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毒性腦炎臨牀路徑(縣級醫院2012年版)

臨牀路徑 縣醫院版臨牀路徑 2012年版臨牀路徑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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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拼音

bìng dú xìng nǎo yán lín chuáng lù jìng (xiàn jí yī yuàn 2012nián bǎn )

2 基本信息

病毒性腦炎臨牀路徑(縣級醫院2012年版)》由衛生部於2012年12月27日《關於印發上消化道出血等內科12個病種縣級醫院臨牀路徑的通知》(衛辦醫政發〔2012〕156號)印發。

3 發佈通知

關於印發上消化道出血等內科12個病種縣級醫院臨牀路徑的通知

衛辦醫政發〔2012〕15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按照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有關工作安排,我部繼續推進臨牀路徑管理工作,在總結臨牀路徑管理試點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結合我國縣級醫院醫療實際,組織有關專家研究制定了上消化道出血十二指腸潰瘍出血胃潰瘍合併出血胃十二指腸潰瘍、輕症急性胰腺炎、反流食管炎、肝硬化腹水短暫性腦缺血發作腦出血腦梗死病毒性腦炎、成人全面驚厥癲癇持續狀態等縣級醫院12個常見內科病種的臨牀路徑。現印發給你們,請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結合當地醫療實際,在我部制定的臨牀路徑原則內,指導轄區內縣級醫院細化各病種的臨牀路徑組織實施。縣級醫院開展臨牀路徑管理工作時應當參照本通知下發的縣級醫院臨牀路徑實施,有條件的縣級醫院亦可參照我部下發的臨牀路徑(2009年-2012年版)實施。請及時總結臨牀路徑管理工作經驗,將有關情況反饋我部醫政司。

請從衛生部網站下載內科12個病種縣級醫院2012年版臨牀路徑

聯繫人:衛生部醫政司 陳海勇、胡瑞榮、焦雅輝

電  話:010-68792413、68792840

郵  箱:mohyzsylc@163.com

衛生部辦公廳

2012年12月27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病毒性腦炎臨牀路徑(縣級醫院2012年版)

4.1 一、病毒性腦炎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爲病毒性腦炎(ICD-10:A86/G05.1)。

4.1.2 (二)診斷依據。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神經病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神經病學》(供8年制及7年制臨牀醫學等專業用,人民衛生出版社,第二版)。

1.急性或亞急性起病,病前1-3周有/無病毒感染史。

2.主要表現爲發熱頭痛癲癇發作、精神改變、意識障礙和/或神經系統定位體徵等腦實質受損徵象。

3.腦電圖(EEG)顯示局竈性或彌散性異常。

4.頭顱CT/MRI檢查可顯示腦水腫、局竈性或瀰漫性(腦實質)病變。

5.腰穿檢查腦脊液壓力正常或升高,白細胞輕中度增高,和蛋白質正常或輕度增高,糖和氯化物正常;無細菌結核菌和真菌感染依據。

4.1.3 (三)治療方案的選擇及依據。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神經病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神經病學》(供8年制及7年制臨牀醫學等專業用,人民衛生出版社,第二版)。

1.抗病毒治療。

2.糖皮質激素治療。

3.抗生素治療。

4.對症支持治療。

4.1.4 (四)標準住院日。

輕症3-4周,重症或併發症嚴重者6-8周。

4.1.5 (五)進入臨牀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ICD-10:A86/G05.1病毒性腦炎疾病編碼

2.當患者合併其他疾病,但住院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牀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3.就診時或治療過程中出現昏迷者進入重症病毒性腦炎路徑,餘進入輕症病毒性腦炎路徑。

4.1.6 (六)住院期間檢查項目。

1.必需的檢查項目:

(1)血常規、尿常規、大便常規;

(2)肝腎功能電解質血糖血沉

(3)心電圖X線胸片;

(4)腦電圖

(5)頭顱CT/MRI;

