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基本信息
《下肢靜脈功能不全臨牀路徑(2016年版)》由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於2016年12月2日《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實施有關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16〕1315號)印發。
3 發佈通知
國衛辦醫函〔2016〕131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爲進一步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範診療行爲,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我委委託中華醫學會組織專家制(修)訂了一批臨牀路徑;同時,對此前印發的有關臨牀路徑進行了整理。現將上述共1010個臨牀路徑一併在中華醫學會網站(網址http://www.cma.org.cn/kjps/jsgf/)發佈,供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參考使用。請各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指導醫療機構結合實際,細化分支路徑並組織實施。同時,要落實以下要求,進一步提高臨牀路徑管理水平和實施效果。
一、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醫療質控和績效考覈相結合
要充分發揮臨牀路徑作爲醫療質量控制與管理工具的作用,實施醫療服務全程管理,同時將臨牀路徑管理有關要求納入績效考覈管理,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
二、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醫療服務費用調整相結合
要注重研究臨牀路徑實施後醫療服務的收費情況,科學測算相關疾病醫療費用,合理控制醫療費用,進一步減輕羣衆看病就醫負擔。
三、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支付方式改革相結合
通過臨牀路徑合理測算單病種付費、按疾病相關診斷組付費(即DRGs付費)等支付方式的支付標準,有效推動支付方式改革。
要提高臨牀路徑實施與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提高臨牀路徑實施效率,加強對臨牀路徑的實時管理和全面統計分析。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
2016年12月2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4.1 一、下肢靜脈機能不全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爲下肢靜脈功能不全(ICD-10:I87.201)
行手術治療(ICD-9-CM-3:38.59)。
4.1.2 (二)診斷依據。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外科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
3.排除下肢深靜脈瓣膜功能不全及下肢深靜脈血栓病史,且無靜脈性潰瘍表現。
4.1.3 (三)治療方案的選擇。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外科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
2.手術方式:根據小腿靜脈曲張的範圍和程度以及患者意願選擇曲張靜脈切除、環形縫扎、透光刨吸等不同手術方式。
4.1.4 (四)標準住院日爲8-14天。
4.1.5 (五)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ICD-10:I87.201下肢靜脈機能不全疾病編碼。
2.當患者合併其他疾病,但住院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牀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4.1.6 (六)術前準備2-3天。
1、必須檢查項目:
(2)肝功能、腎功能、電解質、血糖、血脂、血凝、血型、感染性疾病篩查(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等);;
(3)胸片、心電圖、下腔及髂靜脈彩超,頸部動脈彩超,下肢深靜脈順行造影
2、根據患者病情選擇:血同型半胱氨酸、葉酸、維生素B12、葉酸藥物基因、24小時心電圖,心肺功能檢查、下肢動脈造影,心臟彩超、腹部肝膽脾胰雙腎彩超等。
4.1.7 (七)選擇用藥。
