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藥分開綜合改革實施方案

政策文件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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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拼音

yī yào fēn kāi zōng hé gǎi gé shí shī fāng àn

2 基本信息

醫藥分開綜合改革實施方案》由北京市人民政府於2017年3月23日京政發〔2017〕11號印發,自2017年 04月08日起實施。

3 印發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醫藥分開綜合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

京政發〔2017〕11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現將《醫藥分開綜合改革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2日

4 醫藥分開綜合改革實施方案》全文

醫藥分開綜合改革實施方案

爲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醫藥分開改革的決策部署,積極探索多種有效方式逐步破除以藥補醫、建立科學合理的補償機制,依據《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國務院關於印發“十三五”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劃的通知》(國發〔2016〕78號)及《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38號),制定本方案。

4.1 一、改革範圍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要求,本市行政區域內政府、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舉辦的公立醫療機構和解放軍、武警部隊在京醫療機構適用本方案。

政府購買服務的社會辦醫療機構、城鄉基本醫療保險定點的社會辦醫療機構,可自願申請參與本次醫藥分開綜合改革,並執行各項改革政策。

4.2 二、改革目標

醫藥分開綜合改革堅持黨委領導、政府統籌、全面推進,堅持醫療、醫藥、醫保聯動,增強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和協同性。通過取消藥品加成,設立醫事服務費,轉變公立醫療機構運行機制,規範醫療行爲;通過醫藥產品陽光採購、醫保控費等措施,降低藥品、器械、耗材等的虛高價格和費用;規範醫療服務價格,逐步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結構變化爲基礎的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機制;加強醫療機構監督管理,健全醫療機構成本和費用控制機制,建立財政分類補償機制,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增強公立醫療機構的公益性,使羣衆有更多獲得感。

到2017年底,以行政區爲單位,公立醫院藥佔比(不含中藥飲片)力爭降到30%左右,百元醫療收入(不含藥品收入)中消耗的衛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到2020年上述指標得到進一步優化,公立醫院醫療費用增長穩定在合理水平。

4.3 三、重點改革任務

(一)取消藥品加成、掛號費、診療費,設立醫事服務費。參與本次改革的醫療機構全部取消藥品加成(不含中藥飲片)和掛號費、診療費,所有藥品實行零差率銷售,設立醫事服務費(醫事服務費標準見附件),實現補償機制轉換醫事服務費主要用於補償醫療機構運行成本,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

(二)實施藥品陽光採購。落實藥品購銷“兩票制”(生產企業到流通企業開一次發票,流通企業到醫療機構開一次發票)。鼓勵和規範集團採購、醫療聯合體採購和區域聯合採購,進一步提高醫療機構在藥品集中採購中的參與度,降低藥品、耗材價格。藥品採購全部在政府搭建的網上藥品集中採購平臺上進行,藥品採購價格實現與全國省級藥品集中採購最低價格動態聯動。公開公立醫療機構藥品採購品種、價格、數量和藥品調整變化情況,確保藥品採購各環節在陽光下運行。

(三)規範醫療服務價格。按照“總量控制結構調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則,推進醫療服務價格改革,建立完善動態調整、多方參與的醫療服務價格形成機制。降低大型醫用設備檢查項目價格,提高中醫、護理、手術等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和技術難度高、執業風險大的醫療服務項目價格,逐步理順醫療服務比價關係。首批選擇435個項目進行價格規範。

(四)改善醫療服務。實施改善醫療服務行動計劃,強化醫務人員的服務意識,提高醫療服務質量和水平。建立健全醫療質量管理長效機制,綜合考慮醫療質量安全、基本醫療需求等因素,加強臨牀路徑管理,促進治療項目精細化、標準化;加強藥品處方審覈和處方點評,促進合理用藥。大力推行非急診預約診療服務,推廣知名專家團隊服務模式,規範服務流程,改善患者就醫體驗。豐富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內容,使居民享受到更加便利的就醫、轉診服務。推動京津冀三地醫療機構檢查結果互認。

(五)加強成本和費用控制。健全公立醫療機構醫療費用、關鍵績效指標監測體系,推動公立醫療機構控制成本和費用。採用信息化手段,加大對異常、高額醫療費用的預警和分析控制高值醫用耗材的不合理使用。嚴格新技術、新項目、特需服務的准入和管理。加強對大型設備購置的可行性論證,提高醫療設備的使用效益。強化公立醫療機構內部績效考覈,保持醫療機構人員數量和薪酬合理增長。

(六)完善分級診療制度。完善分級診療政策體系,健全醫療機構分工協作機制,逐步實現基層首診、雙向轉診、急慢分治、上下聯動。推進緊密型醫聯體與專科醫聯體建設,提供連續性的醫療服務。引導大醫院醫生和返聘專家到基層工作,提高基層醫療服務供給能力和水平。完善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對高血壓糖尿病冠心病腦血管病等4類慢性疾病穩定期常用藥品,統一大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採購和報銷目錄,符合條件的患者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可享受2個月的長處方便利,有序分流三級醫院門診量。

(七)建立財政分類補償機制。根據公立醫療機構隸屬關係落實財政投入政策,對積極參加醫藥分開綜合改革且效果良好的醫療機構給予適當補助,保障公立醫療機構基本建設和設備購置、離退休人員費用、重點專科發展、人才隊伍建設、政府指令性任務及承擔公共衛生服務等方面支出。不斷完善財政分類投入政策,對中醫(含中西醫結合、民族醫)、傳染病精神病職業病、婦產、兒童康復腫瘤、老年病等醫療機構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予以傾斜,促進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協調發展。

(八)加大醫保保障和支付方式改革力度。通過完善醫保付費制度、醫療保險制度、醫療救助制度等,減輕參保患者負擔。在醫保基金總額預算管理框架下,探索以按病種付費爲主,按人頭付費、按服務單元付費、按疾病診斷相關組付費等爲補充的複合型付費方式,逐步減少按項目付費。對於重症精神病住院治療、疾病恢復期康復、非傳染性疾病社區康復、老年病護理,探索按牀日付費改革。發揮各類醫療保險對醫療服務行爲和費用的調控引導與監督制約作用。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推進商業健康保險加快發展。完善對低收入等困難羣體的醫療救助制度,加強醫療救助與醫療保險業務協同,防止因病致貧。

4.4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機制。按照黨中央、國務院要求,成立由北京市和中央有關部門以及解放軍、武警部隊等共同組成的醫藥分開改革協調小組,統籌協調醫藥分開綜合改革工作。充分發揮北京市醫改領導小組及醫藥分開改革工作小組的作用,及時研究解決改革中遇到的重大問題,確保各項改革措施協同發力、平穩推進。各區政府要建立相應工作機制,精心組織,周密部署,採取有力舉措,確保各項改革措施落到實處。

(二)細化責任分工。醫藥分開改革工作小組辦公室(設在市衛生計生委)要科學分析改革實施中存在的風險,完善防範措施和應急處置預案,並加強對改革實施情況的督導檢查。市衛生計生委要做好藥品陽光採購組織、對醫療機構的監督管理、改善醫療服務、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建設等相關工作。市財政局要完善財政投入政策,根據隸屬關係研究制定分類補償辦法。市發展改革委要指導和監督醫療機構更新價格目錄並公示,加強價格管理,嚴厲查處價格違法行爲。市人力社保局要落實本次改革中的醫保政策,健全複合型醫保支付制度。市民政局要完善社會救助對象醫療救助措施。市編辦要做好公立醫療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三)做好宣傳引導。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充分利用各種新聞媒介,加強政策宣傳解讀,合理引導社會預期,及時迴應羣衆關切,廣泛凝聚共識,在全社會形成關心改革、支持改革、參與改革的良好氛圍。

本方案自2017年4月8日起實施。

附件:醫事服務費標準

醫事服務費標準

5 官方解讀

5.1 一、醫藥分開

1、什麼是醫事服務費?

答:醫事服務費是北京市在醫藥分開綜合改革中用於補償醫療機構取消藥品加成及掛號費診療費後的運行成本,體現醫務人員勞動價值所設立的收費項目。

開設醫事服務費後,原掛號費和診療費取消。

爲不增加公衆就診負擔,北京市醫保基金將醫事服務費整體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和工傷保險報銷範圍內。

2、掛號時就要交醫事服務費,是掛號費的漲價嗎?

答:醫事服務費的本質,是醫療機構取消藥品加成及掛號費診療費後,對其運行成本,和向患者提供診療服務的醫務團隊的補償。

醫藥分開改革的目標,是切斷醫院、醫生靠“開藥”賺錢的補償模式,引導醫療機構、醫務人員,通過提供更多更好的診療服務,獲得合理的補償。

醫事服務費的設立,加上同步實施的醫療服務價格規範調整,旨在取消藥品加成後,爲公立醫院建立醫療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及科學合理的診療服務補償機制。

5.2 二、價格改革

3、國家對於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有哪些要求?

答:國務院《關於印發“十三五”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劃的通知》(國發〔2016〕78號)明確提出,要取消藥品加成(不含中藥飲片),通過調整醫療服務價格、加大政府投入、改革支付方式、降低醫院運行成本等,建立科學合理的補償機制。

按照“總量控制結構調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則,降低藥品、醫用耗材和大型醫用設備檢查治療和檢驗等價格,重點提高診療、手術、康復、護理、中醫等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的項目價格,理順不同級別醫療機構間和醫療服務項目的比價關係。通過規範診療行爲降低藥品、耗材等費用,嚴格控制不合理檢查檢驗費用,爲調整醫療服務價格騰出空間,並與醫療控費、薪酬制度、醫保支付、分級診療等措施相銜接。力爭到2017年試點城市公立醫院藥佔比(不含中藥飲片總體降到30%左右,百元醫療收入(不含藥品收入)中消耗的衛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

2016年,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衛生計生委、人力社保部、財政部《關於印發推進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意見的通知》(發改價格〔2016〕1431號),明確提出醫療服務價格改革2項具體目標和5項主要任務。2項改革目標是:到2017年,逐步縮小政府定價範圍,改革醫療服務項目管理,改進價格管理方式,結合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同步調整醫療服務價格;到2020年,逐步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結構變化爲基礎的價格動態調整機制,基本理順醫療服務比價關係。5項主要任務是:推進醫療服務價格分類管理、逐步理順比價關係、改革項目管理、推進定價方式改革、加強價格監管。

4、本市推進醫療服務價格改革的核心內容是什麼?