(6)腦脊液病原學檢查腦脊液常規生化、蛋白定量,及病原學檢查

2.根據患者病情可選擇的檢查項目:

(1)血氣分析(重症)、腫瘤全項及相關免疫學檢查

(2)併發其他感染患者,行分泌物或排泄細菌/真菌培養及藥敏試驗

(3)診斷有疑問者檢測血液尿液毒物

4.1.7 (七)選擇用藥。

1.抗病毒藥物:阿昔洛韋更昔洛韋利巴韋林等。

(1)推薦阿昔洛韋靜脈滴注:

①成人:阿昔洛韋 10-15mg/kg.d,每日2-3次,最大劑量30mg/kg.d,靜脈滴注,連續應用10-21天。

兒童:每8小時按體重10mg/kg,共10日。最高劑量爲每8小時按體表面積500mg/平方米。

③對阿昔洛韋過敏者禁用,脫水或已有肝、腎功能不全者需慎用。

(2)推薦病毒唑肌肉注射或靜脈滴注:

①成人及小兒每日10mg/kg-15mg/kg,老人每日10mg/kg,分2次肌肉注射或靜脈滴注。連用不超過7日。

②孕婦禁用,對本品過敏者禁用,有嚴重貧血、肝功能異常者慎用。

(3)可選用的其他抗病毒藥物:

更昔洛韋靜脈滴注:更昔洛韋每次5mg/kg體重,每12小時1次,每次靜滴1小時以上,療程14-21日。對本品或阿昔洛韋過敏者禁用,腎功能減退者劑量應酌減。

免疫球蛋白0.4g/kg•d,連用5天。

2.滲透性脫水利尿藥物:根據腦水腫程度選擇相應脫水強度的脫水藥劑量甘露醇甘油果糖速尿和β-七葉皁苷鈉等。

3.抗癲癇藥物:依據癲癇發作類型選用,據病情調整用量。魯米那鈉肌注,丙戊酸鈉卡馬西平苯妥英鈉口服。

4.糖皮質激素地塞米松甲基強的松龍等。

(1)推薦地塞米松靜脈滴注:

地塞米松:10-20mg/d,每日1次,靜脈滴注,連用5-7天,後改爲強的松30-50mg/d,每日1次口服,病情穩定後每3-5日減5-10mg,直至停藥。

(2)推薦甲潑尼龍靜脈滴注:

甲潑尼龍:重症時採用衝擊療法:500-1000mg/次,1次/日,靜脈滴注,連用3天,後改爲強的松30-50mg/d,每日1次口服,以後每3-5日減5-10mg,直至停藥。

(3)糖皮質激素禁忌症

腎上腺素皮質激素藥物過敏者,嚴重的精神病史,活動胃、十二指腸潰瘍,新近胃腸吻合術後,較重的骨質疏鬆,明顯的糖尿病,嚴重的高血壓,未能用抗菌藥物控制病毒細菌真菌感染,全身性真菌感染血栓性靜脈炎活動肺結核

5.抗菌藥物經驗性用藥或根據病原學結果用藥。

6.對症治療和防治併發症相關藥物

4.1.8 (八)出院標準。

1.病情平穩,神經功能缺損表現有所好轉或基本恢復。

2.併發症得到有效控制

4.1.9 (九)變異及原因分析

患者出現呼吸肌麻痹,需機械通氣治療;頻繁癲癇持續發作或癲癇持續狀態;嚴重感染等併發症須進入ICU治療。

4.1.10 (十)參考費用標準:

輕症8000-10000元;重症20000-40000元。

4.2 二、病毒性腦炎臨牀路徑表單(輕症患者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病毒性腦炎(ICD-10:A86/G05.1)

患者姓名:性別:年齡:門診號:住院號:

住院日期:年月日  出院日期:年月日  標準住院日:3-4周

時間

住院第1天

□   詢問病史及體格檢查

□   完善輔助檢查

□   評估既往腰穿、影像學結果及腦電圖等結果,確定首次或複查時間

□   腰穿檢查(首次或複查)

