人:葉能權、陸展榮。

本部分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佈情況爲:

——WS/T 151-1999;

——WS/T 152-1999;

——WS/T 153-1999;

——GB/T 16044-1995;

——GB/T 16045-1995;

——GB/T 16047-1995;

——GB/T 16048-1995;

——GB/T 16050-1995;

——GB/T 16051-1995;

——GBZ/T 160.42—2004;  GBZ/T 160.42—2007。

6 標準正文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第66部分:苯、甲苯、二甲苯和乙苯

6.1 1 範圍

GBZ/T 300的本部分規定工作場所氣中苯、甲苯和二甲苯的無泵型採樣溶劑解吸和熱解吸-氣相色譜法,乙苯的溶劑解吸和熱解吸-氣相色譜法

本部分適用於工作場所氣中蒸氣態苯、甲苯、二甲苯和乙苯濃度的檢測

6.2 2 規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於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於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於本文件。

GBZ 159 工作場所氣中有害物質監測採樣規範

GBZ/T 210.4 職業衛生標準制定指南 第4部分:工作場所氣中化學物質測定方法

6.3 3 苯、甲苯、二甲苯和乙苯的基本信息

苯、甲苯、二甲苯和乙苯的基本信息見表1。

表1  苯、甲苯、二甲苯和乙苯的基本信息

化學物質

化學文摘號

(CAS號)

分子式

相對分子質量

(Benzene)

71-43—2

C6H6

78.1

甲苯

(Toluene)

108-88-3

CH3C6H5

92.1

二甲苯

(Xylene)

1330-20-7

(CH32C6H4

106.2

對二甲苯

(p-Xylene)

106-42-3

p-(CH32C6H4

鄰二甲苯

(o-Xylene)

95-47-6

o-(CH32C6H4

間二甲苯

(m-Xylene)

108-38-3

m-(CH32C6H4

乙苯

(Ethyl benzene)

100-41-4

C2H5C6H5

106.2

6.4 4 苯、甲苯和二甲苯的無泵型採樣-氣相色譜法

6.4.1 4.1 原理

氣中蒸氣態苯、甲苯和二甲苯用無泵型採樣器採集,二硫化碳解吸後進樣,經氣相色譜柱分離,氫焰離子檢測檢測,以保留時間定性,峯高或峯面積定量。

6.4.2 4.2 儀器

4.2.1  無泵型採樣器,內裝活性炭片。

4.2.2 溶劑解吸瓶,10mL。

4.2.3 注射器,1mL。

4.2.4 微量注射器

4.2.5 氣相色譜儀,具氫焰離子檢測器,儀器操作參考條件:

a) 色譜柱:30m×0.32mm×0.5μm,FFAP;

b) 柱溫:80℃;

c) 氣化室溫度:150℃;

d) 檢測室溫度:250℃;

e) 載氣(氮)流量:1mL/min;

f) 分流比:10:1。

6.4.3 4.3 試劑

4.3.1 二硫化碳,色譜鑑定干擾峯。

4.3.2 苯,20℃時,1μL液體的質量爲0.8787mg。

4.3.3 甲苯,20℃時,1μL液體的質量爲0.8669mg。

4.3.4 鄰二甲苯、間二甲苯和對二甲苯,20℃時,1μL液體的質量分別爲0.8802mg、0.8642mg和0.8611mg。

4.3.5 標準溶液:容量瓶中加入二硫化碳,準確稱量後,分別加入一定量的苯、甲苯和/或二甲苯,再準確稱量,用二硫化碳定容。由稱量之差計算溶液的濃度,爲苯、甲苯和/或二甲苯標準溶液。或用國家認可的標準溶液配製。

6.4.4 4.4 樣品的採集、運輸和保存

4.4.1 現場採樣按照GBZ 159執行。

4.4.2 長時間採樣:在採樣點,將無泵型採樣器佩戴在採樣對象的呼吸帶,或懸掛在呼吸帶高度的支架上,採集2h~8h空氣樣品採樣後,立即密封無泵型採樣器,置清潔容器內運輸和保存樣品在室溫下保存15d。