答:改革醫療服務價格形成機制是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也是國家重點部署的價格改革任務。國家對改革的思路、目標、路徑、時間表都有明確的要求和具體的部署,改革的核心就是要改變公立醫院的補償機制,將公立醫院由過去主要通過賣藥品、用耗材、大檢查、多化驗等渠道獲取收益、保障運行,轉變爲通過提供科學合理優質的診療服務、也就是賣服務來獲得收益、保障運行,強化以病人爲中心的服務導向,促進公立醫院良性運行和發展,滿足羣衆的看病就醫需求,爲人民健康提供更好的保障。

5、此次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規範調整政策制定過程中把握的重點是什麼?

答:在價格政策研究制定過程中重點把握了四個方面:

一是統籌平衡,有助於提升醫療服務質量。在現行的醫療服務項目價格中,存在着大型設備檢查、化驗檢驗等硬物耗項目價格偏高,而醫務人員技術勞務等軟服務項目價格偏低的問題。2015年全市醫療機構醫療服務項目收入中,檢查、化驗和衛生材料收入佔到66%,而診查、手術、治療、護理等與醫務人員診療服務質量密切相關的項目收入僅佔34%。因此,改革的重點是降低以物耗爲主的服務項目價格,提高與醫務人員技術勞務付出密切相關的服務價格,以充分體現醫務人員的技術勞務價值,調動醫務人員提高醫療服務水平的積極性,更好地爲患者服務。

二是調整比價,有助於引導醫療資源合理配置。醫療服務價格比價關係的不合理,一定程度上導致醫療機構更傾向於多開展和配置有盈利的項目,而虧損的服務項目服務能力不足。根據市衛生計生委和市財政局對市屬和區屬部分醫院進行的項目成本覈算,目前本市75%的服務項目價格低於成本,因此現行的價格體系對醫療資源的合理配置帶來不利的影響。本市三甲醫院普遍存在着大門診、小住院的現象,與三級醫療重在保障疑難危重症就醫的定位不匹配;同時醫院護士、護理人員配置普遍不足,而藥品用量大,檢查多,這與長期以來牀位費、護理費、手術費等與服務密切相關項目價格長期低於服務成本有密切的關係。因此,在價格改革方案設計中,我們重在調整不同醫療服務項目間價格的比價關係,縮小不同服務項目成本回收率上的差異,以引導醫療資源的均衡配置,促進醫療服務水平的提升。

三是騰移空間,有助於保障患者費用負擔總體不增加。落實國家總量控制結構調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則,通過降低藥品耗材費用、取消藥品加成、降低大型設備檢查等措施,騰移空間,用於提高技術勞務性服務價格,同時配套醫保、醫療救助以及綜合監管等政策,控制醫療費用的不合理增長,確保醫院可持續、醫保可承受、患者費用負擔水平總體不增加。進而,在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提升服務的基礎上,使百姓能夠獲得更好的就醫服務,構建和諧醫患關係,使羣衆滿意就醫。

四是分批推進,有助於醫療機構平穩運行和過渡。由於醫療服務項目數量大(一般的三甲醫院開展的醫療服務項目在3000項以上),再加上不同醫院診療結構和特色又各不相同,對醫療服務項目價格進行的結構性調整將對醫院管理運行機制帶來全方位的影響。因此改革需要分批、分步、穩妥的推進。

6、這次醫藥分開綜合改革價格方面規範調整了哪些項目?

答:在項目安排上,堅持突出重點,分步推進。按照總體謀劃、分步實施、升降搭配的原則,優先安排了矛盾比較突出、各方面改革呼聲較高、有改革共識的5類435個醫療服務項目。具體包括:綜合醫療服務類(牀位、護理等)125項,佔28.7%;影像學診斷類(CT、核磁等)185項,佔42.5%;中醫醫療服務類(鍼灸推拿等)96項,佔22.1%;臨牀手術治療類(闌尾切除術等)26項和臨牀物理治療類(放療等)3項,佔6.7%。

7、如何體現“總量控制,有升有降”?

答:保持全市醫療費用總量基本平衡,價格水平“一升兩降”:上調牀位、護理、一般治療、手術、中醫等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項目價格。如普通牀位費從現行28元調整爲50元,二級護理從7元調整爲26元,闌尾切除術從234元調整爲560元,鍼灸從4元調整爲26元等;降低了CT、核磁等大型設備檢查項目價格。如頭部CT從180元降低到135元,核磁從850元降低到400-600元,PET/CT從10000元降低到7000元,並通過配套取消藥品加成和藥品陽光採購降低了藥品價格,平均降幅在20%左右。根據測算,調整後患者費用總體負擔水平沒有增加。

8、價格項目規範調整方案中的“項目內涵”有什麼作用

答:爲促進“服務透明”,本次改革,注重規範,擴大監督,首次對每一個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增加了“項目內涵”,即對每一項的操作過程和提供的技術服務進行了清晰、詳細的描述,使專業、神祕的醫療服務變得通俗、透明,方便患者瞭解自己所接受的醫療服務應該包含的流程和內容,減少信息的不對稱,增加患者對醫療機構規範操作、提升服務的監督能力,同時也有助於醫務人員規範操作、提升服務。

例如特級護理項目,規範後項目內涵明確了適用於特級護理的對象,是病情危重、重症監護、複雜或大手術後,嚴重外傷和大面積燒傷,使用呼吸機輔助呼吸,實施連續性腎臟替代治療,及其它生命體徵不穩定患者。同時還明確了護理內容,即嚴密觀察患者病情變化和生命體徵的改變,監測患者體溫脈搏、呼吸、血壓,根據醫囑正確實施治療,用藥,準確測量24小時出入量,正確實施口腔護理,壓瘡預防和護理,管路護理等措施,實施安全措施,保持患者的舒適和功能體位,實施牀旁交接班,完成健康教育心理護理,書寫特護記錄。此外,還明確了特級護理含術前備皮,這樣術前備皮就不能在項目外另行收費了。

9、此次出臺的醫療服務價格方案是如何形成的?

答:這次的改革方案是經過反覆論證測算,多方徵求意見的基礎上形成的,是各方面共同努力的結果。先後有1200人次的臨牀各領域專家參與了歷時4年的基礎研究論證工作。本次規範調整的435項醫療服務價格項目方案提出後,相關部門先後召開部分醫院、市人大、市政協等方面的座談會,聽取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醫療機構的意見建議,多次徵求國家衛計委、國家醫改辦的意見。同時,委託第三方機構組織召開了4場市民調查座談會,聽取不同收入水平、不同就醫需求的市民對方案的意見建議,並通過市民訪談的形式開展政策評估工作,先後逾百人蔘與調查。相關部門根據各方面反饋的意見、建議,對方案進行了十四輪的反覆修改完善,特別是根據社會意見進一步加大了行業規範、服務改善、特殊羣體救助等相關政策的配套力度,力求在推進改革的同時,着力提升市民就醫的獲得感。可以說,這次方案,是在廣泛徵求社會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分析吸收多方面意見建議,科學合理地綜合平衡多種因素後形成的,是各個方面共同努力的結果。

10、制定醫療服務項目價格水平的主要依據是什麼?

答:一是國家提出的合理提高護理、中醫、手術等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的項目價格,配套降低CT、核磁等大型儀器設備檢查項目價格的原則;二是國家新版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規範給定的人力耗時、技術難度、風險程度等技術指標;三是本市開展的醫療服務項目成本覈算情況;四是綜合銜接本市醫療技術水平、醫療資源的實際情況、外省市現行價格,以及社會各方面意見。在此基礎上反覆修改完善,進行有升有降的結構調整。

5.3 三、陽光採購及藥品供應

11、什麼是陽光採購?

答:“陽光採購”是我市藥品採購的一種新機制,是在原藥品集中採購工作基礎上,堅持以市爲單位的集中採購方向和質量、需求、價格相統一的採購原則,進一步明確公立醫療機構在藥品採購中的主體地位,在深化醫改工作的總體框架下,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形成市場主導價格的機制。同時通過公開透明、多方談判、動態調整、成果共享的措施,加強政府綜合監管,實現採購行爲陽光透明,交易過程公平規範。

12、陽光採購通過哪些措施來降低藥品價格的?老百姓能否從中感受到藥價降低的實惠?

答:爲進一步降低藥品虛高價格,針對市場供應充足的常用藥品,動態聯動全國省級採購最低價格和全市公立醫療機構採購價格,引導我市同類藥品價格始終處於全國較低水平。

如降血脂藥“阿託伐他汀鈣片”,2015年在我市銷售的主要2個品牌(進口產品立普妥”和國產產品阿樂”)的採購金額達8.24億元,陽光採購後採購價格分別下降了9.76%和11.47%,僅這2個藥品就可節約採購費用8300萬元。如用於心腦血管抗凝的“氫氯吡格雷片”,2015年在我市採購金額最多的2個品牌(進口產品波立維”和國產產品泰嘉”)的採購金額爲8.31億元,陽光採購後採購價格分別下降了6.14%和9.56%,採購費用可節約6000萬元。

在採購結果正式執行後,我們將實時關注全國其他省級藥品集中採購的結果,按流程動態調整藥品的最低參考價格,並在採購平臺中設置價格預警功能,實時預警過高價格。

13、藥品質量關乎百姓生命健康,如何保障藥品的質量安全?能保證藥品的質量不下降嗎?

