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硬化併發肝性腦病臨牀路徑(2011年版)

臨牀路徑 2011年版臨牀路徑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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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拼音

gān yìng huà bìng fā gān xìng nǎo bìng lín chuáng lù jìng (2011nián bǎn )

2 基本信息

肝硬化併發肝性腦病臨牀路徑(2011年版)》由衛生部於2011年5月9日《衛生部辦公廳關於印發消化內科專業9個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衛辦醫政發〔2011〕70號)印發。

3 發佈通知

衛生部辦公廳關於印發消化內科專業9個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

衛辦醫政發〔2011〕7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爲貫徹落實《醫藥衛生體制五項重點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國辦發〔2011〕8號)有關要求,根據臨牀路徑管理試點工作的整體部署,我部繼續組織有關專家研究制定了賁門失弛緩症內鏡下氣囊擴張術、肝硬化併發肝性腦病肝硬化合併食管靜脈曲張出血(內科治療)、經內鏡膽管支架置入術、潰瘍性結腸炎(中度)、上消化道出血十二指腸潰瘍出血胃潰瘍合併出血藥物治療)和內鏡下胃息肉切除術等消化內科9個病種的臨牀路徑。現印發給你們,請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結合當地醫療工作實際,依照我部印發的臨牀路徑文件,指導各試點醫院制訂具體實施的臨牀路徑,及時總結試點工作經驗,將有關情況報我部醫政司。

請從衛生部網站下載消化內科專業9個病種臨牀路徑

聯繫人:衛生部醫政司醫療機構管理處  胡鵬、張文寶

電  話:010-68792826、68792730

二○一一年五月九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肝硬化併發肝性腦病臨牀路徑(2011年版)

4.1 一、肝硬化併發肝性腦病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爲肝硬化併發肝性腦病(ICD-10:K72.903伴K74.1-K74.6/K70.301/K71.701/K76.102/P78.8/A52.7↑K77.0*)。

4.1.2 (二)診斷依據。

根據《實用內科學》(陳灝珠主編,人民衛生出版社,2005年,第十二版)。

1.肝硬化病史。

2.有神經精神症狀及體徵,或雖無神經精神症狀及體徵,但神經心理智能測試至少有兩項異常。

3.有引起肝性腦病的誘因。

4.排除其他引起神經精神症狀的原因。

4.1.3 (三)治療方案的選擇。

根據《實用內科學》(陳灝珠主編,人民衛生出版社,2005年,第十二版)。

1.去除誘因。

2.對症及支持治療。

3.針對發病機理採取措施。

4.基礎疾病的治療。

4.1.4 (四)標準住院日爲13–14日。

4.1.5 (五)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ICD-10:K72.903伴K74.1-K74.6/K70.301/K71.701/K76.102/P78.8/A52.7↑K77.0*肝硬化併發肝性腦病疾病編碼

2.符合需要住院的指徵:臨牀分期爲有臨牀症狀肝性腦病(即I–Ⅳ期)。

3.當患者同時具有其他疾病診斷,但在住院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牀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4.1.6 (六)住院期間檢查項目。

1.必需的檢查項目:

(1)血常規、尿常規、大便常規+潛血;

(2)肝腎功能電解質血糖凝血功能血氨血氣分析

(3)胸片、心電圖、腹部B超

2.根據患者情況可選擇:頭顱CT或MRI、腦電圖

3.疑有顱內感染者可選擇:腦脊液檢查

4.1.7 (七)治療方案與藥物選擇。

1.去除誘因:包括積極止血、清除腸道積血、積極控制感染、糾正水電解質紊亂、消除便祕、改善腎功能、禁用鎮靜劑、避免大量利尿和放腹水等。

2.對症及支持治療。

(1)經口、鼻飼或靜脈營養

(2)熱量供應:35–40kcal/Kg/d,以碳水化合物爲主。

(3)蛋白質供應:肝性腦病I、Ⅱ期開始數日20g/d,Ⅲ、Ⅳ期開始數日禁食;每2–3天增加10g/d;加量至1.2g/Kg/d;以植物蛋白爲主。

(4)其他對症支持治療:包括維持水、電解質酸鹼平衡;有低蛋白血症者靜脈輸注血漿白蛋白;有腦水腫者給予脫水治療等。

3.針對發病機理採取措施:

