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英文參考
rickets[中醫藥學名詞審定委員會.中醫藥學名詞(2004)]
rickets[中醫藥學名詞審定委員會.中醫藥學名詞(2010)]
rickets[WS/T 476—2015 營養名詞術語]
3 中醫·佝僂病
《中醫藥學名詞》(2004):佝僂病(rickets[2])是指以小兒發育遲緩,骨軟變形爲主要表現的疾病[2]。
《中醫藥學名詞》(2010):佝僂病(rickets[3])是指因體內維生素D不足引起的全身性鈣、磷代謝失常,以致正在生長的骨骺端軟骨板不能正常鈣化而致骨骼病變的慢性營養性疾病[3]。主要見於2歲以內嬰幼兒[3]。
《WS/T 476—2015 營養名詞術語》:佝僂病(rickets[4])是指小兒缺乏維生素D和(或)鈣,導致鈣、磷代謝障礙引起的以骨鈣沉積不良爲特徵的全身性骨病[4]。
3.1 症狀
以小兒發育遲緩,骨軟變形爲主要表現[4]。臨牀表現多汗、夜啼、煩躁、枕禿、肌肉鬆弛、囟門遲閉,甚至雞胸肋翻,下肢彎曲等[4]。
3.2 病因病機
佝僂病爲嬰幼兒時期常見的慢性營養缺乏性疾病[4]。多見於3歲以下的小孩,因先天稟賦不足,後天餵養適宜,脾腎虛虧所致[4]。
3.3 辨證分型
3.3.1 佝僂病·肺脾氣虛證
佝僂病·肺脾氣虛證(rickets with syndrome of qi deficiency of lung and spleen[4])是指肺脾氣虛,氣血供養不足,以輕度骨骼改變,囟門遲閉,頭稀枕禿,形體虛浮,肌肉鬆軟,面色少華,納呆,大便不調,多汗,夜寐不安,伴反覆感冒,舌淡,苔薄白,脈細軟無力,指紋淡爲常見症的佝僂病證候[4]。
3.3.2 佝僂病·脾虛肝旺證
佝僂病·脾虛肝旺證(rickets with syndrome of spleen deficiency and liver hyperactivity[4])是指脾虛氣弱,肝鬱氣逆,陰血不足,以囟門遲閉,齒生較晚,坐立、行走無力,頭部多汗,發稀枕禿,面色少華,納呆食少,夜啼不寧,易驚多惕,甚至抽搐,舌淡,苔薄,脈弦細爲常見症的佝僂病證候[4]。
3.3.3 佝僂病·脾腎氣虛證
佝僂病·脾腎氣虛證(rickets with syndrome of qi deficiency of spleen and kidney[4])是指脾腎虧虛,陽氣不振,氣血供養不足,以囟門遲閉,發稀枕禿,肌肉鬆軟,面色晄白,神疲煩躁,夜寐不安,多汗納呆,舌苔薄白,脈細軟爲常見症的佝僂病證候[4]。
3.3.4 佝僂病·肝腎陰虛證
佝僂病·肝腎陰虛證(rickets with syndrome of yin deficiency of liver and kidney[4])是指肝腎不足,血虛精虧,虛熱內擾,以囟門遲閉,齒生較晚,發稀枕禿,下肢痠軟無力,眩暈耳鳴,五心煩熱,低熱顴紅,舌紅,少苔,脈弦細數等爲常見症的佝僂病證候[4]。
3.4 關於五遲、五軟
3.4.1 五遲
五遲爲小兒發育遲緩的各種病證的總稱[5]。《醫宗金鑑·幼科心法要訣》:“小兒五遲之證,多因父母氣血虛弱,先天有虧,致兒生下筋骨軟弱,行步艱難,齒不速長,坐不能穩,要皆腎氣不足之故。”分立遲、行遲、發遲、齒遲與語遲[5]。
3.4.1.1 立遲
3.4.1.1.1 病因病機
肝主筋,腎主骨,小兒肝腎不足,或哺養失宜,影響筋骨的發育,以致膝蓋骨軟弱,足脛無力,不能自立[6]。
3.4.1.1.2 治療
治宜滋補肝腎[6]。用六味地黃丸加枸杞、鹿角膠、當歸、白芍之類[6]。
3.4.1.2 行遲
《證治準繩·幼科》:“凡兒生至週歲三百六十日,膝骨成,乃能行。”小兒週歲以後甚至二、三歲還不能步行者爲行遲[7]。
3.4.1.2.1 病因病機
肝主筋,腎主骨,小兒肝腎不足,或哺養失宜,脾胃虛弱,元氣不充,影響筋骨的發育,故遲遲不能行動[7]。
3.4.1.2.2 治療
肝腎虛弱者,宜滋補肝腎,用六味地黃丸加鹿膠、牛膝之類;元氣不足者,宜補益元氣,用調元散[7]。
3.4.1.3 發遲
發遲是指小兒初生無發,日久不長,長亦稀疏萎黃的病證[8]。發乃血之餘,小兒所稟於先天的血氣不足,不能上榮於發,故頭髮不生:治以補血爲主[8]。宜胡麻丸[8]。
3.4.1.4 齒遲
齒遲又名齒不生[9]。小兒乳齒約在六至十個月內出現,如已屆生齒之期還未生齒者爲齒遲[9]。
3.4.1.4.1 病因病機
《世醫得效方》:“齒不生者,由齒者骨之所絡,髓之所養,稟氣不足,則髓不能充於骨,故齒久不生。”腎主骨生髓,齒爲骨之餘,小兒先天腎氣不足,髓不能充,故齒生較遲,生亦不固[9]。
3.4.1.4.2 治療
3.4.1.5 語遲
語遲是指小兒二三歲一般能說簡單的語言,到四五歲還不能說話者爲語遲[10]。
3.4.1.5.1 病因病機
言爲心之聲,腎脈系舌本,小兒先天腎虛,心氣不和,爲形成本病的主要原因[10]。但也有由後天脾胃虧損,津氣不能上榮所致者[10]。
3.4.1.5.2 治療