答:質量安全是藥品生產使用最基本的要求,也是最重要的要求。在陽光採購過程中,衛生計生委將藥品質量作爲評價藥品的第一要素,對存在發生嚴重藥害事件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企業,在北京地區屢次發佈嚴重違規廣告的企業和查實存在嚴重商業賄賂行爲的企業,以及生產環節抽驗存在嚴重質量問題的品種,實行一票否決,直接納入不良記錄。制定了包含11個大項的藥品質量百分評價體系,這些指標及評價結果,都將對醫療機構予以公佈,並在醫療機構遴選本單位用藥時,要求必須注重產品質量,參照質量分值,鼓勵質量可靠、療效確切的藥品持續穩定的供應。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加大藥品質量抽驗力度,提升藥品質量監控能力。一方面對納入醫保目錄的藥品,及供應價格明顯偏低存在質量隱患的產品,開展重點抽驗工作,全面檢測我市主要供應渠道藥品質量。另一方面,與衛生計生委建立藥品價格調整信息溝通機制,對降價幅度調整較大的品種,開展有針對性地抽驗工作,監控此類藥品質量,保障藥品價格降低後質量不降低。

14、如何實現基層醫療機構與大醫院的藥品目錄對接?是否所有二三級醫療機構的常用藥品都能在社區拿到?

答:按照市政府工作的總體部署,陽光採購工作堅持以基層爲重點,擴充基層醫療機構藥品目錄品種。我們將原基層醫療機構與二三級醫院的藥品採購平臺合二爲一,通過“一個平臺,上下聯動”,實現基層醫療機構與二三級醫院採購目錄的上下一致,爲分級診療制度奠定基礎,方便患者就醫取藥。

基層機構與二三級大醫院藥品上下聯動後,基層反映集中幾個藥品,如用於降低血糖的“格華止”(二甲雙胍片)因原政策限制不能進入基層醫療機構銷售,本次陽光採購後患者均可在家門口的基層機構就醫取藥,與此同時還享有藥品降價帶來的實惠,如“格華止”的降價幅度達到了8.9%。

此次醫藥分開改革,社區與大醫院在可採購品種上實現了統一,社區能夠採購到大醫院的所有藥品,加之前期市人力社保局也出臺了社區與大醫院的醫保報銷目錄統一的利好政策,相信這兩項政策能夠極大的推進我市分級診療工作,會有越來越多的患者前往社區就醫。

但是,這並不等同於所有藥品均能在社區使用。藥品的使用在滿足患者需求的基礎上,同時還必須符合相關規定,開具藥品的醫師也必須具備相應的資質,也必須符合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功能定位。即,在滿足患者的基礎上,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用藥必須堅持醫療質量與安全原則、堅持結合功能定位合理配備藥物原則、堅持基本藥物優先原則、堅持四類慢病(高血壓糖尿病冠心病腦血管病等四類慢性疾病)藥物優先原則。

由於社區醫療機構的藥房倉儲面積小。打個比方說,社區醫療機構就是我們周圍的便利店,日常用品在便利店裏基本都可以買到。但由於便利店的倉儲面積小,設備設施少,它銷售的商品種類必定比大型超市的少。

據統計,三級醫院藥品配備數量平均在800種左右,二級醫院藥品配備數量平均在600種左右,社區一般在300種左右,所以社區有可能不會將全部藥品配備齊全。但爲方便患者,要求醫聯體範圍內的慢病藥品目錄儘可能統一。

15、如何保證短缺藥品的供應?

答:保障短缺藥品供應是一項涉及多部門聯動協作的工作。在本次藥品陽光採購過程中,針對臨牀救治必須且不可替代的低價短缺藥品,實行直接掛網採購,只對其藥品上市合法性的材料予以審覈公示,不再對其價格設置全國最低參考價,且供應價格可根據市場供求關係變化隨時調整,緩解供應緊張的問題。

如臨牀由於價格太低造成缺貨的維生素B12注射液雖然從0.21元/支漲到1.3元/支,但仍屬於低價藥品範圍,對此類產品我們在通過市場機制鼓勵企業積極供貨,避免低價藥退市風險的同時,也將協同價格部門對漲價藥品開展進一步跟蹤調查。

在日常藥品採購中,對於臨牀必需但市場短缺的藥品,我們挑選了具有代表性的綜合醫院、專科醫院等建立了15個短缺藥品監測站點,實時收集藥品短缺情況。

市食品藥品監管、衛生計生、發展改革、經濟信息委等部門建立協作機制,一方面建立短缺藥品儲備制度,通過部門之間的信息溝通,掌握短缺藥品信息,及時調整藥品儲備目錄,做好藥品儲備工作,保障供應。另一方面協調我市具有合法資質的企業排產以滿足臨牀需求,如前期心臟手術必須的魚精蛋白就通過緊急排產予以解決。如斷供藥品涉及我市生產企業,將採取鼓勵企業恢復生產等措施保障供應。

針對市場長期短缺藥,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一是採取措施,鼓勵本市企業進行品種仿製,二是探索與外地在產企業簽訂長期戰略合作協議的方式,保障供應。

16、如何落實好四類慢性病患者“長處方”政策?

答:目前,我委已經印發了《關於在本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實施長處方服務有關工作的通知》(京衛基層﹝2017﹞3號),以確保有關政策的落地。首先,基層醫療機構要建立以維護居民健康、保證用藥安全的原則。其次,患者要滿足以下條件,一是患有四類慢性病且診斷明確,並提供二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書或門診/住院病歷;二是已在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建立居民電子健康檔案,並簽訂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協議,接受簽約家庭醫生服務團隊健康管理,簽訂“申請長處方知情同意書”並能遵照執行;三是治療方案明確,長期服用長處方藥品範圍內同一類藥物,適合在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診療或可以2個月內居家用藥治療。再有,執業醫師要按照《執業醫師法》、《處方管理辦法》和《執業藥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臨牀診療規範要求提供長處方服務。

5.4 四、人力社保政策

17、此次醫藥分開綜合改革,在醫保政策上,怎麼保障老百姓的待遇?

答:本次醫藥分開綜合改革是北京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重要舉措。在改革過程中,作爲醫保管理部門,市人力社保局充分發揮醫保政策的基礎和調節作用,保障參保人員基本醫療待遇,爲改革順利推進提供支撐。主要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一是所有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均參加此次改革。爲了保障參保人員就醫時享受同等醫療待遇,這次改革中,全市所有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含新農合定點)都將參加,執行同一個政策。

二是在醫保報銷政策上爲改革提供支持。

第一是醫藥分開改革。我們將醫事服務費納入本市城鎮職工、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範圍,並調整報銷政策。其中,門診醫事服務費實行定額報銷,參保人員發生醫事服務費按規定報銷,並且不受起付線和封頂線的限制。三級醫院通門診定額報銷40元,二級普通門診定額報銷28元、一級及以下醫療機構普通門診定額報銷19元。住院醫事服務費按比例進行報銷。

第二是醫療服務項目。對此次調整的435項醫療服務價格項目,除國家明確規定不報銷的項目外,都納入了醫保報銷範圍。其中,新增的55項專項護理和新生兒診療項目全部納入報銷範圍,特別是此次調整後的96項中醫類項目,也全部納入報銷範圍。

第三是陽光採購的藥品,在醫保藥品目錄範圍內的,醫保都按規定報銷。

18、醫藥分開綜合改革後,老百姓怎麼進行醫保報銷?在醫保報銷流程上會不會有變化?

答:這次改革中,參保人員就醫報銷流程保持不變。也就是說,本市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就醫時,仍執行持卡就醫實時結算相關規定,就醫報銷流程不會發生變化。

另外,在醫保惠民措施上,爲了配合醫藥分開改革,特別是進一步方便常見病、慢性病和老年病患者社區就近就醫用藥,免去爲開藥到大醫院往返奔波排隊的麻煩,我們還出臺了一系列配套措施:一是不斷增加社區定點醫療機構數量,目前社區定點醫療機構有1400多家,方便百姓就近就醫;二是統一社區和大醫院醫保藥品報銷範圍,凡在大醫院能報銷的藥品,在社區也都能報銷;三是高血壓糖尿病冠心病腦血管病等4種慢性病患者,可享受2個月長處方報銷便利;四是鼓勵社區衛生機構開展居家上門醫療服務和建立家庭病牀,發生的醫療費用醫保均按規定予以報銷;五是無論門診和住院,因病情需要,參保人員可以順暢的進行轉診、轉院;六是對社區和大醫院實行“差異化”的醫事服務費報銷政策,使患者社區就醫的負擔明顯低於大醫院,促進分級診療。

19、這次調整的435項醫療服務項目,醫保怎麼報銷?

答:此次調整的435項醫療服務項目,除了個別的國家明確規定不予報銷的項目,其他的都納入了醫保報銷範圍。特別是此次調整中,新增的55項專項護理、新生兒診療等項目,也都納入了醫保報銷範圍。

5.5 五、醫療服務改善及加強監督管理

20、醫藥分開綜合改革後,患者得到的醫療服務會有明顯改善嗎?有哪些衡量標準呢?

答:新的政策實施後,患者根據自己的病情合理選擇就醫機構,以往可去可不去看三級醫院專家的患者會有所減少,這樣會讓專家有更多的時間仔細認真的接待和診治疑難複雜患者,在病房,牀位費、護理費的提高也要求醫護人員應該更加關注住院患者的病情,加強巡視和查房,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讓患者有更多的獲得感。

21、如何構建會診平臺,方便基層診斷?

