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小細胞肺癌術後輔助化療臨牀路徑(縣醫院2013年版)

臨牀路徑 縣醫院版臨牀路徑 2013年版臨牀路徑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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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拼音

fēi xiǎo xì bāo fèi ái shù hòu fǔ zhù huà liáo lín chuáng lù jìng (xiàn yī yuàn 2013nián bǎn )

2 基本信息

非小細胞肺癌術後輔助化療臨牀路徑(縣醫院2013年版)》由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於2013年12月27日《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實施有關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13〕547號)印發。

3 發佈通知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實施小兒內科等專業12個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

國衛辦醫函〔2013〕54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衛生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爲規範診療行爲,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我委委中華醫學會組織制訂了小兒內科、新生兒科、腫瘤科10個病種的臨牀路徑(縣醫院版)和晚期血吸蟲病腹水型、巨脾型)的臨牀路徑。上述臨牀路徑已在中華醫學會網站(網址:http://www.cma.org.cn/kjps/jsgf/)上發佈。請各省級衛生計生(衛生)行政部門登陸網站下載,指導各醫院結合實際制訂具體的臨牀路徑、細化分支路徑並組織實施。

國家衛生計生委醫政醫管局聯繫人:王勳、張萌

電  話:010-68792206、68792200

中華醫學會科技評審部聯繫人:王瑩瑩

電  話:010-85158560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

2013年12月27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非小細胞肺癌術後輔助化療臨牀路徑(縣醫院2013年版)

4.1 一、非小細胞肺癌術後輔助化療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爲非小細胞肺癌根治術後(ICD-10:)行輔助化療(ICD-10:)。

4.1.2 (二)診斷依據。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內科學分冊》( 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臨牀診療指南-腫瘤分冊》( 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

1.病理診斷爲非小細胞肺癌癌。

2.非小細胞肺癌根治手術術後。

4.1.3 (三)治療方案的選擇。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內科學分冊》( 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臨牀診療指南-腫瘤分冊》( 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肺癌診療規範》(衛生部,2012 版)及《NCCN非小細胞肺癌臨牀實踐指南》(中國版,2012年)。

1.術後無化療禁忌早開始(第三週前後)。

2.IA期原則上不輔助化療。

3.IB期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應考慮輔助化療:病理類型 、惡性度高、脈管癌栓、楔形切除術、腫瘤>4cm、髒層胸膜受累。選用藥物二藥聯合。

4.II-III期是輔助化療重點,通常二藥聯合,不用更多藥物聯合。

5.體力狀況差、高齡、不耐受兩藥聯合方案者,考慮採用單藥化療或對症支持治療。

6.化療醫囑(以下方案選一,一般情況不能耐受順鉑者考慮使用卡鉑

1)NP 方案    3周

長春瑞濱 25mg/m2+ 5% GS 或 NS  30-40ml iv  30min D1.8

NS500ml+DEX10mg ivdrip  D1.8長春瑞濱前後

順鉑  75mg/m2+ NS  500ml ivdrip    D2(或總量分三天給予)或卡鉑300mg/m2(或AUC×6)+5% GS  500ml ivdrip   D2 (或總分五天給予)

2)EP 方案    3周

依託泊苷 100mg/m2+NS 500-1000ml(不小於1:4的比例) ivdrip  ≥4h D1-3

順鉑  75mg/m2+ NS  500ml ivdrip   D2(或總量分三天給予)或卡鉑300mg/m2+5% GS  500ml ivdrip   D2 (或總分五天給予)

3)GP 方案    3周

吉西他濱 1250mg/m2+ 5% GS 或 NS 100ml ivdrip  >15min D1.8

順鉑  75mg/m2+ NS  500ml ivdrip   D2(或總分三天給予)或卡鉑300mg/m2(或AUC×6) +5% GS  500ml ivdrip   D2 (或總分五天給予)

4)TP 方案    3周

多西他賽60-75 mg/m2+ 5%GS或NS 250ml ivdrip 1h D1/多西他賽40 mg/m2+ 5%GS或NS 250ml ivdrip 1h D1.8

順鉑 75mg/m2+ NS  500ml ivdrip   D2(或總量分三天 給予)或

卡鉑300mg/m2(或AUC×6) +5% GS  500ml ivdrip   D2 (或總分五天給予)

5) AP 方案    3周

(用於腺癌、大細胞癌)

培美曲塞 500mg/m2+  5% GS 或 NS  100ml ivdrip   30min D1

順鉑  75mg/m2+ NS  500ml ivdrip   D2(或總量分三天 給予)或

卡鉑300mg/m2(或AUC×6)+5% GS  500ml ivdrip   D2 (或總分五天給予)