(1)減少腸道內氨及其他有害物質的生成和吸收

清潔腸道:口服或鼻飼25%硫酸鎂30–60ml導瀉,或乳果糖進行灌腸(必要時);

②降低腸道pH:先以乳果糖口服或鼻飼,然後每小時追加1次,直至大便排出;適當調整劑量以保證每日2–3次軟便爲宜;

抑制腸道細菌生長:應用腸道益生菌製劑;

抗菌藥物的應用:選擇腸道吸收抗生素,如利福昔明

(2)促進氨的代謝、拮抗假性神經遞質、改善氨基酸平衡

①降血氨藥物:包括門冬氨酸-鳥氨酸(嚴重腎功能不全患者,即血清肌酐>3mg/dL時禁用)、精氨酸(高氯性酸中毒及腎功能不全患者禁用)等。

②拮抗假性神經遞質:考慮可能用過苯二氮卓類藥物者可靜脈注射氟馬西尼;有椎體外系體徵用其他方案治療無效者可口服溴隱亭

③改善氨基酸平衡支鏈氨基酸靜脈輸注。

4.基礎疾病的治療:包括改善肝功能等。

4.1.8 (八)出院標準。

1.誘因去除、神經精神症狀及體徵消失。

2.停止靜脈輸液,至少3天。

4.1.9 (九)變異及原因分析

1.經治療後,神經精神症狀及體徵消失,但仍有大量腹水食管胃底靜脈曲張合併出血,則退出該路徑,進入相應的臨牀路徑

2.經治療後,神經精神症狀及體徵無改善,且肝細胞功能嚴重障礙或進行性惡化時,則退出該路徑,進入相應的臨牀路徑

4.2 二、肝硬化併發肝性腦病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肝硬化併發肝性腦病(ICD-10:K72.903伴K74.1-K74.6/K70.301/K71.701/K76.102/P78.8/A52.7↑K77.0* )

患者姓名:          性別:        年齡:       門診號:        住院號:

住院日期:     年    月   日  出院日期:     年    月   日 標準住院日:13–14日

日期

住院第1–2 天

□ 詢問病史及體格檢查

□ 完成病歷書寫

□ 開化驗單

□ 上級醫師查房,初步確定診斷

□ 根據急查的輔助檢查結果進一步確定診斷

□ 確定發病誘因開始治療

□ 向患者家屬告病重或病危通知,並簽署病重或病危通知書(必要時)

□ 簽署自費藥品使用同意書

長期醫囑:

□ 內科護理常規

□ 特級護理

□ 低蛋白飲食或禁食

□ 記24小時出入量

□ 記大便次數及量

□ 視病情通知病重或病危

□ 吸氧

□ 對症及支持治療,糾正水電解質酸鹼平衡紊亂等

乳果糖口服或鼻飼

腸道益生菌製劑

鹽酸精氨酸靜脈輸注(必要時,高氯性酸中毒或腎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支鏈氨基酸靜脈輸注

□ 保肝藥物

臨時醫囑:

血常規、尿常規、大便常規+潛血

□ 肝腎功能電解質血糖凝血功能血氨血氣分析

□ 胸片、心電圖、腹部B超

□ 腹部、頭顱CT或MRI、腦電圖(必要時)

腦脊液檢查(必要時)

乳果糖灌腸(必要時,並可根據情況酌情調劑量

□ 弱酸灌腸(必要時)

乳果糖45ml 口服或鼻飼(必要時)

□ 其他降氨治療(鳥氨酸–門冬氨酸  必要時)

□ 深度昏迷、有腦水腫者給予脫水治療(必要時)

□ 其他醫囑:心臟監護等

主要

護理

工作

□ 介紹病房環境、設施和設備

□ 入院護理評估

□ 宣教

□ 做好飲食指導,且囑其家屬配合,嚴格遵醫囑進食

病情

變異

記錄

□無  □有,原因:

1.

