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基本信息
《終末期腎臟病常規血液透析治療臨牀路徑(2011年版)》由衛生部於2011年4月19日《衛生部辦公廳關於印發腎病學專業6個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衛辦醫政發〔2011〕58號)印發。
3 發佈通知
衛辦醫政發〔2011〕5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爲貫徹落實《醫藥衛生體制五項重點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國辦發〔2011〕8號)有關要求,根據臨牀路徑管理試點工作的整體部署,我部繼續組織有關專家研究制定了Ⅰ型新月體腎炎血漿置換治療、腹膜透析併發腹膜炎、急性腎盂腎炎、急性藥物過敏性間質性腎炎、終末期腎臟病常規血液透析治療和慢性腎臟病貧血等腎病學專業6個病種的臨牀路徑。現印發給你們,請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結合當地醫療工作實際,依照我部印發的臨牀路徑文件,指導各試點醫院制訂具體實施的臨牀路徑,及時總結試點工作經驗,將有關情況報我部醫政司。
聯繫人:衛生部醫政司醫療機構管理處 胡鵬、張文寶
電 話:010-68792826、68792730
二○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4.1 一、終末期腎臟病常規血液透析治療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行常規血液透析治療(ICD-9-CM-3:39.95)。
4.1.2 (二)診斷依據。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腎臟病學分冊》(中華醫學會腎臟病學分會編著)、《臨牀技術操作規範–腎臟病學分冊》(中華醫學會腎臟病學分會編著)。
2.實驗室檢查:腎小球濾過率或eGFR小於15ml/(min·1.73m2)或殘餘腎功能每週Kt/V小於2.0。
3.已有血液透析通路:自體動靜脈內瘻、移植人造血管,或者半永久性深靜脈置管。
4.1.3 (三)治療方案的選擇。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腎臟病學分冊》(中華醫學會腎臟病學分會編著)、《臨牀技術操作規範–腎臟病學分冊》(中華醫學會腎臟病學分會編著)、《血液淨化標準操作規程》(中華醫學會腎臟病學分會編著)。
行常規血液透析治療(ICD-9-CM-3:39.95)。
4.1.4 (四)標準住院日爲7–10天。
4.1.5 (五)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ICD-10:N18.0終末期腎病疾病編碼。2.當患者同時具有其他疾病診斷時,但住院期間不需要
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牀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4.1.6 (六)術前準備(術前評估)2–7天。
1.必需的檢查項目:
(1)血常規、尿常規、糞常規;
(2)肝腎功能、鹼性磷酸酶、電解質、酸鹼平衡、血糖、血脂、血型、凝血功能、傳染性疾病篩查(乙肝、丙肝、HIV、梅毒等)、鐵代謝、iPTH;
2.根據患者病情,必要時行動靜脈內瘻或人造血管的血管彩超檢查。
4.1.7 (七)開始血液透析日爲入院第3–5天(視病情決定)。1.一般首次透析時間不超過2–3小時,以後根據病情
逐漸延長每次透析時間,直至達到設定的要求(每週2次透析者5.0–5.5小時/次,每週3次透析者4.0–4.5小時/次;每週總治療時間不低於10小時)。
3.首次透析時血流速度宜適當減慢,可設定爲150–200ml/min,以後可以根據病情進行個體化調整。
4.1.8 (八)出院標準。
1.內瘻、人造血管或半永久深靜脈置管透析過程中使用順利,無需繼續住院診治的手術併發症/合併症。
2.指導患者學會血液透析開始後的內瘻、人造血管或半永久深靜脈置管的護理和保養。
3.指導患者改變飲食爲優質蛋白高蛋白飲食(每日蛋白攝入量:1.2g/kg/d)。
4.1.9 (九)變異及原因分析。
4.2 二、終末期腎臟病常規血液透析治療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終末期腎臟病(ICD-10:N18.0)
行常規血液透析治療(ICD-9-CM-3:39.95)
患者姓名: 性別: 年齡: 門診號: 住院號:
住院日期: 年 月 日 出院日期: 年 月 日 標準住院日:7–10天
時間 | 住院第1天 | 住院第2–5天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詢問病史及體格檢查 □ 完成病歷書寫 □ 向患者及其家屬或委託人交待病情 | □ 上級醫師查房 □ 完成必要的相關科室會診 □ 完成病歷書寫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腎臟病護理常規 □ 二級護理 □ 低鹽優質低蛋白低磷低嘌呤飲食 □ 患者既往的基礎用藥 臨時醫囑: □ 內瘻或人造血管彩超(必要時) | 長期醫囑: □ 腎臟病護理常規 □ 二級護理 □ 低鹽、優質低蛋白、低磷、低嘌呤飲食 □ 患者既往基礎用藥 臨時醫囑: □ 其他特殊醫囑 |
主要 護理 工作 | □ 入院護理評估 | 護理進行宣教 |
病情 記錄 | □ 無 □ 有,原因: 1. 2. | □ 無 □ 有,原因: 1. 2. |
護士 簽名 | ||
簽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