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硬化併發肝性腦病臨牀路徑(2016年縣級醫院版)

2016年版臨牀路徑 臨牀路徑 縣醫院版臨牀路徑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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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拼音

gān yìng huà bìng fā gān xìng nǎo bìng lín chuáng lù jìng (2016nián xiàn jí yī yuàn bǎn )

2 基本信息

肝硬化併發肝性腦病臨牀路徑(2016年縣級醫院版)》由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於2016年12月2日《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實施有關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16〕1315號)印發。

3 發佈通知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實施有關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

國衛辦醫函〔2016〕131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爲進一步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範診療行爲,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我委委中華醫學會組織專家制(修)訂了一批臨牀路徑;同時,對此前印發的有關臨牀路徑進行了整理。現將上述共1010個臨牀路徑一併在中華醫學會網站(網址http://www.cma.org.cn/kjps/jsgf/)發佈,供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參考使用。請各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指導醫療機構結合實際,細化分支路徑並組織實施。同時,要落實以下要求,進一步提高臨牀路徑管理水平和實施效果。

一、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醫療質控和績效考覈相結合

要充分發揮臨牀路徑作爲醫療質量控制與管理工具的作用,實施醫療服務全程管理,同時將臨牀路徑管理有關要求納入績效考覈管理,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

二、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醫療服務費用調整相結合

要注重研究臨牀路徑實施後醫療服務的收費情況,科學測算相關疾病醫療費用,合理控制醫療費用,進一步減輕羣衆看病就醫負擔。

三、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支付方式改革相結合

通過臨牀路徑合理測算單病種付費、按疾病相關診斷組付費(即DRGs付費)等支付方式的支付標準,有效推動支付方式改革。

四、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醫療機構信息化建設相結合

要提高臨牀路徑實施與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提高臨牀路徑實施效率,加強對臨牀路徑的實時管理和全面統計分析

我委將適時組織對各地臨牀路徑管理工作情況進行督導調研。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

2016年12月2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肝硬化併發肝性腦病臨牀路徑(2016年縣級醫院版)

4.1 一、肝硬化併發肝性腦病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爲肝硬化併發肝性腦病(ICD-10:K72.903伴K74.1-K74.6/K70.301/K71.701/K76.102/P78.8/A52.7↑K77.0*)。

4.1.2 (二)診斷依據。

根據《實用內科學》(陳灝珠主編,人民衛生出版社,2005年,第十二版),2013版《中國肝性腦病診治共識意見》(中華醫學會消化病學分會、中華醫學會肝病分會)

1.有肝硬化和(或)廣泛門-體分流病史。

2.出現神經精神症狀及體徵。

3.或雖無神經精神症狀及體徵,但神經心理智能測試NCT-A、DST兩項陽性,是診斷輕微肝性腦病(MHE)的依據。

4.可有引起肝性腦病的誘因,並常伴有血氨等輔助檢查異常。

5.排除引起神經精神症狀的其他原因,如精神疾病中毒性腦病、其他代謝性腦病、顱內病變等。

6.根據基礎疾病,可將肝性腦病分爲A、B、C三型。其中A型爲急性肝衰竭相關肝性腦病;B型爲門靜脈-體循環分流相關肝性腦病,無肝細胞損傷相關肝病;C型爲肝硬化相關肝性腦病,伴門靜脈高壓或門靜脈-體循環分流

7.可採用West-Haven分類法對肝性腦病嚴重程度進行分級。

4.1.3 (三)治療方案的選擇。

根據《實用內科學》(陳灝珠主編,人民衛生出版社,2005年,第十二版),2013版《中國肝性腦病診治共識意見》(中華醫學會消化病學分會、中華醫學會肝病分會)

治療原則:

1.尋找和去除誘因。

2.減少來自腸道有害物質如氨等的產生和吸收

3.適當的營養支持及維持水電解質平衡

4.根據臨牀類型、不同誘因和疾病的嚴重程度制訂個體化的治療方案

5.基礎疾病的治療。

4.1.4 (四)標準住院日爲13–14日。

4.1.5 (五)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ICD-10:K72.903伴K74.1-K74.6/K70.301/K71.701/K76.102/P78.8/A52.7↑K77.0*肝硬化併發肝性腦病疾病編碼

2.符合需要住院的指徵:臨牀分期爲有臨牀症狀顯性肝性腦病(即Ⅱ–Ⅳ期)。

3.當患者同時具有其他疾病診斷,但在住院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牀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4.1.6 (六)住院期間檢查項目。

1.必需的檢查項目:

(1)血常規、尿常規、大便常規+潛血;

