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基本信息
《功能性腸病臨牀路徑(2016年版)》由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於2016年12月2日《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實施有關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16〕1315號)印發。
3 發佈通知
國衛辦醫函〔2016〕131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爲進一步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範診療行爲,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我委委託中華醫學會組織專家制(修)訂了一批臨牀路徑;同時,對此前印發的有關臨牀路徑進行了整理。現將上述共1010個臨牀路徑一併在中華醫學會網站(網址http://www.cma.org.cn/kjps/jsgf/)發佈,供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參考使用。請各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指導醫療機構結合實際,細化分支路徑並組織實施。同時,要落實以下要求,進一步提高臨牀路徑管理水平和實施效果。
一、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醫療質控和績效考覈相結合
要充分發揮臨牀路徑作爲醫療質量控制與管理工具的作用,實施醫療服務全程管理,同時將臨牀路徑管理有關要求納入績效考覈管理,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
二、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醫療服務費用調整相結合
要注重研究臨牀路徑實施後醫療服務的收費情況,科學測算相關疾病醫療費用,合理控制醫療費用,進一步減輕羣衆看病就醫負擔。
三、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支付方式改革相結合
通過臨牀路徑合理測算單病種付費、按疾病相關診斷組付費(即DRGs付費)等支付方式的支付標準,有效推動支付方式改革。
要提高臨牀路徑實施與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提高臨牀路徑實施效率,加強對臨牀路徑的實時管理和全面統計分析。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
2016年12月2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4.1 一、功能性腸病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爲功能性腸病(ICD-10:K63.902)
4.1.2 (二)診斷依據。
根據《實用內科學》(第14版)(陳灝珠,林果爲,王吉耀主編,人民衛生出版社),《內科學》(第8版,第四篇第十章,人民衛生出版社),《羅馬IV:功能性胃腸病 腸腦互動異常》(科學出版社)。
1.臨牀症狀:腹痛、腹脹、腹部膨脹、排便習慣異常(便祕、腹瀉或便祕腹瀉交替)等。
2.常規實驗室檢查、結腸鏡檢查或消化道造影未發現器質性疾病。
3.符合羅馬IV功能性腸病的診斷標準。
4.1.3 (三)治療方案的選擇。
根據《實用內科學》(第14版)(陳灝珠,林果爲,王吉耀主編,人民衛生出版社),《內科學》(第8版,第四篇第十章,人民衛生出版社), 《羅馬IV:功能性胃腸病》(科學出版社)。
1.基本治療:包括建立良好的醫患關係,調整生活方式、注意飲食等。
2.藥物治療:根據病情選擇①解痙劑;②止瀉藥;③導瀉藥;④腸道動力感覺調節藥;⑤益生菌;⑥中樞神經作用藥物等
4.1.4 (四)標準住院日爲5-7天。
4.1.5 (五)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ICD-10:K63.902功能性腸病疾病編碼。
2.當患者同時具有其他疾病診斷,但在住院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牀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4.1.6 (六)住院期間檢查項目。
1.必須完成的檢查:
(2)肝腎功能、電解質、血糖、血脂、凝血功能、感染性疾病篩查(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等);
(4)心電圖、胸片。
2.診斷有疑問者可查:
(2)腹部超聲、立位腹平片、胃鏡或X線鋇餐、腹部CT或MRI。
4.1.7 (七)結腸鏡檢查。
1.入院前未檢查者,應儘早進行。
3.如選擇無痛內鏡,術中需監測生命體徵,術後要在內鏡室觀察至清醒,並經麻醉醫師同意後返回病房。
4.結腸鏡檢查2小時後再進食
4.1.8 (八)藥物治療方案。
根據病情選擇下述藥物
(1)解痙劑:抗膽鹼能藥如阿托品、普魯本辛、東莨菪鹼等改善腹痛等症狀;
(3) 導瀉藥:常用的有容積性瀉藥如歐車前製劑或甲基纖維素,滲透性輕瀉劑如聚乙二醇(PEG4000)、乳果糖或山梨醇;
(4)腸道動力感覺調節藥:馬來酸曲美布汀、匹維溴銨、奧替溴銨等;
(6)中樞神經作用藥物:對於胃腸道症狀與精神心理障礙合併存在或雖缺乏精神心理障礙表現,但胃腸道常規藥物治療(療程4-8周)療效不理想的患者,在進一步排查和排除器質性疾病的情況下,可試用中樞神經作用藥物治療。如三環類抗抑鬱藥及選擇性5-HT再攝取抑制劑。
(7)中醫藥治療。
4.1.9 (九)出院標準。
4.1.10 (十)變異及原因分析。
4.2 二、功能性腸病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功能性腸病
患者姓名:性別:年齡:門診號:住院號:
住院日期:年月日出院日期:年月日標準住院日:5-7天
時間 | 住院第1天 | 住院第2天 | 住院第3天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詢問病史和體格檢查 □ 完成病歷書寫 □ 開化驗單,完善內鏡前檢查 | □ 上級醫師查房 □ 簽署自費用品協議書 □ 完成上級醫師查房記錄 | □ 上級醫師查房 □ 完成查房記錄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內科護理常規 □ 二級護理 □ 少渣飲食 臨時醫囑: □ 腫瘤標記物、甲功(必要時) | 長期醫囑: □ 內科護理常規 □ 二級護理 □ 少渣飲食 臨時醫囑: □ 清腸劑(治療前兩天開始腸道準備。根據不同腸道準備方法選用不同藥物) □ 次晨禁食(治療當日) □ 擬明日行結腸鏡檢查及治療 | 長期醫囑:(檢查後) □ 內科護理常規 □ 二級護理 □ 少渣飲食/禁食水 臨時醫囑: □ 必要時行CT檢查 |
主要 護理 工作 | □ 協助患者及家屬辦理入院手續 □ 進行入院宣教 □ 準備次晨空腹靜脈抽血 | □ 基本生活和心理護理 □ 協助進行腸道準備 | □ 基本生活和心理護理 □ 檢查治療後常規護理 □ 併發症觀察 |
疾病 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護士 簽名 | |||
簽名 |
時間 | 住院第4天 | 住院第5-7天 (出院日)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觀察患者生命體徵、腹部症狀和體徵,觀察大便性狀,注意有無消化道出血、感染及穿孔 □ 上級醫師查房 □ 完成查房記錄 | 如果患者可以出院 □ 通知出院處 □ 飲食宣教,預約複診時間 □ 將出院記錄的副本交給患者 □ 準備出院帶藥及出院證明 □ 如果患者不能出院,在病程記錄中說明原因和繼續治療的方案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內科護理常規 □ 二級護理 □ 少渣飲食/禁食水 臨時醫囑: □ 必要時複查血常規 | 出院醫囑: □出院帶藥(根據基礎疾病帶相關用藥) |
主要 護理 工作 | □ 基本生活和心理護理 □ 檢查治療後常規護理 □ 併發症觀察 | □ 幫助患者辦理出院手續、交費等事宜 □ 出院指導 |
疾病 記錄 | □無□有,原因: 1. 2. | □無□有,原因: 1. 2. |
護士 簽名 | ||
簽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