答:市、區將加大投入,加強建立遠程會診信息聯網系統,推進“一個多平臺會診中心”和“四個醫技會診中心”(心電、病理、檢驗影像)的建設和應用,提升服務效率,使患者在最短的時間內得到合理的治療,減少無序流動。

22、如何加強公立醫療機構特需醫療服務管理,確保基本醫療?

答:根據區域衛生規劃和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的功能定位,嚴格控制三級公立醫院用於特需醫療服務的牀位數,使其不得超過醫院登記牀位總數的10%;副主任醫師及以上職稱的在職醫師特需門診出診單元數量不超過醫院出診單元總量的10%。一級和二級公立醫療機構以爲轄區居民提供基本醫療服務爲主要功能,不得開展特需醫療服務。三級公立醫院在基本醫療服務量減少的情況下,不得增加提供特需醫療服務的規模。

23、醫藥分開改革後,藥師是不是不能發揮作用了?

取消藥品加成後,醫院會繼續提供藥學服務。醫藥分開,不意味着藥事工作的削弱,而是要更集中的在藥學技術發展和臨牀服務上做工作。醫院藥事部門將會成爲合理使用藥品的內部監控者和成本控制者。

24、改革過程中有哪些綜合監管措施?

答:爲保證改革實現預期效果,改革的同時衛生、發改、人社、藥監等相關部門將配套加強綜合監管,加大專項執法和聯合執法力度。一是建立綜合監管聯查聯動機制,進一步加強醫療服務和藥品經營行爲規範監管。二是建立健全公立醫療機構績效評價體系,加強醫療機構費用控制。三是加大價格執法力度,嚴肅查處價格違法違規行爲,做到舉報必查、違法必究,露頭就打,對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典型案件,將查處一起,曝光一起,切實維護患者合法利益。

25、羣衆諮詢或舉報問題有哪些途徑?

答:爲方便羣衆諮詢、舉報,政府將暢通4條熱線服務電話。醫事服務費問題和醫療行爲規範問題,可撥打12320衛生服務熱線;價格違法問題,可以通過12358價格舉報電話、網絡等形式諮詢、舉報,並注意保留好證據材料;醫保報銷問題,可撥打12333醫療保險服務熱線;綜合問題可通過12345市民熱線反映。

5.6 六、政策配套及工作效果

26、採取哪些配合的政策措施來保障改革順利進行?

答:政策保障上協調聯動,兜住底線,強化監管。在醫保政策上,此次除國家規定不能納入報銷範圍的醫療服務項目外,全部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報銷範圍。在困難羣衆救助政策上,對社會救助對象的門診、住院及重大疾病救助比例和全年救助封頂限額都進一步提高。在加強醫院管理政策上,同步推出改善醫療服務行動計劃,健全以服務質量爲核心的公立醫療機構績效評價體系。

27、醫藥分開綜合改革後對羣衆費用負擔會有什麼影響?

答:按照國家“保證醫療機構良性運行、醫保基金可承受、羣衆負擔總體不增加”和“總量控制結構優化、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總體要求,本市按照“騰空間,調結構,保銜接”的原則設計整體改革方案。根據靜態測算,通過“一升兩降”的結構調整,全市醫療費用總量保持基本平衡患者總體費用負擔沒有增加。但就患者個體而言,因每位患者在就診疾病、治療方案、治療週期等方面存在個性差異,會有不同影響。

28、醫藥分開綜合改革舉措實施後,民政部門採取什麼措施?

答:我市社會救助對象可以享受的醫療救助項目包括資助參保參合、減免醫療費用、門診救助、住院救助、重大疾病救助、生育救助,以及在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押金減免和出院即時結算服務。

爲配合我市醫藥分開綜合改革,我局會同市衛計委、市人保局、市財政局研究制定了具體救助措施:一是將社會救助對象門診救助、住院救助和重大疾病救助的救助比例分別上調10%,政策調整後,門診救助和住院救助比例爲80%、重大疾病救助比例爲85%;二是將全年救助封頂線分別上調50%,政策調整後,門診救助全年救助封頂線爲6000元、住院救助全年救助封頂線6萬元,重大疾病救助全年救助封頂線12萬元。

目前我局已經完成社會救助對象醫療救助標準調整的各項準備工作。下一步我局將加強對各區民政局的政策培訓和業務指導,加大政策宣傳力度,我們已經印製10萬份宣傳摺頁,通過向社會救助家庭逐戶發放醫療救助政策宣傳摺頁等方式,提高政策知曉率,確保政策落實到位。

29、醫療救助之後,社會救助對象基本生活出現困難,民政部門還可以提供什麼救助?

答:醫療救助後,個人負擔仍然較重、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困難的,可向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申請臨時救助。對於政府救助之後或不符合社會救助政策但確因患病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困難的,可以由鄉鎮(街道)協助向慈善組織申請慈善救助。

6 醫藥分開綜合改革實施方案》熱點問答

6.1 一、改革的背景和意義

1.北京市醫藥分開綜合改革的政策依據?

2009年,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關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中發〔2009〕6號),明確將公立醫院補償由服務收費、藥品加成收入和財政補助三個渠道改爲服務收費和財政補助兩個渠道。國務院印發的《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近期重點實施方案(2009-2011年)》(國發〔2009〕12號)提出,推進醫藥分開,逐步取消藥品加成。2015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38號),明確要求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城市所有城市公立醫院和縣級公立醫院全部取消藥品加成,實施醫藥分開改革。2016年,國務院印發的《“十三五”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劃》(國發〔2016〕78號)要求,公立醫院要取消藥品加成,通過調整醫療服務價格、加大政府投入、改革支付方式、降低醫院運行成本等,建立科學合理的補償機制。北京市作爲全國第一批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城市,實施醫藥分開綜合改革是落實國務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

2.什麼是以藥補醫?

藥補醫機制是我國對公立醫療機構的一項經濟補償機制,主要是公立醫療機構用藥實行15%的藥品加成政策,即公立醫療機構的藥品銷售價是在其實際購進價的基礎上,增加了15%的藥品加成費用,用於補償醫療機構運行成本,促進衛生事業發展。

3.什麼是醫藥分開?

醫藥分開主要是指:取消藥品加成政策,將公立醫療機構的經濟補償由服務收費、政府補助和藥品加成收入三個渠道改爲服務收費和政府補助兩個渠道。經過2009-2011年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目前我國公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藥品加成已基本取消。自2013年,國家開始陸續取消縣級公立醫院的藥品加成,目前已基本完成。自2015年,國家又陸續在200個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城市實施了醫藥分開改革。

4.爲什麼要取消以藥補醫,實施醫藥分開綜合改革?

醫藥分開綜合改革有利於遏制醫藥費用不合理增長,有利於緩解羣衆醫藥費用的負擔。取消以藥補醫機制,有助於醫療機構主動控制和合理使用藥品,減少“多開藥、開貴藥”等現象。廣大醫務人員希望能夠通過改變體制機制,建立科學補償機制,通過辛勤的勞動和無私的奉獻獲得合法的、有尊嚴的收入,體現勞動價值。

5.我市醫藥分開綜合改革有哪些工作基礎?經驗和成效如何?

自2012年7月,北京市陸續在友誼、朝陽等5家市屬三級公立醫院開展試點工作。2014年、2015年又分別在延慶、密雲縣級公立醫院推進改革。試點取得的成效主要體現在:一是建立了公立醫院經濟補償新機制。二是化解了醫療機構對藥品的逐利行爲,藥品費用呈下降趨勢。從2012年到2015年,5家試點醫院的總藥佔比由43%下降到33%,遠低於全市平均水平。三是提高了專家使用效率,過度使用專家門診資源的狀況得以緩解,專家可集中精力更多關注疑難雜症。5家試點醫院主任醫師年均門診人次由2011年改革前的63萬下降到2015年的23萬,降幅64%。四是患者個人負擔整體平穩。實踐證明,市、區兩級公立醫院醫藥分開改革的政策是可行的、可推廣的。

6.北京市醫藥分開綜合改革實施方案的制定過程?

一是對市、區兩級醫藥分開改革試點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本藥物零差率銷售工作進行了評估總結;二是市發展改革、人力社保、衛生計生、財政、民政、食品藥品監管等多部門共同研究、評估分析,根據北京地區不同醫療機構特點和實際情況進行分析,研究風險防控舉措,制定了綜合改革政策措施;三是召開了多場涉及不同層級醫療機構和專家學者的座談會,廣泛吸納了各方建議意見;四是專門聽取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社會各界代表的建議意見,凝聚了社會各界的共識和智慧;五是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務院醫改辦和中央有關部門給予指導,軍隊、武警後勤部衛生局給予支持,形成了改革共識;六是經過反覆論證修改完善,形成了北京市醫藥分開綜合改革實施方案,並經市政府專題會議和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會議研究同意,是市委市政府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重要決策部署。

6.2 二、改革的主要內容和特點

7.改革的目標是什麼?

醫藥分開綜合改革堅持黨委領導、政府統籌、全面推進,堅持醫療、醫藥、醫保聯動,增強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和協同性。通過取消藥品加成,設立醫事服務費,轉變公立醫療機構運行機制,規範醫療行爲;通過醫藥產品陽光採購、醫保控費等措施,降低藥品的虛高價格和費用;規範醫療服務價格,逐步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結構變化爲基礎的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機制;加強醫療機構監督管理,健全醫療機構成本和費用控制機制,建立財政分類補償機制,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增強公立醫療機構的公益性,使羣衆有更多獲得感。

到2017年底,以行政區爲單位,公立醫院藥佔比(不含中藥飲片)力爭降到30%左右,百元醫療收入(不含藥品收入)中消耗的衛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到2020年上述指標得到進一步優化,公立醫院醫療費用增長穩定在合理水平。

8.改革的範圍是什麼?

