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基本信息
《肝硬化併發肝性腦病臨牀路徑(2011年版)》由衛生部於2011年5月9日《衛生部辦公廳關於印發消化內科專業9個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衛辦醫政發〔2011〕70號)印發。
3 發佈通知
衛辦醫政發〔2011〕7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爲貫徹落實《醫藥衛生體制五項重點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國辦發〔2011〕8號)有關要求,根據臨牀路徑管理試點工作的整體部署,我部繼續組織有關專家研究制定了賁門失弛緩症內鏡下氣囊擴張術、肝硬化併發肝性腦病、肝硬化合併食管胃靜脈曲張出血(內科治療)、經內鏡膽管支架置入術、潰瘍性結腸炎(中度)、上消化道出血、十二指腸潰瘍出血、胃潰瘍合併出血(藥物治療)和內鏡下胃息肉切除術等消化內科9個病種的臨牀路徑。現印發給你們,請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結合當地醫療工作實際,依照我部印發的臨牀路徑文件,指導各試點醫院制訂具體實施的臨牀路徑,及時總結試點工作經驗,將有關情況報我部醫政司。
聯繫人:衛生部醫政司醫療機構管理處 胡鵬、張文寶
電 話:010-68792826、68792730
二○一一年五月九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4.1 一、肝硬化併發肝性腦病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爲肝硬化併發肝性腦病(ICD-10:K72.903伴K74.1-K74.6/K70.301/K71.701/K76.102/P78.8/A52.7↑K77.0*)。
4.1.2 (二)診斷依據。
根據《實用內科學》(陳灝珠主編,人民衛生出版社,2005年,第十二版)。
1.肝硬化病史。
2.有神經精神症狀及體徵,或雖無神經精神症狀及體徵,但神經心理智能測試至少有兩項異常。
3.有引起肝性腦病的誘因。
4.1.3 (三)治療方案的選擇。
根據《實用內科學》(陳灝珠主編,人民衛生出版社,2005年,第十二版)。
1.去除誘因。
2.對症及支持治療。
3.針對發病機理採取措施。
4.基礎疾病的治療。
4.1.4 (四)標準住院日爲13–14日。
4.1.5 (五)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ICD-10:K72.903伴K74.1-K74.6/K70.301/K71.701/K76.102/P78.8/A52.7↑K77.0*肝硬化併發肝性腦病疾病編碼。
2.符合需要住院的指徵:臨牀分期爲有臨牀症狀的肝性腦病(即I–Ⅳ期)。
3.當患者同時具有其他疾病診斷,但在住院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牀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4.1.6 (六)住院期間檢查項目。
1.必需的檢查項目:
4.1.7 (七)治療方案與藥物選擇。
1.去除誘因:包括積極止血、清除腸道積血、積極控制感染、糾正水電解質紊亂、消除便祕、改善腎功能、禁用鎮靜劑、避免大量利尿和放腹水等。
2.對症及支持治療。
(2)熱量供應:35–40kcal/Kg/d,以碳水化合物爲主。
(3)蛋白質供應:肝性腦病I、Ⅱ期開始數日20g/d,Ⅲ、Ⅳ期開始數日禁食;每2–3天增加10g/d;加量至1.2g/Kg/d;以植物蛋白爲主。
(4)其他對症支持治療:包括維持水、電解質、酸鹼平衡;有低蛋白血症者靜脈輸注血漿、白蛋白;有腦水腫者給予脫水治療等。
3.針對發病機理採取措施:
①清潔腸道:口服或鼻飼25%硫酸鎂30–60ml導瀉,或乳果糖進行灌腸(必要時);
②降低腸道pH:先以乳果糖口服或鼻飼,然後每小時追加1次,直至大便排出;適當調整劑量以保證每日2–3次軟便爲宜;