6) TP 方案    3周

紫杉醇 175-200mg/m2+  5% GS 或 NS  500ml ivdrip  3h D1

順鉑  75mg/m2+ NS  500ml ivdrip   D2(或總量分三天 給予)或

卡鉑300mg/m2(或AUC×6)+5% GS  500ml ivdrip   D2 (或總分五天給予)

4.1.4 (四)標準住院日爲 2-10 天。

4.1.5 (五)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非小細胞肺癌根治術後疾病編碼(ICD-10:)輔助化療(ICD-10:)。

2.年齡<75 歲。

3.術後體力狀況基本恢復正常,Karnofsky≥80分。

4.無全身化療禁忌症

5.評估腫瘤需要接受化療者可以進入路徑。

6.當患者同時具有其他疾病診斷,但在住院期間不需要 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牀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4.1.6 (六)化療前準備(化療前評估)1-2 天。

1.所必須的檢查項目:

(1)血常規、尿常規、大便常規+潛血;

(2)生化全套、電解質;   (3)胸片、心電圖

(4)胸部CT、腫瘤標誌物和/或腹部彩超。

2.根據患者病情,必要時行纖維支氣管鏡檢查超聲心動圖、肺功能、PET-CT、全身骨掃描等。

3.必要時深靜脈置管(PICC置管或輸液港)。

4.糾正患者貧血骨髓抑制、肝腎功能及胃腸道反應

4.1.7 (七)化療日爲入院第 3-10 天。

合病情給予個體化化療方案

4.1.8 (八)化療後恢復。

1.必須複查的檢查項目:血常規生化全套、電解質、和/或肺癌腫瘤標誌物

2.必要時對症處理胃腸道反應骨髓抑制以及化療相

關的反應

4.1.9 (九)出院標準。

1.化療結束,無明顯副反應

2.沒有需要住院處理的併發症。

4.1.10 (十)變異及原因分析

1.化療期間的合併症和/或併發症,需要進行相關的診斷和治療,導致住院時間延長、費用增加。

2.腫瘤的復發或轉移、病情進展退出臨牀路徑

3化療後出現骨髓抑制需要對症處理,導致治療時

延長、費用增加,退出臨牀路徑

4.藥物不良反應需要特殊處理,如過敏反應神經毒性

心臟毒性等。

5.出現影響肺癌治療的合併症,需要進行相關的治療。

6.醫師認可的變異原因分析,如藥物減量使用。

7.其他患者方面的原因等。

4.2 二、非小細胞肺癌術後輔助化療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非小細胞肺癌(ICD-10:)

患者姓名:           性別:      年齡:    門診號或ID號:       住院號:

住院日期:       年   月   日 出院日期:      年   月   日 標準住院日:3–10天

時間

住院第1天

□ 詢問病史及體格檢查

□    完成病歷書寫

□ 開化驗單及檢查申請單

□ 確定診斷、分期

□ 初步確定診療方案

□ 告知病情並簽署知情同意書

□ 根據病情需要,完成相關科室會診

評估輔助檢查結果果

長期醫囑:

腫瘤化療科護理常規

□ 二級護理

普食糖尿病飲食

□ 保肝、營養支持免疫抑制等支持治療(必要時)

臨時醫囑:

血常規、尿常規、大便常規+隱血

生化全套、電解質

心電圖

影像檢查:胸片正側位、胸部CT、腹部超聲或CT、全身骨掃描、頭顱MRI或增強CT

□ PET–CT、24小時動態心電圖超聲心動圖等、肺功能(必要時)

腫瘤標誌物

□ 其他特殊醫囑

主要

護理

工作

□ 介紹病房環境、設施和設備

□ 入院護理評估,護理計劃

靜脈取血

□ 協助完成各項實驗室檢查及輔助檢查

□ 宣教

□ 提醒患者化療期間注意事項項

病情

變異

記錄

□無     □有 ,原因:

1.

2.

護士

簽名

醫師

簽名

時間

住院第2-9天

□ 上級醫師查房

□ 確定化療方案,化療

□ 住院病人(或家屬)知情談話

□ 向患者及家屬交代化療期間注意事項

□ 簽署化療知情同意書、自費用品協議書、授權委託同意書

□ 觀察和記錄化療相關副作用

□ 複查血常規

□ 住院醫師完成病程記錄

注意觀察體溫血壓體重等重要臟器臨牀症狀

長期醫囑:

患者既往疾病基礎用藥    □ 胃動力及止吐治療    □ 抗腫瘤化學藥物配置

化療醫囑(以下方案選一,一般情況不能耐受順鉑者考慮使用卡鉑

□ NP 方案     3周

長春瑞濱 25mg/m2+5%GS 或NS 30-40ml iv  D1.8

NS500ml+地塞米松10mg ivdrip 長春瑞濱前後衝管

順鉑 75mg/m2  + NS  500ml ivdrip  D2(或總量分三天給予)或卡鉑300mg/m2(或AUC×6)+5% GS  500ml ivdrip   D2 (或總分五天給予)

