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漿單採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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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註解

2 獻血員標準

單採血漿獻血員除和一般獻血員的標準相同外,血清總蛋白檢查應不低於60g/L;血清電泳白蛋白含量不低於蛋白總量的50%,且不呈現異常圖譜;尿糖陰性尿蛋白陰性或痕量。

3 單採血漿的限量和頻度

我國現行規程規定每個獻血者的採漿量每年不得超過10L,每月不超過1L。雙程採漿者,間隔不得短於2周。單程採漿者,間隔不得短於1周。以上採血漿的規定只供蛋白製品生產單位使用,不得供臨牀使用。

血漿單採機或血細胞分離機採集的單採血漿可供臨牀使用,單採血漿間隔時間不得短於1個月。每次採漿量不超過400ml。供臨牀血漿獻血員每次採集前須嚴格按標準作體檢血漿採集後須進行複檢複檢合格方能供臨牀使用。

4 單採操作

1.手工法操作

(1)準備  ①器材:採血三/四聯血袋,分漿夾,離心機,生理鹽水輸血器等。②獻血員:按血小板單採準備。

(2)採血採血操作的技術要求和注意事項與常規採血相同。

特別要指出:不論是單程或雙程採漿,每程採全血量不得超過400ml。雙程採漿應待第1程的紅細胞還輸完畢後,方能開始再採第2程的400ml,禁止兩程合併爲1次採血 800ml。採血完畢後及時填寫記錄單,並隨同血袋一起送交離心室。在等候還輸期間,應給獻血者生理鹽水慢速滴注(滴速15滴/min左右),以使整個採血還輸器系統,尤其是靜脈穿刺針的內腔保持暢通。

(3)離心分漿:見血漿分離

(4)還輸:還輸的首要步驟是覈對。工作人員要認真負責,按規定進行覈對,在確認無誤後方可進行還輸。在血袋中加入生理鹽水最好在採血前進行。一般可加入相當於分出血漿量50%的生理鹽水,並多次反覆搖動使紅細胞混懸均勻。血袋懸掛高度應離牀1.2m左右;袋內紅細胞懸液在5-6min內還輸完畢。還輸時,初速控制成串珠狀,約3min後可成柱狀輸入。還輸畢,袋內及還輸總管內殘留的紅細胞應以生理鹽水沖洗淨,並全部還輸給獻血者注意在雙程採漿全過程中,紅細胞的耗損總量(包括化驗用血樣在內)不得超出25ml。

還輸完畢後,拔除穿刺針,用消毒紗布或棉球覆蓋穿刺部位,膠布固定,壓迫止血。應保持穿刺部位乾燥清潔24h。

以上爲單程採漿的全過程。如爲雙程採漿,則在第1程還輸完畢後,重複採血至還輸的各個步驟,最後拔除穿刺針。

2.血細胞分離機法

①準備:同血小板單採。②單採操作同血小板單採

5 注意事項

1.嚴格覈對,防止輸錯。手工法單採血漿應保證把紅細胞還輸給獻血員本人,要做到這一點,關鍵在於加強工作人員的責任心,並有一定的保證措施。

2.防止失血性休克。手工法單採血漿嚴格每次採血不得超過400ml(體重>50kg獻血員);利用單採血漿機或血細胞分離單採,應加強對獻血監測,且每次單採血漿量不得超過400ml。

3.防止血栓、血塊及穿刺部位血腫形成。

4.防止慢性貧血

5.單採血漿時,嚴禁採集其他成分,如血小板白細胞等。

6.可能發生不良反應獻血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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