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英文參考
depersonalization- derealizationdisorder[精神障礙診療規範(2020 年版)]
3 概述
人格解體-現實解體障礙(depersonalization- derealizationdisorder)是持續或反覆出現人格解體和(或)現實解體的分離障礙[1]。好發於青春期後期或成年早期,女性的患病率比男性高 2~4 倍[1]。主要表現爲個體感知到自己的完整性和(或)個體對環境的感知出現非現實感[1]。
4 臨牀表現
1.對身體完整性的感知分離,如患者說“我行走時感到身體不能跟上我的腿,好像分開一樣”;
2.自己置身於自我之外看自己,好像“我”分離成兩個人:觀察者和被觀察者,此時人格具有了雙重性;
3.覺得自己不存在,沒有靈魂,或與自己的情感分離,自己體驗不到自己的情感,或者體驗到的情感是虛假的。有患者用自傷或讓人擊打自己的方式來驗證自己是否存在於當下。現實解體的患者常感到周圍環境虛無縹緲,自己像是生活在另一個世界,彷彿自己是一個外部的觀察者,有朦朧感,恍若隔世。一個患者稱“我好像生活在陰間,但一直不清楚爲什麼陰間有太陽、有房子、有汽車,還有這麼多人”,感到親朋好友“看上去都是假的,但與真的一樣”。患者感到與他人疏離,無法與別人進行良好的溝通,像中間有一層隔膜,“一切都不真實,有虛幻感”。患者對這些體驗將信將疑,非常苦惱。症狀常導致患者在個人、家庭、社會、教育、職業等方面的功能受損。
5 診斷要點
在清醒狀態下出現以下情況,應考慮該病的診斷[1]:
2.人格解體狀態被患者體驗爲一種自我整體的分離,如一個“自我”置身於自我身體之外觀察自我的精神活動、身體或行爲;身體完整性的分離;身體與精神活動的分離等。
6 鑑別診斷
短暫的人格解體與現實解體體驗在健康人羣和臨牀中亦可見到,一項調查發現,在普通人羣中的年發生率爲 19%。在某些類型的冥想、深度催眠狀態、感覺剝奪時也有可能出現;在危及生命的經歷中也很常見人格-現實解體的體驗。人格-現實解體可能與許多臨牀問題相關,因此,在診斷過程中要對患者進行完整評估,包括相關的實驗室檢查、EEG 和指定的藥物篩選。普通藥物導致的人格-現實解體病程短暫,持續的人格-現實解體則需要考慮可能是大麻、可卡因等精神興奮劑所致;此外要與驚恐發作、恐懼症、急性應激障礙或創傷後應激障礙、精神分裂症、其他分離障礙進行鑑別;一些神經系統疾病,包括癲癇發作、腦腫瘤、腦震盪後遺症、偏頭痛、眩暈和美尼爾氏病等可能也與人格-現實解體相關,相關的病史和實驗室陽性發現可資鑑別。輕度到中度腦損傷後,在沒有意識喪失狀態下也可出現此種狀態。[1]
7 治療原則
7.1 心理治療
1.持續提供支持性心理治療,建立有效的治療關係。以積極關注的態度,提供安全感,但要恰當處理患者的不合理要求及移情-反移情反應,不鼓勵依賴,避免操縱、利用或被操縱、被利用等不利於治療的關係模式,避免醫源性不良暗示。醫護人員與患者及其家屬形成治療共識,動員、利用社會支持資源,幫助患者在治療過程中獲得成長。[1]
2.進行心理教育、解釋性心理治療。重點是尋找並協助處理誘發、維持、強化症狀的心理社會因素,引導患者理解症狀與創傷、成長經歷、個性、目前處境、未來適應等心理社會因素的關係,放棄分離性的心理防禦機制,消除有可能強化患者病理性行爲的主觀和客觀條件(如繼發獲益),發展成熟、理性的心理防禦機制和應對方式,增強情感及軀體調控能力及自控感,提高應對壓力和衝突的能力,改進整體的個性品質。[1]
3.針對不同病程選擇干預重點。首次急性發作通常與一定的心理社會因素有關;病程持續、慢性化則可能與個性缺陷、持續存在未解決的應激因素、以及“繼發獲益”有關。急性發作的分離性神經症狀障礙,可用直接暗示技術迅速緩解症狀。但其它形式的發作,尤其是反覆發作或慢性化的患者,需要綜合的、長程的治療。[1]
4.選用專門的心理治療技術,處理特殊症狀或人格、關係等方面的問題。針對患者突出問題,可單獨或聯合使用暗示-催眠、認知行爲治療、精神動力學心理治療、家庭治療、團體治療、完型治療、危機干預等方式,處理症狀、不良認知、情緒調控問題,以及人際、社會問題,促進成長。[1]
5.處理其他共病障礙[1]。
7.2 藥物治療
可以使用選擇性 5-羥色胺再攝取抑制劑(selective serotonin reuptake inhibitor,SSRIs)類抗抑鬱藥(如氟西汀)改善合併的抑鬱症狀,還可以酌情單用或合用其他精神科藥物[1]。
7.3 其他治療
8 參考資料
- ^ [1]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精神障礙診療規範(2020 年版)[Z].2020-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