4.4.3 樣品空白:在採樣點,打開無泵型採樣器的進出氣口,並立即封閉,然後樣品一起運輸、保存和測定。每批次樣品不少於2個樣品空白

6.4.5 4.5 分析步驟

4.5.1 樣品處理:將活性炭片放入溶劑解吸瓶中,加入5.0mL二硫化碳,封閉後,解吸30min,不時振搖。樣品溶液供測定。

4.5.2 標準曲線的製備:取4支~7支容量瓶,用二硫化碳稀釋標準溶液成表2所列的濃度範圍的標準系列。參照儀器操作條件,將氣相色譜儀調節至最佳測定狀態,進樣1.0μL,分別測定標準系列各濃度的峯高或峯面積。以測得的峯高或峯面積對相應的苯、甲苯和/或二甲苯濃度(μg/mL)繪製標準曲線或計算迴歸方程,其相關係數應≥0.999。

表2 標準系列的濃度範圍

化學物質

濃度範圍/(μg/mL)

甲苯

鄰二甲苯

對二甲苯

間二甲苯

0.0~878.7

0.0~866.9

0.0~880.2

0.0~864.2

0.0~861.1

4.5.3 樣品測定:用測定標準系列的操作條件測定樣品溶液樣品空白溶液,測得的峯高或峯面積值由標準曲線或迴歸方程得樣品溶液中苯、甲苯和/或二甲苯的濃度(μig/mL)。若樣品溶液中待測物濃度超過測定範圍,用二硫化碳稀釋後測定,計算時乘以稀釋倍數。

6.4.6 4.6 計算

4.6.1 按式(1)計算空氣中苯、甲苯和/或二甲苯的濃度:

公式.PNG

式中:

C一空氣中苯、甲苯和/或二甲苯的濃度,單位爲毫克每立方米(mg/m3);

C0一測得的樣品溶液中苯、甲苯和/或二甲苯的濃度(減去樣品空白),單位爲微克每毫升(μg/mL);

v——樣品溶液的體積,單位爲毫升(mL);

k——無泵型採樣器採樣流量,單位爲毫升每分(mL/min),由生產廠家提供;

t——採樣時間,單位爲分(min)。

4.6.2 空氣中的時間加權平均接觸濃度(CTWA)按GBZ 159規定計算。

6.4.7 4.7 說明

4.7.1 本法按照GBZ/T 210.4的方法和要求進行研製。本法的檢出限定量下限、定量測定範圍、最低檢出濃度最低定量濃度(按採樣2h計算)、相對標準偏差、吸附容量和解吸效率等方法性能指標見表3。表中的方法性能指標與使用的無泵型採樣器有關。

表3 無泵型採樣-氣相色譜法性能指標

化合物

性能指標

甲苯

二甲苯

檢出限/(μg/mL)

4.5

9

24.5

定量下限/(μg/mL)

15

30

82

定量測定範圍/(mg/m3

8~494

18~542

58~630

最低檢出濃度/(mg/m3

2

6

18

最低定量濃度/(mg/m3

8

18

58

相對標準偏差/%

8.3

3.3

5.2

吸附容量/mg

>9

>9

>18

解吸效率/%

102

98.8

104

4.7.2 工作場所的溫度、溼度、風速及可能存在的共存物不影響測定;但採樣時,無泵型採樣器不能直對風扇或風機。採樣時要注意防止超過吸附容量。

4.7.3 本法也可採用等效的其他氣相色譜柱測定。根據測定需要可以選用恆溫測定或程序升溫測定。

4.7.4 無泵型採樣器的操作(如採樣溶劑解吸方法)、吸附容量和採樣流量(k)等由生產廠家提供。

4.7.5 本法的色譜分離圖見圖1。

示意圖.PNG

說明;

1——丙酮

2——二氯甲烷

3——二硫化碳

4——丁酮;

5——乙酸乙酯

6——三氯甲烷

7——1,2二氯乙烷

8,9——苯,環己烷

10——三氯乙烯

11——甲基環己烷

12——甲苯;

13——氯苯

14——乙酸丁酯;

15——乙苯:

