腦性癱瘓

疾病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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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拼音

nǎo xìng tān huàn

2 英文參考

cerebral palsy

3 概述

大腦性癱瘓(Cerebnal palsy)又稱痙攣性癱瘓(Litter病),是指一組由於腦部疾患而引起的痙攣性癱瘓。往往病人還伴有智力發育障礙共濟失調、語言困難以及其它方面的缺陷。外科手術僅能對少數病人有效果。而康復治療,包括物理治療、功能鍛鍊以及語言、職業的訓練是主要的治療方法腦性癱瘓在我國的發病率不詳,在美國爲7/100000,英國爲1.2~2.5%。

腦性癱瘓簡稱腦癱(cerebral palsy,CP)。最早將本病納入醫學領域的是英國矯形外科醫生Willian John Little(1810~1894),1843年將本病稱之爲痙攣性強直(spastic rigidity)。1861年以後,腦性癱瘓又被稱作Little’s disease。1889年開始隨着對腦癱認識的提高,文獻上使用了cerebral palsy、cerebral paralysis、spastic paralysis、cerebral birth palsy、infantile cerebral spastic、spastic diplegia等名稱。1948年以後多數學者採用cerebral palsy這一用語至今。腦癱的定義,國際上目前尚無統一的解釋,美國學者認爲腦癱是指發生在未成熟大腦的非進展性缺陷或損害引起的姿勢運動障礙。日本學者認爲腦性癱瘓是指在妊娠新生兒期之間各種原因而致的腦的非進行性病變爲基礎,形成永久的、可變化的運動合姿勢異常。

由於受產前護理的質量、父母的社會經濟條件、環境、以及接收母嬰的產科和兒科的護理等諸多因素的影響,腦癱在不同國家和地區的發病率差異較大,約佔活嬰的0.6‰~5.9‰,美國發病率約爲2‰,佔兒科神經肌肉疾病之首,我國腦癱發病率約爲1.8‰~4‰。

4 診斷

早期發現病嬰作出診斷是比較困難的,但又很重要,以便得到及早治療,應爭取在6月~1歲以內,作出診斷。首先要詳細詢問母親的妊娠史及分娩史。新生兒有無前滷突出或肌肉抽搐的表現,有無嚴重的黃疸。如果存在上述情況者,即使嬰兒能按期出院,各方面表現無異常,亦不能被看作肯定沒有問題。必須經常隨訪至少18個月以上。如果發現嬰兒肢體僵硬或活動受限,換尿布時兩腿不能分開或肌張力減低或喪失,肢體動脈過度或不動,嬰兒發育延遲等,都必須懷疑到本病。

Illingrowth提出的診斷的依據爲:①運動發育延遲。腦性癱瘓患嬰的運動發育延遲爲一重要的表現。②膝反射亢進,出現踝陣攣,內收肌痙攣等。這往往在出生數週內就可以發現。③如果將嬰兒高舉在空中,腹部向下,正常的嬰兒會屈曲肘關節,伸髖關節及曲膝關節。但腦癱患兒則表現爲四肢下垂。這在出生6周後即可出現。④頸部強硬,有握持反向或手持續性的不能張開,這在3個月這後可以出現。⑤將立方形的物體給嬰兒時,手張開緩慢。這在6個月之後可以出現。

5 病因學

近年來,由於新生兒ICU使更多的低胎齡、低體重嬰兒得以存活,腦癱發病率有上升趨勢。

引起腦癱的損害可發生於產前、產中或產後期。產前因素如腦部先天發育缺陷、宮內感染(TORCH綜合徵,即火炬綜合徵)、對乙醇藥物依賴及吸食可卡因均可引起產前缺氧導致腦癱的發生。產中因素主要是產程中的創傷窒息。產後因素如持續高熱黃疸發生低氧血癥和酸中毒,均可引起腦癱的發生(圖12.38.1.4.1-0-1)。

