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基本信息
《單純皰疹臨牀路徑(2019年版)》由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於2019年12月29日《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印發有關病種臨牀路徑(2019年版)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19〕933號)印發,供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參考使用。
3 發佈通知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印發有關病種臨牀路徑(2019年版)的通知
國衛辦醫函〔2019〕93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
爲進一步推進臨牀路徑管理工作,規範臨牀診療行爲,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我委組織對19個學科有關病種的臨牀路徑進行了修訂,形成了224個病種臨牀路徑(2019年版)。現印發給你們(可在國家衛生健康委網站醫政醫管欄目下載),供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參考使用。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2019年12月29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4.1 一、臨牀路徑標準門診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爲單純皰疹(不伴有併發症)(ICD-10:B00.0、B00.1、B00.2、B00.9)。
4.1.2 (二)診斷依據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口腔醫學分冊(2016修訂版)》(中華口腔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2016),《臨牀技術操作規範·口腔醫學分冊(2017修訂版)》(中華口腔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2017),《口腔黏膜病學》(陳謙明,人民衛生出版社,2012年,第4版)。
1.各年齡均可發病,原發性單純皰疹多見於6個月至2歲嬰幼兒,複發性單純皰疹可見於各年齡組。
2.可有單純皰疹患者接觸史,可有低熱、頭痛、咽喉腫痛、頜下淋巴結腫大等前驅症狀與體徵。
3.口腔黏膜任何部位及口周皮膚可出現成簇小水皰、糜爛與血痂等。
5.必要時可根據病損組織脫落細胞光鏡檢查、病原體檢測或分離培養、血清抗體檢測等輔助診斷。
6.病程約7~14天,可復發。
4.1.3 (三)治療方案的選擇
根據《臨牀技術操作規範·口腔醫學分冊(2017修訂版)》(中華口腔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2017),《口腔黏膜病學》(陳謙明,人民衛生出版社,2012年,第4版)。
經臨牀和(或)必要檢查符合上述診斷依據,患者本人要求並自願接受治療,無藥物治療的禁忌證。
1.局部治療。
2.全身治療。
4.1.4 (四)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ICD-10:B00.0、B00.1、B00.2、B00.9單純皰疹(不伴有併發症)疾病編碼。
2.當患者同時具有其他疾病診斷,但在門診治療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牀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4.1.5 (五)首診
1.必須詢問的病史:包括單純皰疹患者接觸史、發熱史、口腔黏膜病損史、皮膚病損史、本次發病後的就診、治療情況等。
3.根據患者病情選擇的臨牀檢查項目:包括口腔黏膜以外的口腔科臨牀檢查。
5.根據患者病情選擇的項目
4.1.6 (六)藥物的選擇與治療時機
1.局部治療
(1)抗病毒藥物。
(3)止痛藥物。
(4)促進癒合藥物。
(5)物理治療。
2. 全身治療
(1)抗病毒治療。
(2)全身支持治療。
(3)免疫增強治療。
(4)必要時使用抗菌藥物,應當按照《抗菌藥物臨牀應用指導原則》(衛醫發〔2015〕43號)執行,根據創面細菌培養及藥敏結果及時調整用藥。
4.口腔衛生宣教。
4.1.7 (七)療效標準
1.治癒:病損完全消失,黏膜恢復正常。
3.未愈:病損無改變,症狀體徵無好轉。
4.1.8 (八)預防和預後
1.本病具有傳染性。
2.要提高全身抵抗力以預防本病復發。
4.1.9 (九)變異原因及分析
3.治療前後或過程中出現併發症者。
4.出現變異情況必要時需要進行相關的檢查(血液檢查、唾液檢查、免疫功能檢查、內分泌功能檢查、特殊感染檢查、X線檢查、口腔局部塗片或活體組織檢查、全身其他系統檢查等)、診斷和治療以及相關學科會診。
4.2 二、單純皰疹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單純皰疹(ICD-10:B00.0,B00.1,B00.2,B00.9)
患者姓名: 性別: 年齡: 門診號:
初診日期: 年 月 日 複診日期: 年 月 日
時間 | 首診 | 複診 |
主要診療工作 | □ 詢問病史及體格檢查 □ 完成門診病歷 □ 完成初步的病情評估和治療方案 | □ 記錄治療後病情變化 □ 必要時請相關科室會診 |
重 點 醫 囑 | 實驗室檢查 □ 血常規 □ 病原體培養(必要時) □ 消炎藥物 □ 止痛藥物 □ 促進癒合藥物 □ 物理治療 全身治療 □ 全身抗病毒治療 □ 支持療法 □ 中藥治療 □ 增強機體免疫力 醫囑 □ 疾病預防和注意事項宣教 | 長期醫囑 □ 全身抗病毒治療 □ 免疫增強劑(必要時) □ 中藥治療(必要時) □ 局部治療 □ 複查(必要時) □ 疾病預防和注意事項宣教 各類檢查(必要時) □ 唾液檢查 臨時醫囑 □ 相關科室會診(必要時) |
病情變異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簽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