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2015年全國衛生應急工作培訓規劃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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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拼音

2011-2015nián quán guó wèi shēng yìng jí gōng zuò péi xùn guī huá

2011-2015年全國衛生應急工作培訓規劃》由衛生部於2011年8月19日衛辦應急發〔2011〕114號印發。

2011-2015年全國衛生應急工作培訓規劃

爲貫徹落實《醫藥衛生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2011-2020年)》,建立健全衛生應急培訓體系,進一步做好衛生應急培訓工作,提高培訓質量和效率,規範和指導全國衛生應急培訓工作,制定本規劃。

2 一、背景

近年來,各級衛生部門不斷加大衛生應急培訓力度,採取多種方法、利用多形式開展衛生應急培訓和宣傳教育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但是,由於全國衛生應急體系建設起步較晚,衛生應急培訓體系和制度正在建立,還存在着一些薄弱環節。一是部分地區對衛生應急培訓工作重視不夠,投入不足,存在重使用輕培訓的現象。二是衛生應急培訓體系不健全,師資力量不足,教材不規範,培訓工作缺乏科學性和系統性。三是培訓工作缺乏分類管理,重點不突出,方式單一。

當前,我國正處在經濟快速發展期和社會轉型期,自然災害頻發,事故災難、社會安全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不斷增多,衛生部門承擔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和突發事件緊急醫學救援任務日益繁重,做好衛生應急培訓工作,建立適合我國國情的衛生應急培訓體系,造就一支高素質的衛生應急隊伍,是落實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任務,保障人民羣衆身體健康生命安全的需要

3 二、指導思想和原則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樹立人才是第一資源的理念,突出人才優先,強化以用爲本,堅持統一規劃、分級負責、突出重點、分類培訓、注重實效、提高能力的原則,以提高衛生應急隊伍素質能力爲核心,以專業機構人員爲重點,積極開展衛生應急培訓演練,加快培養一支結構合理、專業齊全、業務精湛、反應迅速、作風過硬的衛生應急隊伍。廣泛開展衛生應急知識宣傳,提高公衆衛生應急意識和災害自救能力,營造全社會共同應對突發事件的良好氛圍。

3.1 (一)統一規劃,明確責任。

根據全國衛生應急培訓工作總體規劃,地方各級衛生行政部門結合實際,依據各自職責,制訂本轄區培訓規劃和實施計劃。針對不同層次、不同類別培訓對象,組織實施培訓和演練。

3.2 (二)建立體系,完善功能

逐步建立門類齊全、佈局合理的衛生應急培訓體系。依託具備相應條件的現有醫療衛生機構和大專院校,添置必要的教學設備設施,建設國家和省、地市三級衛生應急培訓演練中心,開展系統化、標準化的培訓工作。分層分類培養衛生應急專業師資,滿足常態化的培訓工作需要

3.3 (三)建立機制,規範管理。

加強培訓工作的規範化管理,建立健全衛生應急培訓考覈評價機制、激勵約束機制以及穩定的投入保障機制。強調理論學習與實際操作相結合、知識學習技能訓練相結合、針對性和實用性相結合,實現培訓演練與衛生應急實際需求的有機統一。

3.4 (四) 突出重點,分類培訓。

以培訓衛生應急管理人員和衛生應急專業隊伍爲基礎,以急需的指揮決策人員和專業技術骨幹爲重點,以基本理論、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爲主要內容,分級分類開展衛生應急培訓和演練。廣泛開展國際交流,學習借鑑國外先進經驗

4 三、目標和指標

到2015年,完成衛生行政部門、醫療衛生機構應急處置和醫學救援相關人員培訓3.5萬人。經過全面、系統培訓和演練,使各級衛生應急人員的應急意識明顯增強,應急處置能力明顯提高;使社會公衆的突發事件防範意識明顯增強,自我保護能力明顯提高。

4.1 (一)培訓衛生應急指揮決策人員1700人。

到2013年,完成50%;到2015年,完成100%(包括國家、省級、地市級衛生行政部門及疾控、醫療、衛生監督機構負責人1000人,各類衛生應急隊隊長200人,國家和省級衛生應急專家500人)。

4.2 (二)培訓國家級和省級衛生應急專業技術骨幹3500人。

到2013年,完成30%;到2015年,完成100%。

4.3 (三)培訓基層衛生應急專業技術骨幹30000人。

到2013年,完成50%;到2015年,完成100%。

4.4 (四)普及社會公衆衛生應急知識。

以縣爲單位,到2013年,覆蓋率城市居民達到60%,農村居民達到40%;到2015年,覆蓋率城市居民達到80%,農村居民達到60%。

5 四、主要任務

5.1 (一)培訓體系建設。

依託具備相應條件的醫療衛生機構和大中專院校,到2013年底,建成華北、華中、華東、華南四個區域的國家級衛生應急綜合培訓演練中心;到2015年底,建成西南、西北、東北三個區域的國家級衛生應急綜合培訓演練中心。充分發揮國家級衛生應急區域性綜合培訓演練中心的作用,開展國家衛生應急隊伍、國家級和省級師資的培訓演練工作。