凡能造成腦組織損害的任何情況,均可爲致病因素。

(一)產前因素  先天腦發育不良,常因母親在懷孕時生了風疹及其它病毒感染,特別是在妊娠的頭3個月。常伴有其它的先天性異常如白內障耳聾先天性心臟病等。引起嚴重新生兒黃疸胎兒紅細胞增多症可以造成腦基底核的損傷,出現核黃疸(kerikterus)。

妊娠中毒症可使胎兒發生腦內或硬膜下出血。孕婦嚴重的血壓下降,可引起胎兒腦血栓形成;孕婦暈厥發作、巴比妥類藥物過量、失血性休克外傷燒傷血壓下降均可使胎兒的腦組織受損;營養不良亦可影響胎兒腦發育。一般說來,先天性因素所致腦性癱瘓者,雙側對稱者居多。

(二)產時因素  包括由於產傷所造成的腦損傷及腦缺氧症,佔腦癱病因的37%。應用產鉗強力牽拉胎兒頭部可使頸部靜脈破裂,造成顱內出血。腦缺氧可因於第二產程第二期不適當地應用鎮靜或麻醉藥所致。臍帶繞頸會造成被動性腦充血胎兒娩出後長時間的窒息紫紺者,均容易發生腦癱。胎盤破裂及前置胎盤亦可造成胎兒損傷早產易產生腦出血,這是因爲早產嬰兒的腦血管發育不完全、脆弱,在分娩時從壓力較高的子宮內突然娩出至體外空氣中,壓力變化較大而致血管破裂。早產嬰對窒息也特別敏感

(三)產後因素  由於感染性腦炎而致的腦癱,常爲進行性。但如爲繼發性腦炎或感染後腦炎(如麻疹後的虛性腦炎)則表現爲非進行性,通過治療,可大部分恢復。高熱抽筋等,特別是在出生後的前幾個星期內,常可造成腦內出血。據病因統計,分娩損傷佔13%、缺氧佔24%,早產佔32%、先天性缺陷佔11%,產後因素佔7%。病人的母親有1~5次流產史者佔30%。

6 病理改變

腦癱的病理變化在腦部。但不少病人的腦組織結構異常,且其變化與臨牀表現的嚴重程度亦常不相符合。病理改變有:①大腦某些部位發育不全;②腦回的疤痕化和硬化;③腦室旁侷限區域軟化或囊腫樣變;④腦穿通畸形;⑤腦膜下或硬膜下血腫。

7 臨牀表現

腦癱按其臨牀表現可分爲:痙攣型、手足徐動型、共濟失調型、低肌張力型、震顫型及混合型。痙攣型佔65%;手足徐動型佔25%,並分爲5種亞型,即張力型徐動、張力障礙型徐動、舞蹈病樣徐動、顫搐型及強直型手足徐動。共濟失調型佔3%;低肌張力、震顫型病兒極爲罕見。混合型有增長趨勢,約佔10%。

腦癱最常見的臨牀類型是痙攣型癱瘓。痙攣是指被動牽拉時肌張力異常增強,由肌牽張反射功能亢進所致,痙攣與牽拉速度有關,牽拉速度越快,反應越強。牽張反射增強是此痙攣的特徵。牽張反射亢進時,肌肉突然被動運動可感到抵抗,然後肌肉鬆弛,反覆的快速牽拉使肌肉出現交替的緊張松弛,可引起肌肉陣攣。

Minear(1958)根據腦性癱瘓患者癱瘓類型及性質,將腦癱分成七種類型,對理解病變的部位、症狀以及制訂治療計劃等均有較大的幫助,現分述如下:

(一)痙攣型  最爲多見、約佔60%。病理改變在大腦皮質運動區、該區的一部分組織神經膠原所代替並有錐體束變性改變,以偏癱型多見。也可侵犯軀幹與面部肌肉檢查時發現:①肌力減弱。由於肌力減弱的肌肉在肢體上分佈不均勻,在收縮時就產生肌力的平衡失調。②痙攣肌肉僵硬,關節的被動運動有抵抗感,伴有腱反射亢進。③隨意運動失調及失去控制。④畸形。當痙攣與肌力平衡失調顯著時,最終將發展成爲固定性畸形,如肘關節屈曲攣縮,前臂旋前,腕關節屈曲,拇指屈曲內收於掌心;髖關節內收,膝關節屈曲與踝關節馬蹄畸形,以致行走時呈典型的“剪刀”步態。⑤智力發育異常。

(二)手足徐動症型  表現爲肢體或軀幹有不自主的蠕動樣的肌運動,約佔15%。病變部位在紋狀體並可累及尾狀核、豆狀核及蒼白球。這種不自主運動可慢可快,常伴有不同程度的肌張力增高,嚴重者使說話、咀嚼及吞嚥等均發生困難。面部肌肉的不自主收縮,可產生特徵性的“鬼臉”。有些病人的智力發育良好,但由於發音肌及表情肌的失控而無法表達。

(三)運動失調型  病理變化在小腦,約佔5%。病人表現爲肌肉無力、肌張力減低、運動失調及易疲勞,有時出現震顫,在靜止時消失。病人常有辨距不良(dysmetria)、協同不能(asynergia),及協同困難(dyssynergia),平衡感覺亦可發生紊亂。

(四)強直型  約佔5%。是由於中樞神經系統運動區廣泛的病變所致。一般常因缺氧及分娩時腦組織內少量而瀰漫性出血所致。如果強直爲持續性的,稱爲“鉛管型”(lead-pipe);如果爲斷續性的,稱“齒輪型”(cogwhell)。有時有角弓反張

(五)震顫型  常見者爲手指或足趾的伸屈運動,但也可以影響整個肢體甚至軀幹。震顫的節律可快可慢,不自主運動的形成可粗可細,在做隨意活動時,震顫頻率可以增加。

(六)肌張力弛緩型  少見。病人的肌張力及肌力非常嚴重的低,病人說話音量極低。常僅見嘴脣的動作。

(七)混合型  過去認爲混合型的腦癱多見,但事實上並不如此,本型約佔5%。病人常兼有痙攣型、手足徐動型及運動失調型的表現,但一般說來總有一種類型較爲突出。

隨着病兒發育癱瘓的類型也可以有所變化,在2~4歲時,主要表現爲痙攣型,但生長成熟後,錐體外系傳導道的紊亂亦逐步表現出來,有手足徐動症型的表現。這在制訂治療方案時應考慮到。

痙攣型腦癱按腦癱累及身體範圍分爲單肢癱、偏癱截癱、雙肢癱(癱瘓部位是雙側對稱)、三肢癱、四肢癱(缺乏對稱性)、雙側偏癱(同等程度)及全身癱瘓

8 治療措施

腦癱無法治癒新生兒初始的腦損害可能有某種程度的修復,但殘留的病損將伴隨終生。引起隨意肌控制姿勢障礙、平衡異常以及肌張力異常的腦部損害將永久存在。目前只能通過適當的治療措施達到減輕病兒功能障礙的目的。

兒童腦癱的治療包括手術治療和康復治療(非手術治療、體能、職業、語言訓練和特殊教育等)兩方面,手術治療通常是腦癱病兒整個治療措施中重要的一環,雖不能在整個生長發育期間保持早期手術的效果,但可有效的矯正或減輕某一階段的肢體畸形,其目的在於更有利於康復治療,沒有可靠的康復治療,任何腦癱手術都不可能獲得確定的療效,二者是統一的。因此,過分強調某一方面作用而忽視另一方面作用的觀點都是不應該的。