本市行政區域內政府、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舉辦的公立醫療機構和解放軍、武警部隊在京醫療機構。

政府購買服務的社會辦醫療機構、城鄉基本醫療保險定點的社會辦醫療機構,可自願申請參與本次醫藥分開綜合改革,並執行各項改革政策。

其中,城鄉基本醫療保險定點的社會辦醫療機構,通過協議管理的方式,納入改革範圍。

9.改革有哪些特點?

一是堅持三醫聯動。這次醫藥分開綜合改革堅持醫療、醫藥、醫保三醫聯動,貫徹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建設的內容。除了實施方案外,有關部門還制定18個工作文件,主要是從三醫聯動角度來進行的設計和安排。

二是堅持同城同步推進。堅持按屬地原則,在全市範圍內同步推行,委屬委管醫院、軍隊武警醫院等均參與此次改革。

三是堅持改革與改善同步。醫藥分開綜合改革乃至深化醫改的最終目的是人民羣衆得實惠,醫務人員受鼓舞,黨和政府得民心。在改革中始終堅持深化改革與改善服務有機結合的原則,貫徹落實以人民爲中心的發展思想,突出公益性導向,從現實問題入手,從羣衆關心的看病就醫細節入手,着力改善醫療服務。市衛生計生委專門制定了改善醫療服務的行業行動計劃,市中醫局制定了改善中醫服務的行動計劃,市醫管局對市屬醫院提出了細化要求。

四是堅持推動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建設。本次改革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衛生與健康大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在改革內容上涉及分級診療制度改革、現代醫院管理制度改革、全民醫保制度改革、藥品供應保障制度改革和綜合監管制度改革。

6.3 三、北京市醫事服務費相關問題

10.北京市醫事服務費概念及意義?

醫事服務費是用於補償醫療機構因取消藥品加成及掛號費診療費而損失的收入,補償醫療機構運行成本,體現醫務人員的勞務價值。設立醫事服務費而不將藥品加成、掛號費、診療費分攤到任何一項具體醫療收費項目中,有助於醫療行爲的規範。

11.北京市醫事服務費政策標準是什麼?

參與本次改革的醫療機構全部取消藥品加成(不含中藥飲片)和掛號費、診療費,設立醫事服務費:

三級醫院醫事服務費按如下標準設置:普通門診50元,副主任醫師60元,主任醫師80元,知名專家100元,急診70元;住院醫事服務費100元/牀日。

二級醫院醫事服務費按如下標準設置:普通門診30元,副主任醫師50元、主任醫師70元,知名專家90元,急診50元,住院醫事服務費60元/牀日。

一級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事服務費按如下標準設置:普通門診20元,副主任醫師40元、主任醫師60元,知名專家80元,急診40元,住院醫事服務費50元/牀日。

醫事服務費納入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

具體的醫事服務費收費和報銷標準見下表:

北京市醫事服務費收費和報銷標準

單位:元

項目

名稱

三級醫院

二級醫院

一級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

醫事服務費

報銷  金額

自付  金額

醫事服務費

報銷  金額

自付  金額

醫事服務費

報銷  金額

自付  金額

普通

門診

50

40

10

30

28

2

20

19

1

副主任醫師

60

20

50

30

20

40

20

20

主任

醫師

80

40

70

40

60

40

知名

專家

100

60

90

60

80

60

急 診

70

60

10

50

48

2

40

39

1

住 院

100

按比例報銷

60

按比例報銷

50

按比例報銷

6.4 四、北京市醫療服務價格規範政策相關問題

12.國家對於醫療服務價格改革調整有哪些要求?

國務院《關於印發“十三五”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劃的通知》(國發〔2016〕78號)明確提出,要取消藥品加成(不含中藥飲片),通過調整醫療服務價格、加大政府投入、改革支付方式、降低醫院運行成本等,建立科學合理的補償機制。按照“總量控制結構調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則,降低藥品、醫用耗材和大型醫用設備檢查治療和檢驗等價格,重點提高診療、手術、康復、護理、中醫等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的項目價格,理順不同級別醫療機構間和醫療服務項目的比價關係。通過規範診療行爲等措施降低藥品等費用,嚴格控制不合理檢查檢驗費用,爲調整醫療服務價格騰出空間,並與醫療控費、薪酬制度、醫保支付、分級診療等措施相銜接。

2015年,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關於推進價格機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中發〔2015〕28號),將醫療服務作爲深化價格改革的重點領域,明確要求圍繞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目標,按照“總量控制結構調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原則,積極穩妥推進醫療服務價格改革,合理調整醫療服務價格,到2020年基本理順醫療服務比價關係。

13.國家對於醫療服務價格改革目標有哪些?

2016年,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衛生計生委、人力社保部、財政部《關於印發推進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意見的通知》(發改價格〔2016〕1431號),明確提出醫療服務價格改革2項具體目標和5項主要任務。2項改革目標是:到2017年,逐步縮小政府定價範圍,改革醫療服務項目管理,改進價格管理方式,結合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同步調整醫療服務價格;到2020年,逐步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結構變化爲基礎的價格動態調整機制,基本理順醫療服務比價關係。5項主要任務是:推進醫療服務價格分類管理、逐步理順比價關係、改革項目管理、推進定價方式改革、加強價格監管。

14.本市推進醫療服務價格改革的核心內容是什麼?

改革醫療服務價格形成機制是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也是國家重點部署的價格改革任務。國家對改革的思路、目標、路徑、時間表都有明確的要求和具體的部署,改革的核心就是要改變公立醫院的補償機制,將公立醫院由過去主要通過賣藥品、用耗材、大檢查、多化驗等渠道獲取收益、保障運行,轉變爲通過提供科學合理優質的診療服務來獲得收益、保障運行,強化以病人爲中心的服務導向,促進公立醫院良性運行和發展,滿足羣衆的看病就醫需求,爲人民健康提供更好的保障。

15.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方案是如何形成的?

這次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方案是經過反覆論證測算,多方徵求意見的基礎上形成的,是各方面共同努力的結果。先後有1200多人次的臨牀各領域專家參與了歷時4年的基礎研究論證工作。本次規範調整的435項醫療服務價格項目方案提出後,相關部門先後召開部分醫院、市人大、市政協等方面的座談會,聽取醫療機構、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的意見建議,多次徵求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務院醫改辦的意見。同時,委託第三方機構組織召開了多場市民調查座談會,聽取不同收入水平、不同就醫需求的市民對方案的意見建議,並通過市民訪談的形式開展政策評估工作,先後逾百人蔘與調查。相關部門根據各方面反饋的意見、建議,對方案進行了14輪的反覆修改完善,特別是根據社會意見進一步加大了行業規範、服務改善、特殊羣體救助等相關政策的配套力度,力求在推進改革的同時,着力提升市民就醫的獲得感。可以說,這次方案,是在廣泛徵求社會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分析吸收多方面意見建議,科學合理地綜合平衡多種因素後形成的,是各個方面共同努力的結果。

16.此次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規範調整政策制定過程中把握的重點是什麼?

在價格政策研究制定過程中重點把握了四個方面:

一是統籌平衡,有助於提升醫療服務質量。在現行的醫療服務項目價格中,存在着大型設備檢查、化驗檢驗等硬物耗項目價格偏高,而醫務人員技術勞務等軟服務項目價格偏低的問題。2015年全市醫療機構醫療服務項目收入中,檢查、化驗和衛生材料收入佔到66%,而診查、手術、治療、護理等與醫務人員診療服務質量密切相關的項目收入僅佔34%。因此,改革的重點是降低以物耗爲主的服務項目價格,提高與醫務人員技術勞務付出密切相關的服務價格,以充分體現醫務人員的技術勞務價值,調動醫務人員提高醫療服務水平的積極性,更好地爲患者服務。

二是調整比價,有助於引導醫療資源合理配置。醫療服務價格比價關係的不合理,一定程度上導致醫療機構更傾向於多開展和配置有盈利的項目,而虧損的服務項目服務能力不足。根據市衛生計生委和市財政局對市屬和區屬部分醫院進行的項目成本覈算,目前本市75%的服務項目價格低於成本,因此現行的價格體系對醫療資源的合理配置帶來不利的影響。本市三甲醫院普遍存在着大門診、小住院的現象,與三級醫療重在保障疑難危重症就醫的定位不匹配;同時醫院護士、護理人員配置普遍不足,而藥品用量大,檢查多,這與長期以來牀位費、護理費、手術費等與服務密切相關項目價格長期低於服務成本有密切的關係。因此,在價格改革方案設計中,我們重在調整不同醫療服務項目間價格的比價關係,縮小不同服務項目成本回收率上的差異,以引導醫療資源的均衡配置,促進醫療服務水平的提升。

三是騰移空間,有助於保障患者費用負擔總體不增加。落實國家總量控制結構調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則,通過降低藥品耗材費用、取消藥品加成、降低大型設備檢查等措施,騰移空間,用於提高技術勞務性服務價格,同時配套醫保、醫療救助以及綜合監管等政策,控制醫療費用的不合理增長,確保醫院可持續、醫保可承受、患者費用負擔水平總體不增加。進而,在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提升服務的基礎上,使百姓能夠獲得更好的就醫服務,構建和諧醫患關係,使羣衆滿意就醫。

四是分批推進,有助於醫療機構平穩運行和過渡。由於醫療服務項目數量大(一般的三甲醫院開展的醫療服務項目在3000項以上),再加上不同醫院診療結構和特色又各不相同,對醫療服務項目價格進行的結構性調整將對醫院管理運行機制帶來全方位的影響。因此改革需要分批、分步、穩妥的推進。

17.制定醫療服務項目價格標準的主要依據是什麼?

一是國家提出的合理提高護理、中醫、手術等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的項目價格,配套降低CT、核磁等大型儀器設備檢查項目價格的原則;二是國家新版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規範給定的人力耗時、技術難度、風險程度等技術指標;三是本市開展的醫療服務項目成本覈算情況;四是綜合銜接本市醫療技術水平、醫療資源的實際情況、外省市現行價格,以及社會各方面意見。在此基礎上反覆修改完善,進行有升有降的結構調整。

18.這次醫療服務價格規範調整了哪些項目?

