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性Ⅲ類錯合正畸治療臨牀路徑(2016年版)

2016年版臨牀路徑 臨牀路徑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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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拼音

gǔ xìng Ⅲ lèi cuò hé zhèng jī zhì liáo lín chuáng lù jìng (2016nián bǎn )

2 基本信息

骨性Ⅲ類錯合正畸治療臨牀路徑(2016年版)》由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於2016年12月2日《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實施有關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16〕1315號)印發。

3 發佈通知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實施有關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

國衛辦醫函〔2016〕131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爲進一步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範診療行爲,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我委委中華醫學會組織專家制(修)訂了一批臨牀路徑;同時,對此前印發的有關臨牀路徑進行了整理。現將上述共1010個臨牀路徑一併在中華醫學會網站(網址http://www.cma.org.cn/kjps/jsgf/)發佈,供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參考使用。請各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指導醫療機構結合實際,細化分支路徑並組織實施。同時,要落實以下要求,進一步提高臨牀路徑管理水平和實施效果。

一、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醫療質控和績效考覈相結合

要充分發揮臨牀路徑作爲醫療質量控制與管理工具的作用,實施醫療服務全程管理,同時將臨牀路徑管理有關要求納入績效考覈管理,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

二、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醫療服務費用調整相結合

要注重研究臨牀路徑實施後醫療服務的收費情況,科學測算相關疾病醫療費用,合理控制醫療費用,進一步減輕羣衆看病就醫負擔。

三、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支付方式改革相結合

通過臨牀路徑合理測算單病種付費、按疾病相關診斷組付費(即DRGs付費)等支付方式的支付標準,有效推動支付方式改革。

四、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醫療機構信息化建設相結合

要提高臨牀路徑實施與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提高臨牀路徑實施效率,加強對臨牀路徑的實時管理和全面統計分析

我委將適時組織對各地臨牀路徑管理工作情況進行督導調研。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

2016年12月2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骨性Ⅲ類錯合正畸治療臨牀路徑(2016年版)

4.1 一、骨性Ⅲ類錯合正畸治療臨牀路徑標準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恆牙期骨性Ⅲ類錯合(ICD-10:Z46.4)

正畸掩飾治療ICD-9-CM-3:24.7104

4.1.2 (二)診斷依據。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口腔醫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

1.臨牀表現:後牙近中關系、前牙反合;下頜骨長度較大;面中部凹陷、頦部前凸。

2.X線表現:頭顱側位片顯示上頜骨矢狀向發育不足、位置相對後縮和/或下頜骨矢狀向發育過度。

4.1.3 (三)治療方案的選擇。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口腔醫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

正畸掩飾治療的患者爲中度以下的骨性畸形,通過減數矯治解除前牙反合矯治磨牙關系。治療方案:

拔除四個第一雙尖牙或第二雙尖牙;

拔除上頜第二、下頜第一雙尖牙。

4.1.4 (四)標準治療時間30~40月。

4.1.5 (五)進入路徑標準。

1. 第一診斷符合骨性III類錯合(ICD-10:Z46.4)疾病編碼

2.恆牙期,拔除四個雙尖牙進行矯治的(符合上述治療方案)患者

3.患者同時具有其他疾病診斷,如在正畸治療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牀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存在以下情況的骨性III類錯合不進入路徑:

1.有影響正畸治療的其他疾病如全身系統疾病、牙周病顳下頜關節患者不進入路徑。

2.存在存在嚴重錯位的牙齒,如尖牙助萌、磨牙直立、後牙鎖合、磨牙壓低等情況不進入該路徑。

3.存在骨性開合、骨性寬度不調及需要正畸-正頜聯合治療的患者不進入該路徑。

4.存在牙齒缺失或嚴重損壞需要拔除其他牙齒患者不進入該路徑。

5.替牙期骨性III類及需要進行生長改型治療患者不進入該路徑。

4.1.6 (六)正畸前檢查

1.臨牀檢查患者面型、口腔健康狀況、牙列階段、牙齒排列咬合關係、覆合覆蓋等情況;

2記存牙合模型;

3.面合像;