2.

護士

簽名


醫師

簽名


日期

住院第2–3天

住院第3–10天

□ 上級醫師查房

□ 完成入院檢查

□ 繼續治療

□ 評價誘因是否去除

□ 必要的相關科室會診

□ 完成上級醫師查房記錄等病歷書寫

□ 上級醫師查房

□ 記錄生命體徵、每日出入量、大便

□ 觀察神經精神症狀及體徵變化

□ 根據其他檢查結果進行鑑別診斷,判斷是否合併其他肝硬化併發症

□ 調整治療方案

□ 視病情變化進行相關科室會診

□ 完成病程記錄

長期醫囑:

□ 內科護理常規

□ 特級/一級護理

□ 低蛋白飲食或禁食

□ 記24小時出入量

□ 記大便次數及量

□ 視病情通知病重或病危

□ 對症及支持治療,糾正水電解質酸鹼平衡紊亂等

□ 審覈/酌情調整降氨治療劑量

□ 保肝藥物

臨時醫囑:

血氨(必要時)

血氣分析(必要時)

電解質(必要時)

□ 肝腎功、凝血功能血常規(必要)

□ 心電監護(必要時)

□ 其他醫囑

長期醫囑:

□ 內科護理常規

□ 低蛋白飲食或禁食

□ 記24小時出入量

□ 記大便次數及量

□ 視病情通知病重或病危

□ 對症及支持治療,糾正水電解質酸鹼平衡紊亂等

□ 酌情通知病危或病重

□ 酌情更改護理級別

□ 飲食:根據神經精神症狀調整飲食蛋白量

□ 調整乳果糖口服劑量,維持軟便2–3次/日

神經精神症狀及體徵好轉後逐漸減量、停用靜脈治療

□ 其他醫囑

臨時醫囑:

□ 複查血常規大便常規+潛血

□ 複查肝腎功能電解質血糖凝血功能血氨血氣分析

□ 吸氧(必要時)

□ 心電監護(必要時)

□ 輸注血漿(必要時)

□ 輸注白蛋白(必要時)

□ 其他醫囑

主要護理

工作

□ 觀察患者病情變化,尤其是神志的變化

監測患者生命體徵變化

□ 觀察患者病情變化

□ 滿足患者的各種生活需要

□ 做好用藥的指導

病情

變異

記錄

□無  □有,原因:

1.

2.

□無  □有,原因:

1.

2.

護士

簽名



醫師

簽名



日期

住院第11–12天

住院第13–14天

(出院日)

□ 上級醫師查房

□ 記錄生命體徵、每日出入量、大便

□ 觀察神經精神症狀及體徵變化

□ 調整治療方案

□ 完成病程記錄

□ 上級醫師查房,進行評估,明確是否可出院

□ 完成出院記錄、病案首頁、出院證明書等

□ 向患者交代出院後的注意事項,如:返院複診的時間、地點,發生緊急情況時的處理等

長期醫囑:

□ 飲食:調整蛋白攝入1.2g/Kg/d;以植物蛋白爲主

□ 調整乳果糖口服劑量,維持軟便2–3次/日

□ 其他醫囑

臨時醫囑:

□ 複查血常規大便常規+潛血

□ 複查肝腎功能電解質血糖血氨

□ 其他醫囑

出院醫囑:

□ 出院帶藥

□ 其他醫囑

□ 定期門診隨訪

主要護理

工作

□ 觀察患者病情變化

□ 滿足患者的各種生活需要

□ 做好用藥的指導

□ 指導患者辦理出院手續

□ 做好患者出院後的飲食指導

病情

變異

記錄

□ 無  □ 有,原因:

1.

2.

□ 無  □ 有,原因:

1.

2.

護士

簽名



醫師

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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