腦性癱瘓的治療是多方面的。主要的治療在於肌肉訓練、語言訓練和心理治療。矯行手術僅能作爲一種輔助性的治療手段,而且在手術前、後均需要不斷的進行各種康復治療

8.1 (一)非手術治療

肌肉訓練:肌肉訓練的原則是教育患兒使痙攣的肌肉放鬆,促進某些肌肉的運用以及改善共濟運動。進行反覆而有節律的運動訓練是重要的,一步一步訓練患兒能穿衣,上廁所及走路。②矯行夾板的應用。爲了克服由於肌痙攣所引起的畸形夾板石膏是經常應用的工具。首先是逐漸伸展短縮的肌肉,儘可能矯正畸形。必要時可在麻醉下進行矯治,用石膏維持肢體在矯枉過正位約3個月,以後可長期共存應用可活動的支架或夾板,以防畸形的再發。③語言訓練。④職業訓練。當患兒到達一年的年齡,經物理治療後肌肉的痙攣已有所鬆解,這時就開始進行職業訓練。包括書寫、打字以及一些簡單的手工勞動。使患者能成爲自食其力的勞動者。⑤藥物治療。藥物腦性癱瘓並無作用,但眠爾通可能對控制震顫有幫助,鎮靜藥物冬眠靈等對患者的過度活動抑制可以有效,也對物理治療的進行有助。有時抗癲癇藥物亦可以減輕抽搐症狀,但要密切注意用藥後是否會加重肌肉的不平衡。在神經肌肉連接點用1%的普魯卡因封閉,可以阻滯神經的γ傳導作用而不影響神經的α傳導作用,使肌肉的痙攣減輕。有時用3%的酚作神經內注射,使神經遭受永久性的破壞,可使1/3的病人的痙攣得到緩解,易於訓練。

8.2 (二)手術治療

手術治療僅作爲對腦癱的綜合性治療中的一部分,必須嚴格選擇患者,周密的制訂計劃。在術前,術後均需進行物理治療。一般說來,5歲以下的兒童,不宜進行手術治療,因患兒尚不合作,檢查困難,此外癱瘓的範圍及造成的後果也可能尚未完全反映出來。

腦癱手術治療可能有助於:①矯正靜止性或動力性畸形;②平衡肌肉力量;③穩定不能控制關節

腦癱畸形分爲靜力型攣縮(畸形不隨肌肉關節位置的代償而矯正)和動力型畸形,後者表現爲痙攣,矯正較慢。大部分病兒早期表現爲動力型畸形,如果未加治療,畸形可以發展成爲靜力型攣縮。矯正靜止性畸形主要是採用肌腱延長術關節囊切開術、筋膜切斷或截骨術,如足內翻與外翻畸形時行跗骨截骨術,成角畸形或旋轉畸形時行脛骨股骨或前臂尺、橈骨截骨術。而矯正或至少部分矯正動力性畸形可採用肌肉肌腱單元延長(可減弱單元的力量)或肌腱切斷術,如脛後肌、髂腰肌、膕繩肌、髖關節內收肌和比目魚肌或前臂和手的某些肌肉肌腱切斷。

爲了平衡肌肉的力量,採用肌腱移位術,但對於腦癱病兒,不會像兒麻後遺症和周圍神經損傷病兒那樣,手術後有高度協調的動作。

採用固定術可穩定不能控制關節,其效果是較爲肯定的。治療腦癱病兒時,三關節固定術適用於穩定平衡失調的足部畸形;距下關節的關節外固定術,適用於矯正馬蹄外翻畸形

手術的方法有下列幾種:

8.2.1 (一)神經系統的手術

①對於手足徐動症型的病人,可考慮作脊神經前根切斷術。動斷頸3~胸1脊神經前根,可使上肢所有的動作完全喪失。但不影響感覺功能,對某些病人可能有好處。

1978年,Fasano、Broggi及Zeme報道選擇性脊神經根切斷術,試圖通過消除肌肉的傳入衝動減輕痙攣。Peacock等將神經選擇性切斷的位置由脊髓圓錐改至馬尾,以保證保留支配肛門膀胱括約肌的骶部神經根。這一治療方法對可行走的、具有良好軀幹控制能力肌肉有一定的隨意控制能力和肌力而無明顯攣縮的單純痙攣病兒是有效的。

