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發佈通知
衛生部辦公廳關於印髮乳腺良性腫瘤等普通外科21個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
衛辦醫政發〔2011〕8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爲貫徹落實《醫藥衛生體制五項重點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國辦發〔2011〕8號)中有關要求,根據臨牀路徑管理試點工作的整體部署,我部組織有關專家研究制定了乳腺良性腫瘤、原發性甲狀腺機能亢進症、甲狀腺良性腫瘤、甲狀腺癌、膽囊結石合併急性膽囊炎、慢性膽囊炎、膽管結石(無膽管炎或膽囊炎)、膽管結石合併膽管炎、原發性肝細胞癌、肝門膽管癌、細菌性肝膿腫、胃癌、脾破裂、胰腺癌、胰腺假性囊腫、腸梗阻、小腸間質瘤、克羅恩病、腸外瘻、肛裂、肛周膿腫等普通外科21個病種的臨牀路徑。現印發給你們,請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結合當地醫療工作實際,依照我部印發的臨牀路徑文件,指導各試點醫院制訂具體實施的臨牀路徑,並及時總結試點工作經驗,將有關情況報我部醫政司。
聯繫人:衛生部醫政司醫療處 鄧一鳴、胡瑞榮、焦雅輝
電 話:010-68792840、68792097
郵 箱:mohyzsylc@163.com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4.1 一、肝門膽管癌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爲肝門膽管癌Bismuth-CorletteⅠ、Ⅱ、Ⅲ型(C24.001- C24.003)
行根治性肝門膽管癌切除術(ICD-9-CM-3: 50. 22 /50.3/51.63/51.69)伴51.22。
4.1.2 (二)診斷依據。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外科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2006年12月第1版)、《黃家駟外科學》(人民衛生出版社,2008年9月第7版,吳階平、裘法祖、吳孟超、吳在德主編)及全國高等學校教材《外科學》(人民衛生出版社,2008年7月第7版)、《Current diagnosis and treatment: surgery》(McGraw-Hill 出版社,2010年第13版)。
1.症狀:進行性無痛性黃疸,尿色黃,大便呈白陶土色,可伴皮膚瘙癢、上腹部不適、厭食、乏力、體重減輕等症狀。
4.超聲、CT、MRI、MRCP或者PTCD/ERCP造影提示高位膽管梗阻。
4.1.3 (三)選擇治療方案的依據。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外科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2006年12月第1版)、《黃家駟外科學》(人民衛生出版社,2008年9月第7版,吳階平、裘法祖、吳孟超、吳在德主編)及全國高等學校教材《外科學》(人民衛生出版社,2008年7月第7版)、《Sabiston textbook of surgery》(Saunder Elsevier出版社,2008年第18版)。
根治性切除是肝門膽管癌患者獲得潛在治癒機會的唯一治療手段,手術方式依據腫瘤的具體部位和範圍決定。
1.Bismuth-Corlette Ⅰ型和Ⅱ型腫瘤,一般要求整塊切除腫瘤段膽管和膽囊,達到5-10mm的膽管切緣,並行局部淋巴結清掃和肝管空腸Roux-en-Y吻合術;Ⅱ型腫瘤還應行肝尾狀葉切除術。
2.Bismuth-CorletteⅢ型腫瘤,應根據情況行右半肝(Ⅲ)或左半肝(Ⅲb)、肝尾狀葉和膽囊切除術,並行局部淋巴結清掃和肝管空腸Roux-en-Y吻合術。
3.對不能切除及有遠處轉移的患者,應考慮姑息治療,包括行手術和非手術的膽道引流(分爲內引流和外引流兩種方法,進入相應臨牀路徑)。
4.1.4 (四)標準住院日爲12-19天。
4.1.5 (五)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C24.001-C24.003肝門膽管癌疾病編碼。