16,17——對二甲苯,間二甲苯;

18——苯乙烯

19,20——環己酮,鄰二甲苯。

圖1 色譜分離

6.5 5 苯、甲苯、二甲苯和乙苯的溶劑解吸-氣相色譜法

6.5.1 5.1 原理

氣中蒸氣態苯、甲苯、二甲苯和乙苯用活性炭採集,二硫化碳解吸後進樣,經氣相色譜柱分離,氫焰離子檢測檢測,以保留時間定性,峯高或峯面積定量。

6.5.2 5.2 儀器

5.2.1 活性炭管,溶劑解吸型,內裝100mg/50mg活性炭。

5.2.2 空氣採樣器,流量範圍爲OmL/min~500mL/min。

5.2.3 溶劑解吸瓶,5mL。5.2.4 微量注射器

5.2.5 氣相色譜儀,具氫焰離子檢測器,儀器操作參考條件:

a) 色譜柱:30m×0.32mm×0.5μm,FFAP;

b) 柱溫:80℃;

c) 氣化室溫度:150℃;

d) 檢測室溫度:200℃;

e) 載氣(氮)流量:1mL/min;

f) 分流比:10:1。

6.5.3 5.3 試劑

5.3.1 二硫化碳,色譜鑑定干擾峯。

5.3.2 標準溶液:容量瓶中加入二硫化碳,準確稱量後,分別加入一定量的一種或多種待測物,再準確稱量,用二硫化碳定容。由稱量之差計算溶液的濃度,爲待測物的標準溶液。或用國家認可的標準溶液配製。

6.5.4 5.4 樣品的採集、運輸和保存

5.4.1 現場採樣按照GBZ 159執行。

5.4.2 短時間採樣:在採樣點,用活性炭管以100mL/min流量採集15min空氣樣品

5.4.3 長時間採樣:在採樣點,用活性炭管以50mL/min流量採集2h~8h空氣樣品。5.4.4 採樣後,立即封閉活性炭管兩端,置清潔容器內運輸和保存樣品在室溫下保存7d,置4℃冰箱內可保存14d。

5.4.5 樣品空白:在採樣點,打開活性炭管兩端,並立即封閉,然後樣品一起運輸、保存和測定。每批次樣品不少於2個樣品空白

6.5.5 5.5 分析步驟

5.5.1 樣品處理:將前後活性炭分別放入兩支溶劑解吸瓶中,各加入1.0mL二硫化碳,封閉後,解吸30min,不時振搖。樣品溶液供測定。

5.5.2 標準曲線的製備:取4支~7支容量瓶,用二硫化碳稀釋標準溶液成表4所列的濃度範圍的標準系列。參照儀器操作條件,將氣相色譜儀調節至最佳測定狀態,進樣1.0μL,分別測定標準系列各濃度的峯高或峯面積。以測得的峯高或峯面積對相應的苯、甲苯、二甲苯和乙苯濃度(μg/mL)繪製標準曲線或計算迴歸方程,其相關係數應≥0.999。

表4標準系列的濃度範圍

化學物質

濃度範圍/(μg/mL)

甲苯

鄰二甲苯

對二甲苯

間二甲苯

乙苯

0.0--878.7

0.0~866.9

0.0~880.2

0.0~864.2

0.0~861.1

0.0~870.0

5.5.3 樣品測定:用測定標準系列的操作條件測定樣品溶液樣品空白溶液,測得的峯高或峯面積值由標準曲線或迴歸方程得樣品溶液中苯、甲苯、二甲苯和乙苯的濃度(μg/mL)。若樣品溶液中待測物濃度超過測定範圍,用二硫化碳稀釋後測定,計算時乘以稀釋倍數。

6.5.6 5.6 計算

5.6.1 按GBZ 159的方法和要求將採樣體積換算成標準採樣體積

5.6.2 按式(2)計算空氣中苯、甲苯、二甲苯和乙苯的濃度:

公式.PNG

式中:

C——空氣中苯、甲苯、二甲苯和乙苯的濃度,單位爲毫克每立方米(mg/m3);

c1、c2——測得的前後樣品溶液中苯、甲苯、二甲苯和乙苯的濃度(減去樣品空白),單位爲微克每毫升(μg/mL);

v——樣品溶液的體積,單位爲毫升(mL);

V0——標準採樣體積,單位爲升(L);

D——解吸效率,%。

5.6.3 空氣中的時間加權平均接觸濃度(CTWA)按GBZ 159規定計算。

6.5.7 5.7 說明

5.7.1 本法按照GBZ/T 210.4的方法和要求進行研製。本法的檢出限定量下限、定量測定範圍、最低檢出濃度最低定量濃度(以採集1.5L空氣樣品計)、相對標準偏差、穿透容量(100mg活性炭)和解吸效率等方法性能指標見表5。應測定每批活性炭管的解吸效率

表5 溶劑解吸-氣相色譜法性能指標

化合物

性能指標

甲苯

二甲苯

乙苯

檢出限/(μg/mL)

0.9

1.8

4.9

2

定量下限/(μg/mL)

3

6

16

6.4

定量測定範圍/(μg/mL)

3~900

6—900

16~900

6.4~900

最低檢出濃度/(mg/m3

0.6

1

3

1

最低定量濃度/(mg/m3

2

4

11

4

相對標準偏差/%

4.3~6

4.7~6.3

4.l~7.2

2

穿透容量/mg

7

13.1

10.8

20

解吸效率/%

>90

>90

>90

>90

5.7.2 本法也可使用等效的其他氣相色譜柱測定。根據測定需要可以選用恆溫測定或程序升溫測定。

5.7.3 本法的色譜分離圖見圖1。特丁基甲苯的色譜分離圖見圖2。

示意圖.PNG

說明:

1——二硫化碳

2——甲苯;

3——鄰二甲苯;

4——對特丁基甲苯;

5——間特丁基甲苯;

6——鄰特丁基甲苯。

圖2 特丁基甲苯色譜分離

6.6 6 苯、甲苯、二甲苯和乙苯的熱解吸-氣相色譜法

6.6.1 6.1 原理

氣中蒸氣態苯、甲苯、二甲苯和乙苯用活性炭採集,熱解吸後進樣,經氣相色譜柱分離,氫焰離子檢測檢測,以保留時間定性,峯高或峯面積定量。

6.6.2 6.2 儀器

6.2.1 活性炭管,熱解吸型,內裝100mg活性炭。

6.2.2 空氣採樣器,流量範圍爲0mL/min~500mL/min。

6.2.3 熱解吸器。

6.2.4 注射器,1mL、100mL。

6.2.5 氣相色譜儀,具氫焰離子檢測器,儀器操作參考條件:

a) 色譜柱:30m×0.32mm×0.5μm,FFAP;

b) 柱溫:80℃;

c) 汽化室溫度:150℃;

d) 檢測室溫度:200℃;

e) 載氣(氮)流量:1mL/min;

f) 分流比:10:1。

6.6.3 6.3 試劑

6.3.1 苯,20℃時,1μL液體的質量爲0.8787mg。

6.3.2 甲苯,20℃時,1μL液體的質量爲0.8669mg。

6.3.3 鄰二甲苯、間二甲苯和對二甲苯,20℃時,1μL液體的質量分別爲0.8802mg、0.8642mg和0.8611mg。

6.3.4 乙苯,20℃時,1μL液體的質量爲0.8670mg。

6.3.5 標準氣:臨用前,用微量注射器分別準確抽取1.0μL -種或多種待測物,注入100mL氣密式玻璃注射器中,用清潔空氣稀釋至100.0mL,計算其濃度,爲苯、甲苯、二甲苯和/或乙苯標準氣。或用國家認可的標準氣配製。