□   初步確定治療方案

□   向患者及其家屬告知病情、檢查結果及治療方案,簽署各種檢查知情同意書

□   完成首次病程記錄等病歷書寫

□   必要時主任醫師查房,明確診斷,指導治療

□   完成上級醫師查房記錄

□   必要時向患者及家屬介紹病情變化及相關檢查結果

長期醫囑:

□   神經內科護理常規

□   一級護理

□   臥牀休息

□   吸氧

□   記錄24小時出入量

□   流食、半流食或暫禁食

□   監測血壓

□   抗病毒藥物 ◎阿昔洛韋病毒唑更昔洛韋免疫球蛋白

□   脫水劑 ◎甘露醇甘油果糖速尿 ◎β七葉皁苷鈉

□   抗癲癇藥丙戊酸鈉卡馬西平苯妥英鈉

□   糖皮質激素地塞米松甲潑尼龍

□   抗菌藥 ◎頭孢曲松

□   其他用藥依據病情下達

臨時醫囑:

□   血常規、尿常規、大便常規

□   血肝腎功能血糖電解質血沉

□   心電圖X線胸片

□   腦電圖

□   頭顱CT(平掃+增強)或頭顱MRI

□   腰穿、腦脊液化驗檢查(首次或複查)

主要

護理

工作

□   入院宣教及護理評估

□   正確執行醫囑

□   嚴密觀察患者病情變化

病情

變異

記錄

□無   □有,原因:

1.

2.

護士

簽名

醫師

簽名

時間

住院第2天

住院第3–7天

住院第8–14天

□   上級醫師查房

□   書寫病程記錄

□   繼續觀察病情變化,並及時與患者家屬溝通

□   患者複查抽血項目中異常的檢查

□   病情穩定者預約康復評估,並制訂康復計劃

□   三級醫師查房

□   根據患者情調整治療方案和檢查項目

□   完成上級醫師查房記錄

□   向患者及家屬介紹病情及相關檢查結果

□   相關科室會診

□   複查結果異常的化驗檢查

□   上級醫師查房

□   根據患者情調整治療方案和檢查項目

□   神經科查體,評價神經功能狀態

□   完成上級醫師查房記錄

□   向患者及家屬介紹病情及相關檢查結果

□   相關科室會診

□   複查結果異常的化驗檢查

□   複查腰穿

長期醫囑:

□   神經內科護理常規

□   一級護理

□   臥牀休息

□   吸氧

□   記錄24小時出入量

□   流食、半流食或暫禁食

□   監測血壓

□   抗病毒藥

□   脫水

□   抗癲癇藥

□   糖皮質激素

□   抗菌

□  其他用藥依據病情下達

臨時醫囑:

□   複查異常化驗

□  依據病情需要下達

長期醫囑:

□   神經內科護理常規

□   一級護理

□   臥牀休息

□   吸氧

□   記錄24小時出入量

□   流食、半流食或暫禁食

□   監測血壓

□   抗病毒藥

□   脫水

□   抗癲癇藥

□   糖皮質激素

□   抗菌

□  其他用藥依據病情下達

臨時醫囑:

□   複查異常化驗

□   依據病情需要下達

長期醫囑:

□   神經內科護理常規

□   一級護理

□   臥牀休息

□   吸氧

□   記錄24小時出入量

□   流食、半流食或暫禁食

□   監測血壓

□   抗病毒藥

□   脫水

□   抗癲癇藥

□   糖皮質激素

□   抗菌

□   其他用藥依據病情下達

臨時醫囑:

□ 複查異常化驗

□ 複查腰穿

□ 依據病情需要下達

主要

護理

工作

□   觀察病情變化同前

□   按時評估病情,相應護理措施到位

□   特殊用藥護理同前

□   觀察病情變化同前

□   按時評估病情,相應護理措施到位

□   特殊用藥護理同前

□   觀察病情變化同前

□   按時評估病情,相應護理措施到位

□   特殊用藥護理同前

病情

變異記錄

□無   □有,原因:

1.