這種手術應在嚴格控制下開展,雖可以減輕痙攣,但它不能減輕或消除攣縮。預防骨、軟組織畸形方面的作用尚有爭議,還需要通過長期的隨訪研究和進一步觀察,來確定這一手術是否比以前的手術方法更有前途,不良反應更少。

選擇性脊神經根切斷術手術方法(oppenheim):病兒俯臥位全身麻醉,後正中切口,切除L2~L5椎板,辨認L4~S2神經根,在硬膜內分離前、後根,然後將其進一步分成5~10根根絲,應用電刺激加肌電記錄進行逐根絲分析;下肢必須隨時都能觀察到,以確定肌電圖反應肌肉本身強直性收縮及肌收縮反應向鄰近肌肉擴散。如果病兒爲典型的雙肢癱通常需要測試45~50條根絲,其中約25%~50%需要切斷。

②對伴有嚴重癲癇的痙攣性偏癱患者大腦半球切除術,可以減少其發作的次數以及嚴重程度,便於病人接受訓練。

③對嚴重的手足徐動症型腦癱,可做蒼白球破壞術,有一定的療效。以上三種手術均爲毀壞性的,必須嚴格掌握指徵,不得輕易進行。

④周圍神經切斷手術。常用截一部分或整枝支配某一過度痙攣的肌肉神經,使該肌肉鬆弛。這種手術更多的應用在下肢。

8.2.2 (二)肌肉肌腱的手術

包括①肌腱切斷技術市場或肌腱延長術

對痙攣的肌肉施行肌腱切斷技術市場或延長術,可減輕其機械性強力收縮,並改善其肌力平衡。②肌腱移位術:在某些部位,把加重畸形肌肉止點轉移到新的止點,可以改變其功能,即把加重畸形作用力改變爲糾正畸形的動力。

8.2.3 (三)骨與關節手術

包括①骨延長術或縮短術,糾正下肢不等長。②截骨術,包括楔形截骨及旋轉截骨術以糾正畸形。③關節固定術,固定關節功能位,增加穩定及改善功能

8.2.4 常見的畸形的治療方法

下面對一些常見的畸形及一些比較成熟的治療方法,作一簡單介紹。

8.2.4.1 手及腕部畸形的治療

由於手及腕關節功能較複雜,大約只有4%的人能通過手術來改善功能。①如拇指屈曲內收痙攣於掌心,但病人尚能握拳及張開手,可作拇指掌指關節固定及外展拇長肌縮短術。②腕及手指不能背伸,拇指痙攣於掌心,屈指淺肌有中度痙攣,可作拇指掌指關節固定,將屈指淺肌通過骨間膜移到伸指及伸拇長肌上,再將尺側屈腕肌移至橈側伸腕短肌上。③手指有嚴重的屈曲痙攣,可將尺側屈腕肌移至伸指肌,橈側屈腕肌移至伸拇長肌,同時作拇指掌指關節固定。必要時間再固定腕關節功能位。④腕關節屈曲功能不良,可用肱橈肌移至屈腕肌。⑤手不能張開,嚴重的屈曲攣縮,可用延長肌腱及固定拇指常指關節及腕關節。這種手術僅爲了美觀,在功能活動方面,無多大作用