1.抗菌藥物:按照《抗菌藥物臨牀應用指導原則(2015年版)》(國衛辦醫發〔2015〕43號)執行,並結合患者的病情決定抗菌藥物的選擇,可選用革蘭氏陽性敏感的抗菌藥物。根據微生物檢測及藥敏試驗選擇抗菌藥物應用。
2.應用霧化吸入藥物、靜脈活性藥物、中成活血藥物、營養神經藥物、抗凝藥物等;根據患者術後恢復情況加用對症支持治療藥物及護理措施。
4.患肢抬高,鼓勵病人在麻醉作用消失後,作患肢足蹠背伸運動,應用氣壓治療,穿着醫用彈力襪等護理措施,督促患者早期下牀活動。
4.1.8 (八)手術日爲入院第3-5天。
1.麻醉方式:全麻、硬膜外麻醉、硬膜外蛛網膜下腔聯合阻滯麻醉或腰麻。
2.術中用藥:麻醉常規用藥,根據情況選用術後鎮痛用藥。
3.輸血:視術中情況而定。
4.1.9 (九)術後住院恢復5-10天。
1.必須複查的檢查項目:血常規,肝功能,腎功能,電解質,血凝,其他根據患者具體情況而定。
2.術後用藥:抗菌藥物按照《抗菌藥物臨牀應用指導原則(2015年版)》(國衛辦醫發〔2015〕43號)執行,可選用革蘭氏陽性菌敏感的抗菌藥物,原則上不超過24h。
4.1.10 (十)出院標準(術後7天-14天)。
2.沒有需要住院處理的併發症。
4.1.11 (十一)變異及原因分析。
1.嚴重基礎疾病可能對手術造成影響者,術前準備時間會延長。
2.術後出現傷口感染、下肢深靜脈血栓形成等併發症時,住院恢復時間相應延長。
4.2 二、下肢靜脈機能不全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下肢靜脈機能不全(ICD-10:I87.201)
行手術治療(ICD-9-CM-3:38.59)
患者姓名:性別:年齡:門診號:住院號:
住院日期:年月日出院日期:年月日 標準住院日:8-14天
時間 | 住院第1天 | 住院第2-3天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詢問病史、體格檢查 □病歷書寫 □開具化驗和檢查單 □初步確定手術日期 | □上級醫師查房 □完成術前準備及評估 □完成術前小結、上級醫師查房記錄等 □必要的相關科室會診 □簽署手術同意書、自費用品同意書、輸血同意書等文件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外科疾病護理常規 □二級護理 □飲食 臨時醫囑: □肝腎功能、電解質、血糖、血脂、血型、凝血功能、感染性疾病篩查 | 長期醫囑: □患者既往基礎用藥 臨時醫囑: □必要的會診意見及處理 □明日準備於◎硬膜外麻醉◎全麻◎左/右/雙下肢大隱靜脈高位結紮剝脫,曲張靜脈切除/環縫/刨吸/激光閉鎖治療 □術前禁食水 □備皮 □術前用藥(依麻醉意見執行) □準備預防性抗菌藥物 □一次性導尿包(必要時) |
主要護理工作 | □告知醫院規章制度 □入院護理評估 | □宣傳教育及心理護理 □執行術前醫囑 □心理護理 |
病情變異 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護士簽名 | ||
醫師簽名 |
時間 | 住院第3-5天 (手術日) | 住院第4-6天 (術後第1天) |
主要診療工作 | □手術 □完成手術記錄 □術後病程記錄 □上級醫師查房 | □上級醫師查房 □完成術後病程記錄 □查看患肢情況及傷口 □觀察生命體徵變化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今日在硬膜外麻醉◎全麻下行◎左/右/雙下肢大隱靜脈高位結紮剝脫,曲張靜脈切除/環縫/刨吸/激光閉鎖治療 □下肢靜脈機能不全術後護理常規 □一級護理、心電監護、吸氧等 □6小時後合理飲食 □氣壓治療 □霧化治療 □抬高患肢30度 □觀察患肢血運情況 □抗菌藥物 臨時醫囑: □補液(酌情) | 長期醫囑: □二級護理 □視情況而定 臨時醫囑: □根據情況決定是否補液 |
主要護理工作 | □觀察患肢情況 □傷口滲出情況 □心理和生活護理 | □觀察患肢情況 □傷口滲出情況 □心理和生活護理 |
病情變異 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護士簽名 | ||
醫師簽名 |
時間 | 住院第5-7天 (術後第2天) | 住院第6-8天 (術後第3天) | 住院第7—14天 (出院日) |
主要診療工作 | □上級醫師查房 □術後病程記錄書寫 □查看患肢情況及傷口 □觀察生命體徵變化 | □上級醫師查房 □術後病程記錄書寫 □查看患肢情況及傷口 □觀察生命體徵變化 | □完成出院記錄、病案首頁、出院證明等文件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二級護理 □視情況而定 臨時醫囑: □視情況而定 | 長期醫囑: □二級護理 □視情況而定 臨時醫囑: □開具術後複查指標醫囑 □開具術後口服藥物 | 臨時醫囑: □拆線、換藥 □出院帶藥 |
主要護理工作 | □觀察患肢情況 □傷口滲出情況 □心理和生活護理 | □觀察患肢情況 □傷口滲出情況 □心理和生活護理 | □指導辦理出院手續 |
病情變異 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護士簽名 | |||
醫師簽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