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基本信息
《顱骨良性腫瘤臨牀路徑(2019年版)》由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於2019年12月29日《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印發有關病種臨牀路徑(2019年版)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19〕933號)印發,供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參考使用。
3 發佈通知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印發有關病種臨牀路徑(2019年版)的通知
國衛辦醫函〔2019〕93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
爲進一步推進臨牀路徑管理工作,規範臨牀診療行爲,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我委組織對19個學科有關病種的臨牀路徑進行了修訂,形成了224個病種臨牀路徑(2019年版)。現印發給你們(可在國家衛生健康委網站醫政醫管欄目下載),供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參考使用。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2019年12月29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4.1 一、顱骨良性腫瘤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行單純顱骨腫瘤切除術或顱骨腫瘤切除術加一期顱骨成形術(ICD-9-CM-3:02.04-02.6)。
4.1.2 (二)診斷依據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神經外科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臨牀技術操作規範·神經外科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軍醫出版社)、《王忠誠神經外科學》(王忠誠主編,湖北科學技術出版社)、《神經外科學》(趙繼宗主編,人民衛生出版社)。
4.1.2.1 1.臨牀表現
(1)好發於20~30歲青壯年,病程較長。
(2)無痛或局部輕度疼痛及酸脹感包塊。
(3)部分較大的內生型骨腫瘤可產生腦組織受壓引發的局竈性症狀如偏癱、失語、同向性偏盲、癲癇發作等。
(4)極少數巨大骨腫瘤可產生顱高壓表現,如頭痛、噁心、嘔吐、視物模糊等。
(5)部分位於顱底的骨腫瘤可產生眼球突出、眼球運動障礙,及顱神經壓迫症狀,如面部感覺減退、視力減退和聽力減退等。
4.1.2.2 2.輔助檢查
(1)頭顱CT掃描(加骨窗像檢查):表現爲骨質增生或破壞;如侵犯顱底,必要時可行三維CT檢查或冠狀位掃描;多平面重建(Multiplanar Reformation,MPR)與容積再現(Volume Rendering,VR)等後處理技術可更全面、立體、直觀、清晰地顯示顱骨病竈的形態、累及範圍及與周圍組織結構的關係。
(3)MRI檢查可瞭解腫瘤侵入顱內程度。
4.1.3 (三)選擇治療方案的依據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神經外科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臨牀技術操作規範·神經外科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軍醫出版社)、《王忠誠神經外科學》(王忠誠主編,湖北科學技術出版社)、《神經外科學》(趙繼宗主編,人民衛生出版社)。
1.對於腫瘤較大而影響外觀、內生型腫瘤出現顱壓高或局竈性症狀者應當行顱骨腫瘤切除術。術式包括單純顱骨腫瘤切除術、顱骨腫瘤切除術加一期顱骨成形術。
2.手術風險較大者(高齡、妊娠期、合併較嚴重內科疾病),需向患者或家屬交代病情;如不同意手術,應當充分告知風險,履行簽字手續,並予嚴密觀察。
4.1.4 (四)標準住院日爲≤14天
4.1.5 (五)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符合ICD-10:D16.4顱骨良性腫瘤疾病編碼。
2.當患者同時具有其他疾病診斷,但在住院期間不需特殊處理、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牀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4.1.6 (六)術前準備2~4天
1.必需的檢查項目
(2)凝血功能、肝腎功能、血電解質、血糖、感染性疾病篩查(乙型肝炎、丙型肝炎、艾滋病、梅毒等)。
(4)頭顱CT掃描(含骨窗像)、頭顱X線平片、MRI。