6.6.4 6.4 樣品的採集、運輸和保存

6.4.1 現場採樣按照GBZ 159執行。

6.4.2 短時間採樣:在採樣點,用活性炭管以100mL/min流量採集15min空氣樣品

6.4.3 長時間採樣:在採樣點,用活性炭管以50mL/min流量採集2h~8h空氣樣品

6.4.4 採樣後,立即封閉活性炭管兩端,置清潔容器內運輸和保存樣品在室溫下保存7d,置4℃冰箱內可保存14d。

6.4.5 樣品空白:在採樣點,打開活性炭管兩端,並立即封閉,然後樣品一起運輸、保存和測定。每批次樣品不少於2個樣品空白

6.6.5 6.5 分析步驟

6.5.1 樣品處理:將活性炭管放入熱解吸器中,其進氣口一端與100mL注射器相連,另一端與載氣(氮)相連,用50mL/min流量,於350℃下解吸至100.0mL。樣品氣供測定。

6.5.2 標準曲線的製備:取4支~7支100mL氣密式玻璃注射器,用清潔空氣稀釋標準氣成表6所列的濃度範圍的標準系列。參照儀器操作條件,將氣相色譜儀調節至最佳測定狀態,進樣0.50mL,分別測定標準系列各濃度的峯高或峯面積。以測得的峯高或峯面積對相應的苯、甲苯、鄰二甲苯、間二甲苯、對二甲苯和/或乙苯濃度(μg/mL)繪製標準曲線或計算迴歸方程,其相關係數應≥0.999。

表6 標準系列的濃度範圍

化學物質

濃度範圍/(μg/mL)

甲苯

鄰二甲苯

對二甲苯

間二甲苯

乙苯

0.0~0.879

0.0~0.867

0.0~0.880

0.0~0.864

0.0~0.861

0.0~0.870

6.5.3 樣品測定:用測定標準系列的操作條件測定樣品氣和樣品空白氣,測得的峯高或峯面積值由標準曲線或迴歸方程得樣品氣中苯、甲苯、二甲苯和/或乙苯的濃度(μg/mL)。若樣品氣中待測物濃度超過測定範圍,用清潔空氣稀釋後測定,計算時乘以稀釋倍數。

6.6.6 6.6 計算

6.6.1 按GBZ 159的方法和要求將採樣體積換算成標準採樣體積

6.6.2 按式(3)計算空氣中苯、甲苯、二甲苯和/或乙苯的濃度:

公式.PNG

式中:

C——空氣中苯、甲苯、二甲苯和/或乙苯的濃度,單位爲毫克每立方米(mg/m3);

C0——測得的樣品氣中苯、甲苯、二甲苯和/或乙苯的濃度(減去樣品空白),單位爲微克每毫升(μg/mL);

100——樣品氣的體積,單位爲毫升(mL);

V0——標準採樣體積,單位爲升(L);

D——解吸效率,%。

6.6.3 空氣中的時間加權平均接觸濃度(CTWA)按GBZ 159規定計算。

6.6.7 6.7 說明

6.7.1 本法按照GBZ/T 210.4的方法和要求進行研製。本法的檢出限定量下限、定量測定範圍、最低檢出濃度最低定量濃度(以採集1.5L空氣樣品計)、相對標準偏差和穿透容量(100mg活性炭)等方法性能指標見表7。應測定每批活性炭管的解吸效率

表7 熱解吸-氣相色譜法性能指標

化合物

性能指標

甲苯

二甲苯

乙苯

檢出限/(μg/mL)

0.0005

0.001

0.002

0.002

定量下限/(μg/mL)

0.0016

0.0033

0.0066

0.0066

定量測定範圍/(μg/mL)

0.0016~   0.88

0.0033~0.87

0.007~0.87

0.007~0.87

最低檢出濃度/(mg/m3

0.033

0.07

0.13

0.13

最低定量濃度/(mg/m3

0.1

0.2

0.46

0.46

相對標準偏差/%

1.9~5.2

3.3~5.1

3.0~6.2

1.1~2.8

穿透容量/mg

7

13.1

10.8

20

6.7.2 本法也可使用等效的其他氣相色譜柱測定。根據測定需要可以選用恆溫測定或程序升溫測定。6.7.3 樣品解吸後,解吸氣應當天儘快測定。

6.7.4 若工作場所氣中待測物濃度較高,可能會發生穿透時,應串聯兩根熱解吸活性炭採樣。6.7.5 本法的色譜分離圖見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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