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拼音
jī céng yī liáo wèi shēng jī gòu fā zhǎn hé fú wù guó jiā jí jì xiào píng jià fāng àn ( 2 0 2 2 )
2 基本信息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發展和服務國家級績效評價方案(2022)》由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國家中醫藥局綜合司於2022年11月22日《關於深入開展“優質服務基層行”活動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評價的通知》(國衛辦基層函〔2022〕410號)印發。
3 發佈通知
關於深入開展“優質服務基層行”活動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評價的通知
國衛辦基層函〔2022〕41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中醫藥局:
開展“優質服務基層行”活動,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能力建設和評價是“十四五”時期的一項重點工作。爲落實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國家中醫藥局辦公室《關於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考覈的指導意見(試行)》(國衛辦基層發〔2020〕9號)要求,充分發揮績效評價的導向作用,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能力和效率,現就深入開展“優質服務基層行”活動,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評價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開展國家級績效評價
2022年起,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局將結合“優質服務基層行”活動,組織開展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發展和服務績效評價,評價範圍爲截至上一年年底達到服務能力推薦標準的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評價具體工作將分別由中國農村衛生協會、中國社區衛生協會按照《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發展和服務國家級績效評價方案(2022)》(見附件)開展。
設區的市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中醫藥主管部門要根據當地實際,對本地所有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組織開展績效評價排名工作。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加強對設區的市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開展績效評價工作的指導,並組織開展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評價工作,評價範圍爲達到服務能力推薦標準和基本標準的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逐步實現績效評價機構全覆蓋。各地根據工作需要,可委託行業學會協會、高校、科研院所等專業機構開展績效評價的技術工作。
三、加強績效評價結果應用
國家衛生健康委將以適當形式發佈國家級績效評價結果,會同相關部門研究把各省份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作爲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補助項目等資金的績效分配因素。地方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中醫藥主管部門要主動將績效評價結果通報相關部門,供相關部門參考,發揮績效評價激勵先進、鞭策後進的作用。
四、工作要求
各地要切實提高認識,將開展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評價工作作爲落實“以基層爲重點”的新時代黨的衛生健康工作方針要求的重要手段,健全績效評價機制和工作制度,根據本地基層衛生健康發展階段、管理體制運行機制、存在的短板弱項、開展的重點工作等情況,制定本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評價方案,加強績效評價專家隊伍建設,嚴格績效評價過程管理,確保績效評價結果客觀、真實、公正。
