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方法
1.顱內單發轉移瘤,原發竈不明者,如條件允許應首選手術切除,或立體定向活檢,以便明確病理診斷,有助查找原發竈及制定全程治療計劃。除對放射線抗拒的腫瘤外,原則上應做術後全顱腦放射治療,DT 40~45Gy,常規分割。
2.已有明確病理診斷的腦轉移瘤,顱內轉移病竈少,可先行立體定向放射治療後再行全腦放射治療,或全腦放射治療後,腫瘤局部採用立體定向放射治療技術追加劑量。顱內轉移病竈≥5個,可行全腦放射治療,照射劑量爲DT 40~45Gy。
立體定向放射治療做治療計劃時,應考慮靶區的性質、部位、大小、與周圍結構的關係,還要充分考慮患者全身狀況及既往放、化療情況。X線立體定向放射治療一般採用4~6個放射弧。在靶區滿足計劃要求的同時儘可能降低重要結構的受照體積和劑量。治療計劃需個體化,物理計劃的適合度應服從於臨牀特定的需要。
X線立體定向治療以70%~90%等劑量線爲參考線,γ刀以40%~60%等劑量線爲參考線。對於功能性神經外科疾病靶點一般都很小,多采用單次大劑量γ刀治療,如帕金森病給予120~160Gy,三叉神經痛給予70~90Gy;對於小的、血管類疾病採用單次治療,劑量爲12~30Gy;對於較大、鄰近重要結構的靶區採用分次治療,劑量爲4~10Gy/次,隔日或每日給予,根據病變的性質、部位、大小的不同,給予不同的總劑量。
3.惡性黑色素瘤、軟組織肉瘤、高分化腺癌等對射線不敏感的腫瘤,顱內單發轉移竈,可採用手術切除或立體定向放射治療。如條件不允許可行腫瘤局部照射,DT 60~66Gy爲宜,常規分割。
4.爲確保放射治療的準確性,患者接受放射治療時的體位要儘量舒適,便於頭顱固定有良好的治療重複性。不合作的患者要在安靜合作的情況下進行治療。
5.放射源要採用高能X射線或60Co γ射線;靶區確定:全腦放射治療者,照射野要擴至骨板外1~2cm,顱底線下0.5~1cm。腫瘤局部照射野,應以近期顱腦CT或MRI所顯示的腫瘤邊緣適當外放。