到2013年底,各省(區、市)要建成一個省級衛生應急綜合培訓演練中心,主要承擔省、地市級衛生應急隊伍和師資培訓演練。地市、縣級衛生行政部門依託1-2個綜合實力強的醫療衛生專業機構建設本轄區培訓演練中心,負責培訓衛生應急專業技術人員和承擔社會公衆宣傳教育任務的師資。

5.2 (二)培訓大綱和教材制定。

根據新時期衛生應急培訓工作需要,結合近年來汶川、玉樹地震等嚴重自然災害和甲型H1N1流感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工作實踐,衛生部組織制訂衛生應急培訓教學大綱,組織編寫衛生應急管理、突發急性傳染病防控、緊急醫學救援、突發急性中毒事件處置、核和輻射突發事件應急、衛生應急準備等系列培訓教材。同時,加強視頻課件、多媒體、電子圖書等類型教材的開發和利用。

各地應當結合本地突發事件發生特點和規律,組織編寫應急預案庫、事件處置案例庫、處置流程、技術方案等輔助培訓教材,編制衛生應急公衆宣傳教育材料,提高衛生應急培訓效果,提高公衆衛生應急知識普及率。

5.3 (三)衛生應急人員培訓。

1.衛生應急指揮決策人員。衛生部和省級衛生行政部門重點培訓地市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及疾控、醫療、衛生監督機構的管理人員,各類衛生應急隊隊長,國家和省級衛生應急專家。5年內累計培訓3個月、國際交流活動1次。採取理論授課、考察交流和模擬演練等培訓方式,通過系統培訓,熟悉國家政策法規,掌握國內外先進的理念和科學方法,提高突發事件衛生應急處置指揮決策的能力和水平。

2.國家級和省級衛生應急技術骨幹。衛生部和省級衛生行政部門重點培訓國家和省級疾控、醫療、衛生監督機構專業技術骨幹,各類衛生應急隊成員,以及承擔衛生應急任務的大專院校和科研機構的專家。每年至少培訓2周,每支隊伍至少實戰演練1次。採取短期培訓、進修和現場實戰演練等方式,通過加強衛生應急法律法規、理論知識、專業技能和新知識、新方法的培訓,全面提升國家級和省級衛生應急技術骨幹現場調查、處置和技術指導等能力

3.基層衛生應急技術骨幹。省級和地市級衛生行政部門重點培訓地市級和縣級疾病防控、醫療救治、衛生監督、健康教育、婦幼保健社區衛生、精神衛生、採供血等醫療衛生機構的衛生應急專業技術骨幹。每年至少培訓1周,至少開展應急演練2次。採取理論授課、在崗自學、案例分析和現場演練等培訓方式,通過加強應急準備、現場處置、風險溝通等知識培訓,使基層衛生應急技術骨幹掌握衛生應急預案、技術規範和標準,熟悉衛生應急專業知識、理論、程序技能,提高風險溝通、現場調查分析和現場處置等能力

5.4 (四)全員培訓和知識普及。

地方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本區域內醫療衛生人員衛生應急知識全員培訓。同時,要與新聞媒體建立良好的溝通協調機制,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互聯網等媒體和宣傳欄、張貼畫等形式,以街道、社區、鄉村等基層羣衆爲重點,以普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控以及災難避險、自救互救知識和技能爲主要內容,大力普及衛生應急知識,提高全社會的防範意識和災難自救能力

6 五、保障措施

6.1 (一)加強領導,明確職責。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和醫療衛生機構要從衛生事業長遠發展的戰略高度,充分認識做好衛生應急培訓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把衛生應急培訓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納入繼續醫學教育學分管理,重點人才要納入省級衛生人才培養計劃。要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職責分工,制訂具體實施計劃和方案,採取有力措施,確保培訓工作目標和任務的圓滿完成,全面提高衛生應急處置能力

6.2 (二)加大投入,實施項目管理。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認真貫徹衛生部《醫藥衛生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2011-2020年)》,落實緊缺人才開發工程衛生應急專門人才培訓任務,爭取政府財政支持,將衛生應急培訓演練經費列入年度部門預算,保障衛生應急人才培養、專業隊伍和師資隊伍建設、培訓演練中心建設和教材開發等需要。要實行項目管理,分年度安排經費,有計劃、有步驟、有指導、有監管,確保各項衛生應急培訓工作順利開展。

6.3 (三)考覈評估,確保培訓效果。

建立衛生應急培訓考覈評估體系,制訂切實可行的評估方案,定期開展規劃實施情況的督導評估。健全監督、約束和獎勵制度,對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未完成年度培訓演練計劃的,要予以通報批評。2013年,對規劃執行情況進行中期評估;2015年,對規劃執行情況進行終期評估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及醫療衛生機構要參照本規劃,制訂具體的衛生應急培訓規劃和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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