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中醫藥主管部門要按照方案要求,組織本省份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通過“優質服務基層行”活動申報系統填寫相關指標數據,並督促做好數據質量控制工作。請將本省份年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評價結果於次年10月底以前報送國家衛生健康委。
國家衛生健康委基層司聯繫人:來嶽標、衚衕宇
電子郵箱:yxpjc@nhc.gov.cn
國家中醫藥局醫政司聯繫人:任豔
附件: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發展和服務國家級績效評價方案(2022)
2022年11月22日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印發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評價指標(試行)操作手冊(2022版)的通知
國衛辦醫函〔2022〕33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
爲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動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評價指標(試行)》,指導各地規範開展高質量發展評價工作,我委制定了《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評價指標(試行)操作手冊(2022版)》(可從國家衛生健康委網站下載)。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實際參照使用。
附件: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評價指標(試行)操作手冊(2022版)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2022年9月29日
4 全文
爲做好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發展和服務績效評價工作,發揮評價激勵導向作用,制定本評價方案。
4.1 一、評價範圍和指標
4.1.1 (一)評價範圍。
截至上一年年底,在“優質服務基層行”活動中,達到服務能力推薦標準的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對評價前一年發生過經鑑定定性爲二級及以上負主要責任醫療事故或發生網絡不良輿情的機構,取消當年參加績效評價的資格。
4.1.2 (二)評價指標及權重。
從發展和服務的角度,立足能夠反映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能力強、服務優、效率高,突出機構功能定位,結合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的重點工作,同時考慮不同地區之間評價指標結果的可比性,儘可能從現有的針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有關統計指標中選取,確定21個評價指標及權重。詳見表 1。
表 1 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發展和服務評價指標
表1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發展和服務評價指標
指標 | 指標計算及說明 | (總計100) |
1.診療人次 數 | 【計算方法】 診療人次數=年度診療人次數; 【數據來源】衛生健康統計年報。 | 8 |
2.診療人次 增長率 | 【計算方法】 診療人次增長率=(本年度診療人次數一上年度診 療人次數)/上年度診療人次數×100%; 【數據來源】衛生健康統計年報。 | 6 |
3.中醫診療 人次佔比 | 【計算方法】 數×100%; 【數據來源】衛生健康統計年報、中醫醫療管理 統計年報。 | 3 |
4.門診中醫 非藥物療法 診療人次 | 【計算方法】 非藥物療法診療人次; 【數據來源】衛生健康統計年報、基層醫療衛生 | 4 |
5.出院人數 | 【計算方法】 出院人數=年度出院人數; 【數據來源】衛生健康統計年報。 | 6 |
6.病牀使用 塞 | 【計算方法】 病牀使用率=實際佔用總牀日數/實際開放總牀日 數×100%; 【數據來源】衛生健康統計年報。 | 5 |
7.65歲及以 上老年人城 鄉社區規範 健康管理服 務率 | 【計算方法】 人數/轄區內65歲及以上常住居民數×100%; 數據來源。 | 3 |
指標 | 指標計算及說明 | (總計100) |
8.高血壓患 者基層規範 管理服務率 | 【計算方法】 ×100%; 數據來源。 | 2 |
9.管理人羣 | 【計算方法】 數據來源。 | 3 |
10.2型糖尿 病患者基層 規範管理服 務率 | 【計算方法】 管理服務的人數/年內轄區內己管理的2型糖尿病 患者人數×100%; 數據來源。 | 2 |
11.管理人羣 | 【計算方法】 100%: 數據來源。 | 3 |
12.嚴重精神 障礙患者規 範管理率 | 【計算方法】 ×100%: | 3 |
13.家庭醫生 簽約服務全 人羣覆蓋率 | 【計算方法】 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全人羣覆蓋率=簽約居民人數/ 年末服務人口數×100%; 【數據來源】基層醫療衛生機構。 | 7 |
指標 | 指標計算及說明 | (總計100) |