在項目安排上,堅持突出重點,分步推進。按照總體謀劃、分步實施、升降搭配的原則,優先安排了矛盾比較突出、各方面改革呼聲較高、有改革共識的5類435個醫療服務項目。綜合醫療服務類(牀位、護理等)125項,佔28.7%;影像學診斷類(CT、核磁等)185項,佔42.5%;中醫醫療服務類(鍼灸推拿等)96項,佔22.1%;臨牀手術治療類(闌尾切除術等)26項和臨牀物理治療類(放療等)3項,佔6.7%。

19.如何體現“總量控制,有升有降”?

保持全市醫療費用總量基本平衡,價格水平“一升兩降”:上調牀位、護理、一般治療、手術、中醫等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項目價格。降低了CT、核磁等大型設備檢查項目價格,並通過配套取消藥品加成和藥品陽光採購降低藥品價格。

20.價格項目規範調整方案中的“項目內涵”有什麼作用

爲促進“服務透明”,本次改革,注重規範,擴大監督,首次對每一個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增加了“項目內涵”,即對每一項的操作過程和提供的技術服務進行了清晰、詳細的描述,使專業、神祕的醫療服務變得通俗、透明,方便患者瞭解自己所接受的醫療服務應該包含的流程和內容,減少信息的不對稱,增加患者對醫療機構規範操作、提升服務的監督能力,同時也有助於醫務人員規範操作、提升服務。

例如特級護理項目,規範後項目內涵明確了適用於特級護理的對象,是病情危重、重症監護、複雜或大手術後,嚴重外傷和大面積燒傷,使用呼吸機輔助呼吸,實施連續性腎臟替代治療,及其它生命體徵不穩定患者。同時還明確了護理內容,即嚴密觀察患者病情變化和生命體徵的改變,監測患者體溫脈搏、呼吸、血壓,根據醫囑正確實施治療,用藥,準確測量24小時出入量,正確實施口腔護理,壓瘡預防和護理,管路護理等措施,實施安全措施,保持患者的舒適和功能體位,實施牀旁交接班,完成健康教育心理護理,書寫特護記錄。此外,還明確了特級護理含術前備皮,這樣術前備皮就不能在項目外另行收費了。

6.5 五、北京市藥品陽光採購政策措施

21.什麼是藥品陽光採購?其目的是什麼?

藥品“陽光採購”是我市藥品採購的一種新機制,是在原藥品集中採購工作基礎上,堅持以市爲單位的集中採購方向和質量、需求、價格相統一的採購原則,進一步明確公立醫療機構在藥品採購中的主體地位,在深化醫改工作的總體框架下,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形成市場主導價格的機制。同時通過多方談判、動態調整、成果共享等措施,加強政府綜合監管,實現採購行爲陽光透明,交易過程公平規範。進一步推動破除以藥補醫機制,加快公立醫院改革;進一步降低藥品虛高價格,減輕人民羣衆用藥負擔;多措並舉,保障患者臨牀用藥;有效預防和遏制藥品購銷領域腐敗行爲,抵制商業賄賂;推進藥品生產流通企業整合重組、公平競爭,促進醫藥產業健康發展。

22.哪些醫療機構須參加藥品陽光採購?

北京市所有公立醫療機構必須參加藥品陽光採購。鼓勵其他醫療機構積極參與陽光採購。

23.哪些藥品屬於藥品陽光採購範圍?

公立醫療機構在用所有藥品均屬於陽光採購範圍。但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防治傳染病寄生蟲病的免費用藥、國家免疫規劃疫苗、計劃生育藥品、中藥飲片體外診斷試劑、醫院自制製劑、醫療用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仍按國家和北京市現行規定採購。

24.在陽光採購中,如何貫徹落實基本藥物制度?

根據國家和北京市基本藥物政策的有關要求,在我市印發的《關於我市公立醫療機構醫藥產品陽光採購工作實施方案》中,要求醫療機構優先選用基本藥物品種。在陽光採購執行文件中,明確要求醫療機構採購的基本藥物品規金額佔採購藥品總金額應達到一定比例,三級綜合(含中醫)醫療機構比例應達到25%以上,二級綜合(含中醫)醫療機構比例應達到30%以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比例應達到60%以上。

25.陽光採購是通過哪些措施來降低藥品價格的?對一些廉價藥品又如何避免退市風險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完善公立醫院藥品集中採購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7號)精神,爲進一步降低藥品虛高價格,保障臨牀藥品供應,北京市對陽光採購的藥品實行分類採購,同時通過參照全國最低中標價和直接掛網市場調節等措施,保證患者用藥“用得起、用得上”。

按照市場供應情況,我市分別制定了《國家談判藥品目錄》、《短缺藥品目錄》、《低價藥品目錄》、《北京市醫療機構競價談判藥品目錄》。針對市場供應充足的《北京市醫療機構競價談判藥品目錄》中的藥品,動態聯動全國省級藥品集中採購最低價格和全市公立醫療機構採購價格,降低藥品虛高價格,引導我市同類藥品價格始終處於全國較低水平。《短缺藥品目錄》和《低價藥品目錄》中的藥品,通過市場化的價格槓桿調節作用,由醫療機構與生產企業直接議價成交,不再設置全國最低參考價,鼓勵企業積極供貨,緩解供應緊張的問題。《國家談判藥品目錄》主要涉及部分專利藥品、獨家生產藥品,以及部分臨牀必需、用量小、市場供應短缺的藥品,將按照國家談判或定點生產的統一結果執行。

26.個別急搶救用的藥品不在陽光採購平臺上,醫療機構能否採購使用?

遇有急(搶)救、臨牀必需等特殊情況,需採購非陽光採購平臺上的藥品,醫療機構可先行採購,但應當自採購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通過採購平臺進行登記。涉及的藥品生產經營企業應在供貨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採購平臺申請掛網。

27.陽光採購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有什麼影響?

按照市政府工作的總體部署,陽光採購工作堅持以基層爲重點,擴充基層醫療機構藥品目錄品種。我們將原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與二三級醫院的藥品採購平臺合二爲一,通過“一個平臺,上下聯動”,實現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與二三級醫院採購目錄的上下一致,爲分級診療制度奠定基礎,方便患者就醫取藥。爲保證患者合理用藥,開具藥品的醫師也必須具備相應的資質,且符合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功能定位。在滿足患者的基礎上,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用藥必須堅持醫療質量與安全原則、堅持結合功能定位合理配備藥物原則、堅持基本藥物優先原則、堅持四類慢病(高血壓糖尿病冠心病腦血管病等四類慢性疾病)藥物優先原則。

6.6 六、北京市醫藥分開綜合改革醫保報銷相關政策

28.醫事服務費如何報銷?

醫事服務費納入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

門急診醫事服務費由醫療保險基金定額支付,不受起付線和封頂線限制,不累計計算門急診醫療待遇。其中:

三級定點醫療機構門診醫事服務費定額報銷40元、急診醫事服務費定額報銷60元。

二級定點醫療機構普通門醫事服務費定額報銷28元(副主任醫師上門醫事服務費定額報銷30元)、急診醫事服務費定額報銷48元。

一級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普通門醫事服務費定額報銷19元(副主任醫師上門醫事服務費定額報銷20元)、急診醫事服務費定額報銷39元。

住院醫事服務費,城鎮職工、城鄉居民參保人員,按各自的住院報銷比例報銷,累計計算住院醫療待遇。

29.這次調整的435項醫療服務項目,醫保怎麼報銷?

此次市發展改革委調整的435項醫療服務項目中,除國家明確規定不報銷的項目外,都納入了醫保報銷範圍。其中,新增的55項專項護理和新生兒診療項目全部納入報銷範圍,特別是此次調整後的96項中醫類項目,也全部納入報銷範圍。

30.網上能否查詢到醫療保險診療項目目錄?

在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bjrbj.gov.cn)“查詢服務”欄中可查詢到診療項目相關文件並進行下載,通過文件可以瞭解診療項目是否在醫保報銷範圍內及有關報銷規定

31.醫用耗材報銷原則是什麼?

醫用耗材報銷原則是:(1)該醫用耗材有物價收費依據,並按照相規定使用;(2)該耗材的使用範圍與其醫療器械註冊證的產品適用範圍一致;(3)使用該耗材的診療項目在報銷目錄內;(4)符合上述條件的醫用耗材按照醫療保險規定予以報銷。

32.醫藥分開綜合改革後,參保人員報銷醫療費用程序是否發生變化?

醫藥分開綜合改革後,參保人員在門診及住院就醫時,按原有流程持卡就醫,實時結算。

6.7 七、北京市醫藥分開綜合改革社會救助對象醫療救助相關政策

33.社會救助對象包含哪些羣體

本市特困供養人員、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員和生活困難補助人員,以及享受城鄉低收入救助人員統稱爲社會救助對象。

34.社會救助對象可以申請享受哪些醫療救助待遇?

社會救助對象由政府資助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可享受門診救助、住院救助、重大疾病救助、生育救助等相關救助。特困供養人員、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員和生活困難補助人員,可享受醫療費用減免。

因病需在承擔住院押金減免和出院即時結算的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救治的,憑鄉鎮(街道)社保所出具的《社會救助對象享受住院押金減免和出院即時結算審查證明》,可在承擔住院押金減免和出院即時結算的定點醫療機構享受減免押金和出院即時結算服務。發生的醫療費用由定點醫療機構按照救助政策先行墊付,社會救助對象只需繳納實際負擔部分即可辦理出院手續。

35.哪些社會救助對象可減免哪些醫療費用?

