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位
證治
目生翳。鼻塞頭重。風寒從足小指起。脈痹上下。帶胸脅痛無常處。轉筋。寒瘧。汗不出。煩心。足下熱。小便不利。
針入二分。可灸三壯。按∶至陰乃足太陽膀胱所出之井金穴。考經脈十二回環之次序。足太陽終於此穴。交足少陰腎之經。蓋太陽經穴至此已交於陰經。故曰至陰。二、通谷(滎穴)
部位
證治
針入二分。留三呼。可灸三壯。按∶通谷乃足太陽所溜之滎穴。滎小水也。谷能通行小水。故名通谷。三、束骨(俞穴)
部位
證治
腰脊如折。髀不可曲。如結。如裂。耳聾。惡風寒。目眩。項強不可回顧。目內赤爛。
針入三分。可灸三壯。按∶束骨穴乃足太陽所注之俞穴。前有足小指本節骨。後有京骨穴上之大骨。此穴居外側赤白肉際陷者中。前本節骨後大骨如受約束之形。故名束骨。四、京骨(原穴)
部位
證治
膝痛不得屈伸。目內赤爛。瘧寒熱。善驚。不欲食。筋攣。足酸。髀樞痛。頸項強。腰背不可俯仰。衄血不止。目眩。
針入三分。可灸七壯。按∶京骨穴乃足太陽所過之原穴。京大也。其穴在足外側大骨之下。此大骨本名京骨。因與穴同名。別其名曰大骨。與手腕骨別稱起骨。同一義也。五、崑崙(經穴)
部位
證治
腰尻痛。足腫。不得履地。鼽衄。如結。踝如裂。頭痛肩背拘急。咳喘暴滿。陰腫痛。小兒發癇螈。
針入五分。可灸三壯。炷如小麥大。妊婦刺之墮胎。按∶崑崙乃足太陽所行之經穴。膀胱爲水府。此穴居踝後。較井滎俞原各穴皆高。崑崙乃水之高源。故以此名其穴。六、委中(合穴)
部位
證治
膝痛。腰挾脊沉沉然。遺溺。腰重不能舉體。風痹。髀樞痛可出血。痼疹皆愈。凡傷寒熱汗不出。取其經血立愈。委中者。血也。大風發眉墮落。可刺之出血。
針入八分。留三呼。瀉七吸。禁灸。按∶委中乃足太陽膀胱經所入之合穴。穴在中央。委而取之。故名委中。凡太陽經脈所過。腰髀膝關重痛。大風眉落。風邪深入於陽蹺奇經。乃足太陽之別脈。均可刺委中出血。以上所言。皆邪實宜瀉之之證。正虛者。則不可妄刺。素問雲。刺委中大脈令人僕。脫色。不可不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