14.醫師日均 擔負診療人 次 | 【計算方法】 數/251; 【數據來源】衛生健康統計年報。 | 7 |
15.醫療服務 收入佔比(不 含藥品、耗 收入) | 【計算方法】 醫療服務收入佔比=醫療服務收入(不含藥品、耗 【數據來源】衛生健康財務年報。 | 7 |
16.每職工平 均本期盈餘 (不含具有 限定用途的 項目資金盈 餘) | 【計算方法】 每職工平均本期盈餘(不含具有限定用途的項目 資金盈餘)=<本期收入一本期費用(本期支出)) /平均職工人數; 【數據來源】衛生健康財務年報或其他數據來源。 | 6 |
17.人員支出 佔業務支出 比例 | 【計算方法】 人員支出佔業務支出比例(即衛生健康財務年報 16表當中的人員費用佔費用總額的比例)=人員支 出/業務支出×100%; 【數據來源】衛生健康財務年報。 | 6 |
18.執業醫師 佔比 | 【計算方法】 100%; 【數據來源】衛生健康統計年報。 | 6 |
19.醫護比 | 【計算方法】 醫護比=年末執業(助理)醫師數/年末註冊護士 數; 【數據來源】衛生健康統計年報。 | 4 |
20.中醫類別 醫師佔比 | 【計算方法】 【數據來源】衛生健康統計年報、中醫醫療管理 統計年報。 | 5 |
21.高級職稱 衛生技術人 員佔比 | 【計算方法】 高級職稱衛生技術人員佔比=高級職稱的衛生技 術人員數/同期衛生技術人員總數×100%; 【數據來源】衛生健康統計年報。 | 4 |
注:不提供住院服務的機構,相應指標計O分。
4.2 二、指標分類及計分規則
4.2.1 (一)指標分類。
指標分爲區間類指標和極大值指標,具體見表2。
指標 | 指標類型 | 具體值或範圍 |
1.診療人次數 | 區間指標 | 10%-90%百分位數 |
2.診療人次增長率 | 區間指標 | 10%-90%百分位數 |
3.中醫診療人次佔比 | 極大值指標 | 90%百分位數 |
極大值指標 | 90%百分位數 | |
5.出院人數 | 區間指標 | 10%-90%百分位數 |
6.病牀使用率 | 極大值指標 | 90%百分位數 |
務率 | 極大值指標 | 90%百分位數 |
極大值指標 | 90%百分位數 | |
極大值指標 | 90%百分位數 | |
極大值指標 | 90%百分位數 | |
極大值指標 | 90%百分位數 | |
極大值指標 | 90%百分位數 | |
13.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全人羣覆蓋率 | 極大值指標 | 90%百分位數 |
14.醫師日均擔負診療人次 | 區間指標 | 10%-90%百分位數 |
15.醫療服務收入佔比(不含藥品、耗材、檢查 檢驗收入) | 極大值指標 | 90%百分位數 |
16.每職工平均本期盈餘(不含具有限定用途的 項目資金盈餘) | 極大值指標 | 90%百分位數 |
17.人員支出佔業務支出比例 | 區間指標 | 10%-90%百分位數 |
18.執業醫師佔比 | 極大值指標 | 90%百分位數 |
19.醫護比 | 區間指標 | 10%-90%百分位數 |
極大值指標 | 90%百分位數 | |
21.高級職稱衛生技術人員佔比 | 極大值指標 | 90%百分位數 |
4.2.2 (二)計分規則。
1.區間類指標計分規則。分別計算90%上限和10%下限對應的指標值,如果某一區間類指標實際值低於10%的下限值,按 50 分計算得分,如高於90%的上限值,計爲100分。如果指標值界於 90%上限和 10%下限之間,則根據該指標實際值,按照“等距函數”的計分規則計算得分,計算公式如下。
以 2020 年鄉鎮衛生院診療人次增長率爲例:
(1)建立鄉鎮衛生院診療人次增長率數據庫;
(2)計算鄉鎮鎮衛生院診療人次增長率的第10 百分位數P10和第 90 百分位數 P90;P10 作爲區間下限,P90 作爲區間上限;本次利用 2020 年各鄉鎮衛生院診療人次增長率計算:P10=-26.2%,P90=3.1%;(3)2020 年某鄉鎮衛生院增長率爲-4.6%(實際值),將數據帶入公式,該鄉鎮衛生院診療人次增長率得分 86.9 分,乘以權重,即爲該指標得分。
2.極大值指標計分規則。如果指標實際值爲最差值,按50 分計算得分,如果指標實際值高於極大值(一般爲90%百分位數對應的指標值),則計爲100 分;如果指標值界於極大值和最差值之間,則根據該指標實際值,按照“等距函數”計分規則計算得分,計算公式如下。
(2)計算鄉鎮衛生院老年人健康管理率的最小值和第90 百分位數 P90;將最小值作爲最差值,P90 作爲極大值,利用2020 年各鄉鎮衛生院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計算最小值=61.5%,P90=87.1%;
(3)2020 年某鄉鎮衛生院老年人健康管理率爲75.9%(實際值),將數據帶入公式,該鄉鎮衛生院老年人健康管理率得分 78.1 分,乘以權重,即爲該指標得分。
4.3 三、指標數據報送與評價
4.3.1 (一)數據報送。
評價指標數據由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於每年 8 月底前通過“優質服務基層行”活動申報系統報送。2022 年評價指標數據請於12 月15 日前報送。
4.3.2 (二)機構評價。
中國農村衛生協會、中國社區衛生協會分別承擔對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中心的評價工作,結合“優質服務基層行”活動現場一致性複覈工作,對機構報送的數據進行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