腎上腺無功能腺瘤(腹腔鏡腎上腺無功能腺瘤切除術)臨牀路徑(2019年版)

臨牀路徑 泌尿外科臨牀路徑 2019年版臨牀路徑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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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拼音

shèn shàng xiàn wú gōng néng xiàn liú (fù qiāng jìng shèn shàng xiàn wú gōng néng xiàn liú qiē chú shù )lín chuáng lù jìng (2019nián bǎn )

2 基本信息

腎上腺無功能腺瘤(腹腔鏡腎上腺無功能腺瘤切除術)臨牀路徑(2019年版)》由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於2019年12月29日《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印發有關病種臨牀路徑(2019年版)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19〕933號)印發,供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參考使用。

3 發佈通知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印發有關病種臨牀路徑(2019年版)的通知

國衛辦醫函〔2019〕93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

爲進一步推進臨牀路徑管理工作,規範臨牀診療行爲,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我委組織對19個學科有關病種的臨牀路徑進行了修訂,形成了224個病種臨牀路徑(2019年版)。現印發給你們(可在國家衛生健康委網站醫政醫管欄目下載),供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參考使用。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2019年12月29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腎上腺無功能腺瘤(腹腔鏡腎上腺無功能腺瘤切除術)臨牀路徑(2019年版)

4.1 一、腎上腺功能腺瘤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爲腎上腺功能腺瘤(ICD-10:D35.001)

行腹腔鏡腎上腺功能腺瘤切除術(ICD-9-CM-3:07.2102)。

4.1.2 (二)診斷依據

根據《中國泌尿外科疾病診斷治療指南》(中華醫學會泌尿外科學分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2014年)。

1.病史。

2.體格檢查

3.實驗室檢查影像檢查,包括腎上腺功能相關內分泌檢查等。

4.1.3 (三)選擇治療方案的依據

據《中國泌尿外科疾病診斷治療指南》(中華醫學會泌尿外科學分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2014年)和《臨牀診療指南·泌尿外科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2006年)。

1.適合行腹腔鏡腎上腺功能腺瘤切除術。

2.能夠耐受手術。

4.1.4 (四)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日爲≤12天

4.1.5 (五)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ICD-10:D35.001腎上腺功能腺瘤疾病編碼

2.當患者合併其他疾病,但住院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牀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4.1.6 (六)術前準備≤3天

1.術前必須檢查的項目:

(1)血常規、尿常規、便常規+隱血試驗

(2)電解質、肝功能測定、腎功能測定、血型凝血功能

(3)感染性疾病篩查(乙型肝炎、丙型肝炎艾滋病梅毒等)。

(4)X線胸片、心電圖

(5)相關影像檢查

(6)腎上腺相關內分泌功能檢查高血壓4項、皮質醇血漿兒茶酚胺、24小時尿兒茶酚胺血漿遊離甲氧基腎上腺素、24小時尿分餾甲氧基腎上腺素、24小時尿17-羥類固醇/17-酮類固醇及VMA水平等。

2.根據患者病情可選擇的檢查項目:超聲心動圖、心功能測定[如B型鈉尿肽(BNP)測定、B型鈉尿肽前體(PRO-BNP)測定等]、肺功能葡萄糖測定、血氣分析等。

4.1.7 (七)抗菌藥物選擇與使用時間

按照《抗菌藥物臨牀應用指導原則》(衛醫發〔2015〕43號)執行,清潔手術通常不需要預防用藥,若有需要,手術時間較短(<2小時)的清潔手術術前半小時給藥1次即可。建議使用第一、二代頭孢菌素。如可疑感染,需做相應的微生物學檢查,必要時做藥敏試驗,並結合患者的病情決定抗菌藥物的選擇與使用時間。

4.1.8 (八)手術日爲入院≤3天

1.麻醉方式:全身麻醉或聯合硬膜外麻醉

2.手術方式:腹腔鏡腎上腺功能腺瘤切除術。

3.術中用藥:麻醉用藥等。

4.輸血:必要時。輸血前需行血型鑑定抗體篩選和交叉合血。

4.1.9 (九)術後住院恢復≤7天

1.必須複查的檢查項目:血常規、肝腎功能電解質

2.根據患者病情變化可選擇相應的檢查項目。

3.術後抗菌藥物用藥:按照《抗菌藥物臨牀應用指導原則》(衛醫發〔2015〕43號)執行,建議使用第一、二代頭孢菌素,或氟喹諾酮類。如可疑感染,需做相應的微生物學檢查,必要時做藥敏試驗

4.1.10 (十)出院標準

1.一般情況良好。

2.切口感染

4.1.11 (十一)變異及原因分析

1.術中、術後出現併發症,需要進一步診治,導致住院時間延長、費用增加。

2.術後原伴隨疾病控制不佳,需請相關科室會診和治療,進一步診治。

3.住院後出現其他內、外科疾病需進一步明確診斷,可進入其他路徑。

4.2 二、腎上腺功能腺瘤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腎上腺功能腺瘤(ICD-10:D35.0除外E05.8,E07.0,E16-E13,E34)

