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基本信息
《職業性慢性鉛中毒臨牀路徑(2016年版)》由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於2016年12月2日《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實施有關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16〕1315號)印發。
3 發佈通知
國衛辦醫函〔2016〕131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爲進一步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範診療行爲,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我委委託中華醫學會組織專家制(修)訂了一批臨牀路徑;同時,對此前印發的有關臨牀路徑進行了整理。現將上述共1010個臨牀路徑一併在中華醫學會網站(網址http://www.cma.org.cn/kjps/jsgf/)發佈,供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參考使用。請各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指導醫療機構結合實際,細化分支路徑並組織實施。同時,要落實以下要求,進一步提高臨牀路徑管理水平和實施效果。
一、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醫療質控和績效考覈相結合
要充分發揮臨牀路徑作爲醫療質量控制與管理工具的作用,實施醫療服務全程管理,同時將臨牀路徑管理有關要求納入績效考覈管理,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
二、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醫療服務費用調整相結合
要注重研究臨牀路徑實施後醫療服務的收費情況,科學測算相關疾病醫療費用,合理控制醫療費用,進一步減輕羣衆看病就醫負擔。
三、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支付方式改革相結合
通過臨牀路徑合理測算單病種付費、按疾病相關診斷組付費(即DRGs付費)等支付方式的支付標準,有效推動支付方式改革。
要提高臨牀路徑實施與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提高臨牀路徑實施效率,加強對臨牀路徑的實時管理和全面統計分析。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
2016年12月2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4.1 一、職業性慢性鉛中毒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爲職業性慢性輕、中度鉛中毒 (ICD-10:T56.001),非職業性鉛中毒可以參照。
4.1.2 (二)診斷依據
1.《職業慢性鉛中毒的診斷》(GBZ37-2015)。(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3.結合作業環境衛生學調查、參考實驗室檢測指標,進行綜合分析,除外其他已知病因所致的神經、消化、造血系統損害。
4.以神經、消化、造血系統損害爲主的臨牀表現,達到職業性慢性鉛中毒的診斷標準。
4.1.3 (三)選擇治療方案的依據
根據《中華職業醫學》(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1999),《臨牀職業病學》(北京,北京大學醫學出版社,2010)。
1.驅鉛治療。
2.對症、支持治療。
4.改善貧血。
4.1.4 (四)標準住院日爲14-35天
4.1.5 (五)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ICD-10:T56.001職業性慢性鉛中毒疾病編碼。
2.當患者同時具有其他疾病診斷,在住院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牀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4.1.6 (六)住院期間的檢查項目
1.必需的檢查項目:
(2) 肝腎功能、血糖、電解質、C反應蛋白(CRP)、血鉛、尿鉛、網織紅細胞計數、鐵三項、葉酸、維生素B12、感染性疾病篩查(乙肝、丙肝、梅毒、艾滋病等);
2.根據患者情況可選擇: D-二聚體、腫瘤標誌物、超聲心動圖、骨髓穿刺和活檢、紅細胞鋅原卟啉(ZPP)或尿δ-氨基-γ-酮戊酸、腦電圖等。
4.1.7 (七)藥物選擇。
1.絡合劑如依地酸鈣鈉CaNa2(EDTA)、二巰丁二酸鈉等驅鉛治療,驅鉛時要密切監測血、尿鉛,驅鉛治療療程根據血、尿鉛監測結果確定。
4.其他輔助治療:補充微量元素,改善神經衰弱,緩解消化不良、中醫中藥,以及對症治療。
4.1.8 (八)出院標準。
1.血鉛或尿鉛達到診斷值以下。
4.1.9 (九)變異及原因分析。
1.伴有影響本病治療效果的合併症,需要進行相關診斷和治療,導致住院時間延長。
2.病情較重,出現併發症(如嚴重腦病、嚴重周圍神經病等),達到重度中毒,退出本路徑,轉入相應路徑。
3.常規治療無效或加重,退出本路徑。
4.2 二、職業性慢性鉛中毒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職業性慢性鉛中毒(ICD-10:T56.001)
患者姓名:性別:年齡:住院號:
住院日期:年月日 出院日期:年月日 標準住院日:14–35天
時間 | 住院第1–3天 | 住院期間 |
主要 診療 工作 | □ 詢問病史及體格檢查 □ 進行病情初步評估 □ 上級醫師查房 □ 開化驗單,完成病歷書寫 | □ 上級醫師查房 □ 覈查輔助檢查的結果是否有異常 □ 住院醫師書寫病程記錄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職業病科護理常規 □ 一/二/三級護理(根據病情) □ 對症治療 □絡合劑驅鉛: 臨時醫囑: □ 肝腎功能、電解質、血糖、血鉛、尿鉛、網織紅細胞計數、鐵三項、維生素B12、葉酸 □ 驅鉛實驗(必要時) □紅細胞鋅原卟啉(ZPP)或尿δ-氨基-γ-酮戊酸(必要時) □ 根據患者情況進行:D–二聚體、腫瘤標誌物、超聲心動圖、骨髓穿刺和活檢 □ 對症處理 | 長期醫囑: □ 職業病科護理常規 □ 一/二/三級護理(根據病情) □ 對症治療 □驅鉛藥物 臨時醫囑: □ 對症處理 □ 異常指標複查 |
主要護理 工作 | □ 入院護理評估、護理計劃 □ 隨時觀察患者情況 □ 靜脈取血、用藥指導 □ 進行戒菸、戒酒的建議和教育 | □ 觀察患者一般情況及病情變化 |
病情變異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護士 簽名 | ||
簽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