腎氣不足者,用六味地黃湯加菖蒲,遠志之類;心氣不足者,用養心湯;脾胃虛弱者,用補中益氣湯[10]。
3.4.2 五軟
五軟指頭軟、項軟、手軟、腳軟、肌肉軟[10]。多系稟受不足,氣血不充,故骨脈不強,筋肉痿弱[10]。明·薛鎧《保嬰撮要》:“原其要,總歸於胃。蓋胃爲水穀之海,爲五臟之本,六腑之大原也。治法必先以脾胃爲主,俱用補中益氣湯,以滋化源。頭項手足三軟,兼服地黃丸。”
4 西醫·佝僂病
佝僂病是骨基質不能進行正常礦化的代謝性骨病。通常將骨骺尚未閉合的兒童發病時,骨骺軟骨及骨礦化均有障礙造成幹骺端增寬,影響生長,稱爲佝僂病(rickets)。而骨骺已經閉合的成人發病者稱爲骨軟化症(osteomalacia)。
骨軟化症的病因衆多,如維生素D缺乏、肝腎功能障礙導致不能形成具有活性的1,25-(OH)2D3、基因缺陷導致靶器官維生素D受體或者受體後功能異常、腎小管酸中毒、遺傳或腫瘤導致的低血磷性骨軟化症。[11]
4.1 佝僂病的診斷
骨軟化症的診斷需要結合臨牀表現、骨骼X線表現、血清生化檢查綜合考慮[11]。
臨牀表現可出現骨痛、骨畸形、骨折、骨骺增大和生長緩慢; X線表現爲骨密度降低、骨小梁模糊,兒童佝僂病患者可伴有杯口樣幹骺端,假骨折是成人骨軟化症的特徵性表現;而實驗室檢查根據不同的病因結果各異[11]。
4.2 佝僂病的治療
4.2.1 針對原發病的治療
骨軟化症的病因多樣,應在診斷原發病的基礎上進行治療[11]。腫瘤導致的低血磷性骨軟化症,通過切除腫瘤能夠有效糾正低血磷和骨軟化;在補充中性磷的基礎上進行維生素D和鈣劑的治療方能有效改善骨軟化;腎小管酸中毒導致的骨軟化需要有效地糾正酸中毒[11]。
4.2.2 維生素D和鈣劑治療
不同病因導致的骨軟化症需要針對病因進行治療,同時維生素D和鈣劑能夠有效地改善骨密度,緩解臨牀症狀[11]。
維生素D缺乏:維生素D2一日1000~2000單位,可逐漸減至一日400單位。維生素D依賴性佝僂病:維生素D2成人一日1萬~5萬單位,小兒一日0.3萬~1萬單位;阿法骨化醇,首劑量成人每日1μg,老年患者每日0.5μg;體重20kg以上的兒童無腎性骨病者每日1μg。根據血鈣和磷水平患者每天可補充1000~2000mg元素鈣,例如每1g葡萄糖酸鈣含有89mg元素鈣。根據生化指標進行劑量調整,對於骨軟化症患者,不能因爲其血鈣水平沒有迅速升高而加大阿法骨化醇的用量,其他療效指標,如血漿鹼性磷酸酶水平,可作爲調整劑量更有用的指標。[11]
維生素D2或阿法骨化醇和鈣劑聯合治療過程中可能出現高鈣血癥,因此需要監測血鈣,如有高鈣血癥發生,停用藥物後可恢復[11]。
5 參考資料
- ^ [1] 李經緯等主編.中醫大詞典——2版[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04:880.
- ^ [2] 中醫藥學名詞審定委員會.中醫藥學名詞(2004)[M].北京:科學出版社,2005.
- ^ [3] 中醫藥學名詞審定委員會.中醫藥學名詞(2010)[M].北京:科學出版社,2011.
- ^ [4]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WS/T 476—2015 營養名詞術語[Z].2015-12-29.
- ^ [5] 李經緯等主編.中醫大詞典——2版[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04:220.
- ^ [6] 李經緯等主編.中醫大詞典——2版[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04:525.
- ^ [7] 李經緯等主編.中醫大詞典——2版[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04:674.
- ^ [8] 李經緯等主編.中醫大詞典——2版[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04:551.
- ^ [9] 李經緯等主編.中醫大詞典——2版[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04:1022.
- ^ [10] 李經緯等主編.中醫大詞典——2版[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04:1343.
- ^ [11] 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和處方集編委會主編.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2012年版[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13:171-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