4.頭顱側位、全口曲面斷層片

4.1.7 (七)治療完成標準。

牙列整齊、覆合覆蓋基本正常。

變異及原因分析

1.個別後牙頰側面較大充填物,無法直接粘接託槽或頰管或需要配合戴用上頜擴弓矯治器者,需要在第三次複診進行後牙分牙,第四次複診粘接矯治器

2.正畸治療中患者出現其他全身疾病影響正畸治療進行者、正畸治療中出現嚴重顳下頜關節症狀牙周病需要暫停正畸治療現行其他治療者,則退出路徑。

3.正畸治療需要患者配合,患者頻繁失約、依從性差將延長治療時間並影響治療結果,則退出路徑。

4.2 二、骨性Ⅲ類錯合—掩飾性正畸治療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骨性III類錯合(ICD-10: Z46.4)

行掩飾性正畸治療 ICD-9-CM-3:24.7104

患者姓名:               性別:    年齡:      門診號:

初診日期:     年   月  日     正畸完成日期:     年  月  日      療程    月

時間

診療第1次

(初次門診)

診療第2次

(治療計劃)

診療第3次

(粘着矯治器

□  詢問病史及臨牀檢查

□  完成病歷書寫

□  影像檢查

□  取研究模型

□  面合像

□  相關檢查(合位記錄、功能檢查等)

□  交代治療過程和注意事項

□完成必要的相關科室會診

□補充檢查

□確定治療計劃

□簽署治療計劃和治療費用知情同意書

□  預約矯正器粘着日期

□   矯治器粘着

□   向患者/家屬口頭及書面交代注意事項

□   病歷記錄

臨時醫囑:

□曲面斷層片

□頭顱側位

□顳頜關節片(視情況而定)

臨時醫囑:

□療程、複診要求

口腔健康教育

□牙周潔治

長期醫囑:

□飲食:硬、粘食物禁食

□每餐後刷牙

臨時醫囑:

□正畸加力後注意事項

護理

工作

□製取記存模型

□拍攝面合像相

□執行醫囑

□   配合粘着矯治器

□   指導飲食、刷牙

□   矯正器戴用後注意事項宣教

病情

變異

記錄

□無  □有,原因:

1.

2.

□無  □有,原因:

1.

2.

□無  □有,原因:

1.

2.

護士

簽名




醫師

簽名




時間

複診

矯治器粘着後第1~9月

複診

(粘着矯治器後9~20月)

複診

(粘着矯治器後20~30月)

□觀察牙齒排列情況

□更換矯治弓絲

□病歷記錄

□觀察牙齒排列情況

□調整弓絲,打開深覆合

□   頜間關係調整

□病歷記錄

□  檢查反合改善情況

□  弓絲調整

□   拔牙間隙關閉

□   頜間關係調整

□  病歷記錄

長期醫囑:

□飲食:硬、粘食物禁食

□每餐後刷牙

臨時醫囑:

□定期牙周維護

長期醫囑:

□飲食:硬、粘食物禁食

□每餐後刷牙

臨時醫囑:

□定期牙周維護

長期醫囑:

□飲食:硬、粘食物禁食

□每餐後刷牙

臨時醫囑

□指導患者完成頜間牽引

□執行醫囑

□執行醫囑

□   執行醫囑

病情變異

記錄

□無  □有,原因:

1.

2.

□無  □有,原因:

1.

2.

□無  □有,原因:

1.

2.

護士

簽名




醫師

簽名




時間

複診

(粘着矯治器後30~36月)

複診

矯治器去除、正畸治療結束)

複診

保持器戴用後複診)

檢查牙齒排列、間隙關閉情況及咬合關係

□精細調整牙齒排列及咬合關係

□ 病歷記錄

□  去除固定矯治器

□  牙面清潔拋光

□  戴入保持

□  取完成記存模

□  檢查保持器戴用情況

□  牙齒排列、咬合關係檢查

長期醫囑:

□飲食:硬、粘食物禁食

□每餐後刷牙

臨時醫囑:

□定期牙周維護

長期醫囑:

□  保持器戴用要求

□  口腔健康指導

臨時醫囑

□ 曲面斷層片

□ 頭顱側位

□ 面合像

長期醫囑:

□  指導保持器戴用

□  口腔健康指導

□  複診

□  執行醫囑

□  執行醫囑

□  保持器戴用注意事項

□  口腔健康指導


病情

變異

記錄

□無  □有,原因:

1.

2.

□無  □有,原因:

1.

2.

□無  □有,原因:

1.

2.

護士

簽名




醫師

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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