行腹腔鏡腎上腺功能腺瘤切除術(ICD-9-CM-3:07.2102)

患者姓名:性別:年齡:門診號:住院號:

住院日期:年月日出院日期:年月日標準住院日≤12天

時間

住院第1~2天

住院第3天(手術日)

住院第4天(術後第1天)

主要

診療

工作

□  詢問病史,體格檢查

□  完成病歷及上級醫師查房

□  完成醫囑

□  向患者及家屬交代圍術期注意事項

□  簽署手術知情同意書輸血同意書、授權委託書、治療方案知情同意書麻醉訪視單等

□  術前酌情預防使用抗菌藥物

□  實施手術

□  術後標本送病理

□  術後向患者及家屬交代病情及注意事項

□  完成術後病程記錄及手術記錄

□  觀察病情

□  上級醫師查房

□  完成病程記錄

□  囑患者可以下地活動,以預防下肢靜脈血栓

長期醫囑

□  泌尿外科疾病護理常規

□  三級護理

□  飲食:普食/糖尿病飲食/其他

□  基礎用藥(糖尿病、心腦血管疾病等)

□  測血壓

臨時醫囑

□  血常規、尿常規、便常規+隱血試驗

□  肝腎功能電解質血型

□  感染性疾病篩查、凝血功能

□  X線胸片、心電圖

□  腎上腺影像檢查

□  腎上腺分泌功能檢查

□  手術醫囑

□  術前禁飲食、腸道準備

□  常規備血

□  準備術中預防用抗菌藥物

□  必要時留置胃管

長期醫囑

□  腹腔鏡腎上腺功能腺瘤切除術後護理常規

□  一級護理

□  禁食、禁水

□  術後監護

□  6小時後恢復部分基礎用藥(心腦血管藥)

□  切口引流管無菌

□  留置尿管並接無菌

臨時醫囑

□  輸液

□  必要時使用抗菌藥物

□  必要時用抑酸劑

長期醫囑

□  一級護理

□  禁食、禁水

□  測血壓

臨時醫囑

□  複查血常規、肝腎功能電解質

□  輸液

□  必要時使用抗菌藥物

□  更換敷料

□  必要時用抑酸劑

□  可拔尿管

□  可拔引流管

主要

護理

工作

□  入院介紹

□  相關檢查指導

□  術前常規準備及注意事項

□  麻醉後護理指導及病情觀察

□  術後引流管護理指導

□  術後生活指導

□  □術後活動指導

□  術後病情觀察

□  麻醉後飲食原則

□  術後生活指導

□  □術後活動指導

病情

變異

記錄

□無□有,原因:

1.

2.

□無□有,原因:

1.

2.

□無□有,原因:

1.

2.

護士

簽名




醫師

簽名




時間

住院第5天

(術後第2天)

住院第6天

(術後第3天)

住院第7天

(術後第4天)

主要

診療

工作

□    觀察病情

□    觀察引流量

□    □完成病程記錄

□    觀察病情

□    觀察切口情況

□    □完成病程記錄

□    觀察病情

□    □完成病程記錄

長期醫囑:

□    二級護理

□    據腸道功能恢復情況進酌情飲水及進半流食

□    可拔切口引流管

□    可拔尿管

臨時醫囑:

□    輸液

□    必要時用抑酸劑

長期醫囑:

□    二級護理

□    半流食

□    恢復其他基礎用藥

臨時醫囑:

□    輸液

□    酌情使用抗菌藥物

□    切口換藥

長期醫囑:

□    二級護理

□    普食

臨時醫囑:

□    酌情複查化驗項目

主要

護理

工作

□    術後病情觀察

□    術後飲食指導

□    術後活動指導

□    觀察拔尿管後排尿情況

□    用藥指導

□    術後病情觀察

□    用藥指導

□    術後活動指導

□    □術後飲食指導

□    術後病情觀察

□    用藥指導

□    術後活動指導

□    □術後飲食指導

病情

變異

情況

□無□有,原因:

1.

2.

□無□有,原因:

1.

2.

□無□有,原因:

1.

2.

護士

簽名




醫師

簽名




時間

住院第9~11天

(術後第5~7天)

住院第12天

(術後第8天,出院日)

主要

診療

工作

□    觀察病情

□    觀察傷口情況

□    完成病程記錄

□    觀察病情

□    上級醫師查房

□    出院

□    向患者及家屬交代出院後注意事項

□    完成出院病程記錄

□    病理結果出來後告知患者

□    根據病理結果決定是否輔助治療

□    定期複查

重點

醫囑

臨時醫囑:

□    傷口拆線換藥(術後第7天)

□    □酌情複查化驗項目

出院醫囑:

□    今日出

□    □出院帶藥:基礎藥

主要

護理

工作

□    術後病情觀察

□    用藥指導

□    術後活動指導

□    □術後飲食指導

□    指導辦理出院手續

□    出院帶藥指導

□    出院後活動食注意事項

□    □遵醫囑按時複查

病情

變異

情況

□無□有,原因:

□無□有,原因:

護士

簽名



醫師

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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