2. 根據患者病情,建議選擇的檢查項目:顱骨三維CT、DSA、SPECT、心肺功能評估(年齡>65歲者)。
4.1.7 (七)預防性抗菌藥物選擇與使用時機
1.按照《抗菌藥物臨牀應用指導原則》(國衛辦醫發〔2015〕43號)選擇用藥。建議使用第一、二代頭孢菌素。明確感染患者,可根據藥敏試驗結果調整抗菌藥物。
2.預防性用抗菌藥物,時間爲術前30分鐘。
4.1.8 (八)手術日爲入院第3~5天
2.手術方式:單純顱骨腫瘤切除術、顱骨腫瘤切除術加一期顱骨成形術(顱骨缺損大於3cm直徑時)。
4.1.9 (九)術後住院恢復7~10天
1.必須複查的檢查項目:頭顱CT,化驗室檢查包括血常規、尿常規、肝腎功能、血電解質。
2.根據患者病情,建議可選擇的複查項目:頭顱MRI。
3.術後用藥:抗菌藥物、脫水藥、激素,根據病情可用抗癲癇藥等。
4.1.10 (十)出院標準
1.患者病情穩定,生命體徵平穩,體溫正常,手術切口癒合良好。
2.沒有需要住院處理的併發症和(或)合併症。
4.1.11 (十一)變異及原因分析
1.術後繼發其他部位硬腦膜外血腫、硬腦膜下血腫、腦內血腫等併發症,嚴重者需要再次行開顱手術,導致住院時間延長,費用增加。
2.術後切口、顱骨或顱內感染、內置物排異反應,出現嚴重神經系統併發症,導致住院時間延長,費用增加。
3.伴發其他內、外科疾病需進一步診治,導致住院時間延長。
4.2 二、顱骨良性腫瘤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顱骨良性腫瘤(ICD-10:D16.4)
行單純顱骨腫瘤切除術或顱骨腫瘤切除術加一期顱骨成形術(ICD-9-CM-3:02.04-02.6)
患者姓名: 性別: 年齡: 門診號: 住院號:
住院日期: 年 月 日 出院日期: 年 月 日 標準住院日:≤14天
時間 | 住院第1天 | 住院第2天 | 住院第3天 (手術當天) |
主要診療工作 | o 病史採集,體格檢查,完成病歷書寫 | o 完善術前準備 o 安排次日手術 | o 安排全麻下顱骨腫瘤切除術 o 完成手術記錄及術後記錄 o 有引流者觀察引流性狀及引流量 |
重點醫囑 | 長期醫囑: o 二級護理 臨時醫囑: o 頭顱CT掃描 o 心電圖、胸部X光片 | 長期醫囑: o 二級護理 o 術前禁食、禁水 臨時醫囑: o 備皮 o 抗菌藥物皮試 | 長期醫囑: o 一級護理 o 手術當天禁食、禁水 o 補液治療 臨時醫囑: o 術中用抗菌藥物 |
主要護理工作 | o 入院護理評估及宣教 o 遵醫囑完成化驗檢查 o 完成首次護理記錄 | o 手術前宣教 o 完成術前準備 o 完成護理記錄 | o 觀察引流液性狀及記量 o 遵醫囑給藥並觀察用藥後反應 o 預防併發症護理 o 心理護理及基礎護理 o 完成護理記錄 |
病情變異記錄 | o無 o有,原因: 1. 2. | o無 o有,原因: 1. 2. | o無 o有,原因: 1. 2. |
護士簽名 | |||
醫師簽名 |
時間 | 住院第4天 (術後第1天) | 住院第5天 (術後第2天) | 住院第6天 (術後第3天) |
主要診療工作 | o 完成病程記錄 | o 觀察切口敷料情況 o 對CT複查結果進行評估 o 完成病程記錄 | o 觀察切口敷料情況 o 完成病程記錄 o 停補液治療 |
重點醫囑 | 長期醫囑: o 一級護理 o 術後流食 o 補液治療 臨時醫囑: o 頭顱CT | 長期醫囑: o 一級護理 o 術後半流食 o 補液治療 | 長期醫囑: o 術後普食 o 一級護理 臨時醫囑: |
主要護理工作 | o 觀察引流液性狀及記量 o 遵醫囑給藥並觀察用藥後反應 o 預防併發症護理 o 心理護理及基礎護理 o 完成護理記錄 o 進行術後宣教及用藥指導 | o 觀察引流液性狀及記量 o 遵醫囑給藥並觀察用藥後反應 o 預防併發症護理 o 心理護理及基礎護理 o 完成護理記錄 | o 遵醫囑給藥並觀察用藥後反應 o 遵醫囑完成化驗檢查 o 預防併發症護理 o 心理護理及基礎護理 o 完成護理記錄 |
病情變異記錄 | o無 o有,原因: 1. 2. | o無 o有,原因: 1. 2. | o無 o有,原因: 1. 2. |
護士簽名 | |||
醫師簽名 |
時間 | 住院第7天 (術後第4天) | 住院第8天 (術後第5天) | 住院第9天 (術後第6天) | 住院第10~14天 (術後第7~10天) |
主要診療工作 | o 完成病程記錄 | o 完成病程記錄 | o 查看化驗結果 o 完成病程記錄 o 複查頭顱CT | o 確定患者能否出院 o 通知出院處 o 開出院診斷書 o 完成出院記錄 |
重點醫囑 | 長期醫囑: o 普食 o 一級護理 | 長期醫囑: o 普食 o 二級護理 | 長期醫囑: o 普食 o 三級護理 o 頭顱CT | o 通知出院 |
主要護理工作 | o 預防併發症護理 o 心理護理及基礎護理 | o 預防併發症護理 o 心理護理及基礎護理 | o 預防併發症護理 o 心理護理及基礎護理 o 進行出院指導 | o 完成出院指導 o 幫助患者辦理出院手續 |
病情變異記錄 | o無 o有,原因: 1. 2. | o無 o有,原因: 1. 2. | o無 o有,原因: 1. 2. | o無 o有,原因: 1. 2. |
護士簽名 | ||||
醫師簽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