特困供養人員、最低生活保障人員和生活困難補助人員就診時,可享受基本手術費和CT、核磁共振大型設備檢查費20%,以及普通住院牀位費50%的減免。

36.爲配合本次醫改,民政部門對社會救助對象醫療救助作出哪些調整?

一是將門診救助比例從70%調整到80%,全年救助封頂線從4000元調整到6000元(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人員除外)。

二是將住院救助比例從70%調整到80%,全年救助封頂線從4萬元調整到6萬元。承擔住院押金減免和出院即時結算的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押金減免比例和減免額度參照調整後的住院救助標準執行。

三是將重大疾病救助比例從75%調整到85%,全年救助封頂線從8萬元調整到12萬元。

四是將民政部門管理的享受原工資40%救濟的60年代初精減退職老職工的門診救助和住院救助比例從70%調整到80%;重大疾病救助比例從75%調整到85%。

五是特困供養人員、民政部門管理的因公(病)致殘返城知青的醫療救助按原有政策執行,即政策範圍內個人負擔部分由民政部門實報實銷。

6.8 八、其他支撐政策

37.在分級診療制度建設方面的政策措施?

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分級診療制度建設2016-2017年度的重點任務》,確定醫療聯合體爲本市分級診療工作的重要切入點。一是制定了四類慢病的雙向轉診基本標準及具體的轉診流程,對符合相關條件的高血壓糖尿病冠心病腦血管病等四類慢性病簽約患者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可享受2個月的長處方便利。二是繼續完善管理,推進緊密型醫聯體建設,探索建設專科醫聯體。推進非急診全面預約掛號,建立專科和全科醫師團隊以及雙向轉診綠色通道,開展遠程會診及信息互聯互通和綜合平臺建設等工作。北京市醫聯體2016年底已達到53個,下一步大醫院將部分號源下放至合作醫院,推廣知名專家團隊掛號試點做法,促進層級轉診。三是實施有效措施,提升基層服務能力。爲鼓勵基層提升服務能力,落實基層首診要求,體現按勞分配原則,從2016年起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工資總量上浮20%,並按照當年考覈等次進行覈算。明確大醫院下基層的醫生給予本院同期同職級醫生的同等待遇。針對農村基層衛生資源短缺,落實《北京市關於加強村級醫療衛生機構和鄉村醫生隊伍建設的實施方案》,將鄉村醫生崗位人員基本補助從每人每月1600元提高到3500元,由各區針對山區半山區的不同情況,在基本補助基礎上再增加補助500-2000元,並實行動態增長機制,增長幅度與全市經濟發展和物價水平相適應。四是基層醫療機構和大醫院實行“差異化”的醫事服務費報銷政策,使患者在基層醫療機構的個人負擔明顯低於大醫院,以促進分級診療。

38.國家對公立醫院的財政補助政策是怎樣的?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38號)明確要求,落實政府對公立醫院的投入責任,主要用於基本建設和設備購置、重點學科發展、人才培養、符合國家規定的離退休人員費用和補貼政策性虧損等,對公立醫院承擔的公共衛生任務給予專項補助。落實對中醫院(民族醫院)、傳染病醫院精神病院、職業病防治院、婦產醫院兒童醫院以及康復醫院等專科醫院的投入傾斜政策。改革財政補助方式,強化財政補助與公立醫院的績效考覈結果掛鉤關係。完善政策購買服務機制。

39.北京市爲什麼開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

當前,醫藥衛生事業面臨人口老齡化、城鎮化和慢性病高發等諸多挑戰,以醫院和疾病爲中心的醫療衛生服務模式難以滿足羣衆對長期、連續健康照顧的需求。同時,居民看病就醫集中到大醫院,也不利於改善就醫環境、均衡醫療資源、合理控制醫療費用等。國際經驗和國內實踐證明,在基層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是新形勢下保障和維護羣衆健康的重要途徑。家庭醫生以人爲中心,面向家庭和社區,以維護和促進整體健康爲方向,爲羣衆提供長期簽約式服務,有利於轉變醫療衛生服務模式,推動醫療衛生工作重心下移、資源下沉,讓羣衆擁有健康守門人,增強羣衆對改革的獲得感,爲實現基層首診、分級診療奠定基礎。

40.簽約後居民能享受到什麼服務內容?

簽約後,簽約雙方形成了彼此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關係,關係更加緊密,簽約團隊將會提供更加主動、綜合、連續、適合簽約居民自身狀況的醫療衛生服務。簽約居民除可享受到目前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提供的醫療衛生服務外,如國家規定的12大類46項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常見病、慢性病的基本醫療服務,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還可結合自身的服務能力爲簽約居民提供個性化的服務,如對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提供上門巡診、家庭病牀服務。另外,爲真正發揮健康守門人的作用,市有關部門正在結合國家對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總體要求,在簽約居民就醫、轉診、用藥等方面進一步豐富我市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服務內涵,增強羣衆主動簽約的意願,強化簽約服務效果。

41.如何提升基層衛生服務能力和水平,吸引居民到社區首診?

一是加強基層衛生人員配置。畢業生定向培養、在崗人員培訓和大醫院醫生下沉。“十二五”期間爲農村鄉鎮衛生機構共招收定向培養醫學醫學相關專業學生1050名,2016年招生297人,這些學員將陸續回到所定崗位開展工作。積極做好全科醫生轉崗培訓、助理全科醫師規範化培訓以及社區衛生人員繼續醫學教育工作,提升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勝任力。此外,爲鼓勵優質醫療資源下沉,本市已明確對社區返聘的高級職稱退休醫生的待遇每個工作日不低於200元。

二是提升診療水平。實施社區衛生服務提升工程,包括崗位練兵和技能競賽羣衆滿意的鄉鎮衛生院和優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建設。我市在2016年全國基層衛生崗位練兵和技能競賽複決賽中取得了獲得“農村全科醫療”項目第一名、“城市全科醫療”項目一等獎、“社區護理”項目一等獎的優異成績,各區還通過加大經費投入,建立的基層實訓室,便於醫務人員日常實際操練,使活動影響更加深遠。我市12所農村社區衛生機構獲得國家2015年、2016年“羣衆滿意的鄉鎮衛生院”稱號;9所社區衛生機構進入2016年全國百強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行列。

三是更多體現社區特色。主要就是持續推行將健康指導融入診療服務全過程的簽約服務模式,我市採取的措施是重新規劃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診療流程。與傳統的和大醫院的診療流程比較,家庭醫生式服務診療流程有三個主要特點:患者不再被隨機分配就診,而是直接預約、分診至其簽約醫生處進行候診;患者不再是單純診病,而是接受醫護團隊的健康管理,必須保證與居民充足交流時間,當次診療結束時,要視情況與就診居民預約下一次複診時間,或提供轉診服務;簽約患者享有優先就診等簽約便利,保證醫患充分溝通,突出社區衛生特色,避免所謂的排隊就醫“三多一少”,改善患者就醫體驗。

42.如何落實好四類慢性病患者“長處方”政策?

目前,市衛生計生委印發了《關於在本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實施長處方服務有關工作的通知》(京衛基層﹝2017﹞3號),長處方適用的條件,需同時具備四類條件,一是患有四類慢性病且診斷明確,並提供二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書或門診/住院病歷;二是已在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建立居民電子健康檔案,並簽訂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協議,接受簽約家庭醫生服務團隊健康管理,簽訂“申請長處方知情同意書”並能遵照執行;三是治療方案明確,長期服用長處方藥品範圍內同一類藥物,適合在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診療或可以2個月內居家用藥治療。四是執業醫師要按照《執業醫師法》、《處方管理辦法》和《執業藥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臨牀診療規範要求提供長處方服務。

43.如何推動建立符合醫療行業特點的薪酬制度?

按照國家部署,結合北京市實際情況和國家關於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積極研究相關政策,以知識價值爲導向,充分考慮醫療行業人才培養週期長、職業風險高、技術難度大、責任擔當重等特點,尊重醫務人員勞動成果和辛苦付出,合理提高醫務人員薪酬水平,體現多勞多得、優勞優酬。現階段,要推動完善公立醫療機構績效管理體系,允許醫療衛生機構突破現行事業單位工資調控水平,對醫療衛生機構單獨制定績效工資總量覈定辦法。同時,進一步深化內部分配改革,重點向臨牀一線、業務骨幹、關鍵崗位和有突出貢獻的人員傾斜,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調動醫務人員積極性創造性

44.如何改進預約服務,壓縮取號與預約就診間隔時間?

各級醫療機構要提供門診、檢查、取藥等預約服務,預約掛號方式多樣,全面開展實名預約,優化門診預約流程,壓縮患者取號、就診、檢查的間隔時間,縮短院內等候和大型設備檢查預約等候時間。引導患者傳統就醫觀念向非急診預約就診轉變,加強醫生服務理念,讓醫患雙方適應新的就診模式。對於老年人和殘障人士,醫療機構要開設專門窗口或安排專人給予就醫過程中的輔助。6月底,三級醫院要將門診預約時間精確到1小時之內,探索開展檢查檢驗集中預約;2017年底前,二級醫院要將門診預約時間精確到1小時之內。

45.如何加強院內層級就診,增加知名專家團隊服務?

強化醫療機構內部層級診療模式,完善院內診間轉診標準及診間轉診機制。發揮專家解決疑難重症臨牀問題的優勢,提高專家資源的利用效率,根據患者病情,提供更適宜的醫療服務。

在層級就診基礎上,推廣知名專家團隊服務模式,規範知名專家團隊服務流程。知名專家團隊服務是指,每個專家團隊由不同職稱醫師組成,一般10人左右,實行團隊內醫師層級轉診患者預約的是整個知名專家團隊,而不再是某個專家個人,實質上是擴大了知名專家服務的規模和數量。2017年底前知名專家團隊服務超過50個。

各醫療機構要切實加強醫師出診管理,對醫師患者溝通時間提出管理要求,根據首診病人與複診病人的差異性需求,結合不同科室和病種的特點,覈定各專業每個出診單元的適宜門診量範圍、人均就診時間和最低就診時間。

46.如何加強社區兒科醫療服務?