8.2.4.2 肩及肘部畸形的治療

肩關節外展活動小於45°或外旋少於15°時,可作肩胛肌腱切斷術並剝離胸大肌。肘關節屈曲畸形超過40°時,可將肘伸肌延長。

8.2.4.3 髖關畸形的治療

髖關畸形非常常見。①髖屈曲-內旋畸形的糾正。如果僅有輕度或中度的畸形,並且只有在走路時發生,只要將半腱肌移至股骨外髁的前方,或作髖關節前方軟組織鬆解術後外展位石膏固定。如果闊筋膜張肌是主要的痙攣因素,可將其起點後移至髂嵴上,使起外旋髖關節的作用。如果屈曲畸形已成爲固定性,已不能被動糾正,這時就需要做粗隆下或髁上旋轉截骨術(圖1)。②髖關節屈曲畸形的糾正。如果畸形超過45°,年齡在8~11歲間,可做髂腰肌切斷術。股直肌痙攣所致者,可將其髂骨上的起點作鬆解術。③髖關節內收畸形的糾正。往往採用閉孔神經切斷術和內收肌切斷術(圖2)。但手術前一定要檢查並估計髖外展肌的肌力。術前先作閉孔神經封閉,觀察檢查髖外展肌的肌力。有時股薄肌造成髖內收痙攣,可讓病人俯臥,髖關節儘可能外展,膝關節屈曲。令病人逐漸伸直膝關節,如有股薄肌攣縮,髖關節會內收。只要於該肌的肌肉肌腱交界處橫斷,即可糾正畸形。④髖關節脫位的處理。有人認爲下肢痙攣性癱瘓病兒髖關節脫位是很難避免的。對半脫位患者,應作閉孔神經前支切斷術,攣縮的內收肌或股薄肌切斷術,並將髖關節固定在外展位6周,然而再開始訓練外展肌力。如果股骨頭已有1/2以上在髖臼外,年齡已有9歲以上者。應作粗隆下內翻截骨術。對於陳舊性脫位患者往往已有髖外翻,股骨頸前傾角增大,髖臼變淺等畸形,如患兒原來就無法行走者,不必治療;對於可以行走的患兒,可採用①髖關節固定術;②股骨截骨術以糾正成角及旋轉,骨盆截骨術以加深髖臼;③股骨粗隆下外展截骨術,以骨盆作爲負重的支持。

圖1  股骨的外旋截骨術

將半腱肌移位至股骨的外側(以虛線表示),以矯正內旋畸形

圖2  內收肌切斷和閉孔神經切斷術

圖中切斷的爲內收長肌,前側爲閉孔神經前枝,後方爲閉孔神經後枝

8.2.4.4 膝關畸形的治療

在決定治療方案時,不但要注意膝局部的問題。還要注意髖、髁關節畸形,尤其要注意可以影響兩個關節活動肌肉:如股直肌、股薄肌、股二頭肌、半腱肌、半膜肌及腓腸肌等。如果膝關節屈曲畸形已不能被動糾正,需行手術。應首先檢查膝關節主動伸直的程度及髕骨的位置。往往可以發現髕骨上移,股四頭肌腱拉長。髕骨上移後會減弱股四頭肌伸膝的力量而且會造成膝關節的攣縮。可以作膝關後關節囊切開術,“Z”形延長膕繩肌。亦有人主張將髕腱的止點下移(圖3)。還有人建議用鬆解髕支持帶及膕繩肌的止點移至股骨遠端(圖4),解除膝屈曲畸形。但必須注意腓腸肌的肌力,因爲這樣移植後,屈膝肌僅有腓腸肌。如果已做過跟腱延長術腓腸肌力過弱,就會發生膝不能屈曲。因此有人將此手術改良爲鬆解股薄肌,將半腱肌移至股骨內踝,延長半膜肌,而股二頭肌保持原位。膝關節屈曲攣縮及髕骨上移,會產生髕骨軟化症的而使膝關疼痛,故也有人主張作髕骨切除術

