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基本藥物 國家基本藥物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醫學百科APP(安卓 | iOS | Windows版)

您的醫學知識庫 + 健康測試工具

https://www.wiki8.cn/app/

1 拼音

guó jiā jī běn yào wù zhì dù

2 英文參考

national system for basic pharmaceutical

3 定義

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是指國家按照安全、有效、必需、價廉的原則,制定基本藥物目錄;政府招標組織國家基本藥物的定點生產、政府定價、採購和統一配送,較大幅度降低羣衆基本用藥負擔,提高基本藥物的可及性;並逐步規範同種藥品的名稱和價格,保證基本用藥,嚴格使用管理規範,降低藥品費用。

4 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的歷史背景及演化

自1992年起,我國結合醫療保險制度改革,開始制定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的工作,要求國家在基本藥物品種範圍內制定公費醫療報銷藥品目錄。當時的背景是,因爲市場上使用的中藥製劑已高達5100多種,西藥製劑有近4000種,如此大量的藥品在市場上流通,造成藥品生產、供應、臨牀使用的某些環節失控,臨牀急需的治療性藥品時有斷檔,一些劣質藥品甚至假藥流醫院。此外,公費醫療制度中存在的不完善,也造成了藥品浪費,加大了國家和單位的財政負擔。

1996年,國家公佈了第一批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其中西藥有26類,699個品種中藥製劑1699種。1998年初,再次公佈了調整後的國家基本藥物西藥的品種目錄,有27類740個品種入選。

然而,隨着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建立和推廣,《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藥品目錄》被廣泛採用,國家基本藥物目錄漸漸被人們淡忘。

事實上,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最早來自世界衛生組織(WHO)的基本藥物政策,針對藥品市場更新換代加快和藥品巨大浪費的情況,WHO於1975年開始推薦一些國家制定基本藥物的做法,並將此做法作爲該組織藥品政策的戰略任務。WHO設立基本藥物專家委員會,並制定了基本藥物示範目錄;爲確保基本藥物能夠發揮作用,於1981年建立了基本藥物行動委員會。WHO希望通過確定基本藥物,使其成員國,尤其是發展中國家的大部分人口得到基本藥物供應,降低醫療費用,促進合理用藥。

顯然,國家基本藥物與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在作用、依據、範圍、執行效力上均有區別。但也有人提出,徹底改革藥品報銷目錄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將兩個目錄合二爲一,建立指導性藥品報銷目錄,實行國家基本藥物報銷制度。

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被認爲是治理我國醫藥秩序混亂、價格虛高、不公平交易、商業賄賂嚴重等問題的一項根本制度,也是醫藥購銷制度改革的關鍵一環。有官員指出,藥品的特殊屬性決定了藥品的生產、流通具有一定的社會公益性質,不能完全靠市場調節。政府應該加強對藥品生產、採購、配送、使用等環節的監管。

目前,全球已經有72個國家採取了國家基本藥物政策,還有32個國家正在擬定自己的基本藥物政策。歷史和現實決定了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將成爲國家藥品政策的核心。

5 國家基本藥物目錄

《國家基本藥物目錄(2018年版)》由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於2018年9月30日《關於印發國家基本藥物目錄(2018年版)的通知》(國衛藥政發〔2018〕31號)印發,自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

《國家基本藥物目錄》(2012年版)由衛生部於2013年3月13日(衛生部令第93號)發佈,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配備使用部分)(2009版)》由衛生部於2009年8月1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69號)發佈,自2009年9月21日起施行,2013年5月1日起廢止。

特別提示:本站內容僅供初步參考,難免存在疏漏、錯誤等情況,請您核實後再引用。對於用藥、診療等醫學專業內容,建議您直接咨詢醫生,以免錯誤用藥或延誤病情,本站內容不構成對您的任何建議、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