健全基層兒科服務體系,在醫聯體內縱向整合醫療資源,形成資源共享、分工協作的管理模式。醫聯體牽頭醫院要採取具體措施支持醫聯體內的二級醫院康復醫院、護理院以及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形成醫聯體內部的兒科服務體系。鼓勵各級醫療機構醫務人員參加兒科轉崗培訓。對基層醫療機構兒科常見病的服務能力進行重點幫扶,2017年底,對16個區符合條件的100個社區醫生進行培訓,考覈合格後增加兒科執業範圍,使基層醫療機構可提供兒童內科常見病的基本醫療服務。

47.如何提供互聯網+醫療服務?

在保障醫療安全的前提下,各級醫療機構利用互聯網+技術,完善院內方便患者和診療服務的關鍵信息設施基礎,年內三級公立醫院無線網絡4G信號同時均等全覆蓋。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根據各自情況可向院內就診患者提供檢查結果無線網絡推送、健康知識普及、費用查詢、移動支付、院內電子地圖導航、短信提醒、自助打印、健康監測、在線諮詢相關服務等。發揮信息技術優勢,不斷擴展互聯網+醫療服務的方式和內容,改善患者就醫體驗。

48.醫院提供的便民服務還有哪些?

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完善無障礙設施,盡力實施各種便民服務和幫老助殘措施。在門診大廳提供引導服務,在諮詢臺、護士站爲患者提供紙、筆、針線盒等便民設施,根據需要設立哺乳室,在候診區爲患者提供緊急充電裝置、佈置健康宣傳展板、擺放健康科普資料、播放健康宣傳視頻等。保持院內整潔,清理院內有污損、有缺失的老、舊標識,更新建築平面圖、科室分佈圖,各類指示和標識醒目、清晰、明瞭。放射檢查時爲患者提供更衣條件和符合規範的放射防護。危險、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和放射源等處的安全警示標識要醒目。

49.醫院如何改善就診和住院條件?

三級醫療機構開展門診服務中心、住院服務中心、後勤服務中心等一站式服務。用門診服務中心模式集中接患者諮詢、投訴事項;用住院服務中心模式做好出入院手續辦理及結算時間預約安排,爲行動不便的住院患者提供陪檢服務等,嚴格探視和陪護制度。用後勤服務中心模式,實現後勤管理一體化,改善患者膳食質量,增加膳食品種,提高烹飪水平,提供臨牀營養服務。3月底前,集中做好就診區域環境衛生整治,集中清除地面、牆面和散發的各類小廣告,嚴格落實公共場所禁菸要求。加強院內保潔、安保、導醫、物流服務,院內保持乾淨、整潔、安全、舒適。醫院衛生間配備擱物臺、掛鉤、扶手等,免費提供廁紙和洗手液,改進衛生間保潔服務,有效去除衛生間異味。

50.如何擴大臨牀診療路徑範圍?

嚴格落實《醫療質量管理辦法》,形成醫療質量管理的長效機制。提高醫師診療行爲透明度,加強臨牀路徑管理,使患者所接受的治療項目精細化、標準化程序化,減少治療過程的隨意化。同時,提高醫院資源的管理和利用,加強臨牀治療的風險控制,縮短住院週期,降低費用。對照國家衛生計生委發佈的1010個臨牀路徑,結合醫療機構實際貫徹落實,充分發揮臨牀路徑作爲醫療質量控制與管理工具的作用

51.如何規範開展日間手術服務?

爲縮短住院患者候時間,提高牀位週轉率。在具備微創外科麻醉支持的醫院,選擇既往需要住院治療的診斷明確單一、臨牀路徑清晰、風險可控的擇期手術,逐步推行日間手術。以醫聯體爲切入點,逐步形成“手術在醫院康復社區”的分級診療模式。

52.如何加強合理用藥服務?

加強合理用藥管理,降低對患者的藥源性損害。各級醫療機構要充分發揮藥師在合理用藥管理中作用,藉助信息化手段,強化藥品處方審覈和處方點評,定期公示處方審覈和點評結果,對用藥不合理的科室和醫生實施誡勉談話,處方審覈和點評結果納入績效管理。加強直接面對患者藥物諮詢服務,門診藥房應設置藥物諮詢中心或諮詢窗口,指導患者安全用藥。加強合理用藥科普宣傳,加大社會面合理用藥宣傳力度,提高患者治療依從性。

53.中醫藥服務方面有哪些惠民舉措?

中醫藥服務有“五個更加”的惠民舉措:一是公立醫院中醫藥服務更加嚴格;二是基層中醫藥服務內容更加豐富;三是服務能力提升更加顯著;四是服務行爲更加規範;五是更多的名老中醫專家資源服務延伸至基層。

54.信息系統改造會有哪些影響?

信息系統改造範圍是按照本次改革機構範圍確定的,凡納入本次改革範圍的醫療機構,均完成了信息系統改造,並將在醫改啓動之日起按照改革後的要求爲患者提供服務。對於患者而言看病過程一如既往的方便快捷,沒有變化。

6.9 九、北京市醫藥分開綜合改革監督措施

55.改革中如何發揮綜合監管作用

爲保證改革實現預期效果,市發展改革、人力社保、衛生計生、食品藥品監管等相關部門將共同加強綜合監管。一是建立由市衛生計生牽頭,各部門共同參與的醫療機構綜合監管聯席工作機制,按照“部門聯動、行業自律、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的原則,共同做好相關行業指導、協調和管理工作。二是開展專項監督行動,成立市級聯合檢查組,圍繞醫療服務、藥品供應保障、價格與收費、宣傳培訓、醫院管理等重點內容進行監督。三是持續加大監管力度,針對改革實施後可能出現的患者流向變化和醫療機構診療行爲變化,加大部門間監管信息的通報頻次,加強配合聯動。四是做好綜合數據監測,通過衛生綜合統計信息平臺、藥品陽光採購平臺、醫保信息審覈監測系統、價格監管平臺等信息化平臺對改革前後相關數據進行監測和研判。五是完善聯合管理懲戒機制,強化紀律要求和黨政班子齊抓共管,對於改革中出現的違法問題,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做到舉報必查、違法必究,切實維護患者合法利益。六是加強行業和社會監督力量,充分發揮輿論監督作用,及時迴應羣衆關切。

56.關於醫藥分開綜合改革的相關政策、信息,到哪裏可以瞭解、諮詢

關於醫藥分開綜合改革的政策解讀和相關信息,將利用多種平臺進行信息發佈和政策解讀,公衆可通過以下渠道獲取信息:一是瀏覽北京市衛生計生委官方網站,二是關注北京市衛生計生委微信公衆號“健康北京”,三是關注主流媒體有關報道以及首都之窗、千龍網等官方網站。四是爲方便羣衆諮詢、舉報,政府將暢通5條熱線服務電話。醫事服務費問題和醫療行爲規範問題,可撥打12320衛生服務熱線;醫保報銷問題,可撥打12333醫療保險服務熱線;羣衆發現價格違法行爲時要注意保留好證據材料,可以通過12358價格舉報電話、網絡等形式舉報;社會救助政策問題,可撥打96156服務熱線;綜合問題可通過12345市民熱線反映。

57.在藥品陽光採購中,如何保障藥品的質量安全?

質量安全是藥品生產使用最基本的要求,也是最重要的要求。在陽光採購過程中,市有關部門將藥品質量作爲評價藥品的第一要素,對存在發生嚴重藥害事件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企業,在北京地區屢次發佈嚴重違規廣告的企業和查實存在嚴重商業賄賂行爲的企業,以及生產環節抽驗存在嚴重質量問題的品種,清理出我市醫療市場,且兩年內不得參加我市陽光採購。同時制定了包含11個大項的藥品質量百分評價體系,這些指標及評價結果,及時對醫療機構公佈,並要求醫療機構遴選本單位用藥時,必須注重產品質量,參照質量分值,鼓勵質量可靠、療效確切的藥品持續穩定的供應。

58.藥品陽光採購執行後,將如何加強藥品採購的監督管理?

藥品陽光採購執行後,將開通陽光采購監管平臺,按照市醫藥產品陽光採購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分工,加強藥品質量、價格、生產、流通、使用等全鏈條的監督管理,特別是藥品質量、價格和醫保報銷等重點環節,將通過政府各部門合作,打出“組合拳”,強化藥品的綜合監管。同時各區衛生計生委負責本轄區內公立醫療機構陽光採購工作執行情況的監督管理,市醫院管理局負責市屬公立醫院的監督管理,市衛生計生委負責指導全市陽光採購的執行。

59.對價格違法行爲如何進行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爲行政處罰規定》等價格法律法規對各類價格違法行爲規定了相應的處罰條款,例如:經營者不執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行爲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經營者違反明碼標價規定,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5000元以下罰款。經營者有價格欺詐行爲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60.在中醫藥監督管理方面,針對中醫藥服務價格調整的重點,非藥物療法如何管理?

中醫局制定印發加強中醫藥非藥物療法管理的通知,加強了公立醫院中醫藥藥物療法費用控制監測,改革管理方式,完善內控內審制度,對非藥物療法費用的增長指標、使用頻度、費用監控、動態評價、行業自律等進行了規定

61.在深化醫改中,如何規範中藥飲片處方管理?

針對中藥飲片的政策要求,從規範中藥飲片處方調劑管理、落實中藥飲片處方點評制度、加強中飲片處方的監督管理等三個方面制定印發加強中飲片處方的通知。

電話諮詢(舉報)熱線

北京市衛生計生委:12320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12333

北京市民政局:96156

北京市發展改革委(價格舉報電話):12358

市民熱線: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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