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註解
未組織集團或稱烏合之衆,是指沒有組織起來的但卻有着某共同行爲的人羣。未經組的人羣所產生的共同行爲叫聚合行爲(見"聚合行爲"),而被聚合行爲聯繫起來的人羣就是未組織集團。未組織集團對其成員沒有固定傳統與制度,因此彼此沒有特定規範約束,成員也沒有隸屬該集團的團體意識,彼此甚至不明身份,不知名姓,個人與個人的一致行爲僅以臨時的情緒,意見和判斷的一致爲基礎。
未組織集團一般有三種存在形式:
(1)羣衆。人與人之間有着面對面的接觸,彼此是以臨時的情緒和意見反應爲基礎集結在一起的。一般可分爲偶然羣衆,如街頭圍觀的羣衆;傳統羣衆,如球迷;行動羣衆,如示威羣衆,他們有一定的行動目標;抒情羣衆,如遊客和參加舞會的人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