託烷司瓊5mg+5%GS或NS100ml或格拉司瓊3mg ivdrip 化療前或化療前後15分鐘 D1-8

□ EP 方案     3周

依託泊苷 100mg/m2+NS500-1000ml(和鹽水比例至少爲1:4) ivdrip D1-3

順鉑  75mg/m2  + NS   500ml ivdrip   D2(或總量分三天給予)或卡鉑300mg/m2(或AUC×6) +5% GS   500ml ivdrip   D2 (或總分五天給予)

託烷司瓊5mg+5%GS或NS100ml或格拉司瓊3mg ivdrip 化療前或化療前後15 分鐘 D1-6

□ GP 方案     3 周

吉西他濱 800-1250mg/m2+ 5%GS 或   NS100ml  ivdrip  >15min   D1.8

順鉑  75mg/m2  + NS   500ml ivdrip   D2(或總量分三天給予)或卡鉑300mg/m2(或AUC×6) +5% GS   500ml ivdrip   D2 (或總分五天給予)

託烷司瓊5mg+5%GS或NS100ml或格拉司瓊3mg ivdrip 化療前或化療前後15分鐘 D1-8

□ DP 方案     3 周

多西他賽 75mg/m2+  5%GS 或 NS 250ml  ivdrip   >1h   D1

順鉑  75mg/m2  + NS   500ml ivdrip   D2(或總量分三天給予)或卡鉑300mg/m2(或AUC×6) +5% GS   500ml ivdrip   D2 (或總分五天給予)

託烷司瓊5mg+5%GS或NS100ml或格拉司瓊3mg ivdrip 化療前或化療前後15分鐘 D1-6

□ AP 方案     3 周

(用於腺癌、大細胞癌)

培美曲塞 500mg/m2+5%GS 或 NS 150ml  ivdrip >30min  D1

順鉑  75mg/m2  + NS   500ml ivdrip   D2(或總量分三天給予)或卡鉑300mg/m2(或AUC×6) +5% GS   500ml ivdrip   D2 (或總分五天給予)

託烷司瓊5mg+5%GS或NS100ml或格拉司瓊3mg ivdrip 化療前或化療前後15分鐘 D1-6

□ TP 方案     3 周

紫杉醇 200mg/m2+  5%  GS 或 NS  500ml   ivdrip   >6h  D1

順鉑  75mg/m2  + NS  500ml ivdrip   D2(或總量分三天給予)或卡鉑300mg/m2(或AUC×6) +5% GS  500ml ivdrip   D2 (或總分五天給予)

託烷司瓊5mg+5%GS或NS100ml或格拉司瓊3mg ivdrip 化療前或化療前後15分鐘 D1-8

臨時醫囑:

□ 複查血常規

□ 複查生化全套、電解質

□ 預處理(視化療方案)

□ 對症處理

□ 水化、利尿(視化療方案)

□ 化療藥物副反應的處理

病原微生物培養(必要時)

□ 其他特殊醫囑

主要

護理

工作

□ 實施相應等級護理、飲食、活動指導

□ 護理評估營養疼痛皮膚活動能力等)

□ 化療前心理疏導及相關知識的宣教(化療藥物不良反應注意事項)

□ 觀察患者病情變化,心理與生活護理

病情

變異

記錄

□無     □有 ,原因:

1.

2.

護士

簽名

醫師

簽名

時間

出院前1–3 天

住院第8-10天

(出院日)

□ 上級醫師查房,治療效果評估

□ 進行病情評估

□ 確定是否符合出院標準、是否出院

□ 確定出院後治療方案

□ 完成上級醫師查房紀錄

□ 完成出院小結

□ 向患者交待下次化療(按療程情況)的時間及出院後注意事項

□ 預約複診日期

長期醫囑:

腫瘤化療科護理常規

□ 二/三級護理(根據病情)

臨時醫囑:

□ 根據需要,複查有關檢查

□ 對症處理

□ 化療藥物副反應的處理

□ 其他特殊醫囑

出院醫囑:

□ 出院帶藥

□ 門診隨診

□ 每週複查血常規一次

主要

護理

工作

□ 觀察患者一般情況

□ 觀察療效、各種藥物作用副作用

□ 恢復期生活和心理護理

□ 出院準備指導

□ 告知複診計劃,就醫指徵

□ 幫助患者辦理出院手續

□ 出院指導

病情

變異

記錄

□無     □有 ,原因:

1.

2.

□無     □有 ,原因:

1.

2.

護士

簽名

醫師

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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