(1)切口   (2)遊離髕韌帶

圖3 髕韌帶止點下移術

(1)膕繩肌攣縮引起的膝關節屈曲

(2)將內外側膕繩肌分別移至股骨內外踝,將雙關節功能轉化爲單關節功能

圖4  膕繩肌的雙關節功能轉化爲單關節功能

8.2.4.5 足部畸形的治療

1.馬蹄畸形的糾正

脛神經肌支切斷術:切斷腓腸肌或比目魚肌的肌的肌支或兩者皆切斷,對糾正痙攣性馬蹄畸形有效,還可以減輕踝陣攣,對行走亦有幫助(圖6)。術前必須查清踝陣攣是由於腓腸肌還是由於比目魚肌引起的。只要將膝關節屈曲,如踝陣攣消失,表示爲腓腸肌所致,否則爲比目魚肌所致。可作切斷哪一根脛神經肌支選擇依據。②小腿三頭肌鬆解術。痙攣性馬蹄有兩種情況:①膝關節伸直時有馬蹄而在屈膝90°時馬蹄可以糾正;②屈膝或伸膝時馬蹄均不能糾正。前一種情況說明馬蹄的原因是由於腓腸肌攣縮,糾正的方法是將腓腸起點股骨下端移至脛骨上端;後一種情況說明馬蹄的原因在於腓腸肌及比目魚肌均發生攣縮。糾正的方法需作跟腱延長術。③跟腱止點前移術:由於作跟腱延長術後,馬蹄畸形常復發。有人將跟腱的止點移至跟距關節後緣的跟骨背側。這樣使小腿三頭肌的槓桿作用減少。對馬蹄尚未固定者,療效較佳。

(1)顯露腓腸肌腱與腓神經腓腸肌分支

(2)切斷腓腸肌腱與一側的脛神經腓腸肌分支

圖5  腓腸肌腱切斷術加脛神經腓腸肌分支部分分切斷術

2.足內翻及外翻畸形的糾正

對於已固定的內、外翻畸形,可以通過跟骨楔形截骨術或距下關節融合術來糾正,並增加足的穩定性。但同時還必須糾正肌正肌力的不平衡。一般造成內翻畸形肌肉是脛前肌及脛後肌的攣縮,造成外翻畸形肌肉是腓骨長、短肌的攣縮。因此將該兩肌肉移至作用相反的位置來糾正畸形。也有人主張將脛前肌或脛後肌腱劈分爲二,一半肌腱仍在原來的止點上,另一半縫至腓骨短肌或骰骨上來糾正內翻畸形。在手術前必須確定哪一塊肌肉畸形起主要作用,就劈分哪一塊。如單純因爲脛後肌攣縮而造成內翻畸形,可作“Z”形延長脛後肌腱或延長脛後肌腱或延長其肌肉

3.仰趾足的糾正

少見。常由於跟腱延長過度或同時做了脛神經肌支切斷術後所致。可將脛前肌、肌後肌以及腓腸肌移至跟腱。還有人主張切除距骨。

4.爪形趾的糾正

足底外側神經的運動支,支配除第4、5蹠骨間以外的全部骨間肌及2、3、4蚓狀肌和𧿹收肌。第一蚓狀肌及短肌由足底內側神經支配。可作神經運動支切斷狀,蹠趾關節囊切開術及屈𧿹短肌切斷術來糾正。

5.前足內收的糾正  常由於外展𧿹肌攣縮所致,可將該肌切斷糾正。

8.2.4.6 脊柱畸形的處理

有20~25%的病人可以發生脊柱側彎麻痹性)如果側彎在站立或坐位時小於30°,而且爲非進行性加重,可用支架。如果有下列情況可考慮手術:①胸椎側彎超過60°並伴有心肺併發症者;②在坐位時由於胸腰段側彎而發生平衡,影響上肢的使用者;③偶有爲美觀而手術者。

9 預後

由於腦組織病變不能修復代替,因而要完全治癒是不可能的。但即使僅爲改善症狀,也需要病人及護理訓練人員有極大的耐心。不少病人需要終身的特殊生活照顧。但也有少數人能獲得較大程度的改善,而能自理生活甚至做到自食其力。如能在1歲以內進行早期的功能訓練者(反射性爬行運動及反射性翻身運動),預後相對較佳。

一般估計,腦性癱瘓兒童的25%可以上普通小學,有25%則需要照顧終身,不能從事任何工作。尚有25%雖可勉強生活但無法接受教育,另25%需在特殊的學校進行功能鍛鍊及職業訓練。有人長期隨訪了一批患兒,發現60%可以做有報酬的工作。矯行手術可以幫助患兒恢復部分功能

治療腦性癱瘓的穴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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