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副傷寒甲二聯菌苗

生物製品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醫學百科APP(安卓 | iOS | Windows版)

您的醫學知識庫 + 健康測試工具

https://www.wiki8.cn/app/

1 拼音

shāng hán 、fù shāng hán jiǎ èr lián jūn miáo

2 註解

3 傷寒、副傷寒甲二聯菌苗製造及檢定規程

[1]品系傷寒副傷寒甲菌培育後取菌苔製成懸液,加甲醛殺菌,以磷酸鹽緩衝生理鹽水稀釋成每ml含傷寒1.5億菌,副傷寒甲1.5億菌製成。用於預防傷寒副傷寒甲。

3.1 菌種

1.1 菌種來源

製造傷寒、副傷寒甲二聯菌苗用的菌種及檢定菌種用的診斷血清,應由中國藥品生物製品檢定所分發或經同意。

1.2菌種檢定

檢定菌種可用pH7.2~7.4的肉湯瓊脂、馬丁瓊脂或其他適宜的培養基

1.2.1培養特性

製造菌苗的菌株應具有的典型的形態、培養和生化特性。

1.2.2血清凝集試驗

用37℃培養18~20小時的培養物以磷酸鹽緩衝生理鹽水稀釋成含菌6億/ml,與相應的傷寒副傷寒甲菌診斷血清作定量凝集試驗,搖勻後37℃過夜,以肉眼見到凝集(+)之血清最高稀釋度爲凝集反應效價凝集價不應低於血清效價之半。並用傷寒Vi及O血清凝集試驗,應與Vi血清有凝集,與O血清凝集,或僅有較低凝集

1.2.3毒力試驗

用37℃培育12~16小時的瓊脂培養物以生理鹽水稀釋,傷寒稀釋成6億/ml、3億/ml、1.5億/ml及0.75億/ml,副傷寒甲稀釋成15億/ml、7.5億/ml及3.75億/ml等濃度的菌液(根據菌種毒力情況可作更改也可增加稀釋度)。

第一稀釋度菌懸液腹腔注射體重14~16g小白鼠至少5只,每隻0.5ml,觀察3天,使小白鼠於感染後3天內全部死亡的最小劑量爲1個致死量(LD),傷寒菌種1LD應不超過1.5億菌,副傷寒菌種不超過7.5億菌。

1.2.4毒性試驗

用37℃培育18~20小時瓊脂培養物混懸於磷酸鹽緩衝生理鹽水內,56℃加溫1小時(或其他方法殺菌),不加防腐劑。殺菌試驗合格後稀釋成每ml含菌60、30及15億共3個濃度,每一濃度的菌懸液以0.5ml腹腔注射體重15~18g小白鼠5只,觀察3天,注射7.5億菌之小白鼠應全部生存,注射15億菌的5只小白鼠可有3只死亡。

1.2.5免疫力試驗

按《傷寒、副傷寒甲、乙三聯菌苗製造及檢定規程》1.2.5項進行。

1.2.6抗原性試驗

體重2kg左右之健康家兔至少3只,用免疫力試驗所用之菌液靜脈注射3次,每次0.5ml,第1次注射7億菌,第2次14億菌,第3次21億菌,每次間隔7天。末次注射後10~14天採血做定量凝集試驗測定效價傷寒免疫血清免疫效價應不低於1∶12800,副傷寒效價不低於1∶6400,2/3家兔血清之凝集價達上述要求即爲合格。

1.3菌種保存

菌種應凍幹保存,凍幹菌種保存於2~8℃。

菌種凍幹後應抽取樣品按1.2.2項進行檢查,合格後可使用3年。以後每次生產前必須檢查全部特性一次,合格者可繼續使用2年。

3.2 菌苗製造

製造傷寒、副傷寒甲二聯菌苗所用的每一菌種選用2個菌株。

2.1菌種

凍幹菌種啓開後檢查菌形、純度及進行玻片凝集試驗(傷寒菌加用Vi血清),合格後即可使用。每啓開1支凍幹菌種用於生產不超過6代。

2.2製造培養基

用pH7.2~7.4的馬丁瓊脂或其他適宜的培養基

2.3原液製造

2.3.1接種

採用塗種,接種後置37℃培育18~24小時。

2.3.2採集

採集前應逐瓶檢查,有雜菌者廢棄。刮取菌苔混懸於磷酸鹽緩衝生理鹽水中。

2.3.3純菌試驗

原液採集後應逐瓶取樣接種瓊脂斜面1管,於37℃培育2天,24~26℃1天,有雜菌生長應廢棄。

2.3.4殺菌

原液甲醛溶液殺菌,各種原液加入甲醛溶液濃度如下:

傷寒原液不超過1.1%±0.1%(ml /ml)。

副傷寒甲菌原液不超過1.4%±0.1%(ml /ml)。

殺菌劑後的原液應放在37℃,不得超過7天,以後保存於2~8℃。

2.3.5無菌試驗

純菌試驗合格的原液,應取樣接種不含瓊脂的硫乙醇酸鹽培養基及普通瓊脂斜面各1管,放37℃培育5天,有本菌生長,可加倍量複試一次;有雜菌生長應廢棄。

2.3.6原液合併

無菌試驗合格之原液,安不同菌株或不同製造日期分別過濾合併,合併後應加不超過0.5%(g/ml)的苯酚或其他適宜之防腐劑保存於2~8℃。

2.4原液檢定

2.4.1鏡檢

菌形應正常,無雜菌。

2.4.2凝集試驗

原液與相應血清進行凝集試驗,其凝集效價不應低於血清效價之半。

2.4.3無菌試驗

按《生物製品無菌試驗規程》進行。

2.4.4濃度測定

應按中國細菌濁度標準與質量檢定部門會同測定濃度。

2.4.5免疫力試驗

原液無菌試驗合格後與質量檢定部門會同進行。抽驗批數應不少於生產批數的1/5。方法同1.2.5項,唯所用小白鼠每組至少15只。對傷寒副傷寒甲毒菌之攻擊,均應保護60%小白鼠活存爲合格。

2.5原液保存

原液保存於2~8℃。原液自採集之日起至用於菌苗稀釋時不得少於4個月,保存效期自採集之日起爲2年半。

2.6菌苗稀釋

2.6.1原液配合

稀釋前應先將不同菌種所制之原液按比例配合。每一種菌所加的菌數與應加菌數在總菌數不變的原則下,允許兩種菌之間在20%的範圍內互有增減;同一種菌不同菌株之原液按等量混合,但每個菌株所加的菌數與應加菌數在總菌數不變的原則下,允許兩個菌株之間在40%範圍內互有增減。

2.6.2菌苗稀釋

稀釋菌苗用含0.25%~0.5%(g /ml)苯酚或其他適宜的防腐劑磷酸鹽緩衝生理鹽水

2.6.3菌苗濃度

菌苗每ml含傷寒菌1.5億,副傷寒甲菌1.5億。

2.7菌苗分批

同組配合的原液用同批稀釋液在同一日稀釋的各瓶菌苗爲1批。大罐稀釋時應按大罐分批,並按分裝機分爲亞批

2.8檢定

稀釋後每批應逐瓶抽樣進行無菌試驗及測定防腐劑含量(大罐稀釋時除外)。

2.9分裝

分裝後應每亞批抽樣送質量檢定部門進行成品檢定。

3.3 成品檢定

3.1物理化學檢查

菌苗應爲乳白色懸液,pH值爲6.8~7.4。不應有搖不散的菌塊或異物。苯酚含量應爲0.25%~0.5%(g /ml)。

3.2菌形及純度

染色鏡檢,應爲革蘭氏陰性桿菌。至少觀察10個視野,平均每個視野內不得有10個以上非典型菌(線狀、粗大或染色可疑桿菌),並不應有雜菌。

3.3無菌試驗

按《生物製品無菌試驗規程》進行。

3.4安全試驗

3.4.1毒性試驗

體重18~20g之健康小白鼠5只,每隻腹腔注射菌苗0.5ml,或用體重350~450g之健康豚鼠2只,腹腔注射菌苗1.5ml,觀察7日,應無死亡。

3.4.2防腐劑試驗

體重18~20g之健康小白鼠2只,每隻皮下注射菌苗0.5ml,用苯酚防腐劑菌苗注射的小白鼠可發生戰慄症狀,但不應超過半小時,觀察7日不得有局部膿腫或死亡。

3.4 保存與效期

保存於2~8℃。自稀釋之日起效期爲1年半。如原液保存超過1年稀釋,應相應縮短效期(自原液採集之日起總效期不得超過2年半)。

4 傷寒、副傷寒甲二聯菌苗使用說明

品系傷寒副傷寒甲菌分別培育,取菌苔製成懸液經甲醛殺菌,以磷酸鹽緩衝生理鹽水稀釋製成。用於預防傷寒副傷寒甲。

本品爲乳白色的混懸液,含苯酚防腐劑,不應含有異物或搖不散的凝塊。

4.1 接種對象

重點使用於部隊、港口、鐵路沿線工地的工作人員,下水道、糞便、垃圾處理人員,飲食行業、醫務防疫人員及水上居民,或有本病流行地區的人羣。

4.2 用法

1.於上臂外側三角肌附着處皮膚消毒後皮下注射。

2.初次注射本菌苗者,需注射3次,每次間隔7~10天。注射劑量如下:

1~6週歲:第1針0.2ml,第2針0.3ml,第3針0.3ml。

6週歲以上~14週歲:第1針0.3ml,第2針0.5ml,第3針0.5ml。

14週歲以上:第1針0.5ml,第2針1.0ml,第3針1.0ml。

4.3 禁忌

1.發熱,嚴重心臟病,高血壓,肝、腎臟病及活動結核

2.孕婦,月經哺乳期

3.有過反應病史者。

4.4 注意事項

1.用前搖勻。安瓿有裂紋,有異物、搖不散的凝塊或曾經凍結者都不能使用。

2.應備有1∶1000腎上腺素,以供偶有發生休克時急救之用。

4.5 反應

局部可出現紅腫,有時全身有寒熱頭痛

4.6 保存

保存於2~8℃暗處。

5 參考資料

  1. ^ [1] ."《中國生物製品規程》".
特別提示:本站內容僅供初步參考,難免存在疏漏、錯誤等情況,請您核實後再引用。對於用藥、診療等醫學專業內容,建議您直接咨詢醫生,以免錯誤用藥或延誤病情,本站內容不構成對您的任何建議、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