2.

□無   □有,原因:

1.

2.

□無   □有,原因:

1.

2.

護士簽名

醫師簽名

時間

住院第15–19天

住院第20–27天

住院第21–28天

□   三級醫師查房、神經功能評估

□   根據患者具體病情調整治療方案和檢查項目

□   完成上級醫師查房記錄

□   向患者及家屬介紹病情及相關檢查結果

□   相關科室會診

□   複查頭顱CT或頭顱MRI

□   複查腰穿

□   主管醫師查房、瞭解患者治療反應

□   通知患者及其家屬明天出院

□   向患者交待出院後注意事項,預約複診日期

□   如果患者不能出院,在病程記錄中說明原因和繼續治療的方案

□   再次向患者及家屬介紹病人出院後注意事項

□   患者辦理出院手續

長期醫囑:

□   神經內科護理常規

□   二級護理

□   臥牀休息

□   吸氧

□   記錄24小時出入量

□   流食、半流食

□   監測血壓

□   抗病毒藥

□   脫水

□   抗癲癇藥

□   糖皮質激素

□ 其他用藥依據病情下達

臨時醫囑:

□   必要時複查血常規生化及異常化驗項目

□   複查腰穿

長期醫囑:

□   依據病情下達

臨時醫囑:

□   通知明日出

□   出院帶藥

□   囑病人在醫生指導下服藥

主要

護理

工作

□   觀察病情變化同前

□   按時評估病情,相應護理措施到位

□   特殊用藥護理同前

□   觀察病情變化同前

□   按時評估病情,相應護理措施到位

□   特殊用藥護理同前

□   出院帶藥服用指導

□   特殊護理指導

□   告知複診時間和地點

□   交待常見的藥物不良反應,囑其定期門診複診

病情

變異

記錄

□無   □有,原因:

1.

2.

□無  □有,原因:

1.

2.

□無  □有,原因:

1.

2.

護士

簽名

醫師

簽名

4.3 三、病毒性腦炎臨牀路徑表單(重症患者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病毒性腦炎(ICD-10:A86/G05.1*)

患者姓名:性別:年齡:門診號:住院號:

住院日期:年月日  出院日期:年月日  標準住院日:6-8周

時間

住院第1天

□   詢問病史及常規體格檢查

□   昏迷患者特殊查體及昏迷量表評分

□   向患者家屬告知病情、檢查結果及治療方案,並交待重症病房家屬須知

□   簽署授權委託書、病重通知書及各種檢查知情同意書

□   評估既往腰穿、影像學結果及腦電圖等結果,確定首次或複查時間

□   腰穿檢查(首次或複查)

□   氣道管理:防治誤吸,必要時行氣管插管及呼吸機輔助通氣

□   上級醫師查房,初步確定治療方案

□   完善輔助檢查

□   完成首次病程記錄等病歷書寫

□   必要時主任醫師查房,明確診斷,指導治療

□   完成上級醫師查房記錄

□   必要時向患者家屬介紹病情變化及相關檢查結果

長期醫囑:

□   神經內科護理常規

□   特級護理

□   臥牀休息

□   病重

□   吸氧

□   記錄24小時出入量

□   留置胃管

□   腸內(外)營養支持治療

□   氣道管理

□   呼吸機支持

□   心電監護

□   抗病毒藥物 ◎阿昔洛韋病毒唑更昔洛韋免疫球蛋白

□   脫水劑 ◎甘露醇甘油果糖速尿 ◎β七葉皁苷鈉

□   抗癲癇藥丙戊酸鈉卡馬西平苯妥英鈉 ◎魯米那鈉

□   糖皮質激素地塞米松甲潑尼龍

□   抗菌藥 ◎頭孢曲松

□   其他用藥依據病情下達

臨時醫囑:

□   血常規、尿常規、大便常規

□   血肝腎功能血糖、血脂、電解質凝血功能動脈血氣分析

□   心電圖X線胸片

□   腦電圖

□   頭顱CT(平掃+增強)或頭顱MRI

□   腰穿(首次或複查)

主要

護理

工作

□   入院宣教及護理評估

□   向家屬交待重症病房各項制度及注意事項

□   正確執行醫囑

□   嚴密觀察患者病情變化

病情變異記錄

□無  □有,原因:

1.