(2)肝腎功能電解質血糖凝血功能血氨血氣分析

(3)胸片、心電圖、腹部B超

2.根據患者情況可選擇:頭顱和腹部CT、MRI、腦電圖誘發電位

3.疑有顱內感染者可選擇:腦脊液檢查

4.1.7 (七)治療方案與藥物選擇。

1.尋找和去除誘因:根據不同誘因,可採取針對不同誘因的各種措施,包括積極止血、清除腸道積血、積極控制感染、糾正水電解質紊亂、消除便祕、改善腎功能、禁用鎮靜劑、避免大量利尿和放腹水等。

2.對症及營養支持治療。

(1)根據患者意識情況,採取通過經口、鼻飼或靜脈營養

(2)對肝性腦病1級和2級患者蛋白質起始攝入量爲0.5g/(kg﹒d),逐步增加到1.0~1.5g/(kg﹒d)。若對動物蛋白質不耐受,可補充口服支鏈氨基酸和植物蛋白質。對肝性腦病3級和4級患者蛋白質攝入量爲0.5~1.2g/(kg﹒d)。肝性腦病患者蛋白質能量攝入量爲104.6~146.4kJ/(kg﹒d),首選腸內營養

(3)其他對症支持治療:包括維持水、電解質酸鹼平衡;有低蛋白血症者靜脈輸注血漿白蛋白;有腦水腫者給予脫水治療等。

3.針對發病機理採取措施:

(1)減少腸道內氨及其它有害物質的生成和吸收

①降低腸道pH:乳果糖顯性肝性腦病發作的首選治療。乳果糖口服每次15-30ml,2-3次/天,以保證每日2–3次pH<6的軟便爲宜;必要時,可保留灌腸給藥。

拉克替醇乳果糖療效相當,初始劑量推薦爲0.6g/kg,分3次就餐時服用,以保證每日2次軟便爲宜。

抑制腸道細菌生長:應用腸道益生菌製劑;

抗菌藥物的應用:選擇腸道吸收抗生素,如利福昔明新黴素甲硝唑

(2)促進氨的代謝、拮抗假性神經遞質、改善氨基酸平衡

①降血氨藥物:包括門冬氨酸-鳥氨酸(嚴重腎功能不全患者,即血清肌酐>3mg/dL時禁用)、精氨酸(高氯性酸中毒及腎功能不全患者禁用)等。

②拮抗假性神經遞質:如誘因爲使用苯二氮卓類藥物而導致肝性腦病昏迷者,可試用氟馬西尼靜脈注射;有椎體外系體徵用其他方案治療無效者可試用口服溴隱亭

③改善氨基酸平衡:口服或靜脈輸注支鏈氨基酸

4.基礎疾病的治療:包括針對肝硬化病因和改善肝功能等的其他治療。

4.1.8 (八)出院標準。

1.誘因去除、神經精神症狀及體徵消失。

2.停止靜脈輸液,至少3天。

4.1.9 (九)顯性肝性腦病復發的預防

在一次顯性肝性腦病發作後,推薦進行二級預防。除非已知肝硬化患者具有發生肝性腦病的高風險,否則不需要顯性肝性腦病發作進行一級預防。反覆發作的難治性顯性肝性腦病伴有肝衰竭,是進行肝移植的指徵。

推薦乳果糖用於肝性腦病首次發作後復發的預防,推薦利福昔明作爲乳果糖的一種添加藥物,用於肝性腦病再次發作後復發的預防。不推薦常規預防性治療(乳果糖利福昔明)用於經頸靜脈肝內門體分流術肝性腦病的預防。在誘發因素(感染靜脈曲張出血)已經得到良好控制,或者肝功能營養狀況得到改善的情況下,可停止預防性治療。

4.1.10 (十)變異及原因分析

1.經治療後,神經精神症狀及體徵消失,但仍有大量腹水食管胃底靜脈曲張合併出血,則退出該路徑,進入相應的臨牀路徑

2.經治療後,神經精神症狀及體徵無改善,且肝細胞功能嚴重障礙或進行性惡化時,則退出該路徑,進入相應的臨牀路徑

4.2 二、肝硬化併發肝性腦病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肝硬化併發肝性腦病(ICD-10:K72.903伴K74.1-K74.6/K70.301/K71.701/K76.102/P78.8/A52.7↑K77.0* )

患者姓名:性別:年齡:門診號: 住院號:

住院日期:年月日出院日期:年月日   標準住院日:13–14日

日期

住院第1–2 天

□詢問病史及體格檢查

□完成病歷書寫

□開化驗單

□上級醫師查房,初步確定診斷

□根據急查的輔助檢查結果進一步確定診斷

□確定發病誘因開始治療

□向患者家屬告病重或病危通知,並簽署病重或病危通知書(必要時)

□簽署自費藥品使用同意書

長期醫囑:

□內科護理常規

□特級護理

□低蛋白飲食或禁食

□記24小時出入量

□記大便次數及量

□視病情通知病重或病危

□吸氧

□對症及支持治療,糾正水電解質酸鹼平衡紊亂等

乳果糖口服或鼻飼

利福昔明新黴素甲硝唑抑制腸道細菌(必要時)

□降血氨藥物輸注

支鏈氨基酸靜脈輸注

□保肝藥物

臨時醫囑:

血常規、尿常規、大便常規+潛血

□肝腎功能電解質血糖凝血功能血氨血氣分析

□胸片、心電圖、腹部B超

□腹部、頭顱CT、腦電圖(必要時)

腦脊液檢查(必要時)

乳果糖灌腸(必要時,並可根據情況酌情調劑量

□弱酸灌腸(必要時)

乳果糖45ml 口服或鼻飼

□其他降氨治療(鳥氨酸–門冬氨酸,必要時)

□深度昏迷、有腦水腫者給予脫水治療(必要時)

□其他醫囑:心臟監護等

主要

護理

工作

□介紹病房環境、設施和設備

□入院護理評估

□宣教

□做好飲食指導,且囑其家屬配合,嚴格遵醫囑進食

病情

變異

記錄

□無□有,原因:

1.

2.

護士

簽名


醫師

簽名


日期

住院第2–3天

住院第4–10天

□上級醫師查房

□完成入院檢查

□繼續治療

□評價誘因是否去除

□必要的相關科室會診

□完成上級醫師查房記錄等病歷書寫

□上級醫師查房

□記錄生命體徵、每日出入量、大便

□觀察神經精神症狀及體徵變化

□根據其他檢查結果進行鑑別診斷,判斷是否合併其他肝硬化併發症

□調整治療方案

□視病情變化進行相關科室會診

□完成病程記錄

長期醫囑:

□內科護理常規

□特級/一級護理

□低蛋白飲食或禁食

□記24小時出入量

□記大便次數及量

□視病情通知病重或病危

□對症及支持治療,糾正水電解質酸鹼平衡紊亂等

□審覈/酌情調整降氨治療劑量

□保肝藥物

臨時醫囑:

血氨(必要時)

血氣分析(必要時)

電解質(必要時)

□肝腎功、凝血功能血常規(必要)

□心電監護(必要時)

□其他醫囑

長期醫囑:

□內科護理常規

□低蛋白飲食或禁食

□記24小時出入量

□記大便次數及量

□視病情通知病重或病危

□對症及支持治療,糾正水電解質酸鹼平衡紊亂等

□酌情通知病危或病重

□酌情更改護理級別

□飲食:根據神經精神症狀調整飲食蛋白量

□調整乳果糖口服劑量,維持軟便2–3次/日

神經精神症狀及體徵好轉後逐漸減量、停用靜脈治療

□其他醫囑

臨時醫囑:

□複查血常規大便常規+潛血

□複查肝腎功能電解質血糖凝血功能血氨血氣分析

□吸氧(必要時)

□心電監護(必要時)

□輸注血漿(必要時)

□輸注白蛋白(必要時)

□其他醫囑

主要護理

工作

□觀察患者病情變化,尤其是神志的變化

監測患者生命體徵變化

□觀察患者病情變化

□滿足患者的各種生活需要

□做好用藥的指導

病情

變異

記錄

□無□有,原因:

1.

2.

□無□有,原因:

1.

2.

護士

簽名



醫師

簽名



日期

住院第11–12天

住院第13–14天

(出院日)

□上級醫師查房

□記錄生命體徵、每日出入量、大便

□觀察神經精神症狀及體徵變化

□調整治療方案

□完成病程記錄

□上級醫師查房,進行評估,明確是否可出院

□完成出院記錄、病案首頁、出院證明書等

□向患者交代出院後的注意事項,如:返院複診的時間、地點,發生緊急情況時的處理等

長期醫囑:

□飲食:調整蛋白攝入1.2-1.5g/Kg/d;以植物蛋白爲主

□調整乳果糖口服劑量,維持軟便2–3次/日

□其他醫囑

臨時醫囑:

□複查血常規大便常規+潛血

□複查肝腎功能電解質血糖血氨

□其他醫囑

出院醫囑:

□出院帶藥:乳果糖二級預防

利福昔明(可選)

□其他醫囑

□定期門診隨訪

主要護理

工作

□觀察患者病情變化

□滿足患者的各種生活需要

□做好用藥的指導

□指導患者辦理出院手續

□做好患者出院後的飲食指導

病情

變異

記錄

□無□有,原因:

1.

2.

□無□有,原因:

1.

2.

護士

簽名



醫師

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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