①降血氨藥物:包括門冬氨酸-鳥氨酸(嚴重腎功能不全患者,即血清肌酐>3mg/dL時禁用)、精氨酸(高氯性酸中毒及腎功能不全患者禁用)等。
②拮抗假性神經遞質:考慮可能用過苯二氮卓類藥物者可靜脈注射氟馬西尼;有椎體外系體徵用其他方案治療無效者可口服溴隱亭。
4.基礎疾病的治療:包括改善肝功能等。
4.1.8 (八)出院標準。
4.1.9 (九)變異及原因分析。
1.經治療後,神經精神症狀及體徵消失,但仍有大量腹水或食管胃底靜脈曲張合併出血,則退出該路徑,進入相應的臨牀路徑。
2.經治療後,神經精神症狀及體徵無改善,且肝細胞功能嚴重障礙或進行性惡化時,則退出該路徑,進入相應的臨牀路徑。
4.2 二、肝硬化併發肝性腦病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肝硬化併發肝性腦病(ICD-10:K72.903伴K74.1-K74.6/K70.301/K71.701/K76.102/P78.8/A52.7↑K77.0* )
患者姓名: 性別: 年齡: 門診號: 住院號:
住院日期: 年 月 日 出院日期: 年 月 日 標準住院日:13–14日
日期 | 住院第1–2 天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詢問病史及體格檢查 □ 完成病歷書寫 □ 開化驗單 □ 上級醫師查房,初步確定診斷 □ 根據急查的輔助檢查結果進一步確定診斷 □ 確定發病誘因開始治療 □ 向患者家屬告病重或病危通知,並簽署病重或病危通知書(必要時) □ 簽署自費藥品使用同意書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內科護理常規 □ 特級護理 □ 低蛋白飲食或禁食 □ 記24小時出入量 □ 記大便次數及量 □ 視病情通知病重或病危 □ 吸氧 □ 乳果糖口服或鼻飼 □ 鹽酸精氨酸靜脈輸注(必要時,高氯性酸中毒或腎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 保肝藥物 臨時醫囑: □ 腹部、頭顱CT或MRI、腦電圖(必要時) □ 腦脊液檢查(必要時) □ 弱酸灌腸(必要時) □ 乳果糖45ml 口服或鼻飼(必要時) □ 其他降氨治療(鳥氨酸–門冬氨酸 必要時) □ 其他醫囑:心臟監護等 |
主要 護理 工作 | □ 入院護理評估 □ 宣教 □ 做好飲食指導,且囑其家屬配合,嚴格遵醫囑進食 |
病情 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護士 簽名 | |
簽名 |
日期 | 住院第2–3天 | 住院第3–10天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上級醫師查房 □ 完成入院檢查 □ 繼續治療 □ 評價誘因是否去除 □ 必要的相關科室會診 □ 完成上級醫師查房記錄等病歷書寫 | □ 上級醫師查房 □ 根據其他檢查結果進行鑑別診斷,判斷是否合併其他肝硬化併發症 □ 調整治療方案 □ 視病情變化進行相關科室會診 □ 完成病程記錄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內科護理常規 □ 特級/一級護理 □ 低蛋白飲食或禁食 □ 記24小時出入量 □ 記大便次數及量 □ 視病情通知病重或病危 □ 保肝藥物 臨時醫囑: □ 血氨(必要時) □ 血氣分析(必要時) □ 電解質(必要時) □ 心電監護(必要時) □ 其他醫囑 | 長期醫囑: □ 內科護理常規 □ 低蛋白飲食或禁食 □ 記24小時出入量 □ 記大便次數及量 □ 視病情通知病重或病危 □ 酌情通知病危或病重 □ 酌情更改護理級別 □ 其他醫囑 臨時醫囑: □ 吸氧(必要時) □ 心電監護(必要時) □ 輸注血漿(必要時) □ 輸注白蛋白(必要時) □ 其他醫囑 |
主要護理 工作 | □ 觀察患者病情變化,尤其是神志的變化 | □ 觀察患者病情變化 □ 做好用藥的指導 |
病情 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護士 簽名 | ||
簽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