2.當患者合併其他疾病,但住院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牀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4.1.6 (六)術前準備3-6天。
1.必需的檢查項目:
(2)肝功能、腎功能、電解質、凝血功能、消化系統腫瘤標誌物(AFP、CA125、CA19-9、CEA等);
(4)腹部B超及/或CT、MRI;
(5)心電圖、胸片。
2.爲明確術前診斷,可考慮進一步檢查:
(1)MRCP、ERCP或PTCD造影;
(2)有心肺基礎疾病或者老年體弱患者:術前肺功能、超聲心動圖檢查和血氣分析。
4.1.7 (七)預防性抗菌藥物選擇與使用時機。
1.抗菌藥物:按照《抗菌藥物臨牀應用指導原則》(衛醫發〔2004〕285號)執行。建議使用第二代頭孢菌素,有反覆感染史者可選頭孢曲松或頭孢哌酮或頭孢哌酮/舒巴坦;明確感染患者,可根據藥敏試驗結果調整抗菌藥物。
2.預防性用抗菌藥物,時間爲術前0.5小時,手術超過3小時加用1次抗菌藥物;總預防性用藥時間一般不超過24小時,個別情況可延長至48小時。
3.如有繼發感染徵象,儘早開始抗菌藥物的經驗治療。經驗治療需選用能覆蓋腸道革蘭陰性桿菌、腸球菌屬等需氧菌和脆弱擬桿菌等厭氧菌的藥物。
4.1.8 (八)手術日爲入院第4-7天。
2.術中用藥:麻醉常規用藥、補充血容量藥物(晶體、膠體)、止血藥、血管活性藥物、術後鎮痛泵(視具體情況而定)。
4.病理: 術後標本送病理學檢查(視術中情況行術中冰凍病理檢查)。
4.1.9 (九)術後住院恢復7-14天。
1.術後複查的檢查項目:
(1)根據患者情況複查實驗室檢查:血常規、血電解質、肝功能、凝血功能、腫瘤相關標記物等。
2.術後用藥:
(1)抗菌藥物:按照《抗菌藥物臨牀應用指導原則》(衛醫發〔2004〕285號)執行。明確感染患者,可根據藥敏試驗結果調整抗菌藥物。
(2)根據病情選擇使用:抑酸劑、止血藥、化痰藥、護肝藥物等(按照《國家基本藥物目錄》)。
5.觀察傷口。
4.1.10 (十)出院標準。
2.飲食基本恢復,無需靜脈補液。
3.無需要住院處理的其它併發症或合併症。
4.1.11 (十一)有無變異及原因分析。
1.術前診斷不確定者,可行CT、MRI、MRCP、ERCP或PTCD造影等了解膽管癌分類。
2.有影響手術的合併症如膽道感染、嚴重黃疸等,可進入相應臨牀路徑。
3.術前分期不準確者,術中可根據探查結果改變手術方式。
4.2 二、肝門膽管癌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肝門膽管癌(C24.001- C24.003)Bismuth-CorletteⅠ、Ⅱ、Ⅲ型
行根治性肝門膽管癌切除術(ICD-9-CM-3: 50.22/50.3/ 51.63/51.69伴51.22)
患者姓名: 性別: 年齡: 門診號: 住院號:
住院日期: 年 月 日 出院日期: 年 月 日 標準住院日:12-19天
日期 | 住院第1天 | 住院第2-5天 | 住院第3-6天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詢問病史及體格檢查 □ 完成住院病歷和首次病程記錄 □ 初步確定診治方案和特殊檢查項目 | □ 上級醫師查房 □ 完成術前準備與術前評估 □ 根據體檢、影像學(CT、MRI、MRCP、ERCP、PTCD造影)檢查等,行術前討論,確定治療方案 □ 完成必要的相關科室會診 | □ 手術醫囑 □ 完成上級醫師查房記錄、術前討論、術前小結等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外科二級護理常規 □ 飲食:依據患者情況定 臨時醫囑: □ 凝血功能、血電解質、肝腎功能組合、消化系統腫瘤標誌物、感染性疾病篩查 □ 心電圖、胸片 □ 腹部B超、腹部CT平掃+增強 | 長期醫囑: □ 患者既往基礎用藥 臨時醫囑: □ 必要科室會診 | 長期醫囑: □ 患者既往基礎用藥 臨時醫囑: □ 術前醫囑: □ 2)備皮、備血 □ 3)抗菌藥物皮試 □ 4)術前6小時禁食、2小時禁飲 □ 5)麻醉前用藥 □ 6)術前留置胃管和尿管 □ 7)腸道準備 □ 術中特殊用藥 □ 預約SICU(視情況而定) |