2.

護士簽名

醫師簽名

時間

住院第2天

住院第3-7天

□   主管醫師查房

□   書寫病程記錄

□   昏迷量表評分

□   繼續觀察病情變化,並及時與患者家屬溝通

□   根據血氣及病人情況調整呼吸機參數

□   複查抽血項目中異常的檢查

□   上級醫師查房

□   根據患者情調整治療方案和檢查項目

□   完成上級醫師查房記錄

□   根據血氣及病人情況調整呼吸機參數

□   氣管切開或拔管評估

□   向患者家屬介紹病情及相關檢查結果

□   相關科室會診

□   複查結果異常的化驗檢查

□   複查腰穿

長期醫囑:

□   神經內科護理常規

□   特級護理

□   臥牀休息

□   病重

□   吸氧

□   記錄24小時出入量

□   留置胃管

□   根據生化檢查結果,調整腸內(外)營養支持治療方法

□   氣道管理

□   呼吸機支持

□   心電監護

□   抗病毒藥

□   脫水

□   抗癲癇藥

□   糖皮質激素

□   抗菌

□   其他用藥依據病情下達

臨時醫囑:

□   動脈血氣分析

□   複查異常化驗

□  依據病情需要下達

長期醫囑:

□   神經內科護理常規

□   特級護理

□   臥牀休息

□   病重

□   吸氧

□   記錄24小時出入量

□   留置胃管

□   營養支持治療方法

□   氣道管理

□   呼吸機支持

□   心電監護

□   抗病毒藥

□   脫水

□   抗癲癇藥

□   糖皮質激素

□   抗菌

□   其他用藥依據病情下達

臨時醫囑:

□   複查異常化驗

□   動脈血氣分析

□   複查腰穿

□   依據病情需要下達

主要

護理

工作

□   觀察病情變化同前

□   按時評估病情,相應護理措施到位

□   特殊用藥護理同前

□   觀察病情變化同前

□   按時評估病情,相應護理措施到位

□   特殊用藥護理同前

病情

變異

記錄

□無  □有,原因:

1.

2.

□無  □有,原因:

1.

2.

護士簽名

醫師簽名

時間

住院第8–14天

住院第15–28天

□   三級醫師查房

□   根據患者情調整治療方案和檢查項目

□   神經科查體,評價神經功能狀態

□   完成上級醫師查房記錄

□   向患者家屬介紹病情及相關檢查結果

□   氣管插管拔管或氣管切開

□   相關科室會診

□   複查結果異常的化驗檢查

□   複查腰穿

□   三級醫師查房、神經功能評估

□   根據患者具體病情調整治療方案和檢查項目

□   完成上級醫師查房記錄

□   氣道管理

□   鼻胃(腸)管拔管評估

□   抗癲癇藥物方案調整

□   向患者及家屬介紹病情及相關檢查結果□ 相關科室會診

□   複查腦電圖

□   複查頭顱CT或頭顱MRI

□   複查腰穿

□   必要時行相關檢查除外其他原因引起的腦炎

長期醫囑:

□   神經內科護理常規

□   特級護理

□   臥牀休息

□   病重

□   吸氧

□   記錄24小時出入量

□   留置胃管

□   營養支持治療方法

□   氣道管理

□   呼吸機支持

□   心電監護

□   抗病毒藥

□   脫水

□   抗癲癇藥

□   糖皮質激素

□   抗菌

□   其他用藥依據病情下達

臨時醫囑:

□   複查異常化驗

□   必要時查動脈血氣分析

□   複查腰穿

□  依據病情需要下達

長期醫囑:

□   神經科護理常規

□   特級護理或一級護理

□   臥牀休息

□   病重

□   吸氧

□   記錄24小時出入量

□   留置胃管

□   營養支持治療方法

□   氣道管理

□   呼吸機支持

□   心電監護

□   抗病毒藥

□   脫水

□   抗癲癇藥

□   糖皮質激素

□   抗菌

□   其他用藥依據病情下達

臨時醫囑:

□   複查腦電圖

□   複查頭顱CT或頭顱MRI

□  複查腰穿

主要

護理

工作

□   觀察病情變化同前

□   按時評估病情,相應護理措施到位

□   特殊用藥護理同前

□   觀察病情變化同前

□   按時評估病情,相應護理措施到位

□   特殊用藥護理同前

病情

變異

記錄

□無  □有,原因:

1.

2.

□無  □有,原因:

1.                                  2.

護士

簽名

醫師

簽名

時間

住院第29–34天

住院第35–40天

□   主管醫師查房、瞭解患者治療反應

□   鼻胃(腸)管拔除

□   根據病情調呼吸機使用並評估

□   氣道管理

□   向患者及家屬告知病情,作好出院前期準備

□   氣道管理

□   複查腰穿

長期醫囑:

□   神經科護理常規

□   一級護理

□   臥牀休息

□   病重

□   吸氧

□   記錄24小時出入量

□   留置胃管

□   營養支持治療方法

□   氣道管理

□   呼吸機支持

□   心電監護

□   抗病毒藥

□   脫水

□   抗癲癇藥

□   糖皮質激素

□   抗菌

□   其他用藥依據病情下達

臨時醫囑:

□   必要時撤除鼻胃(腸)管

長期醫囑:

□   神經科護理常規

□   一級護理

□   臥牀休息

□   病重

□   吸氧

□   記錄24小時出入量

□   留置胃管或經口進食

□   營養支持治療方法

□   氣道管理

□   測血壓

□   抗病毒藥

□   脫水

□   抗癲癇藥

□   糖皮質激素

□   抗菌

□   其他用藥依據病情下達

臨時醫囑:

□   必要時撤除鼻胃(腸)管

□   複查腰穿

主要

護理

工作

□   觀察病情變化同前

□   按時評估病情,相應護理措施到位

□   特殊用藥護理同前

□   觀察病情變化同前

□   按時評估病情,相應護理措施到位

□   特殊心理護理

病情

變異

記錄

□無  □有,原因:

1.

2.

□無  □有,原因:

1.

2.

護士

簽名

醫師

簽名

時間

住院第41–55天

住院第42–56天

□   主管醫師查房、瞭解患者治療反應

□   通知患者及其家屬明天出院

□   向患者家屬交待出院後注意事項,預約複診日期

□   如果患者不能出院,在“病程記錄”中說明原因和繼續治療的方案

□   再次向患者及家屬介紹病情、出院後注意事項

□   患者辦理出院手續

長期醫囑:

□   神經科護理常規

□   二級護理

□   病重

□   吸氧

□   記錄24小時出入量

□   留置胃管或經口進食

□   營養支持治療方法

□   氣道管理

□   心電監護

□   抗病毒藥

□   脫水

□   抗癲癇藥

□   糖皮質激素

□   抗菌

□   其他用藥依據病情下達

臨時醫囑:

□   通知明日出

□   出院帶藥

□   囑病人在醫生指導下服藥

主要

護理

工作

□   觀察病情變化同前

□   按時評估病情,相應護理措施到位

□   特殊用藥護理同前

□   出院帶藥服用指導

□   特殊護理指導

□   告知複診時間和地點

□   交待常見的藥物不良反應,囑其定期門診複診

病情變異

記錄

□無  □有,原因:

1.

2.

□無  □有,原因:

1.

2.

護士簽名

醫生簽名

表單下載:病毒性腦炎臨牀路徑表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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