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基本信息
《新生兒化膿性腦膜炎臨牀路徑(2016年版)》由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於2016年12月2日《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實施有關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16〕1315號)印發。
3 發佈通知
國衛辦醫函〔2016〕131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爲進一步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範診療行爲,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我委委託中華醫學會組織專家制(修)訂了一批臨牀路徑;同時,對此前印發的有關臨牀路徑進行了整理。現將上述共1010個臨牀路徑一併在中華醫學會網站(網址http://www.cma.org.cn/kjps/jsgf/)發佈,供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參考使用。請各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指導醫療機構結合實際,細化分支路徑並組織實施。同時,要落實以下要求,進一步提高臨牀路徑管理水平和實施效果。
一、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醫療質控和績效考覈相結合
要充分發揮臨牀路徑作爲醫療質量控制與管理工具的作用,實施醫療服務全程管理,同時將臨牀路徑管理有關要求納入績效考覈管理,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
二、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醫療服務費用調整相結合
要注重研究臨牀路徑實施後醫療服務的收費情況,科學測算相關疾病醫療費用,合理控制醫療費用,進一步減輕羣衆看病就醫負擔。
三、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支付方式改革相結合
通過臨牀路徑合理測算單病種付費、按疾病相關診斷組付費(即DRGs付費)等支付方式的支付標準,有效推動支付方式改革。
要提高臨牀路徑實施與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提高臨牀路徑實施效率,加強對臨牀路徑的實時管理和全面統計分析。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
2016年12月2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4.1 一、新生兒化膿性腦膜炎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爲新生兒化膿性腦膜炎(ICD編碼 G00.902)。
4.1.2 (二)診斷依據。
根據《實用新生兒學(第4版)》(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
1.有感染高危因素。
2.臨牀表現非特異性:嗜睡、餵養困難、體溫不穩定、呼吸暫停、嘔吐、腹脹和腹瀉等。
3.神經系統表現:易激惹、驚厥、前囟飽滿、顱縫增寬、肌張力改變、昏迷等。
4.實驗室檢查:腦脊液壓力增高,外觀渾濁,足月兒白細胞數>32×106/L(日齡<1周)或>10×106/L(日齡>1周),早產兒白細胞數>29×106/L,糖降低,蛋白增高。
5.頭顱影像學檢查:頭顱CT、MRI、B超可協助診斷,並發現腦膿腫、腦積水、硬膜下積液等併發症。
4.1.3 (三)治療方案的選擇。
4.1.4 (四)標準住院日爲14-28天。
4.1.5 (五)進入標準路徑。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新生兒化膿性腦膜炎(ICD編碼 G00.902)。
2.當患兒同時具有其他疾病診斷,但在住院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牀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4.1.6 (六)住院期間檢查項目。
1.必需的檢查項目:
(2)PCT、CRP;
(3)血生化全套;
(4)血氣分析;
(5)血培養及藥敏;
(7)胸片;
(8)頭顱超聲。
2.可選擇的檢查項目
(1)頭顱MRI;
(2)腦電圖;
4.1.7 (七)治療方案與藥物選擇。
1.抗生素治療:選用易通過血腦屏障的抗生素,如頭孢曲松、頭孢噻肟、頭孢哌酮、美羅培南、青黴素、氨苄青黴素等,根據藥敏結果進行調整。
2.對症支持治療:
(1)控制驚厥:首選苯巴比妥,負荷量爲20 mg/kg, 靜脈緩慢注射或肌注,負荷量最大可達30 mg/kg,12 h後予維持量5 mg/ kg/d, 一般用到臨牀症狀明顯好轉停藥。
4.1.8 (八)出院標準。
4.1.9 (九)變異及原因分析。
治療過程中出現腦積水、腦室管膜炎、腦膿腫、硬膜下積液等併發症時應當及時退出新生兒化膿性腦膜炎臨牀路徑。
4.2 二、新生兒化膿性腦膜炎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新生兒化膿性腦膜炎(ICD編碼 G00.902)
患者姓名:性別:年齡:門診號:住院號:
住院日期:年月日出院日期:年月日標準住院日:14-28天
時間 | 住院第1-2天 | 住院第3-13天 | 住院第14-28天 (出院日)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詢問病史及體格檢查 □ 初步確定診斷 □ 病情告知,必要時向家屬告病重或病危通知,並簽署病重或病危通知書 | □ 根據實驗室檢查結果調整治療方案 | □ 上級醫師查房,同意其出院 □ 完成出院小結 □ 向家屬交待出院後注意事項 |
重 要 醫 囑 | 長期醫囑: □ 新生兒護理常規 □ 母乳或人工餵養 □ 抗生素治療 □ 止驚、降顱壓等對症治療 臨時醫囑: □ PCT、CRP □ 血生化全套 □ 血氣分析 □ 血培養及藥敏 □ 頭顱超聲 □ 頭顱 MRI(必要時) | 長期醫囑: □ 新生兒護理常規 □ 母乳或人工餵養 □ 抗生素治療 □ 止驚、降顱壓等對症治療 臨時醫囑: □ 血常規、PCT、CRP □ 血培養及藥敏(必要時) □ 頭顱 MRI(必要時) | 出院醫囑: □ 通知出院 |
主要護理 工作 | □ 入院宣教 □ 監測出入液體量 | □ 觀察生命體徵 □ 監測出入液體量 | □ 出院宣教 |
病情變異記錄 | □無□有,原因: 1. 2. | □無□有,原因: 1. 2. | □無□有,原因: 1. 2. |
護士 簽名 | |||
簽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