主要 護理 工作 | □ 入院介紹 □ 入院評估 □ 健康教育 □ 活動指導:無限制 □ 飲食指導:低脂半流或全流 □ 心理支持 | □ 靜脈抽血 □ 健康教育 □ 飲食指導 □ 疾病知識指導 □ 術前指導 □ 藥物指導 □ 治療護理 □ 心理支持 □ 按需作PTCD或ENBD減黃指導與引流管護理 | □ 健康教育 □ 飲食:術前禁食禁飲 □ 備皮、配血、胃腸道準備等 □ 術中物品準備 □ 心理支持 |
病情 記錄 | □ 無 □ 有,原因: 1. 2. | □ 無 □ 有,原因: 1. 2. | □ 無 □ 有,原因: 1. 2. |
護士 簽名 | |||
簽名 |
日期 | 住院第4-7 天(手術日) | 住院第 5-8 天 (術後第1天) | |
術前與術中 | 術後 | ||
主要 診療 工作 | □ 施行手術 | □ 完成術後首次病程記錄 □ 完成手術記錄 □ 向患者及家屬說明手術情況 | □ 上級醫師查房 □ 觀察病情變化 、引流量和性狀 □ 檢查手術傷口,更換敷料 □ 完成常規病程記錄 |
重 點 醫 囑 | 臨時醫囑: □ 術前0.5小時使用抗菌藥物 □ 液體治療 □ 相應治療(視情況) | 長期醫囑: □ 肝門膽管癌根治術後常規護理 □ 特級或一級護理 □ 禁食 □ 心電監護 □ 記錄24小時出入總量 □ 胃管接負壓瓶吸引並記量(酌情) □ 膽腸支架管接引流袋並記量 □ 尿管接尿袋記量 □ 預防性抗菌藥物使用 □ 中心靜脈測壓 □ 預防深靜脈血栓措施 臨時醫囑: □ 液體治療 □ 吸氧 | 長期醫囑:(見左列) □ 患者既往基礎用藥 □ 腸外營養治療 □ 霧化吸入 臨時醫囑: □ 葡萄糖液和鹽水液體支持 □ 傷口換藥(必要時) |
主要 護理 工作 | □ 健康教育 □ 飲食指導:禁飲禁食 □ 心理支持 | □ 按醫囑吸氧、禁食、禁飲 □ 密切觀察患者病情變化 □ 疼痛護理 □ 生活護理(一級護理) □ 皮膚護理 □ 管道護理及指導 □ 記錄24小時出入量 □ 用藥指導 □ 靜脈抽血(遵醫囑) | □ 吸氧、禁食、禁飲 □ 密切觀察患者病情變化 □ 生活護理(一級護理) □ 管道護理及指導 □ 記錄24小時出入量 □ 營養支持護理 □ 用藥指導 □ 康復指導(運動指導) |
病情變異記錄 | □ 無 □ 有,原因: 1. 2. | □ 無 □ 有,原因: 1. 2. | □ 無 □ 有,原因: 1. 2. |
護士 簽名 | |||
簽名 |
日期 | 住院第6-10天 (術後第2、3天) | 住院第8-13天 (術後第4-6天) | 住院第12-19天 (出院日)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上級醫師查房 □ 觀察病情變化 □ 觀察引流量和性狀 □ 評估鎮痛效果(視情況) □ 複查實驗室檢查 □ 住院醫師完成常規病程記錄 | □ 上級醫師查房 □ 觀察腹部、肝功能恢復情況 □ 觀察引流量和顏色 □ 住院醫師完成常規病程記錄 | □ 上級醫師查房 □ 傷口拆線 □ 明確是否符合出院標準 □ 完成出院記錄、病案首頁、出院證明書等 □ 通知出入院處 □ 通知患者及家屬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拔除引流管(視情況) □ 拔除胃管(視情況) □ 拔除尿管(視情況) □ 腸外營養支持或液體治療 臨時醫囑: □ 營養支持或液體支持 | 長期醫囑: □ 二或三級護理(視情況) □ 流質飲食或半流質飲食 □ 拔除深靜脈留置管(視情況) □ 停止記24小時出入量 □ 逐步減少腸外營養或液體治療 臨時醫囑: □ 換藥 □ 營養支持或液體支持 | 臨時醫囑: □ 傷口拆線(視情況) 出院醫囑: |
主要 護理 工作 | □ 疼痛護理 □ 遵醫囑拔除胃管、尿管 □ 留置管道護理及指導(腹腔、深靜脈管) □ 生活護理(一級護理) □ 皮膚護理 □ 營養支持護理 □ 康復指導 | □ 指導清流或流質至半流質飲食 □ 協助或指導生活護理 □ 皮膚護理 □ 營養支持護理 □ 心理支持 □ 康復指導 □ 靜脈抽血(遵醫囑) | 出院指導: □ 辦理出院手續 □ 複診時間 □ 作息、飲食、活動 □ 服藥指導 □ 日常保健 □ 清潔衛生 □ 疾病知識及後續治療 |
病情變異記錄 | □ 無 □ 有,原因: 1. 2. | □ 無 □ 有,原因: 1. 2. | □ 無 □ 有,原因: 1. 2. |
護士 簽名 | |||
簽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