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基本信息
《下肢血栓性淺靜脈炎臨牀路徑(2016年版)》由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於2016年12月2日《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實施有關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16〕1315號)印發。
3 發佈通知
國衛辦醫函〔2016〕131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爲進一步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範診療行爲,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我委委託中華醫學會組織專家制(修)訂了一批臨牀路徑;同時,對此前印發的有關臨牀路徑進行了整理。現將上述共1010個臨牀路徑一併在中華醫學會網站(網址http://www.cma.org.cn/kjps/jsgf/)發佈,供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參考使用。請各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指導醫療機構結合實際,細化分支路徑並組織實施。同時,要落實以下要求,進一步提高臨牀路徑管理水平和實施效果。
一、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醫療質控和績效考覈相結合
要充分發揮臨牀路徑作爲醫療質量控制與管理工具的作用,實施醫療服務全程管理,同時將臨牀路徑管理有關要求納入績效考覈管理,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
二、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醫療服務費用調整相結合
要注重研究臨牀路徑實施後醫療服務的收費情況,科學測算相關疾病醫療費用,合理控制醫療費用,進一步減輕羣衆看病就醫負擔。
三、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支付方式改革相結合
通過臨牀路徑合理測算單病種付費、按疾病相關診斷組付費(即DRGs付費)等支付方式的支付標準,有效推動支付方式改革。
要提高臨牀路徑實施與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提高臨牀路徑實施效率,加強對臨牀路徑的實時管理和全面統計分析。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
2016年12月2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4.1 一、下肢血栓性淺靜脈炎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爲下肢血栓性淺靜脈炎
行手術治療(ICD-38.080002,ICD-38.590002)
4.1.2 (二)診斷依據。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外科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
1.明顯的臨牀症狀:肢體出現條索狀發紅、局部皮溫高、疼痛等症狀。
2.典型體徵:沿靜脈走形區域出現觸痛性條索狀物。
3.排除局部感染病史。
4.1.3 (三)治療方案的選擇。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外科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
1.內科保守治療:(1)抗生素、抗血小板、抗凝、改善血管功能藥物應用。
治療方式選擇:根據患者血栓性淺靜脈炎病變範圍、嚴重程度及是否合併感染等選擇內科藥物治療或手術治療。
4.1.4 (四)標準住院日不超過15天。
4.1.5 (五)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ICD-80.000下肢血栓淺靜脈炎疾病編碼。
2.當患者同時具有其他疾病診斷,但在住院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牀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4.1.6 (六)術前準備不超過3天。
1.必須檢查的項目:
(2)肝腎功能、電解質、血糖、血脂、、血型、凝血功能、感染性疾病(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等);
4.1.7 (七)選擇用藥。
抗菌藥物:按照《抗菌藥物臨牀應用指導原則(2015年版)》(國衛辦醫發〔2015〕43號)執行,並結合患者的病情決定抗菌藥物的選擇。
4.1.8 (八)手術日爲入院第3-5天。
1.麻醉方式:全麻、硬膜外麻醉、硬膜外蛛網膜下腔聯合阻滯麻醉或腰麻或局部麻醉。
2.術中用藥:麻醉常規用藥、術後鎮痛用藥。
3.輸血:視術中情況而定。
4.1.9 (九)術後住院恢復5-7天。
1.必須複查的檢查項目:血常規、肝腎功能、電解質、凝血功能,下肢靜脈血管彩超。
2.術後用藥:抗菌藥物按照《抗菌藥物臨牀應用指導原則(2015年版)》(國衛辦醫發〔2015〕43號)執行。
4.1.10 (十)出院標準。
2.沒有需要住院處理的併發症。
4.1.11 (十一)變異及原因分析。
1.嚴重基礎疾病可能對手術造成影響者,術前準備時間會延長。
2.術後出現切口感染、 局部感染加重、下肢深靜脈血栓形成等併發症時,住院恢復時間相應延長。
4.2 二、下肢淺表脈管靜脈炎和血栓靜脈炎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下肢淺表脈管靜脈炎和血栓靜脈炎(ICD-80.000)
行手術治療(ICD-38.080002,ICD-38.590002)
患者姓名:性別:年齡:門診號:住院號:
住院日期:年月日出院日期:年月日標準住院日:7-10天
時間 | 住院第1天 | 住院第1-3天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詢問病史、體格檢查 □病歷書寫 □開具化驗和檢查單 □初步確定手術日期 | □上級醫師查房 □完成術前準備及評估 □完成術前小結、上級醫師查房記錄等書寫 □必要的相關科室會診 □簽署手術同意書、自費用品同意書、輸血同意書等文件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外科疾病護理常規 □二級護理 □低鹽、低脂、優質蛋白飲食 臨時醫囑: | 長期醫囑: □患者既往基礎用藥 臨時醫囑: □必要的會診意見及處理 □術前禁食水 □備皮 □術前用藥 □預防用藥抗菌藥物 □一次性導尿包(必要時) |
主要護理工作 | □告知醫院規章制度 □入院護理評估 | □宣傳教育及心理護理 □執行術前醫囑 □心理護理 |
病情變異 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護士簽名 | ||
醫師簽名 |
時間 | 住院第2-5天 (手術日) | 住院第3-6天 (術後第1天) |
主要診療工作 | □手術 □完成手術記錄書寫 □術後病程記錄書寫 □上級醫師查房 | □上級醫師查房 □術後病程記錄書寫 □查看患肢情況及傷口 □觀察生命體徵變化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今日在全麻、膜外麻醉/腰硬聯合麻醉下行◎外科手術或經皮透光旋切去除病變靜脈 □下肢血栓性靜脈炎術後護理常規 □一級護理 □6小時後低鹽、低脂、優質蛋白飲食 □抬高患肢30度 □觀察患肢血運 臨時醫囑: □吸氧 □補液(視情況而定) □抗菌藥物 | 長期醫囑: □低鹽、低脂、優質蛋白飲食 □二級護理 臨時醫囑: □根據情況決定是否補液 |
主要護理工作 | □觀察患肢情況 □傷口滲出情況 □心理和生活護理 | □觀察患肢情況 □傷口滲出情況 □心理和生活護理 |
病情變異 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護士簽名 | ||
醫師簽名 |
時間 | 住院第5-7天 (術後第2天) | 住院第6-8天 (術後第3天) | 住院第7—10天 (出院日) |
主要診療工作 | □上級醫師查房 □術後病程記錄書寫 □查看患肢情況及傷口 □觀察生命體徵變化 | □上級醫師查房 □術後病程記錄書寫 □查看患肢情況及傷口 □觀察生命體徵變化 | □完成出院記錄、病案首頁、出院證明等文件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二級護理 □低鹽、低脂、優質蛋白飲食 臨時醫囑: □傷口換藥 | 長期醫囑: □二/三級護理 □無特殊 臨時醫囑: □視具體情況而定 | 臨時醫囑: □拆線、換藥 □出院帶藥 |
主要護理工作 | □觀察患肢情況 □傷口滲出情況 □心理和生活護理 | □觀察患肢情況 □傷口滲出情況 □心理和生活護理 | □指導辦理出院手續 |
病情變異 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護士簽名 | |||
醫師簽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